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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九篇 成就律法的义 ── 在灵里基督的内住(四)
(本篇信息未经讲者校阅,仅供追求用) 经节: 另译,“使律法义的要求,成就在我们这不照着肉体,只照着灵而行的人身上。”(恢复本) 字义: “圣灵”(pneuma,spirit)可直译为“灵”,可指圣灵,也可指人重生的灵。照着保罗的思想,更可解译作调和的灵,也就是圣灵和人重生的灵调和而成的一灵(林前六17)。
“成就律法的义”── 在生命之灵的律里生机的实化律法 罗马书八章三至四节说,“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作了赎罪祭,在肉体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为什么保罗在这里说到“成就律法的义”?因为神并没有废弃律法(太五18)。主耶稣来到地上,乃是为着成全律法(太五17)。律法是善的、是圣的、也是义的(罗七12)。就着律法的本身来说,就着律法的性质来说,就着律法的显出来说,它是善的、圣的、义的;就着根据律法而有的运作来说,它也是善的、圣的、义的。既然这个“成就”是藉着一班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它就绝对不仅是法理的,必定也是生机的,也就是藉着生命之灵的律而生机的实化(八2另译)。 “随从圣灵”可直译为“随从灵”(原文无“圣”),也就是圣灵和我们重生的灵所调和而成的一灵。“成就律法的义”不仅在法理上满足律法一切的要求,更在律法那圣的、义的、善的性质里,藉着生命之灵的律在我们灵里的运行,生机的活出律法的实际来。律法的义是实化在生命之灵的里面。我们所要注意的不是胜过罪,而是让律法的义在我们的灵中实化,使律法的义,得以成就在我们这些活在灵中、随从灵的人身上。 亲爱的弟兄姊妹,律法的义不仅有外在的一面,就是主耶稣的死;它还有内在的一面,就是神圣生命的内住。律法的义对我们来说是一个要求,这个要求藉着主耶稣的死已经得着了满足;如今这律法的义,更是藉着生命之灵而内住在我们里面,好生机的成就在我们身上。在法理的一面,律法上一切的要求,都藉着主耶稣的死已经完全满足了;在生机的一面,这律法的义如今生机的成就在我们的灵中。不仅这样,律法的义在运作上也有两方面的讲究:就着外面来说,有法理的一面,是主耶稣的死所成就的;就着里面来说,有生机的一面,是藉着祂的复活,成为赐生命的灵(林前十五45另译),进到我们里面所成就的。这生命之灵住在我们里面,把律法的义也带到我们里面来,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些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 亲爱的弟兄姊妹,在旧约里,神的律法是外面的,也是根据神的所是而有的发表。譬如,“除了我以外,你不可以有别神”(出二十3);“你不可以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么形像”(出二十4);“你要孝敬父母”(出二十12)等等,这些都是神的律法,也都说出神的所是。而今天神的所是,在祂神圣的生命里,藉着律法义的内住而住在我们的灵里。当我们照着灵而活、随从灵而行的时候,就自然的把这个义活出来,也就自然的成就律法的义。 “成就律法的义”── 在良心里不再有定罪 我们要赞美主!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使我们成为一班不可能再被神所定罪的人;更可以说,叫我们在良心里成为没有定罪的人。为什么会如此?因为良心是在我们的灵里(罗一9,提后一3)。在我们调和的灵里有生命之灵,在生命之灵里并没有定罪(罗八1~2),我们在良心里也就没有定罪了。 “成就律法的义”── 在光照和引导里遇见神 更进一步的说,“律法的义”只能成就在那些随从灵的人身上。“随从灵”包括两个方面:光照和引导。生命之灵带给我们光照,也带给我们引导,却不把定罪带给我们。生命之灵的光照,使我们看见自己的所是;生命之灵的引导,带领我们遇见神;但无论是光照也好,或是引导也好,都是没有定罪的。在我们的经历里,生命之灵的光照和引导不一定太多,在良心里的定罪却有许多。我们要认识,真正的光照和引导是没有定罪的,而只有杀死。也就是说,我在某一件事上有了光照,叫我看见自己的所是;或是我在某件事上有了引导,叫我遇见神,这件事在我身上就失去了权势。 例如说,有一个弟兄喜欢看电影,他知道不应该看电影,弟兄们也劝他不要看电影,但是电影对他就是满了吸引。于是他努力挣扎,想要胜过电影;但是他越努力、越挣扎,越胜不过。直到有一天,他在这件事上碰见了神,神给他光照了,从此以后,电影对他就失去了效力。他本来是喜欢看电影的,有一天光来了,叫他对电影觉得厌弃,觉得根本没有意思,这就叫他从电影的捆绑中被释放,得着了自由。 “没有定罪”的实际在于遇见神。有人可能会说,“我的良心实在搅扰我,因为我明明知道不能喝酒,却不能胜过酒!”我们要这样说,“你想胜过酒,那是不可能的。不是胜得过、胜不过的问题,而是你在这件事上有没有遇见神。要叫你不喝酒,除非你碰见神;你若是没有在这件事上碰见神,你就胜不过它!”同样的,没有在发脾气这件事上碰见神,就胜不过脾气;没有在看小说这件事上碰见神,就胜不过小说。在哪一件捆绑我们的事上没有碰见神,在那一件事上我们就胜不过。 亲爱的弟兄姊妹,基督徒的一生是甜美的。有一位弟兄作见证,“我跟随主快五十年了,我几乎不能告诉你,跟随主有多么甜美!这五十年来,主从来没有定我的罪。这并不是说,我没有软弱,我的确软弱过,甚至软弱的一塌糊涂;然而主不定我的罪。一面来说,主不断的喂养我;另一面来说,祂也不断的光照我。每一次光照临到我的时候,就在我身上产生一种脱离,使我得着释放、自由!” 我们要知道,基督成功了救赎,我们就不可能再被神定罪。神可以光照我们,但因着基督的救赎,神不能再定罪我们;神可以引导我们,但因着基督的救赎,神也不能再定罪我们。我们的良心不需要定自己的罪,反而要告诉主,“主啊,谢谢你,你是没有定罪的。我愿意不断的、更深的来遇见你,好叫我不断的在各样事上经历自由!”我们的经历告诉我们,越在灵里碰见神的人,他越被释放;越是在一件一件事上遇见光的人,他就越自由。 一个健康的基督徒,应该在光中不断的有光、在光中不断的看见光、在光中不断的摸着光、在光中不断的享受光,好叫他的生命不断的成长。光能叫我们看见自己的所是,光能在我们身上产生合适的引导。我们在光中看见自己的所是,也在光中凭着灵的引导而活;这样的经历会带进更多的光,使我们在光中更深的遇见神。 亲爱的弟兄姊妹,我们要觉得希奇,神在我们身上的救恩真是完全,实在甜美!许多时候,我们定自己的罪,但是神并不定我们的罪;有许多时候,不信的人定我们的罪,但是神也没有定我们的罪。我们何等愿意是一班活在灵里、活在光里、在灵中不断遇见神、健康的活在神面前的人,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灵的人身上。(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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