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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2006年6月27日,二十一位相调同工们致朱弟兄个人信件的回信
※声明:这是由克里夫兰教会文字组根据朱弟兄英文的回信忠实的翻译,
2006年7月22日 致二十一位弟兄∶Francis Ball, Benjamin Chen, Minoru Chen, Joe Davis, Lin Hong, Kung-Huan Huang, Ron Kangas, Elton Karr, Joel Kennon, James Lee, Albert Lim, David Lutz, Ray MacNee, Ed Marks, Benson Philips, Liu Suey, Dick Taylor, Ron Topsom, Dan Towle, Paul Wu, Andrew Yu. 亲爱的弟兄们: 6月27日的来信已收到,谢谢你们回覆我请求和你们相聚交通的信(2005年10月2日)。你们的信中提出七个点,使你们感到“难以期望再一次的交通……会有任何益处”。你们也列出了几个具体的事例。这使我能够(清楚地)来回覆你们这些具体的点,而不是笼统的回答。亲爱的弟兄们,当我试着一一回答你们(所提)的点时,我请求你们要有耐心。接着,我盼望你们能注意几件我所关切的事。在这之前,让我再次向你们保证,我向着你们所有在主里的弟兄的爱和尊重。 我对于你们(信中)七个点的回覆:
请容我以提醒者的方式问你们,这么多次的交通是谁发起的?你们弟兄们(除了余洁麟弟兄回我的电话外)有谁曾打过电话给我?对我而言,似乎那么多请求交通的电话,几乎都是我发起的。 你们题到,“有些聚集长达数天之久。到目前为止,这些交通未有任何成果。”你们断言,“这些(交通)没有任何成果”,我不同意!容我问你们∶你们盼望有什么成果?根据我的领会,最重要的一次聚集,是2003年2月在亚利桑那州凤凰城的聚集。那次(的聚集)达成了所谓的“凤凰城协议”。我个人觉得这是满有益处的结果,而且那些留意这份“凤凰城协议”内容的圣徒,也有正面的反应。我觉得你们弟兄们没有遵守这个协议的原则和应用,这是个羞耻!相反的,你们还指控我使用它来为了我个人的利益。你们说,我“利用”了这份文件。然而,容我问你们,如果这个“凤凰城协议”的内容是根据圣经,你们在惧怕什么呢?如果其中所列的原则和应用的点都符合圣经的教导,为什么你们还担心会被误用呢?如果“凤凰城协议”中的项目都是合乎圣经的,我们岂不都应当遵守么?为什么你们弟兄们还片面的废止这个协议?我的良心可以见证,我是尽可能的遵守“凤凰城协议”。我再说,我很惊讶你们弟兄们废除了这份协议(譬如,从讲台上或用文字攻击弟兄)。你们这样不守协议的作法,让一些人怀疑你们签订那个协议的诚意。 再者,你们断言,“往往使你更得放胆宣称你与众同工是一,因而更肆无忌惮的说话行事,损害主的恢复。”我不同意你们这样的断言,我也怀疑你们这样的断言是否就是你们的实行。难道你们如此的自高,竟然怀疑一个真正主的仆人会作这样的事?可以确定的是,这完全是根据你们主观的认定,以为当我与你们弟兄们没有互动时,会如何行事。
你们(信中)主要的例子是说到中国,我很乐意藉这个机会用书面和你们交通到中国的事。我很遗憾,你们扭曲了我口头和你们交通的话。请容我提醒你们这幅“更大的图画”。早在1980年代,许多在中国的圣徒拿到我的四本《馨香之气》的信息,他们翻印并彼此流传这本书。这份材料传到许多地区、许多圣徒手中,扶持帮助他们经过那个艰难的时期。经由这份材料,许多人认识了我,也感谢我的帮助。因此,我有了机会,两次和中国不同地区来的带头弟兄有交通。他们很感谢我的交通,也寻求我的帮助。因此,我们差遣了大湖区几位(会)说中文的同工去。弟兄们也非常珍赏他们的那一份。 然而,我听说台湾的吴有成弟兄与福州的林弟兄,也与中国其他领头的弟兄们有交通,在这交通中他表示台湾的弟兄们有负担在大陆作训练。因此,为了避免给人有争竞的感觉,我们很快的就停止了我们所有在大陆的劳苦。你们弟兄们一宣称你们对大陆有负担,我和大湖区的同工们就从这个工场上退下来。过去这几年的时间,我很少在大陆作任何事,为着就是和你们配合。然而,你们对于我所给予的配合,以及我为了避免让大陆情况变得更复杂所作的努力并不领情。之后,我的确和我的家人去过中国旅游,因为那里是他们的根。难道这也要受到指控么?你们弟兄们为什么这么小?直到我接到你们2005年6月所写的信之后,我领会你们弟兄们不是为着李弟兄的职事,似乎你们还有其他的动机 ── 其中包括控制全球的工人 ── 之后,我又恢复了在中国的劳苦。 关于你们(信中)所题,我们讨论到中国工作的那个场合,当时我不觉得自己能和你们交通到关于中国情形的细节。我记得在那堂聚会的开头,一题到中国,陈启忠弟兄就责备所有在中国劳苦过的人。这让我了解到,我们不可能为着中国圣徒的益处有任何甜美的交通。相反的,对我而言,那次的交通笼罩着一种感觉:(这交通)似乎是站在一些人的立场上而有的宣告。因此,在那样的气氛下,我失去了交通的心情。 你们在2005年6月的信中也题到中国的事。请问,你们知道为什么在中国有这么多的圣徒?在他们受苦的期间,谁和他们站在一起?谁把那些带头的弟兄们带在一起彼此交通?如果圣徒们得到一位弟兄文字的帮助和扶持,你们为什么要定他的罪?是不是因为你们宣称你们有权控制全球的工作?亲爱的弟兄,当你们一表示对中国有兴趣,除了一位对某个特定区域有负担的弟兄外,我和这里的同工马上就撤出来。你们似乎是要把我在中国的期间,和十几位、二十位、或是六十位弟兄们见面的事,变成一个话题。你们难道没有看清楚这幅“更大的图画”么?当你们弟兄们要在中国劳苦时,我就“减缩”我在那里的活动?我们已经“竭尽全力”顾到你们那种不交通的感觉。我在清洁的良心里可以说,照着我所能做的,所应该做的,这些年来,我在中国大陆做得非常少。然而,你们却一点也不珍赏。如果你们不满意我这样的回答,我就不知道还有什么能叫你们满意了。 我再说,我很遗憾,因着陈启忠弟兄的态度,使我没有自由在你们所提及的那次聚会中,和你们交通到这些事的细节。但是,我觉得你们弟兄们似乎并不珍赏我为了配合你们,已经做到了这样的一个地步。反而,你们好像觉得这些都是理所当然的。你们好像觉得每个圣徒,每个地方教会,每个工人和每一面的工作(中国或是全球)都是属于你们的,也都是在你们的控制之下。然而,即使是使徒保罗,也没有采取这样控制的立场。你们能否给我一节圣经,支持你们这种不健康的实行?身为一位弟兄,我要提醒你们要留意天主教的实行。 关于中国的最后一点,你们在2005年6月的信中指控我,“在倪弟兄和李弟兄劳苦多年的所在,也是倪弟兄为主殉道的地方,造成了混乱和结党。”然而,我要问,是谁造成中国的混乱?现在有一个流传甚广的说法是,“倪弟兄服事了他那个时代,之后李弟兄服事了他那个时代,他们都过去了,现在是‘相调同工’的时代。”请问是谁开始这样的说法?难道这真是你们弟兄们所要的?是谁使圣徒们成为他们的跟随者?这岂不是叫倪弟兄和李弟兄蒙羞么?至少我可以见证,我在中国有限的劳苦,叫那里的圣徒珍赏基督,珍赏教会,也珍赏李弟兄的职事。
我在伦敦所说的话,是根据一些特定的前提而有的,是基于我们当时对彼此关系的理解。根据我的领会,在伦敦时我们弟兄们之间有很好的交通,我并没有被你们排除在外。你们是否还记得,我为了顾到你们弟兄们的感觉,没有到迦纳去,虽然有超过一千位的圣徒热忱的邀请我去?当时我的领会是,我们都愿意照着李弟兄的安排,就是从此以后我们要在一起紧密的同工。我亲爱的弟兄们,难道你们不记得李弟兄差遣我们八个人去香港,之后再到印尼?我的领会是李弟兄盼望我们紧密地在一起同工。在这样的情形下,就着主给我的负担,我的确有义务和你们弟兄们有合适的交通;而你们弟兄们也应当有义务和我有合适对等的交通,我们才能一同来服事众教会。 我很惊讶你们弟兄们,只因为在北加州湾区的特会中,圣徒们在我讲完信息后报予掌声(根据陈实弟兄的说法),突然之间就将我排除在外。从此之后,我就被你们弟兄们禁止在(所谓)“七次节期”的聚集中尽职了。只有几次因着大湖区弟兄的热心介入,才让我得以在克里夫兰和芝加哥的聚集中参与(释放信息)。在那些地方,这些事情的发生,都显示我和你们弟兄们的关系的基础有了变化。在你们弟兄们“排除我”之后,难道你们还期望我能像以往那样,好像没有任何事发生一样么?事实上,是你们的行动改变了我们的关系,结果你们也不再向我(对主带领的领会)敞开了。这样,我还能怎么办呢?因此,我不再觉得自己需要继续受到你们弟兄们在伦敦时对我的理解的束缚。请问你们弟兄们,你们觉得有自由,可以片面废除凤凰城协议的原则和实行,怎能再要求我遵守你们对于伦敦的交通的解释?这不是双重标准么?这部分解释了为什么我继续了几次的“十个月追求”。 再者,李弟兄自己也帮助我照着(十个月追求)的路线来劳苦,(十个月追求)首次是在1973~74年,之后便不定期的举行。李弟兄亲自打电话给我们,也写信给我们,私下或公开的鼓励我们。甚至在1995年,他很强的鼓励我说,“朱弟兄,你应该这么做,这是你的份。”关于这样的尽职,我觉得我还是应当继续向主忠心。 身为主的仆人,我应当再说,我必须有自由来跟随祂的带领。在伦敦的时候,我感觉(在当时的情况下)或许应当停止十个月的追求,但是之后你们弟兄们改变了我们彼此的关系,再加上大湖区众教会的带头弟兄们,在主面前强烈的感觉弟兄们需要被成全。因此,虽然他们知道将有被误会的危险,他们仍旧这样坚持。身为一个服事主的人,我必须将他们的考量带到主面前,我也从主得着很强的印证。 你们说,“许多圣徒觉得,你的十个月训练,与……在安那翰……的训练起了争竞。”有些弟兄们质疑,这些“圣徒的感觉”(像你们信中所说的),是不是你们的信息和文字所种下的结果。李弟兄强调要成全圣徒,这应该包括所有的圣徒,不是只有那些能去参加安那翰全时间训练(或是其他类似的训练)的圣徒。为什么你们要因着我不定期、不定时举行的十个月追求而不高兴呢?为什么马上就认定这和安那翰全时间训练起了争竞呢?让我提醒你们,当李弟兄还和我们同在的时候(在安那翰全时间训练建立的前后),他清楚知道,甚至也赞扬我所办的十个月追求(例如∶1995~96年)。为什么你们要认为这是争竞呢?
你们的指责空泛而不具体。我确实记得有一位纽西兰的带头弟兄告诉我,他们有意邀请我去,但是当他们和 Ron Kangas 弟兄交通之后,邀请的事就作罢了。那不就至少说出,可能是有人说了一些话,使得人向着我的访问“关门”了么?我也不断地被你们弟兄们在讲台上,以不太伪装的方式含沙射影的攻击。你们能说你们的话对于圣徒和众教会没有任何影响么?岂不是因此有些教会就不邀请我了?事实上,我不知道还会有哪个向你们弟兄们和职事站竭力效忠的地方教会,会继续邀请我去?你们二十一位弟兄能够在清洁的良心里宣告,你们没有说过任何伤害我职事的话么?事实上,你们中间的一些人(例如林子安弟兄)岂不是专门到世界各地去,暗中破坏我的职事么?为什么在这么多的地方教会中(例如 Baton Rouge, LA),一直流传着关于我的闲话,可是我却一次也没有访问过那些地方? 总而言之,我只能说我是主的仆人,我根据主所给我的托付访问尽职。或许有时会冒犯一些人,然而我没有苦毒,因为我知道身为主的仆人,我接受荣耀和羞辱,恶名和美名。我知道我和其他许多主真实的仆人一样,会被称作世界上的污秽,万物中的渣滓。然而,我十分的平安。我只盼望,身为新约的执事,我能忠心的尽我在新约职事中的一份。
关于离开李弟兄的榜样,请允许我用(所谓的)“七次节期”作例子。我知道李弟兄事实上是提议一年五次的聚集,其中并不包括两次的长老聚会,但是一些弟兄们说服了李弟兄,加上了两次长老聚会。或许因着李弟兄的健康和年纪的关系,同意了这个提议,但这并不是他最理想的盼望。请问弟兄们,既然李弟兄提议五次聚集,你们为什么要多加两次,变成你们的“七次节期”呢?为什么你们的“七次节期”变成主恢复的宪法,而不是李弟兄所提议的五次聚集?还有,李弟兄清楚说明,每年两次的训练是为着新人和青年人的。余洁麟弟兄在李弟兄刚刚过去时,也在同工聚会中有清楚的说明。既然如此,为何我们没有照着李弟兄的心愿来实行?为什么没有人通知众长老和众圣徒,这两次训练是为着新人和青年人的?为什么你们弟兄们继续作李弟兄的结晶读经?你们真正完全接受了李弟兄的异象、榜样和职事么?其中不也应当包括跟随他在以上这些事上的指示和带领么?恐怕你们的行动与你们所宣称的并不相符。 关于“一个出版”,我愿意这样说∶首先,我很惊讶你们用“一个出版”作例子,来说明你们是没有任何选择的,全盘接受李弟兄的职事。请问,李弟兄曾经像你们弟兄们从2005年6月之后这样竭力地强调“一个出版”的事么?“一个出版”是李弟兄职事的中心呢,还是最近你们把它弄成了你们职事的中心呢? 你们宣称我“对李弟兄的职事只是选择性的接受”,意思是你们并没有选择性。但是在李弟兄说到“一个出版”的同一个长老训练中,他在另一堂聚会里也说到教会生活其他的事。在同一本《长老训练》的书(第八册)中,李弟兄也说到需要从他的职事中“烹煮食物”,因为每个地方教会需要不同的供应。他说: “我不愿为所有的召会预备这样的信息,嘱咐众召会读同样的信息。在美国的许多召会,各召会每主日都需要不同种类的属灵帮助。在主日,不同的召会需要不同的供应。你不能将同样的饭食,供应病房中的每个人。……你必须有不同的饭食,以喂养不同的人。身为你们所在之地的长老,只有你们才知道你们的家人需要怎样的食物,别人不知道你们家人的需要。……家庭的烹煮必须由各家个别来作。虽然在原则上,所有的地方召会该是同样的,但在这一面,所有的召会无法是同样的。”(李常受,《长老训练》,第八册,主当前行动的命脉,页65~66) 弟兄们,原谅我问这个问题,你们是否也强调李弟兄职事中的这一部分?就我而言,我没有听过你们弟兄们说,“在这一面,所有的召会无法是同样的。”李弟兄说,“我不愿……嘱咐众召会读同样的信息。”你们弟兄们在最近几年曾经这样教导过么?相反的,我觉得你们弟兄们似乎不断的强调,所有的教会应当在每一面都是同样的。从《长老训练》第八册中,你们强调“一个出版”,却不是我前面所说的这些点。是的,李弟兄曾教导众教会在某些方面应当是相同的,但是他也教导另一面,“在这一面,所有的召会无法是同样的”,而“我不愿……嘱咐众召会读同样的信息”。对比于李弟兄那平衡的职事,你们弟兄们是不是落到一个危险之中,成了“没有翻过的饼”?就这一面来说,你们弟兄们难道不是有“选择性”的?对于李弟兄的职事和他所服事的众地方教会,你们这样做公平么?你们弟兄们难道不是误导了众地方教会,只为着自己的目的,把她们变成了职事的教会么? 当你们弟兄们掀起了“一个出版”的话题,我认真地到主面前考量。我记得,当我个人亲自拿着一本《新人》的书给李弟兄,其中有一些我的文章,他很高兴的接受了,没有任何的批评或是责难。我也记得我的书《馨香之气》,如何帮助了上千的中国大陆圣徒,进一步,也把李弟兄的职事介绍给他们。从李弟兄和吴秀良弟兄的交通录音带中,我们可以清楚知道,李弟兄的“一个出版”(1986年2月)主要是针对 Bill Freeman 的出版。在李弟兄1986年讲到“一个出版”的录音带中,主要也是针对封志理不道德的盗用恢复版的内容,用在他的希腊文对照圣经中。我们了解了李弟兄讲到一个出版的背景和内容之后,应该会影响我们对这事的评估。李弟兄讲到“一个出版”并不是空穴来风,也不是把这个当作一个圣经的教训来陈明,这和你们在“可信靠的话网站”(AFaithfulWord.org)上所采取的立场是相反的。 经过许多的考量和祷告之后,我明白我必须跟随主并照着圣经的榜样来作工。彼得和保罗几乎在同一个时间(例如,彼得前书和以弗所书大约都在主后六十四年写的)写信给亚细亚的众教会。彼得和保罗的“出版”(书信)岂不是在同样的时间被流传着?新约里哪里有“一个出版”的例子?因此,新约的职事岂不是在一个神经纶的异象里,包含了不同弟兄的著作?在这件事上,我深深地确信你们弟兄们并没有完全的,而是有选择的接受李弟兄的职事。李弟兄在1986年说到“一个出版”之后,他便十分注重教会生活的实行(包括“新路”)。在后面的文章中,李弟兄鼓励弟兄们有更多的出版,好加强众教会的交通,他说∶ “我们需要关心主新的行动,维持与众召会和众圣徒的交通。……在芝加哥的召会出版一份通讯,见证关于新路的功效,这非常好。……我盼望许多召会能出版一些东西,让其他国家和各大洲的圣徒知道,主如何在他们的地方行动。这会滋养、扶持圣徒,并给他们一些帮助,甚至帮助在我们之外各宗派的圣徒。”(李常受,《为着建造基督的身体讲说基督》,页161~162) 以上所引用李弟兄的话,是在1986年长老聚会之后所说的。李弟兄清楚地鼓励众教会有自己的出版。他也对 Jim Reetzke 弟兄表达他的遗憾,因为芝加哥停止出版他们的《初熟的果子》,其中包含了一些我的信息。然而你们弟兄们选择忽略李弟兄这些话,为什么这些话从来没有出现在你们讲到出版时所引用的“职事信息摘录”里?你们真的是全盘接受李弟兄的职事么?为什么这些话被排除在外?你们根据什么标准,可以故意的忽略这些话以及李弟兄其他相关的著作?是否因为这些话违反了你们“已经相调的同工们”在《主恢复中的文字工作》(2005年6月30日,水流职事站)这份文件里所订下的出版标准,所以很方便的就把它给忽略了?你们怎能排除李弟兄所明显包括的呢?你们怎能禁止李弟兄所许可的呢?
你们武断地说我“坚持做一种工作,使得许多圣徒岔离主恢复中的独一工作”。你们题到在“一年七次聚集”时,我“在这些聚集的同时,召开不同的聚会”。我愿意提醒你们,正如我早先题过的,李弟兄最初的安排只包括五次这样的聚会。(请看我在上面第5点的答覆。)更重要的是,“主恢复中的独一工作”乃是建造基督生机身体的独一工作。这是生机的一,不是组织的或是架构的一。它并不必要与水流职事站,就是一个非营利注册的组织,主导下所做的工作一致。这“独一工作”也不受限于你们所题到的“一年七次聚集”。请问弟兄们:在早期的使徒时代时,彼得与保罗是不是都在“独一工作”里?由新约的榜样来看,“独一工作”是主的仆人们根据属天的异象与那灵的带领所完成的,或者是由属人的“董事会”带领协调之下所成的组织和架构上的一?你们弟兄们想在恢复里产生什么样的“一”?你们对于“独一工作” 是怎么领会的?你们的说法似乎暗示,“主恢复中的独一工作”等同于在亚特兰大的感恩节特会和在台北的华语特会。这叫我怀疑你们弟兄们到底清不清楚真理?当然“主恢复中的独一工作”,就是建造基督生机的身体,这工作是生机的,是在“神圣奥秘的范围(如同身体)”里的,不是只限于在亚特兰大或台北实际来在一起的聚集,也不是你们在信中所指的,经由网路“虚拟的聚集”。弟兄们,我不得不这样问,你们的推理,岂不是泄漏出一个隐藏在“独一工作”架构下的观念么?似乎根据你们组织的观念,你们断定我的“工作,使得许多圣徒岔离主恢复中的独一工作”。我必须要拒绝你们那“主恢复中的独一工作”的组织与架构的观念,这是不合乎圣经的。因此,我也同样拒绝你们说到我的工作“使许多圣徒岔离主恢复中的独一工作”。 你们题到我在伊利诺州瑞柏市的华语特会与在亚特兰大的感恩节特会冲突。你们也说到我在俄亥俄州哥伦布市的特会和台北的华语特会冲突。难道你们弟兄们就这么小么?只因为你们在某处有一次的全球性特会,你们就期望全球每一个地方教会、每一个工人都应该停下他们的劳苦么?哪里有这种新约的榜样?难道你们真的期望,因为在台湾的台北有一个华语特会,所以主在全球其他的语言 ── 英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韩语等等所有的工作都应该停止?这真是过于人所能领会的! 请你们明白,我已经尽可能的配合你们的时间表,我与弟兄们已经考量过,如何减少我的尽职对圣徒们参与“一年七次节期”(如你们所说的)的影响。例如,我们原先计划在2006年7月3至8日举行华语训练,因为我们以为水流职事站的训练,会像以往一样在6月底结束。虽然有许多圣徒早已照原订计划安排好了休假,但是当我们知道时间有冲突时,我们马上就将时间延后一周。对于我们的努力,你们弟兄们到底懂不懂得珍赏?为什么你们只懂得审断?我不懂,为什么你们不能显出使徒保罗的宽宏,每当基督被传开来,他就欢喜(腓一17~18)?为什么你们不能应用主耶稣关于服事的格言:“不抵挡我们的,就是帮助我们的”(可九40,路九50)?反而,你们的态度似乎反应出门徒们禁止别人的情形(可九38,路九49)。为什么你们不能有摩西宽广的心:“惟愿耶和华的百姓都是申言者”(民十一29)?相反的,似乎你们所显出的是青年约书亚的狭小,想要禁止并限制主百姓的运作(民十一28)。然而,只有具备像摩西和保罗的心胸的领导者,才能使我们从倪弟兄与李弟兄所接受的神圣托付得以繁茂起来。你们的狭小和窄小难道不会打岔圣灵的工作?你们这样的想法 ── 当主带领你们作工时,其他所有的人都必须停止他们的工作 ── 难道不会使我们在大多数基督徒的眼中成为笑柄么?我劝你们弟兄们要被扩大!
这些点我很难澄清,因为不管我说什么都会被视为自我辩护。而且,不仅在李弟兄与我们同在时我爱他,就是今天我还是怀念他,我对于他个人对我和许多地方教会的牧养满了感激。再者,今天李弟兄已经离世,无法澄清你们所引述他所说的话的意思。若是李弟兄今天还与我们同在,我会切切地寻求在你们弟兄们面前与李弟兄交通的机会。但是这样的机会今天已不可能再有了,我深深以为遗憾。 亲爱的弟兄们,在主的主宰之下,我很年轻的时候就在主的恢复中显明为一个服事者,包括在远东和西方。似乎因此我就常成为所有有野心要“带领主恢复”之人的“箭靶”。我感谢主,我从未有这样的野心,因为我知道这一个身体的显明是绝不可能组织化的,因为这身体是藉着众地方教会以基督作她们的内容、以圣经为独一无二的标准而显出的。我领会,只有当许多主的仆人们尽他们在新约职事中那一份的职事(弗四),神的目标才可能达到。主的仆人们应该一同交通(如同彼得和保罗一样)。但是当他们在所量给他们的界限里为着众地方教会和圣徒们的益处而劳苦时,他们各自却有自由跟随基督。 我不记得我曾经把我“多年来紧密的与李弟兄一同事奉”,当作一个话题,如同你们所宣称的,虽然这句话也许曾在我的尽职中说过。我知道我不像有些弟兄们那样,有机会一直与他在一起那样的紧密。我却是记得,有些弟兄们夸口他们与李弟兄那种亲密的关系。1980年代在台北,当有些弟兄们宣告他们与李弟兄关系的“排行”时,其中一位弟兄立刻转身不理李弟兄,因为他失去了那位被认为位居第二者的偏爱。(这位就是 Benson 弟兄天天去向他报告的那一位;这是 Benson 弟兄当着我的面所说的。) 我确信一个主的仆人只应该以主为主。我知道多年来流传关于我的谣传和含沙射影的批评,都是极少或全无事实的根据。最大的一个谣传就是有些弟兄们(也许包括一些现在被认为是相调的弟兄们)向李弟兄报告,说我告诉一些弟兄我希望李弟兄早死,我才能接管工作。亲爱的弟兄们,这样的报告是何等丑陋!但是当这些谣传成功地做到李弟兄里面,无论我做什么都变成不纯洁了。亲爱的弟兄们,若是这样的事发生在你们任何一位身上,今天你还会在主的恢复里么?然而经过了这么多年,我觉得喜乐,因为我没有弃绝那把我兴起的职事。藉着这职事我身上也被构成一份(的职事),也有机会成长直到如今。 我愿意指出我与李弟兄关系的另外一面。有几次你们有些弟兄们“把事情搞砸”时,我很高兴我能与李弟兄站在一起。有一个例子是1977年在芝加哥。我不知道整个来龙去脉,但是叫我惊讶的是,有些人定意要摧毁芝加哥教会。至少有一位现今的“相调同工”在场,站在他的椅子上,支持 Max Rappaport 的破坏工作。在此同时,一个类似的不法事件,在加州柏克莱展开,你们有些弟兄们对此有第一手的认识。我感谢神,在这些接踵而来的风波中,当李弟兄来到俄亥俄州克里夫兰,他找着一个“安静的地土”来尽职。那是李弟兄发起的。乃是在俄亥俄州这“被藐视的区域”,李弟兄释放了“灵与身体”(1977年8~9月),开始在众教会中间恢复了一个平安的光景。在那时有许多人认为俄亥俄州众教会是“不在流中”的。但是有一个属灵人知道,在那里的众教会能提供一个健康的基础,来释放他的负担。这是我与李弟兄的关系中很重要的“一章”。 大约十年后,1989年代你们弟兄们中间有几位“再次把事情搞砸”了。也许你们会辩论,但是你们中间有谁在1980年代的风波中与李弟兄站在一起?那时,你们中间有几位本该是“解答的一部分”的,竟成了“问题的一部分”呢?在最黑暗的时候,我去到李弟兄那里,大约花了七至十天和他在一起。陈实弟兄应该记得在那艰难的时候,我们两人与李弟兄一起禁食、为主的见证祷告。那时,李弟兄曾公开、也曾私底下说,他两年不能在安那翰聚会。让我问你们弟兄们(那些宣称与李弟兄如此紧密的),那时你们在那里?至终,是我邀请李弟兄再次到克里夫兰来尽职。我很清楚的记得,当李弟兄看见这么许多圣徒在机场对他那种自然又热切的欢迎,他所流下的眼泪。也是在克里夫兰,李弟兄开始释放在以弗所书中关于身体的信息。那次的特会满了那灵的膏抹,甚至李弟兄见证说,“在大湖区有一个流”。乃是因为李弟兄说了这话,人们才开始称这一区为“大湖区”。李弟兄访问俄亥俄州克里夫兰成为他职事的“恢复”,而后继续于波士顿和亚特兰大。我认为这是我与李弟兄关系另一个重要的“里程碑”。 不只如此,在1988~89年,李弟兄正式的要我接受在新英格兰区域劳苦的挑战。他说,“把你在大湖区所做的,也做在那里。”我不相信李弟兄说这话是在“耍政治”。我也不认为李弟兄是一口两舌的人。因此,我数次访问波士顿地区,甚至请吴秀良弟兄提供一个公寓,好方便我在那里的劳苦。我很遗憾,因着我家中一个成员患了严重的病,我不能完成李弟兄的愿望。也因此我不能在李弟兄最后的年日更多地与他同在,直到今天我还懊悔失去了这些机会。 你们提到李弟兄向一些弟兄们提到关于我的事。当然你们也知道李弟兄在我面前讲到关于你们中间一些弟兄们的事。但是(不像你们)我不觉得有自由能详细的引述这些话。你们有些人在你们公开的信息中提到李弟兄对你们的评论。譬如说,Ron Kangas 弟兄说,“李弟兄亲自告诉我……我很担心你会骄傲。”(《职事报》,第八卷,第六期,页16,2004年6月)李弟兄也曾公开的说到他担心 Ron 弟兄“太完美了”。亲爱的 Ron 弟兄,让我问你,你岂不是应验了李弟兄对你关切的话中所隐含的预言么?你岂不的确是“骄傲”么? 不只如此,你们弟兄们竟有自由,把李弟兄向着少数的工人(或者为了特别的原因,或者因着被他身边的人所激起的特别情绪),对我所作的评论,拿来广泛的传播。李弟兄曾评论“相调同工们”中的许多位。若是你们要把他对我的评论广传出去,岂不也该把他对你们的评论传给同样的听众?为什么有双重的标准?还有,你们为什么有选择性?你们把李弟兄(在你们眼前)所说关于我“负面”的评论拿来引述。你们岂不也该把李弟兄关于我正面的评论拿来引述么?这样不是比较合理、公平且平衡么?对比来说,你们选择性的引述关于我“负面”的评论,不是会让人认为你们弟兄们也许有偏见,照着不纯洁的动机行事么? 你们所引述李弟兄论到关于我的话已经超过十年了。你们强调他在1996年警告台湾同工们不要跟随我。让我问问你们弟兄们,今天,我要求过那一个同工跟随我了?答案是没有。或者,哪一个台湾的同工跟随了我?他们不跟随我。这样的历史不是证明了一些事么?一些客观的观察者会因此总结说,我并不是像在1990年代中,一些人在李弟兄面前所描绘的那样。有些人也许会更进一步推想,因为有些圣徒珍赏我那一份,有些在李弟兄身边的弟兄们,就存着某一种的动机来激动他对我有不公平的指责。虽然如此,我把这些全摆在主,这位公义的审判者面前。 亲爱的弟兄们,你们不知道李弟兄说到我们,是为着我们的成全?若是我要从李弟兄所说关于我的话学习,你们弟兄们不也应该学么?你们弟兄们是否已经达到某一个情形而“骄傲”、认为自己“太完美”,以致于你们不能容忍任何不能完全地顺服你们的权柄和目的的人?另外,容我提起一件事,我知道有一个关于李弟兄和我电话谈话的录音带在流传着,也有听抄稿和英文翻译。这录音带是某位弟兄和一些与他在一起的人扇动的结果。当我感觉这电话谈话被录音时,他就在李弟兄的旁边。吴有成弟兄告诉我,若是这种事发生在他身上,他不知道他能不能受得了。当那位弟兄录完后,马上拿著录音带作出胜利的宣告,“现在朱弟兄在我手里了!”还有,如同我曾向余洁麟和陈实弟兄说的,我怀疑该录音带是不是被剪接过,因为我记得当时有些谈话并不在录音带里面。至终,那些听过录音带的人,知道那时我对于所有的指控都没有辩解。 几件我愿意与你们交通的事 亲爱的弟兄们,在结束此信之前,我愿意提起几个点。自从李弟兄离世,你们弟兄们自居在主恢复中的领导已经九年了。我为着主的恢复、为着众地方教会和你们弟兄们有很深的担忧。因此,我希望你们注意这几点: 1. 你们弟兄们清楚真理么? 你们弟兄们清楚真理么?譬如说,起先你们说自己是“相调弟兄们”(blending brothers)或是“相调同工们”(blending co-workers)。后来,你们标明自己是“已经相调的同工们”(blended co-workers)。(例如,《主恢复中的文字工作》,2005年6月30日是由“主恢复中已经相调的同工们”发行)现在,似乎又回到“相调的同工们”。(例如,“有一群开放的正在相调中的弟兄们”,《职事报》,第十卷,第一期,页150,2006年1~2月) 我知道李弟兄的确提过“许多弟兄,与他相调着事奉”,但是他从未强调过,正如现今出现在我们中间那样,有一班标出的、独特的“已经相调的同工们”。再者,“已经相调的同工们”这一词岂不是暗指有些弟兄们达到“已经相调了”的完美的情形?你们不是造就了一个实际上的阶级制度,其中有一个阶层是“已经相调的同工们”,另一个是“圣徒们”的阶层。这种情形与罗马天主教系统的主教(圣品)和俗人又有什么差别? 据说,你们中间有几位在水流职事站,2005年冬季训练中一次长老们聚会中,自称为“李弟兄的同工”。自从我们亲爱的李弟兄1997年离世后,虽然他职事的丰富仍然藉着他的著作和其他的媒体留在我们中间,但是身为一位主的仆人,他活泼的工作结束了。我想请问,既然我们弟兄的离世,已经终止了他向着主活的事奉,今天你们弟兄们怎么还能宣称你们现在是他的同工?似乎只有刘遂弟兄,在这个点上是照着真理讲,宣告他是神的同工。为什么刘遂,一位年长的弟兄,没有帮助你们在这个真理的点上清楚?不只如此,我要直接问刘弟兄,“刘遂弟兄,既然你在这些点上认识真理,为什么你没有纠正你的弟兄们?你是不是惧怕他们过于惧怕神?” 我想请问,一个人如何能成为所谓的“已经相调的同工们”中的一员?对某些人而言,似乎这个“菁英俱乐部”的会员身分,是可以用钱得到的。陈启忠弟兄多年来与工作关系不多。但是,在主的怜悯里,他再回到我们中间来。为此我敬拜主。但是,在回来不久后,他就被要求在水流职事站长老训练中尽职。许多人质疑这是不是因着他财物上的实力。有些人觉得奇怪,为什么一个刚被恢复的亿万富翁能向长老们释放信息,而那些多年忠信事奉的要在那里听。这种例子岂不是污染了圣徒们对于“已经相调同工们”的观感? 我最挂心的是你们关于地方教会的领会。2004年 Ron Kangas 弟兄写电子邮件给加拿大伦敦市的 Ron Brubacher 弟兄,在信中 Ron 控告他持守“地方身体的见解”。他说,“似乎你持守地方身体的见解,暗示说身体就像教会一样,同时有一个‘宇宙的’和许多‘地方的’。这是不是你的教义正确的定义呢?你是不是相信,正如有许多的地方教会,也有许多的地方身体呢?因着地方身体这个见解,有别于一个地方教会是基督身体在一个地方彰显的真理,而导致这样一个结论。” 似乎 Ron Kangas 弟兄拒绝基督的身体有地方的一面。但是李弟兄很明确的教导,在林前十二章教会作为基督的身体是“宇宙的,也是地方的”。(李常受,哥林多前书生命读经)李弟兄这简洁的陈明当然含示身体有宇宙的一面,也有地方的一面。再者,倪弟兄很强烈的强调,在哥林多前书中所说的基督的身体,是指在哥林多的信徒,就是那里的地方教会。(倪柝声,《工作的再思》)林前十二章二十七节说,“你们(在哥林多的信徒)就是基督的身体。”〔请注意在希腊文中没有定冠词。〕我们当然“持守这见解”,这是启示在圣经中“神圣真理的两面”,正如倪弟兄和李弟兄所教导的,就是基督的身体有宇宙的一面和地方的一面。再者,我们质疑,在林前十二章二十七节中“基督身体地方的一面”的陈述,可以合适地被包含在“一个地方教会,是基督的身体在一个地方上的彰显”这样的发表里面。使徒保罗没有这样说。他在林前十二章二十七节说,“你们(哥林多的信徒)就是基督的身体。”既然这是神圣真理的“两面”,“身体有地方的一面”的陈述,并不会与“基督宇宙的身体是藉由许多地方教会而显出,而所有的地方教会就是基督身体的彰显”的陈述相冲突。我们坚定的陈明,有许多的地方教会,却是一个身体;正如所有的地方教会是这独一身体的彰显。 但是,似乎你们弟兄们要抹杀身体“地方的一面”(甚至要抹杀地方教会),好来强调身体宇宙的一面。你们指责任何说到身体地方一面的人,是“持守地方身体的见解”(如 Ron Kangas 在他攻击加拿大伦敦教会长老们的信中所做的)。这样的陈述冒着否认“身体地方一面”的危险,也忽略了倪弟兄把这一面的真理给我们的重要性。伦敦的王文山弟兄(与 Ron Brubacher 弟兄一同服事的弟兄),还有其他有相似见解的人,不正是同样地陈明关于身体有宇宙性和地方性这个平衡的观点,如同倪弟兄所陈明的么? 我很惊讶 Ron Kangas 弟兄的说法。他怎么能把一节经节(林前十二章二十七节)从圣经中删去呢?而且,若是 Ron 弟兄没有看见倪弟兄所发表 ── 所有的地方教会是基督的身体 ── 的意思,他怎么能带领众地方教会呢?难怪你们弟兄们一直引述李弟兄曾说,“地方教会不过是个手续”,来除去对地方教会的强调。亲爱的弟兄们,你们难道不知道基督和众地方教会,是藉着我们所亲爱、敬重的倪弟兄和李弟兄揭示给我们的基本托付么?我们应该很清楚的知道,基督宇宙的身体是藉着许多地方教会彰显的。所有的地方教会都是基督身体的彰显。不仅如此,这里还有“一个地方教会就是基督的身体”(参读林前十二27)的意思。我们很坚定的宣告,有许多的地方教会,却是一个身体,正如所有的地方教会是这独一身体的彰显。亲爱的弟兄们,我不明白为什么 Ron 甚至会不同意圣经本身的话。若是使徒保罗写信给哥林多教会说,“你们是基督的身体”,当然哥林多教会 ── 一个地方教会 ── 就是基督的身体。还有,当你们说到地方教会仅仅是个手续时,我总是为你们的灵忧伤;那是一个轻看地方教会的灵。我亲爱的弟兄们,你们不知道手续(过程)会决定结果么?正如吃饭是一个手续,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很注意要吃得健康。地方教会是个手续。当新耶路撒冷显现时,就不再有众地方教会了。但是只有当众地方教会是健康的 ── 那灵能带领每一个教会,基督是教会生活的内容,圣经是他们信仰和实行的惟一标准,而且地方教会向所有在该地的圣徒都有包容的立场 ── 新耶路撒冷才能来到。亲爱的弟兄们,我担心你们在这件事上是否清楚。 再者,我担心你们弟兄们对身体宇宙的一面可能也不清楚。陈实弟兄曾说,“恢复等同于身体”。还有,当 Ron Kangas 弟兄提到(所谓的)“七次节期”时,说这是主向“整个身体”说话的时候。但是若是基督的身体是宇宙的,包括所有在时间和空间里的信徒,你们弟兄们怎么能宣告“恢复等同于身体”,而水流职事站的聚集怎能“向整个身体说话”?若这真的是“一个身体”,这是什么样的“身体”?是一个“水流职事站全球的身体”?你们弟兄们是否清楚关于“身体”的真理,这是已过九年来你们一直重复强调的?再者,在刚刚结束的水流职事店夏季训练中,Ron Kangas 弟兄传达出“信徒可以在地方教会中,却不在身体里”这样的观念。弟兄们,这是什么样的教训?难道你们弟兄们要制造一个两层的系统,有些圣徒“仅仅是在地方教会中”,而有些(菁英份子)是在身体里?圣经中这样的思想在哪里?在倪弟兄和李弟兄的教训中,这样的观念在哪里?你们弟兄们不记得使徒保罗在林前十二章所举的例子么,即使一个肢体说,因为它不是某个肢体,所以就不属乎身体,它却仍然是一个肢体么? 2. 你们弟兄们是否在关于偷运恢复本圣进入中国的事上说谎? 2001年5月,一位香港教会的弟兄,因为偷运大量的水流职事站恢复本圣经进入中国大陆而被捕。数位在中国地方教会(被贬称为“呼喊派”)的领袖(例如余朱悌弟兄)也被捕。香港黎广强弟兄(广东话发音是 Lai Kwong-keung)为着他的“罪行”面临死刑。我不愿重提该案件所有的细节,你们弟兄们都很清楚(特别是余洁麟弟兄)。此案在新闻界得到高度的关注,包括在远东和北美。(香港的南华早报,华盛顿邮报,芝加哥论坛报,洛杉矶时报,伦敦时报,橙县报〔Orange County Register〕等) 我的重点是,你们弟兄们、水流职事站与其代表的行为是可耻的,并且将主的恢复暴露为大众的笑柄。尽管已有印行的报导说,黎弟兄和中国境内的地方教会(呼喊派)、香港教会、和水流职事站间关系紧密,根据洛杉矶时报报导,“在一次电话访谈中,水流职事站发言人 Chris Wilde 在安那翰否认他的组织与黎或呼喊派有任何的关联。”他说,“我们与他们没有任何的关联,我们也真的不知道许多关于他们的事。”(洛杉矶时报,2002年1月9日,页A3)这岂不是一个无耻的谎言么?这岂不是连正直的人都会觉得不道德么,更遑论在基督里的信徒了?水流职事站发言人怎么能“否认〔职事站〕与黎或呼喊派有任何的关联”? Chris Wilde 弟兄是水流职事站的官方媒体发言人。但是,代表水流职事站,他倾全力“否认任何关联”,说,“我们与中国的众教会(呼喊派)和黎弟兄,一位面临死刑的弟兄,没有任何的关联。”水流职事站和余洁麟,明显牵连在这宗“搞砸的偷运计划而成了国际事件”中,但是水流职事站“否认任何关系,……任何关联”。再者,我听说何子建弟兄甚至在华人社区中召开一个记者会,否认与此偷运圣经事件有任何的关联。亲爱的弟兄们,水流职事站的否认得到了什么?你们弟兄们是否想使自己与一个全然失败的圣经偷运计划毫无瓜葛呢?水流职事站怎么能把这位弟兄遗弃于他的命运中?黎弟兄和余弟兄岂不是被用作水流职事站、台湾福音书房灾祸中的“代罪羔羊”?你们的行为岂不是使主的恢复成为公众的羞辱和笑柄呢? 在此事件中,黎弟兄终获释放,没有被处死。但是,不是水流职事站或你们弟兄们的功劳,反而是美国总统乔治布希将至中国的正式访问(2002年2月),被主用来释放黎弟兄。当媒体报导,“没有一个真正正统的宗教团体……在整个过程中表达对他的案件任何的关切;反之,对他的获释最热切的人是人权团体……”时,这对水流职事站岂不是羞辱么? 3. 你们弟兄们是否忽视了李弟兄的遗嘱? 你们常常提及李弟兄的“遗嘱”。当然李弟兄末了公开的说话应该构成他“遗嘱”的重要部分。1997年,在他最末了于华语新春特会的说话中,李弟兄说: “关于照着神并照着神的儿子接纳人,有太多要我们学的。我们已过在这些点上都有过疏忽,因而对不起基督的身体,对不起许多主里的弟兄姊妹;为此我在主面前有很深的悔改。盼望弟兄姊妹藉着祷、研、背、讲,进入本篇信息,看见我们从前的错误。当然,公会中的分门别类是错误的,是神所最定罪的事;但是在公会中真正蒙恩得救的人,都是神的儿女,他们都是神所接纳的。因此,我们也当接纳他们,但我们绝不可有分于他们所在的分裂。”(李常受,《经历神生机的救恩等于在基督的生命中作王》,第六篇) 李弟兄当时是用华语传讲,他的原话(译者按:此处直接用原文),更能表达他真实的悔改如下: “这些我们各处的同工,各处的负责人都得学,各处的弟兄姊妹的眼光都得开。……唉啊!太多太多,要我们学。我们已过呀,在这几点上都犯了毛病,我自己在内,我承认,我为着这事呀,在主面前哪,有很痛苦的悔改。实在对不起!实在对不起这个基督的身体!也实在对不起啊,不只是我们中间的弟兄姐妹,连公会的人,也对不起他们。……(一段较长时间的停顿)你们哪,一定要把这一篇带回去,一次读,二次读,彼此呀,来在一起交通的读,你就看见哪,我们从前哪,不对!当然啦,公会是错的!分门别类是神所最定罪的一件事。但是呢,主还希望把所有的儿女……,没有这种定罪。这个……了解证示,是相当哪,需要功夫。我再说,你们必须,有一些人,少数人,来在一起,读、祷、讲、说……。” 弟兄们,难道李弟兄在他离世前最后一个特会中亲口所说的这些话,不是一个最重要的声明么?这些话岂不是一个严肃的挑战,要我们重新考虑我们的路么? 亲爱的弟兄们,李弟兄末了的公开说话,表达了他对基督的身体深深的懊悔(痛苦的悔改),也为着“已往的错误”向弟兄姊妹道歉,包括我们中间的和在公会里的弟兄姊妹。你们为什么不尊重李弟兄末了关于接纳信徒的话?为什么你们弟兄们总是宣称与李弟兄是一,却完全忽略他真实的担忧和对我们大家末了的嘱咐?你们弟兄们曾否来在一起研讨这事?如果有,结果如何?你们不但没有尽力改变对不与我们一同聚会的信徒的态度,反而使恢复变得更有排他性。你们不但没有强调李弟兄在他公开信息(包括这一篇)中表达的“遗嘱”,反而选择性地强调李弟兄一些私下的谈话。你们不但没有改正我们在接纳信徒上“已往的错误”,反而改变了李弟兄末了说话所强调的。有记录指明 Benson Phillips 弟兄说,“……从李弟兄末了的信息,我们必须接纳所有的信徒。但是这里的负担乃是我们必须接纳所有的地方教会和所有地方教会中的圣徒。他们必须都被我们接纳,……神已经接纳了我们……既然神已经接纳了每个地方教会,我们必须有交通,我们也必须彼此接纳,以进入与三一神的交通。然后我们必须接纳所有的信徒。”(《职事报》,第九卷,第二期,页102)Benson 弟兄的话语岂不是偏离了李弟兄所强调的?李弟兄说到接纳信徒,向公会里的弟兄姊妹道歉。他没有提到接纳地方教会。但是,你 Benson 弟兄,插入了接纳所有的地方教会和所有其中圣徒的想法。更甚者,你使接纳“所有的地方教会”和其中的圣徒们,优先于接纳所有的信徒,说,“这里的负担乃是我们必须接纳所有的地方教会和所有地方教会中的圣徒。……然后我们必须接纳所有的信徒。”在李弟兄的全文中并没有说到接纳众地方教会,但是你却引进这个“新的教训”,来降低、延迟接待其他信徒的重要性。我请问,在这点上你真的是忠于李弟兄的“遗嘱”么?或者你是在执行你自己的工作流程? Benson 弟兄,你这个超出圣经的教训到底是什么意思?你是不是想要暗示,一个地方教会必须被你们弟兄们接纳,才可以被所有在你们带领(控制)下的众地方教会所认同呢? 亲爱的弟兄们,有些弟兄们(包括我自己)渴望对李弟兄末了的说话忠信,并严肃的考虑如何执行他“遗嘱”的这部分。我们怎能有分于你们这些大大偏离李弟兄职事、否认或贬抑李弟兄末了说话所表达之意愿的行动呢? 4. 你们弟兄们是否坚持次要的项目? 李弟兄在他的职事中有许多发表,是为了帮助圣徒们,藉着神的分赐进入对祂经纶的经历。许多这些词是用来作“帮助”,而从来没有意思要成为主要的真理。但是,自从李弟兄离世,你们弟兄们重复、扩大、强调这些项目,甚至到了曲解它们的地步,直到这些成为主恢复中的“宪法”。亲爱的弟兄们,你们被李弟兄训练了这么多年,应该知道信仰的主要项目和次要项目的分别。你们应该能分辨那些项目属于专特性,那些属于一般性。但是,你们一再地强调一些项目,却连一处圣经根据都很难找得到。诸如:
我承认这些词有时候能帮助圣徒,或应付一些特别的需要。但是,在你们的尽职之下,这些词已经发展成一个系统的教训,到最后它们成了主恢复中的“宪法”。这些项目发展到一个地步,许多圣徒不再注意圣经的真理。恢复中的许多圣徒不再能区别什么是我们应该争辩之“信仰”的主要项目,和其他次要的项目。再者,当你们弟兄们尽职时,所有这些项目都变成了主要的、不能改变的项目,而且期待众圣徒都一致遵守,其中也包括一些教会生活中所坚持的实行,造成圣徒们中间一种不能容忍(其他事物)的气氛。这当然是不健康的,也是主所不喜悦的。弟兄们,有些圣徒受过李弟兄的教育,渴望住留于并且取用倪弟兄和李弟兄的职事。这样的圣徒怎么能有分于以上这些越过圣经的项目(这些项目是你们一直坚持的,甚至成了人要与你们交通的条件)? 我记得当我与你们中间一些弟兄们交通时,我提到奥古斯丁的名言,“在主要的事上合一,在次要的事上自由,在一切的事上相爱。”Benson 弟兄对此有深刻的印象,并要求把它写下来。但是,实际上你们弟兄们是否把所有的事都“主要化”了?甚至你们强调 ── 若是我们在一个次要的项目上有不同的解释,就是有人不持定元首 ── 这定然会把我们带到对所有圣经划一的解释里。(是的,我知道倪弟兄说过这个,但是他也说过许多其他的事,你们却选择不去强调。为什么你们特别强调这句话过于其他的事?)奥古斯丁的名言,与李弟兄在分辨“专特”和“一般”项目上是相合的。我再说,似乎你们把所有的东西都往“专特”的范围里摆 ── 包括以上所列的十二项。若是这样,你们真的是跟随李弟兄么?你们真的全盘(如同你们所宣称的)接受他的职事么? 你们的信结束在要求我悔改。亲爱的弟兄们,我愿意悔改。事实上,我感觉,基于主恢复现今的情形和方向,我们都应该悔改。我能不能请求你们与我一同在主面前献上悔改的祷告,求祂怜悯我们,怜悯祂的恢复? 最后我要说,我爱你们弟兄们,也愿意与你们一同为了主藉着倪弟兄和李弟兄所给我们神圣的托付竭力奋斗。我感谢你们的敞开,你们为我的祷告以及你们要建造整个身体的意愿。我由衷地盼望经常来在一起祷告能成为我们的实行。我在基督里爱你们弟兄们,也盼望得到同样的回报。我盼望这是我们最后一次这样的信。反之,我们能有面对面的交通。我们应该彼此代祷,一同为着彼此,也为着所有的地方教会祷告。愿主祝福你们。
你们在基督里的弟兄,
PS. 我发现你们给我的信(2005年8月25日和2006年6月27日)与你们的第一封信(2005年6月4日)有同样的签名。似乎你们仅仅“剪贴”这一组的签名,把它放在你们后来的信件。这使我怀疑是否所有二十一位“已经相调的同工们”都有分于这些信,或者有些人只是在别人的写作上作个“橡皮图章”而已。 PPS. 有人告诉我,你们最近给我的信(2006年6月27日)已经被翻成中文,而且在中国大陆流传。这件事若属实,那是一个直接且严重违反这类信件来往所该有的私密性。因此我被迫立刻将此信放在克里夫兰教会的网站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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