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第一篇 清楚得救
得救的条件 1. 是本乎恩,因着信 “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弗二8) 得救是本于神的恩,并藉着人的信。神的恩就是神为人预备了救恩,成全了救恩;但在人这一面,还需要人来相信,就是接受神的救恩。所以得救,就是藉着相信主耶稣,得着神的救恩。 2. 求告主名 “因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然而,人未曾信祂,怎能求祂呢?”(罗十13~14上) 人信了主,才会求告主的名,所以,求告主名的人就必能得救。 3. 口里承认,就可以得救 “因为,人心里相信就可以称义,口里承认就可以得救。”(罗十10) 人心里信了主,在神面前就称义了;但是,在世人面前,他还必须有一个口里承认的行为,来证明他是信主的,是得救的。 4. 信而受浸的就必得救 “信而受浸的就必得救。”(可十六16上,按原文另译) 信是人里面的事,受浸是外面的表示。信加上受浸是人接受救恩的一个完整的步骤。 得救的益处 1. 不至灭亡,反得永生 “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三16) 人信了主,积极一面是得着了永生,就是神的生命进到他里面,消极一面他就免去了永远的沉沦。 2. 不被(神)定罪 “信祂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三18) 得救的人也免去神的定罪和审判。 3. 脱离了黑暗的权势 “祂救了我们脱离黑暗的权势,把我们迁到祂爱子的国里;”(西一13) 得救的人不再是在撒但的黑暗权势下,而是在神爱子的国里。 4. 出死入生了 “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约五24) 得救的人已经不在死的阴影下,而是进到了生命的范围里。 5. 从神生的,是神的儿女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这等人……乃是从神生的。”(约一12~13) 得救信主的人,都是从神而生,成为神的儿女。 得救的证明 1. 神的话 “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奉神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约壹五13) 神的话是最有力的证明。无论别人怎样讲,自己的感觉怎样的会改变,但是圣经神的话证实,我们是得救的人,有神生命的人。 2. 圣灵的同证 “圣灵与我们的心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罗八16) 我们里面的圣灵与我们的心(按原文:灵)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是属于神的人,是得救的人。 3. 爱弟兄 “我们因为爱弟兄,就晓得是已经出死入生了。”(约壹三14上) 神是爱,我们是从神生的,因此我们里面也有爱,并且也爱从神生的人。这爱就是证明我们是出死入生的人,是得救的人。 得救的稳固 “祂既得以完全,就为凡顺从祂的人成了永远得救的根源,”(来五9) 基督是我们永远得救的根源。我们相信祂,一次得救就永远得救了。 “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我父把羊赐给我,祂比万有都大,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约十28~29) 我们一次得救就永远得救了,也就永远不会灭亡。谁也不能从主的手和父的手里把我们夺去。 | |
| (初信材料)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