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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篇 神的义 ── 称义的界说(一)
(本篇信息未经讲者校阅,仅供追求用) 经节:
字义:
“神的义”── 神在祂公平和正直里的所是 我们要认识“称义”,就需要先认识“神的义”。什么是“神的义”?事实上,神的义是一个人位,是神在祂公平和公正里的所是,也就是神的自己。神的义不仅仅是一个神圣的属性,更是一个人位。 神的义,也就是祂的人位,如今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了,有律法和先知为证(罗三21)。这说出,我们被称为义,完全是在于神。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我们才能被称为义。若是根据律法,我们是被定罪的,无论是犹太人,或是希利尼人,都在罪之下,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三9~10)。律法本是叫人知罪,凡有血气的,都不能本于律法在神面前得称义(三20)。但是感谢神,如今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了! “神的义”── 神称义的公义标准 “称义”和“神的义”是不能分开的。“称义”不是以律法为标准,也不是照着我们的需要,更不是以我们为源头。“称义”的源头、标准和显明,只有一件事 ── 就是神的义。我们若是领会了这一点,就能明白什么是“称义”。我们可以说,“称义”就是神照着祂公义的标准,就是以祂的所是为标准,来称许人的行动。 每一种生命都有一种标准,每一个生命的行动也都有一种标准。譬如,蜘蛛为了捕捉蚊子而织网,这是一个行动,是蜘蛛根据它的所是而有的行动。在宇宙中,神的生命是最高的,神的所是也是最高的,祂要照着祂最高的所是、最高的标准来称许我们,这就是“称义”。 事实上,在人天然的观念里,“称义”是以人的所是为标准,是人遵行律法而有的结果。但是保罗要大声疾呼的说,“弟兄们,不是的,这不是称义!称义从来没有靠着行律法的,也从来不以人的所是为标准。放弃这样的观念吧!不要再对自己有任何盼望了!人的标准是不够的,人的所是也是不够的,人永远不能让神称义我们。不要凭自己去努力、挣扎,圣经已经说得够清楚,“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罗三10)我们这个人根本就没有“义”,我们根本就是一班不义的人。只有神是义的,除非神照着祂公义的标准来称许我们,没有一个人是有盼望的。赞美神!称义的标准不是我们,而是神自己;称我们为义的不是律法,而是神自己;使我们够资格被称为义的,不是我们,而是神自己。是这位义的神称我们为义。祂是义的,祂是称我们为义的那一位,也只有这一位义的神,能够照着祂义的所是来称义我们。哈利路亚! “神的义”── 神称义的稳固根基 神的义是神救恩的根基。神称我们为义,不是根据我们,而是根据神,也是根据祂的义。亲爱的弟兄姊妹,“称义”若是根据我们,就不够坚定;若是根据神和神的义,就是坚定的、不摇动的。有时候,我们在情绪里作一些决定,不久就后悔了,这是根据人的情绪。然而神称义我们,不是情绪上的,而是根据祂自己和祂的义。“称义”甚至也不是根据神的爱;如果是根据神的爱,神可能会说,“我昨天爱你,但是我今天不爱你了,所以我不能再称你为义了!”“称义”完全是根据神和神的义,不论我们这个人可不可爱,祂都得照着祂公义的标准和法则称我们为义。 “义”也是神作事的法则(诗一○三6~7)。我们会说,“主啊,谢谢你,你真是爱我!”但是我很少听见人祷告,“主啊,谢谢你,你是何等的义!”很少人想到,我们的神是一位义的神。我跟随主将近五十年,我常常告诉主,“主啊,我真爱你,因为你先爱了我,我和你之间的关系是何等的甜美。”但也有的时候,我不敢告诉主,“主啊,我爱你!”或是对祂说,“主啊,谢谢你,你是这样爱我!”为什么?因为我觉得自己一点也不可爱,只会辜负主的爱、伤主的心。神若是根据祂的爱来称义我,我就不敢向祂祷告了。感谢神!祂乃是根据祂自己和祂的义,来称我为义,使我能坦然的说,“主啊,你称我为义,并不是因为我可爱,而是因为你的义。你是义的,我们之间才可能有健康的关系!” 不仅是审判的神,更是义的神 亲爱的弟兄姊妹,说到神的义,我们很容易联想到神的审判。我们要知道,就连我们最单纯的时候,也有许多的不洁,经不起神的审判。在我们生命成长的过程中,任何一天、任何一个时候、任何一个行动,都可能惹神的愤怒。譬如,我们传福音给人,到底是因着我们爱人,还是为了要增加聚会的人数?如果是爱人,就能蒙神的喜悦;如果仅仅是为了增加人数,就有可能不讨神的喜悦。 亲爱的弟兄姊妹,从信主的那一天开始,一直到现在,我们有太多时候是惹神忿怒的!我们只能说,我们几乎天天都在得罪神。即使我们信主了,即使我们爱主了,即使我们事奉主了,在我们的里面仍然是复杂的。甚至一个为主说话的人,在他为主说话的时候,也不一定是联于神的心意。说得好,就容易自满;说得不好,就自怨、自怜。我们可能想不到,甚至一个最好的聚会,都不一定能经得起神的审判。 神不仅是一位审判的神,更是一位称义的神。我们不是根据自己的光景而来到神面前,而是根据神和神的义。祂称我们为义,我们才能坦然的来就近这位义的神、无所惧怕的来到这位义的神面前、向这位义的神祷告、在一切的失败、软弱、限制、以及无能为力的追求中,倚靠这位义的神! 没有人能控告神所称义的人 罗马书也说,“谁能控告神所拣选的人?有神称他们为义了。”(八33)神称我们为义,乃是在祂的所是里,根据祂的性情和作事的法则。或许我们会祷告,“主啊,我又软弱了,我又跌倒了,求你赦免我!”若是我们以为,仅仅向神悔改、在神面前流泪,就能得着赦免,亲爱的弟兄姊妹,那就错了!我们得着神的赦免,是因为神的称义!神称义我们,撒但就不能再控告我们。即使在经历里,我们仍不断的有过失,也不断的受控告(启十二10),但圣经上的话告诉我们,没有人能控告神所拣选的人! “义”不仅是神工作的手续,“义”就是神的自己。撒但不会称我们为义,它只会控告我们;人也不能称我们为义,甚至连我们自己也不能称自己为义。只有这一位义的神能称义我们!亲爱的弟兄姊妹,我们需要对“称义”有这样的认识,要告诉主,“主啊,我欣赏、鉴赏、感激你的义,就像我珍宝你的爱一样。你的爱吸引了我,你的义使我能坦然活在你面前。主啊,谢谢你,没有人能控告我,你称我为义了!”(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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