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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脱离卑贱的事
人一得救,就当脱离卑贱的事,这样才能成为贵重的器皿。为着这个缘故,信徒就要学习对付罪,藉着这个过程,就使我们能脱离那些拦阻我们生命成长的卑贱的事。 对付罪是为着生命的成长 “人若自洁,脱离卑贱的事,就必作贵重的器皿;成为圣洁,合乎主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提后二21) 对付罪是指我们在圣灵的光照下,认识我们的罪;也在圣灵的带领下,除去我们身上一切拦阻我们生命成长的卑贱事。对付罪有多少,生命成长也就有多少;生命成长了,罪的认识和对付也加深了。这两面是相辅相成的。离开了对付罪的生活,生命就不可能有真正的成长。 但是,对付罪不是一个规条,而是神圣生命的要求。我们若是常常在生命的交通里,顺着神圣的生命去对付,我们就刚强,就有从神来的亮光,就能认识属灵的事,生命就自然而然地有成长。若是有死的感觉,就是告诉我们需要对付罪。 圣经中的对付罪 1. 对付得罪人的罪 “所以,你在祭坛上献礼物的时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怀怨,就把礼物留在坛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后来献礼物。你同告你的对头还在路上,就赶紧与他和息,”(太五23~25上) 这里有“和好”,还有“和息”,这是对付得罪人的罪。 2. 除去污秽的事 “亲爱的弟兄啊,我们既有这等应许,就当洁净自己,除去身体、灵(原文)一切的污秽,敬畏神,得以成圣。”(林后七1) “洁净”和“除去”是指对付罪说的。有许多的事是污秽我们的,但我们却是不知道。因此,我们需要圣灵的光照,使我们能知道我们从前不以为是罪的,神却定其为罪的罪,使我们藉着认识而除去,就使我们在神圣的生命上有成长。 3. 要认罪 “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约壹一9) 认罪是最基本的对付罪的方法。惟有当我们在神面前认了罪,神就会赦免我们,并洗净我们,神的生命就能流通到我们里面,叫我们更多有分于这生命,而带来生命的成长。 4. 离弃罪 “遮掩自己罪过的,必不亨通;承认离弃罪过的,必蒙怜恤。”(箴二八13) 不仅要认罪,还要“离弃”,这是认罪的实际。离弃就是脱落。必须有罪的脱落,才能有生命的增长。 对付的依据 1. 根据主给我们的看见 “所以,你在祭坛上献礼物的时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怀怨,”(太五23) 祭坛边上的“想起”是指主给我们看见。当我们在与主交通的时候,在我们向主祷告的时候,在我们与主亲近的时候,主给你“想起”什么罪,就对付什么罪。主没有给我们“想起”的罪,主会在我们需要对付的时候,使我们“想起”。 2. 根据神的光照 “我们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祂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约壹一7) 当我们与神交通时,就能看见自己的罪,然后要对付这些罪,神就洗净我们的罪。这里是藉着光照而看见。因此,每当我们与神交通时,神若光照我们,给我们看见什么罪,我们就要对付所看见的罪。 实行时的原则 1. 向神认罪,也要向人认罪 “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约壹一9) 我们犯罪,首先得罪的是神,必须到神面前去认罪。我们所犯的罪,无论是得罪神的,还是仅仅得罪人的,或是我们认为只得罪人的,都是得罪了神。因此,只要是犯了罪,就得先去向神认罪。这样,就可以得着神的赦免和洗净。 “所以你们要彼此认罪,……”(雅五16上) 我们若是犯罪得罪了人,首先是向神认罪,然后还要向人认罪,求他赦免。 2. 使良心清洁 对付罪,在自己一面是使良心清洁。当我们犯了罪,良心就会定罪我们,叫我们觉得良心有亏欠。良心有了亏欠,就如船有了破洞,再也无法往前。对我们来说,生命就不能有长进。因此,我们需要对付罪,使我们的良心清洁,没有亏欠,使我们的生命有长进。 3. 使人和睦 对付罪,对别人来说,就是使人和睦,消除因得罪人而带来的间隔。因此,当我们蒙神光照,看见自己得罪了人,就当先向神认罪,然后去向人去赔罪、道歉等,消除因得罪人而产生的纠纷等。对于赔罪的范围要小心。得罪的范围是多大,赔罪的范围也就那么大。不相关的人不要牵扯进来,免得造成更多的麻烦。 4. 叫别人得益处 对付罪的结果是叫别人得益处,总不能叫别人反而受亏损,无论是灵性的或物质的。这是一个很好的衡量标准。 5. 根据里面生命的感觉 对付罪要根据里面生命的感觉。我们对付罪的时候,要对付到里面有生命了,有平安了,才可以停止。 | |
| (初信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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