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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与主交通的凭藉
(本篇信息未经讲者校阅,仅供追求用) 约壹二1~11
得救的人还会犯罪 “我的孩子们,我将这些事写给你们,是要叫你们不犯罪。若有人犯罪,我们有一位与父同在的辩护者(也可译作训慰师),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祂为我们的罪,作了平息的祭物,不是单为我们的罪,也是为所有的世人。”(约壹二1~2) 这里有两个“犯罪”,这两个“犯罪”的意思不一样。前面的犯罪,是以神为说谎的罪(一10);后面的犯罪,乃是指人失败的罪(当然,它也包括以神为说谎的罪)。 约翰一书一章告诉我们,即使是一个得救的人还是会犯罪,罪还在他的里面有运作,有发动,他还会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做不讨神喜悦的事。在一个得救的人身上,犯罪仍是一件不可避免的事,因为,凭着自己活着就是罪;没有神,没有活在与基督的联结里就是罪。 不犯以神为说谎的罪 但是,二章一节这里所说的“叫你不犯罪”的“罪”,比一章里所说我们还会犯罪的“罪”(一7)严肃多了。这里所提的就是一章十节所说的,“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犯过罪,便是以神为说谎的”的罪。若有人得救以后,就说,“我从此之后不会再犯罪了”,他就是以神为说谎的。约翰告诉我们不要再犯罪,乃是指不要犯那个说自己没有犯过罪的“罪”,而不是指人软弱离开神的“罪”。因此,二章一节的“不犯罪”不是说“从此我就不再会犯罪”,而是不要犯“说自己没有犯过罪”的罪。 使徒约翰写约翰一书第一章是叫你看见,你是个罪人,你需要活在教会生活中好让宝血来洗净,也需要在主面前认自己的罪。 “我将这些事写给你们,是要叫你们不犯罪”“叫你们不犯罪”,不是一个修行,不是守清规戒律,不是从今以后谨言慎行;“叫你们不犯罪”也不是我们再也没有软弱、再也没有失败、不再远离神、不再得罪主。不,“叫你们不犯罪”是要我们认识: 我是一个需要拯救的人,
这个就是约翰所说的“叫你们不犯罪”。 人对于“叫你们不犯罪”的观念和圣经的观念相差得非常远。在人的观念里,“叫你们不犯罪”就是人得救以后就不再犯罪,人读了这些经节以后,就不再犯罪了,至少不应该再犯罪了。然而在圣经的观念里,“叫你们不犯罪”,是要叫你认识你得救以后,你对犯罪还是无法抗拒,你还是会犯罪,所以必须取用主的宝血。你不能骗自己说,“我没有犯过罪”,若是这样,你就真是犯了罪,因为你是以神为说谎的。 辩护者 “我们有一位与父同在的辩护者,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祂为我们的罪,作了平息的祭物……。”(约壹二1~2) 无论我们犯了什么罪,“我们有一位与父同在的辩护者”(二1)。 辩护者的原文是 parakletos,【指被召到另一个人身边以帮助他的一位,因此是帮助者;也指提供法律之援助的人,或为别人代求的人,因此是辩护者、律师或代求者。……在这里指主耶稣与父同在,作我们的辩护者,在我们犯罪时,基于祂所成就的平息,照料我们的案件,为我们代求(罗八34)并辩护。(恢复本圣经,约壹二1注7)】我们有一位替我们申辩的律师,在神面前为我们辩护。 义者 这位辩护者乃是那义者,是祂带着你一同站在神面前。【我们的主耶稣是全人类中惟一的义者。祂在十字架上的义行(罗五18),为我们和所有的罪人满足了公义之神公义的要求。惟有祂够资格作我们的辩护者,在我们犯罪的光景中照顾我们,并且把我们恢复到义的光景中,以平息我们与我们公义的父之间的关系。(约壹二1注8)】神今天来看你的时候,祂看见的乃是义。神会说,“我在你身上所有的要求,藉着耶稣基督都成就了;我今天看见你这个人是在基督耶稣里的,因祂的义,你也成为义了!” 领港者 辩护者,原文也有领港者、指引者的意思。当一艘大船要进港时,领港的小船会开在大船前面,带着大船进到港里来。当领港船进港时,领港者会大喊“parakletos”,意思就是“领港的来了”。这是一个宣告,宣告领港者要负进港大船的一切责任,进港的大船在领港者的指引之下乃是完全平安的。感谢神,这位耶稣基督,向着神,祂是辩护者,是义的;向着我们,祂是领港者,祂指引我们,也带领我们,帮助我们行走属天的道路。 平息的祭物 主耶稣基督为我们的罪,将自己当作祭物献给神(来九28),不仅为着救赎我们,更为着满足神的要求。我们的辩护者 ── 耶稣基督,藉着把祂自己作成一个祭物,使我们与神和好,就平息我们与神之间的关系。祂把自己摆出来作祭物,好叫我们的罪得着赦免。祂成为平息的祭物,不单是为我们的罪,也是为所有世人的罪。 遵守辩护者的诫命 “我们若遵守祂的诫命,在此就知道我们是认识祂。”(约壹二3) 诫命也可以翻作命令。这命令从哪里来的?从辩护者来的。“遵守祂的诫命”,也就是遵守辩护者对我们所说的话。 一面,这位辩护者是义的,站在神面前替你说话; 另一面,祂已经作了祭物,为你死了,你所有的罪都可以在义里面得着赦免; 还有一面,祂也像一个领港者,藉着祂的话引导你得着平安,引导你到达神那里。 亲爱的弟兄们,我们的主,在神面前是辩护者;我们的主,在神和我们之间是平息的祭物;我们的主,对我们也是领港者,祂指引的话就成为对我们的命令。 一个学习与主交通的人,要享受的,是生命;要经历的,是光;要具备的,是话。而辩护者是把祂的话,也就是神的话告诉你,叫你得着神的话。 让主的话留在我们的里面 “我们若遵守祂的诫命”(二3),这里的遵守,不是用遵从(to obey),乃是用持守(to keep)。我们通常把“遵守祂的诫命”领会成“祂说什么,我们就照着祂所说的来作”。但是,这节圣经正确的领会应该是“我们把祂对我们所说的话,留在我们的里面”。保罗说,“当守的信仰我已经守住了”(提后四7),那个“守住”与这里的“遵守”是同一个希腊字,tereo。我们若遵守祂的命令,就是守住祂的话,留住祂的话,祂的话在我们身上就会开始有运作了。 一个会亲近主的人,必须是一个有生命的人;
话来了以后,不像你所想的,“主耶稣,你怎么说,我们就照着做吧!”不,话来了以后,你要保守,你要保护,你要注视,你要照顾,你要留住,你要守着这个话,至终这话要留在你里面,成为你的所有。 有时候我们作工,我们服事主,过一过这些话就不见了。当话不持守、不住在我们里面了,我们就变成一个只会作工,也只会作出一番宗教事业的人。 在我年幼时,主藉着祂的话对我说话,要我把自己这一生奉献给祂,不是为着被祂使用,乃是为着让祂制作。譬如说,主藉着罗马书十二章一节对我说,“所以弟兄们,我藉着神的怜恤劝你们,将身体献上,当作圣别并讨神喜悦的活祭,这是你们合理的事奉。”于是我祷告主,“主啊!求你不断的管教我,因为我把自己奉献给你,不是为你作一个工,乃是要当作一个活祭。”主对我有一个呼召,叫我把一生奉献给祂,那是很明确的话,这话自从临到我以后,就留在那里不走了。 主也藉着祂的仆人倪弟兄的话对我说话,“神注重我们的所是,过于我们的所做,真实的工作乃是生命的流露,……,奉献给神不是为神做工,乃是让神做工,凡不能让神做工的,……。”这些话在我里面从来没有离开过,并且成为控制我一生的启示。 将近五十年来,主不断的向我说话。随着我年龄的增长,生命的成长,主的说话也加多。什么时候没有主的说话,我与主的交通,我跟随主的根基就要出问题了。 弟兄姊妹,一个摸着生命的人,就不可能没有光的经历;一个活在光中的人,也必定是一个满有神说话的人。神一说话就带来光,光一临及人就供应生命。我们学习与主交通,首先要学会摸着“生命”;然后需要有“光”,因为在光里面才会看见神,才会看见自己;最后还要有“话”。我们要把话留在我们里面,让话住在我们里面,也让话成为我们的所有。一个活在与主交通里的人,乃是一个让话丰丰富富的住在他里面的人,也是在新鲜的灵里让主在祂所已经说过的话上再向他说话的人。这样的人,就是一个遵守神的诫命,持守祂话的人;这样的人,自然就是一个认识祂的人。 藉着遵守诫命认识主 “我们若遵守祂的诫命,在此就知道我们是认识祂。”(约壹二3) 大多数人对主的认识都是客观的,但是一个活在与主交通里的人,不仅是主观的认识主,更是在启示里来认识(ginosko)主。 “在此就知道我们是认识祂”,这里的认识,希腊文不是直觉的认识(oida),而是启示的认识(ginosko)。祂是辩护者,祂是义者,祂是领航者,祂不断的对我们说话,这些说话,藉着我们的遵守、留住,就在我们里面产生一种启示的认识(ginosko)。 启示的认识(ginosko)带来异象的开启,改变了我们的生存,控制我们这个人。使我们的存在联于神的存在,联于神的经纶,叫我们为着神而活,也为着神的经纶而活。我们若遵守祂的诫命,在此就知道我们是“认识祂”,换句话说,就是“在祂的经纶里满有启示的来认识祂”。 弟兄姊妹,一个有神的话的人,也就是一个在神圣启示的话里来看见神,认识神,与神一致,与神同工的人。一个有神经纶的话的人,定规是不平凡的,他们的存在是满有意义的,他们的生活是属灵的,他们的工作是超越的,因为他们遵守了神经纶的话,他们也认识神。 “那说我认识祂,却不遵守祂诫命的,便是说谎的,真理也不在这人里面了。”(二4) 不遵守祂的诫命,就是留不住神的话,甚至漏掉神的话。这里的不遵守,不仅是指我们违背主的话,也不仅是指我们不听主的话;而是主的话来了,却没有办法留在我们的里面。请你想想,话不在我们里面,真理又怎能在我们里面。一个人不能遵守、不能留住主的话,又说自己认识主,这样的人便是说谎的。 神的爱得着了成全 “然而,凡遵守祂话的,神的爱在这人里面实在是得了成全。在此我们就知道我们是在祂里面。”(约壹二5) 这一节的“爱”,希腊文是 agape。agape 的爱就是有价值的爱。我们通常领会:agape是神的爱,philia 是人的爱;不,这样的领会不够周全。agape 是有价值的爱,是根据一个人的价值来宝爱他;philia 是一种情爱,是因为可爱而爱。作丈夫的,说什么也不会让人用其他的东西来换他的妻子,因为他对妻子有一种 agape 的爱,是任何人事物不能取代的。约翰说,你如果遵守这话,神的爱 agape,在你的身上就得了成全了。 这里的爱不仅是神对我们的爱,也是我们对神的爱;这是一个彼此的爱。 我们要对神说,
神也会对我们说,
神对我们成为价值最高的,我们对神也成为价值最高的。 “凡遵守祂话的,神的爱在这人里面就得了成全”,这里的成全,不仅在爱的性质上是高的,而且在爱的丰富上也是完满的。在此,我们就知道我们是在祂里面了。 感谢主,这位辩护者不仅替你辩护,也不仅替你成为祭物,同时也对你说话、给你指引。这话一进到你里面,就产生你与神经纶的联结。你要学习保守、持守、留住这话。当你保守这话的时候,神对你的价值就高起来了,你对神的价值也就高起来了。神是全然爱你,你也是完全爱神;神愿意舍弃一切来得着你,你也愿意舍弃一切来为着神。真是甜美! 照祂所行的去行 “那说自己住在祂里面的,就该照祂所行的去行。”(约壹二6) 关于“行”,可说是读约翰一书最困难的地方。到底是叫我们去行呢,还是叫我们不要去行?是叫我们去作呢,还是叫我们不要去作?既然神的爱在我们身上已经得了成全,那么约翰为什么又说,“住在祂里面的,就该照祂所行的去行”? 这句话实际上是说:
这就是照着祂所行的去行。 “行”不是说祂上十字架,我们每个人也去找两块木头钉上去。不。这里的“行”乃是说出爱的价值显在祂的身上,而成为祂的生活;同样的,这爱的价值也要显在我们的身上,而成为我们的生活。 为此我们要敬拜神,“神啊,你实在太好了,你把一个活活的话,种到我里面来,叫我能有一个满有价值的活出。这爱是我向着你的,也是你对着我的,叫我知道我是在你里面。主如何能把你活出来,我也如何把你活出来;祂活在你的旨意里,我也活在你的心意里;祂在地上完全归于你,我在地上也完全归于你!” 是旧诫命 “亲爱的,我写给你们的,不是一条新诫命,乃是一条你们从起初就有的旧诫命,这旧诫命就是你们所听见的话。”(约壹二7) 是从起初就有的 亲爱的弟兄姊妹,在这里有一个大串连。首先,这位辩护者把话种到我们里面,然后,就叫我们主观的认识祂,认识祂的经纶,活在爱的里面,住在祂的里面,然后把祂活出来。这一连串发生的事都不是新的诫命,而是从起初就有的旧诫命。因为从起初,这位神就是那从起初原有的生命的话;从起初,我们就知道并且经历那是生命的话的神。 这话从起初就是联于神的,
当这位辩护者对你说话的时候,祂是站在辩护者的地位上来对你说话,而不是站在主的地位上来命令你,或者指示你努力去作。你若有这样的看见,你就会告诉主:“主,如果你只是作主来命令我,我做不到。谢谢你,你是那辩护者。你不仅为我辩护,也在你对我所说的话里把生命赐给我,我愿意住留、持守这些话,也愿意活在这些话的里面,并把这些话活出来。” 是一直说的话 但希奇的是,无论你的光景如何,这位辩护者一直站在你的身边,并且一直的说话。祂对你说话,祂也负责祂的话,祂也成就祂的话。在你的感觉里,说话的是你,行走的是你,运作的是你,到后来得胜的还是你。但事实上,乃是这位辩护者把一切都替你做好了。 譬如说,在我十几岁时从主所听见的话,直到现在我六十多岁了还留在我里面。到底这话是谁留下的?在我的感觉里,好像是我留住的。但是我再想想,若不是那辩护者把这话留下来,我今天还能够站在这里吗?我们有哪一个人不是在聚会中答应了主的呼召,回家就忘记了?我们有哪一个人能够完全持守主的话? 为此你真是要说, “主啊!你是那从起初原有的生命的话,你是我的辩护者,一直的对我说话,到如今你还是说话。我简直不能信,你对我说的话是这样的甜美。我以为你的话是一个命令,常叫我觉得受压,觉得做不到,觉得自己无能。现在我知道你是辅佐我、给我智慧的那一位。今天就在我不行、不能、不对、甚至犯罪的时候,你是我的辩护者。主,谢谢你!” 也是新诫命 爱弟兄 ── 住在光中 “再者,我写给你们的是一条新诫命,这在主并在你们,都是真的;因为黑暗渐渐过去,真光已经照耀。那说自己在光中,却恨他弟兄的,到如今还是在黑暗里。那爱他弟兄的,就住在光中。”(约壹二章8~10上) 前面说神就是光,在祂毫无黑暗,现在则说你要住在光里面。也就是说,这光成为动态的光,所以你才可以住在其中。住在动态的光里面,就是住在运行的光里面,也就是住在运行的基督的显出里面。 什么叫作光?
什么叫作住在光中?
当主在运行的时候,祂就将祂自己显出来,而祂的显出一经过我们,就成为我们住在光中的实际,我们也就成为一个爱弟兄的人。这里的爱,原文是agape的动词型态,说出弟兄对我们的价值胜过一切,如同我们对神的价值一样。所以对我们来说,最有价值的是神,也是弟兄姊妹。 约翰在这里所给的诫命,是旧的,也是新的。意思是说,你本来就有爱弟兄这个实际 ── 这是你从起初所接受的旧诫命;但是约翰愿意再提醒你要住在基督的运作里,就是住在光里,把一个个弟兄摆到最高的价值里来 ── 这是新诫命。 什么叫作爱弟兄?
什么叫作爱弟兄?
我愿意为着弟兄的益处,无论是物质的或是属灵的,付出一切的代价。这就是爱弟兄。 “黑暗渐渐过去,真光已经照耀。”这是一处奇妙的经节,一个爱弟兄的人,就是住在照耀的真光里,就是住在运行的基督的显出里。他活出基督,也让基督从他身上活出来,而成为一个住在光中的人,结果,就是爱弟兄。 恨弟兄 ── 在黑暗里 “那说自己在光中,却恨他弟兄的,到如今还是在黑暗里。”(约壹二9) 有时我们会生弟兄的气,但也许我们不认为自己恨过弟兄。那么,到底什么叫恨弟兄?如果我们在基督和弟兄之外,还有其他更高价值的事物,那我们就可能会成为一个恨弟兄的人。 “恨”这个字,希腊文是 miseo,也有敌对的意思,说出不仅不喜欢一个人,同时也和他是敌对的。当你没有把弟兄放在最高的价值上,而高举其他属灵或属世的事物,这些事物都会叫你和一个清心爱主的人产生敌对,结果不知不觉的成为一个恨弟兄的人。 神似乎很喜欢你我把弟兄永远放在第一位。你若不珍惜神所量给你的弟兄,也没有为着他属灵的益处而活,你很容易就会成为一个讨厌弟兄,与弟兄敌对,甚至恨弟兄的人。 我们这个人很麻烦,一不小心,就会我们所蒙的祝福、我们所有的经历、我们所看见的真理、我们所得着的亮光,视为首要的,而将弟兄视为其次。有时,神简直没有办法祝福我们。因为神若祝福我们一点,我们就拿来当作资本和我们的弟兄敌对,结果就产生无穷无尽的分裂和无穷无尽的结党:我为这个真理、你为那个教训;我跟这个职事、你跟那个领袖。最伤害教会的,就是这些东西。你要晓得,为这个真理、为那个教训;跟这个职事、跟那个领袖,都是假的,只有爱弟兄才是真的。在主是真的,在你也是真的。 爱弟兄胜过一切的执着、方法 “但那恨他弟兄的,是在黑暗里,且在黑暗里行,也不知道往那里去”(约壹二11) “不知道往那里去”,意思就是,不知道接下来怎么办。人往往抓住一个可用的东西,不知不觉就取代了基督,结果就不知不觉的进到黑暗里去了。譬如说,我们非常羡慕外地教会所蒙的恩典,就想请他们来帮助我们。问题是,这样的帮助今天也许有用,但是三年以后呢?没有一个方法是永远的。但也不是说,不是“永远的”就不要了。筷子不是永远的,但是筷子还得用;方法只要有价值,就得用,就得学。 但我们所要注意的是: 学的是方法,得的是基督;
在基督之外,我们没有别的。如果有一天,“方法”叫我们无法爱弟兄了,这个方法就不甜美了。 弟兄们,
在神眼里,最有价值的是弟兄,就好像儿女在父母眼中一样是最有价值的。 求主怜悯我们!(韬) | |
| (2002/4/23pm 多伦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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