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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篇 神的爱显明 ── 称义的结果(七)
(本篇信息未经讲者校阅,仅供追求用) 经节: 字义: 第八节的“罪人”(hamartolos,sinner)就是“犯罪的人”或“有罪的人”(原文多数)。 “显明”(sunistao,to set together / to stand with / to command )也可译作“推荐”(十六1),所以更好译作“荐明”。 基督的死是神的作为,为要向我们这一班不虔者(五6)、罪人(五8)、神的仇敌(五10)荐明祂的爱。
“神的爱显明”── 为不虔者死 罗马书五章六节说,“因我们还软弱的时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为罪人死。”这里的“罪人”更好是译作“不虔者”。我们生下来就是一班不敬虔的人,不但与神为敌(五10)、与神没有健康的关系、与神之间有了距离,甚至排斥神、拒绝神、否认神。但是感谢神,就在我们还软弱的时候,也就是还没有能力恢复与神健康关系的时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为我们这一班排斥神、与神为敌、拒绝神、否认神的人死了,好恢复我们与神之间正常健康的关系。 “神的爱显明”── 为罪人死 七节和八节又说,“为义人死,是少有的,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这一节是联于第五节,在那里说到,神的爱藉着所赐给我们的圣灵,浇灌在我们心里。就着经历来说,我们得着了圣灵,也认识了神、享受了神的爱;就着神的作为来说,基督为我们死了,神在基督所成功的救赎里,将祂的爱向我们这一班罪人显明。 这一段话说到三种人:义人、仁人和罪人。按照保罗的说法,仁人(good man)应该是高过义人(righteous man);但是在一般人的认知里,义人高过仁人 ── 义人联于神,仁人联于人。如果我是一个义人,说出我是一个活在神面前的人;如果我是一个仁人,说出我这个人是活在人中间的。保罗在这里的意思是,如果有一个活在神面前的人,为这样的人而死是少有的;但如果有一个活在人中间的人,为这样的人而死,或者有敢作的。 亲爱的弟兄姊妹,神看重仁人,过于看重义人。你知道吗?神关心人、神乐意接触人、神喜欢到人的中间去;甚至可以说(请我们领会得正确),神关心人如何活在人的中间,过于关心人如何活在神的面前。神愿意我们是一班照顾人的仁人,过于是一班活在神面前的义人!但是另一面,不活在神面前的人,他也很难健康的活在人面前。神愿意我们照顾人,然而我们又必须活在神的面前,才能真实的照顾人。请我们不要忘记,我们在神面前的情形是否健康,十分根据我们和人之间的关系。如果一个人天天读经祷告,在人看来,他是一个属灵的人了;但是在神看来,这个价值恐怕还不高。神不仅愿意我们联于祂、活在祂面前;祂也盼望我们联于人,活在人的中间。不仅联于神,又联于人,在神眼中的价值才是高的。 一个不虔的人需要成为义人,一个义人需要成为仁人。亲爱的弟兄姊妹,你会不会希奇,这短短的一段圣经把人分作三类:不虔的人、义人和仁人。但是圣经又告诉我们,“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五8)无论是哪一种人,若是没有基督,都还是个罪人 ── 软弱的罪人(五6)。人是厌恶不虔的人,人是羡慕义人,神是愿意人作仁人;但即使一个没有神的仁人,同样是一个罪人! 今天到处都是不虔的人(一18)。在基督徒中间有一些义人,在圣经里也提到义人(太二三35,二五37;可六20,路一6),但真正的仁人却不多。在圣经里,哥尼流是一个义人(徒十22),也可以说是一个仁人。他敬畏神,为犹太通国所称赞(徒十22),他的祷告和赒济也都达到神面前,蒙了记念(徒十31)。但即或如此,像这样的一位义人和仁人,同样需要信入基督耶稣的名,因祂的名得蒙赦罪(徒十43)。 “神的爱显明”── 向人荐明 亲爱的弟兄姊妹,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这是何等的恩典!“显明”也可译作“荐明”。神将自己“显明”给人,似乎是容易的,因为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显明在人的心里,神也已经给他们“显明”了(罗一19);然而神要将祂的爱“荐明”给人,就必须藉着基督的死。太多的基督徒顶容易说,“当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基督为我们死了,所以我们就可以“得救”。”但是圣经的话却是说,“当我们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基督为我们死了,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荐明”了(另译)。”祂的死不仅仅是为了救我们,更是为了荐明祂的爱,好叫每一个蒙恩的基督徒不仅得救而已,更是能住在祂的爱里,过爱的一生。祂的死除去我们的罪,也除去一些消极的事物;祂的爱则叫我们欢乐的、安祥的向祂活着。(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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