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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篇 不容罪作王 ── 与基督的联合(八)
(本篇信息未经讲者校阅,仅供追求用) 经节: 字义: “作王”(basileuo,to reign)的字根含有“行走”的意思。 “使你们顺从身子的私欲”的“使……”(eis,into)是一个介系词,基本的意思是“进入”,含有“达到”、“以致于”的意思。 “私欲”(epithumia,lust╱desire)是由 epi(在……之上;增加)和 thumia(感觉)所组成的,可指“欲望感觉的累积”。罪作王的结果,叫我们这个人成为被动的,顺从那因着欲望感觉的累积而形成的私欲。不容罪作王,就是停止罪的活动,不让它有任何活动的机会。
“不容罪作王”── 不让人位化的罪活动 罗马书六章十二节说,“所以不要容罪在你们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们顺从身子的私欲。”这里的“罪”是人位化的罪,是在我们必死的身上作王的罪。既然罪可以在我们的身上作王,就说出它是有人位的。我们的旧人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使罪身灭绝了(六6),我们曾经说过,这个“灭绝”在希腊文也有“失业”、“失效”的意思,所以并不是我们所领会的“灭绝”。罪的身体对我们来说还是存在的,它只有失效,并没有被除去。 什么是“作王”?在希腊文里,“作王”的字根含有“行走”的意思,也就是说,罪在我们身上作王的时候,不是静态的,而是动态的;不是静止的,而是一直在寻找机会,好叫我们顺从身子的私欲。罪是一个人位,它一旦“行走”了,一旦活动了,一旦发动了,就要在我们必死的身上作王。 “不要容……”在文法里是一种主被动的文法结构。也就是说,罪是主动的,我们是被动的;它会一直来找我们,天天来找我们,从早晨到晚上,一直在那里寻找机会,叫我们的身体被动的去犯罪。然而,当罪来找我们的时候,若是不给它活动的机会,那就是我们主动,也就是主动的不让罪在我们必死的身上作王。 保罗并没有否认在基督徒的身上仍然有罪的权势;但是他却说,我们可以不让罪在我们身上有任何活动的机会。我们的旧人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罪的身体已经失效,已经被“解雇”,已经“无事可作”了,既然如此,我们何必再给它一个“差事”呢?基督徒的难处往往就在这里,明明罪的身体已经失效了,却常常给罪找点事来作。为什么会这样?就是我们对于旧人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的事实,还没有在灵中得着一个启示,并没有在灵中健康的支取它。 “不容罪作王”── 不让私欲的感觉累积 圣经的话实在好,“不要容”!若是罪主动了,它就作王了,我们就被动的顺从身子的私欲。“私欲”(epithumia)是指着不合宜的欲望,它是由“在……之上;增加”(epi)和“感觉”(thumia)两个字所组成的。身子的私欲是怎么来的?它本来只是一个感觉,这个感觉累积起来之后,就成形为私欲(epithumia)。欲望的感觉在我们身上是无止境的,随时都会临到我们身上。一旦这样的感觉出现了,我们要学习活在与基督的联调里,不去注意它。我们越去注意这些感觉,它越容易累积;一旦累积了,就成了私欲。 这里所说的“感觉”(thumia)是指不合理的欲望。Thumia 开始发动的时候,刚开始是很微弱的,如果我们不在灵里把它治死,它会累积、加强、生长,而成为 epithumia,甚至成为一种权势,叫人不能不顺从它。譬如,有一个人从拉斯维加斯经过,看见那里漂亮的旅馆,受了吸引,就想进去游览一番,这是一种欲望的感觉。他又看见许多人在那里赌钱,他也想尝试一下,这就是欲望的感觉在他身上开始累积。若是他没有赌钱的经历,要拒绝这个欲望是很容易的;一旦开始赌钱了,就很难拒绝它。倘若不幸,他还赢了钱,后果就更加严重,欲望的感觉累积的更加厉害,叫他这个人不得不顺从身子的私欲。所以在一开始的时候,我们要学习拒绝 thumia 的感觉,不让它在我们身上变成 epithumia。 “不容罪作王”── 认定死不再作基督的主 亲爱的弟兄姊妹,不容罪作王,就是不让罪有任何活动的机会,也就是不叫欲望的感觉有累积的机会。诀窍在哪里呢?保罗说,“因为知道(oida)基督既从死里复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祂的主了。祂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祂活是向神活着。”(罗六9~10)根据启示里的认知(ginosko),我们的旧人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了(六6);根据在启示里所产生主观的认定(oida),基督已经从死里复活,现今也是向神活着。这是一个主观的认定,基督如何,我们也就如何;死如何不能在基督身上作主,死也照样不能在我们身上作主;基督如何一次而永远的向罪死了,我们藉着信和浸,照样一次永远的向罪死了;祂如何向神活着,我们也照样在基督里向神活着,赞美祂!(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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