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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与主交通的经历
(本篇信息未经讲者校阅,仅供追求用) 约壹一5~10
与主交通的经历 约翰一书乃是一卷说到生命和在生命中交通的书。这卷书一开始就说到生命、生命的话,以及生命的交通,一章一至三节给我们看见: 基督是生命;
生命和生命的交通一定带进经历。约翰一书是一卷说到与主交通的经历的书。从表面上来看,这本书并不像是一本讲经历的书,可是事实上,这卷书中与主交通的经历是越来越高,也是越来越实际的。它的经历是高的,例如三章二节,“我们晓得祂若显现,我们必要像祂;因为我们必要看见祂,正如祂所是的”;它的经历也是实际的,例如一章七节,“祂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 我们若是活在生命和生命的交通里,我们就会在约翰一书一章五至十节看见一段与主交通的经历: “神就是光,在祂里面毫无黑暗;这是我们从祂所听见,现在又报给你们的信息……祂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我们若说我们与神有交通……祂的话……”(约壹一5~10) 这段话开头说到神就是光,末了说到神的话。对我们而言,外面是光,里面是话,中间就是我们这个人,一个道道地地的罪人。 光 光和光照 “神就是光,在祂里面毫无黑暗;这是我们从祂所听见,现在又报给你们的信息。”(约壹一5) 我们与主交通的第一个经历,就是经历“神就是光”。 整卷书中约翰是先说神是光(约壹一5),再说神是爱(约壹三1)。然而,在我们的经历里总是先说神是爱,再说神是光。两者之间有怎样的差别? 当我们要把神带到人里面的时候,是先说神是爱,再说神是光; 当我们要把人带到神里面的时候,是先说神是光,才说到神是爱。 所以,光,是我们与主交通的第一个经历。必须注意的是,约翰在这里并不是说神就是“光照”,而是说神就是“光”。光与光照意义不同。我们对光的经历和见证,大多是联于光照 ── 我觉得我不行,我需要认罪,我需要向神悔改。即使我们已经多年服事主,我们还是常在蒙光照的经历里。 到底光和光照有什么不同?光照是为着你的,光是为着神的。神光照你,是因着你的需要;神就是光,乃是神自己的见证和显出。 神就是光,在光中只有神;你摸着光的时候,你摸着的就是神。
得着光就得着神 “因为那说光要从黑暗里照出来的神,已经照在我们心里,为着光照人,使人认识那显在耶稣基督面上之神的荣耀。”(林后四6) 约翰告诉我们,我们得着光,就是得着神;保罗帮助我们,我们在光中所得着的神,乃是具体实际的显在耶稣基督的面上。 我们不能只在光中得着光照,我们必须在光中得着基督,得着神; 一个真正与主交通的人,不是重在是否得着光照,而是重在是否得着神。 我们要看见,神就是光,在祂里面毫无黑暗。神就是光,在光中没有别的,只有神。 得着光,一定得着神;
我们所得的光照虽然是联于神的,但是这光照如果没有把我们带到神那里去,它仍然不是神所要的。如果我们得着了光照,看见了自己的软弱,也因此有了悔改认罪,但是整个过程和结果却没有得着神自己在我们身上的增加,那就是没有真正的得着光。 一个在与主交通里得着光的人,他不会仅仅得着了一个光照的经历,因为得着光的结果,定规是把他带到神自己那里。 行在光中 ── 罪人两面的洗净 “但我们若在光中行,如同神在光中,就彼此有交通,祂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约壹一7) 我们遇见光了,光会叫我们看见“我是一个罪人”── 我的所是里还有罪性,我的所作里还有犯罪的行为。我不仅是个有罪的人(有罪性),而且是个会犯罪的人(有罪行)。得救以前,我是个罪人,得救以后,罪还在我身上。 感谢神,祂给我们预备了一个救法,就是祂的话,就是真理。按真理说,神就是光。我们若住在光中,如同神在光中,就彼此有交通,而这交通的结果就是叫我们经历罪的洗净。罪得着洗净有两面: 一面是藉着与弟兄姊妹的交通,叫神儿子耶稣的血洗净我们一切的罪(约壹一7); 另一面是藉着个人向主认罪,叫这位信实公义的神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约壹一9)。 藉着彼此的交通得着洗净 罪得着洗净的第一面是藉着彼此的交通。我们和弟兄姊妹有很好的交通,这交通的结果,就是叫我们经历神儿子耶稣的血洗净我们一切的罪。举例来说。有时我们刚进到聚会中,觉得很软弱、很下沉、很失望,但是我们一唱诗歌,彼此相调在一起,我们的灵就活过来了,不仅满了享受,也觉得里面非常干净、舒畅。这时,我们虽然没有特别的认罪,但是真奇妙,藉着和弟兄姊妹的交通,我们里面就有一种说不出的享受,这个享受带给我们说不出的平安。 一个好的聚会,总是叫人喜乐,叫人饱足,叫人满足,叫人刚强,叫人得力,叫人觉得有神,叫人觉得神可亲可爱,甚至叫人觉得活在荣耀里,也活在圣洁里。在这里并没有说到认罪,但是却有耶稣的血洗净我们一切的罪的实际。这就是神所要的,也就是神所做的。在经历里,我们在教会生活中藉着与圣徒的交通而有的洗净,远胜于我们藉着个人的认罪而有的洗净。 神就是光,在祂里面毫无黑暗。我们若在光中行,若在光中与神一致,我们就和弟兄姊妹有生命的交通。这个交通的过程,就叫神儿子耶稣的血洗净我们一切的罪。得洗净的取用,是在教会生活中;得洗净的经历,是在弟兄姊妹中间。这里并不是要我们去认罪,而是要我们藉着享受、藉着活出教会生活而得着洗净。 我们要学习常常和弟兄姊妹在一起 ── 即或我软弱了,我还是要和弟兄姊妹在一起;
因为当我们和弟兄姊妹有交通,这个交通很自然就会带进一种的洗净。在这过程里没有要求,没有强求,甚至也没有求主赦免这个,或求主赦免那个。但是在我们里面,很自然的就有说不出来的舒畅,有说不出来的干净,也有说不出来的平安。 当我们活在教会生活中,自然叫我们享受一种的洁净。有时是参加一个聚会,有时是与弟兄姊妹有一些祷读,有时是陪初信者有一点追求,虽然我们没有说到罪,也没有认罪,但是我们却能满有主的同在,我们整个人也会觉得刚强、明亮、饱足、和谐和平安。你说奇妙不奇妙? 藉着个人的认罪而有的赦免和洗净 “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罪,便是自欺,真理就不在我们里面了。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约壹一8~9) 罪得着洗净的第二面是藉着个人的认罪。我们并不是一直活在与弟兄姊妹的交通里,也不是每次都能取用圣徒们聚集的祝福,所以当我们独处的时候,我们还是会有软弱、失败,甚至犯罪的感觉。而这样的感觉是很平常的。 如果我们说,“我已经信耶稣了,我已经得救了,对我来说,罪算不得什么,我根本就没有罪性”,那我们就是不健康的。我们若相信在我们身上“犯罪”的问题全都解决了,便是自欺,真理就不在我们里面了。事实上,人犯罪是顶容易的,不犯罪才真希奇。我们若在光中,就能看见自己是一个罪人,也是一个会犯罪的人。 我们不要说自己没有罪。若是我们有光的话,我们会看见连我们作一个好见证,传一次好福音,都有可能会带进显扬“己”的罪。当主耶稣的兄弟要主上耶路撒冷去,好显扬主的名声时,主耶稣回答说,“我的时候还没有到,但你们的时候却常是方便的”(约七3~6)。这事例告诉我们,主耶稣是一个受约束的人,祂是紧紧的联于神,所以祂不犯罪。但我们的时间常是方便的,不愿意受约束,喜欢随意往来,所以很容易就犯罪。我们要领会,人在罪中是顶自然的,我们若硬着心说自己没有罪,那我们不仅欺骗神,欺骗人,更是欺骗自己了。 认识罪 ── 没有神就是罪 什么是罪?不能与神一致的就是罪。 在我们身上有两种显著的罪:一是肉体的罪,一是天然的罪。我们也许能认识肉体的罪,诸如发脾气、争竞、嫉妒等 ── 这些是明显的罪;但我们却很难认识天然的罪,譬如,一味的想凭自己为主作工,为主干一番,叫人看看自己多有本领 ── 这些是不容易察觉的罪,甚至是不可能察觉的罪。这时就需要光。 人若没有光,就不可能看到自己天然的罪。人往往一摸着主,一被神圣的生命充满,就因着爱主而激发出在宗教里向着主的热心,以及对主宗教式的忠诚。很少人领会,这样的爱心、热心和忠诚,很可能就成为我们不能真正跟随主、不能成长的原因。 也许你要说:
我要说:
但是,
世界上的人也有爱心,世界上的人也有热心,世界上的人也有忠诚;世界上有的人在外表上也有我们在教会生活中一切的事物。 那么,我们和世人有什么不同? 在教会中的爱心,热心,忠心乃是从神圣的生命里出来的,在世界里的爱心,热心,忠心乃是从人的天然里出来的。今天教会生活中最可怕的,就是一班在服事上满了天然的人,这样的人不仅缺少神的生命,也缺少从神生命里所产生的健康生活。面对这种天然的罪,我们所需要的就是光。 神就是光。当我们活在光中,罪就会显出来。没有神就是罪,甚至一切属灵的事,包括事奉、追求、传福音,只要是没有神的,就是罪。 请我们注意,当神的光来的时候,不仅照在我们心里,也显在耶稣基督的面上;神的光把我们带到基督那里(林后四6)。当我们缺少基督,只剩下“我”愿意为主作工,“我”愿意为主生活,“我”愿意好好为主干一番,“我”就已经离开神而落到罪的里面了。 要会认自己的罪 从神那里说,神就是光;从我们这里说,我们是罪人。我们是罪人,所以我们就需要活在光里面,就是活在神里面。光中只有神,神就是光;摸着神,一定得着光;得着光,一定把我们带到神那里去。 若是我们所得着的,仅仅是一个光照,仅仅是一个启示,却不是光的本身,也没有把我们带到神那里去,那么这光照和启示的结果,很可能叫我们将来不能跟随主。光照是为着在光中得见神,启示是启示出光中的基督,这些都是主观的,也都是可以在我们经历里实化的。若是我们仅仅能说基督,能道基督,能谈论基督,能讲述基督,实际上却没有光中的基督,我们就是犯了在宗教里的罪了 ── 在人的眼中看似高尚,却是没有基督,没有神。 没有神就是罪。碰见光的人,会看见自己是一个罪人,也就是一个没有神的人。人一没有神,就落到罪里面。无论人作什么、说什么,没有神,就有罪了。有这样认知的人,就是一个不断的在神面前认自己的罪的人。 为什么要认罪?因为我们的每一点,每一滴都满了搀杂: 我们的追求,满了搀杂!
我们身上到处都是罪,我们怎能不认罪?我们是个彻头彻尾的罪人,还有什么理由不认罪?除非我们有神,除非我们紧紧的联于神,否则我们一切的活出都是罪,因为我们就是一个罪人。 约翰提醒我们,我们还是人,我们不仅是一个有罪性的罪人,我们还是一个会犯罪的罪人。每当我们在光中看见自己的所是和所行,我们就需要到主面前认自己的罪。因此,一个盼望与主有好的交通的人,一定要会认自己的罪,要会告诉主说: “主啊,我为你作了许多工,却常常没有你,求你赦免我;
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 “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约壹一9) 就着神的所是,祂是信实的;就着神的所作,祂是公义的。 如果神不是信实的,祂就有可能因着我们的不堪,后悔曾经赦免我们;如果神是不义的,祂可以说,“我今天不赦免你,因为你犯罪太多次了”。有时候我们到主面前去认罪,会不好意思的说,“主啊,对不起,我又来认罪了。主啊……”奇妙的是,神总是不嫌弃我们,因为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祂在祂的公义和信实里,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 我们千万不要把认罪这件事看得太平常了。当我们和主有好的交通的时候,我们很自然的会对我们的所是和所犯的罪有感觉,这时,我们就要顺着这样的感觉向主认罪。无论想什么,无论说什么,无论作什么,里面一觉得不平安了,不顺了,不妥贴了,不畅快了,立刻要学习在我们所想的、所说的或所作的事上向主认罪,求主的血洗净这一切的罪。这样,我们才能恢复与主有一个合适、甜美的关系,而带进与主之间那健康生命的交通。 得洗净的两层操练 我们需要有第一层得洗净的操练。我们要天天和弟兄姊妹在一起,享受主,享受灵,并且经历身体的丰富到一个地步,根本忘记认罪的问题,却自自然然的得着了洁净。我们也需要有第二层得洗净的操练。我们无论在什么景况里,都要能回到神的面前,认识自己就是个罪人,也看见自己的罪行,藉着认罪,来取用神的信实,来经历神的公义。 第一层的操练是高的,是属天的。我和弟兄姊妹在一起,我在光中和他们有交通,藉着和他们的交通,我这个人得了洁净。当神圣的生命充满我,神圣生命的喜乐充满我,神圣生命的素质充满我,神圣生命的属性充满我,罪在我身上就不再是问题了。但我们也要认识,不是每个人都能一直这样,我们并非一直有这样健康的经历,所以我们还须要第二层的操练 ── 在主面前认自己的罪。 第二层的操练是实用的,是深度的。我们个人与主交通,最好的路就是认罪。我们一跪到主面前,或者安静在主面前,就要学习会认罪。我们要告诉主,“主,我是一个罪人,犯罪对我是非常平常的。也许我不会犯激烈的、重大的罪,我既不会偷盗,也不会杀人,但是在我身上还是有太多的罪。”我们并不是操练去“想起”一件件的罪来认罪,而是操练在主的光照里来认罪:如果主光照了你,你就该照主的光照来认罪,主光照得越多,你认的罪就该越多;主光照得越深,你认的罪也该越深。主不仅要光照你的行为,主更要光照你的所是。在这样光照的过程里,你要一点一点、一件一件的来认你的罪,承认你的所是就是一个罪人。这是一个爱主的圣徒应该常有的健康操练。 认罪不是为了认罪,认罪所带进的洗净也不是为了洗净。认罪和洗净都是为了恢复、加深与主有一个合适、甜美的关系,而带进与主之间那健康生命的交通。 与主交通是我们整个基督徒生活的基础,从这里生发出享受、喜乐、喂养、光照、悔改、认罪、奉献、追求、服事等一切属灵的实际。 与主交通的支柱 ── 神的话 约翰一书给我们看见与主交通有一个不可或缺的支柱,就是神的话。在约翰一书一章五至九节里,约翰提出关于神的话的三方面:第一,要行真理,让真理活出来;第二,要让真理住在里面;第三,要让神的话住在里面。 真理是什么? 真理就是神的话。主向父祷告说,“你的话就是真理。”(约十七17) 真理的活出 “我们若说我们与神有交通,却在黑暗里行(peripateo),就是说谎话,不行(poieo)真理了。但我们若在光中行(peripateo),如同神在光中,就彼此有交通,祂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约壹一6~7) 第六节“行真理”的“行”是实行,希腊文是poieo。意思是一种能产生直接结果的行为,不仅指明一种的实行,也含示一种的活出。因此行真理,我们也可说成活出真理。第六节“在黑暗里行”和第七节“在光中行”的“行”都是行走,希腊文是peripateo。意思是踏遍各处自由行走,因此是指日常生活的举止为人。 真理是可行的(六节)。什么是行真理?行真理就是真理的活出,也就是把真理活出来。但我们怎么能够实行真理,怎能让真理活出来?乃是因为在光中行(peripateo)! 一个在光中行(peripateo)的人,才能是一个行(poieo)真理、活出真理的人。他在每一件事上,无论大事、小事,重要的事、不重要的事,都能在光中行走(peripateo),如同神在光中,也都能与众圣徒彼此有交通,一同享受主,彼此相爱,让神儿子耶稣的血洗净他一切的罪。这样,他就是一个实行(poieo)真理、让神的话从他身上活出来的人。 行真理,活出真理,就是活在光中,并在教会生活中取用众圣徒的甜美交通而得蒙洁净。这是学习与主交通之人的一个支柱。 真理的内住 “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罪,便是自欺,真理就不在我们里面了。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约壹一8~9) 真理的活出,是在教会生活中,也是联于弟兄姊妹的交通。真理的内住,是个人在主面前的生活,也是联于我们在主面前的认罪。所以,你要在教会生活中,也要在圣徒们中间有一种甘甜的交通,好叫你得蒙洁净。在你个人生活中,也要不断的来亲近主,不断的认罪,好叫真理能住在你里面。 当你来亲近主时,你要告诉主: “主啊,你是信实的,你是公义的,
从这里,你就产生了一个和主甜美交通的生活,而真理也就住在你里面了。 我们怎么让真理住在我们里面?乃是藉着我们到主面前去认罪。我们要常常对主说:“主啊,求你在一切事上赦免我,因为我所做的事有太多是没有神的,是我自己做的。”虽然,罪的洗净和赦免都是在我们得救那一瞬间发生的,当我们向主呼喊,“主啊,我接受你作我的救主,求你赦免我,求你洁净我”的时候,我们整个人、我们一生所有的罪就都得着了赦免和洗净,我们就成了一个完全洁净的人!然而,在得救以后,我们还要藉着不断的来取用主的赦免和洗净,让真理住在我们里面,好维持与主有健康的交通。 一个在光中的人,必定是一个满有真理内住的人,也必定是一个在主面前常常为着自己的所是而认罪的人。 认的罪越多,真理的说话就越丰富;
真理的光越强,对罪的感觉就越强;
藉着认自己的罪,真理才能在我们身上有多面多方的光照和运行。承认自己是一个罪人并向主认自己所犯的罪,才是一个让真理内住的人。一个让真理内住的人才有与主交通的实际。 神的话的内住 “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犯过罪,便是以神为说谎的,祂的话就不在我们里面了。”(约壹一10) 这一节真实属灵的意义,比一般人所领会的深得多了。 为着我们能和主有健康的交通,也为着我们能有健康的成长,神的供备是奇妙的,那就是光和话。神自己就是光,祂也就是满有运作的话。在我们的经历里,我们不仅有从神来的光的照耀,我们也有内住的话的运行。当神圣的光与我们内住的话交集的时候,我们就有真理的实际,真理也内住在我们里面,至终也要从我们身上活出来。 这里的真理不是道里,不是教训,不是属灵的书刊,甚至不是白纸黑字的圣经的默示。这里的真理乃是道理、教训的活化,乃是圣经经文和属灵书刊中丰富的实化。为什么?因为这些属灵的默示,都藉着神圣的光和内住的话的交会成为启示了。 我们的外面有神的光,我们的里面有运行运作的话,我们的手中有真理丰富的默示。当外面的光联于内住的话,交会在我们所看见的属灵丰富上,这些丰富就成为神圣丰富的启示。这启示就产生真理的内住,我们手中的丰富就成为内住的丰富,神的话就住在我们里面。 弟兄姊妹,一个与主交通的人,是不可能离开神的话的。他不仅有外面话的知识,他也有话的内住。神的话不仅在他外面成为他的控制,神的话也在他里面成了他的加力,叫他活在光中,叫他能与神有健康的交通。这样有话内住的人,也就是有真理内住的人,也就是活出真理的人。 这样的圣徒不仅是与主有交通的,也是能让主活出的。(韬) | |
| (2002/4/23am 多伦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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