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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篇 救恩
神的救恩,从神来说,有救恩的成功和救恩的实化的两面。救恩的成功是主耶稣在十字架上已经做成的,救恩的实化是圣灵今天正在每一个信徒身上运作的。 对得救的人来说,救恩也有两个方面。一面是主耶稣的救赎,解决人在神面前的地位问题,所以对人来说是客观的;另一面是圣灵的工作,使信徒在神圣生命里的长大,因此是主观的。人一信了主,他在神面前的问题就解决了;但是,他还需要主观的那一面,就是圣灵在他身上的制作。 因此,我们就从客观一面,主的救赎所解决的问题;与主观一面,圣灵如何实化这救恩,来看神的救恩在人身上实施的过程。 客观一面 1. 得蒙赦罪 “按着律法,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洁净的,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来九22) “众先知也为祂作见证,说:‘凡信祂的人,必因祂的名,得蒙赦罪。’”(徒十43) 按照神公义的要求,有流血才有赦罪。因此,主耶稣在十字架上受死流血,满足了神公义的要求,就叫人能得着神的赦罪。主耶稣自己说:“这是我立约的血,为多人流出来,使罪得赦。”(太二六28)因此,人只要信主耶稣,就是接受主耶稣流血所成就的,他的罪就必得着神的赦免 2. 洗净我们一切的罪 “祂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约壹一7,9) 神洗净我们一切的罪是跟着赦罪的,神赦免了我们的罪,也洗净了我们的罪。赦罪只是免去审判,而洗罪是把我们洗的“白如羊毛”(赛一18),没有半点罪的痕迹。 3. 为我们罪作了挽回祭 “不是我们爱神,乃是神爱我们,差祂的儿子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这就是爱了。”(约壹四10) 因着我们犯了罪,我们与神的关系就出了问题。主耶稣在十字架上,不只赎了我们的罪,也作了挽回祭,恢复了我们与神之间的关系。 4. 与神和好 “一切都是出于神,祂藉着基督使我们与祂和好,…… 这就是神在基督里,叫世人与自己和好,不将他们的过犯归到他们身上,并且将这和好的道理托付了我们。”(林后五18~19) 因着我们的罪,我们既在与神的关系上出了问题,就与神失和,甚至心思里与神为敌。因此,关系恢复了,接着就是与神和好。 5. 称义 “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的称义。”(罗三24) 主在十字架上所流的宝血,满足了神公义的要求。所以,当我们藉着信接受主之后,神就称我们为义。 6. 成圣 “靠耶稣基督只一次献上祂的身体,就得以成圣。”(来十10) 这里是指因主的救赎,使得信的人可以在地位上归神为圣。 主观一面 1. 重生 “我说,你们必须重生,你不要以为希奇。”(约三7) “这等人……乃是从神生的。”(约一13) 在主观这面,信徒首先是重生。重生按原文是从上面生,就是从灵生,也是从神生。因此,重生就是人藉着从圣灵生,而得着了神的生命。 2. 圣灵的更新 “祂便救了我们,并不是因我们自己所行的义,乃是照祂的怜悯,藉着重生的洗和圣灵的更新。”(多三5) 人重生了,在他的灵里有了神的生命之后。圣灵就开始更新的工作,就是不断地把神的生命加进来,作新的成分,使我们有新人的实际。 3. 因着圣灵,成为圣洁(原文:圣别) “使我为外邦人作基督耶稣的仆役,作神福音的祭司,叫所献上的外邦人,因着圣灵,成为圣洁,可蒙悦纳。”(罗十五16) 这里“圣洁”的原意是“圣别”,就是圣灵不断将神的神圣性情,构成到信徒里面,使他们在性情上越来越圣化,而脱离凡俗。 4. 藉着主灵而变化 “我们众人既然敞着脸,得以看见主的荣光,好像从镜子里返照,就变成主的形状,荣上加荣,如同从主的灵变成的。”(林后三18) “不要效法这个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变化,叫你们察验何为神的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罗十二2) 哥林多后书三章十八节的“变成”和罗马书十二章二节的“变化”是同一个字,就是圣灵在信徒里面制作,就将信徒变成主的形状,荣上加荣。这个变化也是藉着心思的更新来达到的。 5. 作成与神儿子一模一样 “因为祂预先所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效法祂儿子的模样,使祂儿子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罗八29) “效法”的原意是“作成与……一模一样”。所以,这节圣经的意思是,神预定信徒要被作成与主耶稣一模一样,不仅是里面的生命和性情一样,甚至就是在外面的形像上也与主一样(约壹三2)。这是神救恩的目的,也是圣灵今天在每一个信徒身上,正在实施的工作。 | |
| (初信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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