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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篇 蒙召的圣徒
(本篇信息未经讲者校阅,仅供追求用) 经节:
另译:「写信给一切在罗马,为神所爱,蒙召的圣徒。愿恩典与平安,从神我们的父,并主耶稣基督归与你们。」(恢复本) 字义:
「为神所爱」── 经历神在基督里那洋溢的爱 一章七节说出,神福音的运行和运作,使得我们这一班蒙召的圣徒,得以在一处处的教会中,经历神在基督里那洋溢的爱。神的爱是藉着神的家而洋溢的。祂爱我们,支搭帐幕在我们中间,好叫我们能和祂一同居住(约一14)。今天神把我们放在一处一处的教会中,就好像神曾经把一班圣徒放在罗马的教会中,好叫他们在教会中享受祂的爱,成为一班蒙神所爱的人。 「蒙召」── 见证对教会的归属 第六节说到,「其中也有你们这蒙召属耶稣基督的人。」第七节说,「我写信给你们在罗马、为神所爱、奉召作圣徒的众人。」这里有两个「蒙召」,一个是在第六节,一个是在第七节。这两个「蒙召」是指着同一个呼召,还是两个不同的呼召?如果是同一个呼召,为什么需要重覆呢?如果是不同的呼召,难道主对我们还有两个呼召吗?亲爱的弟兄姊妹,保罗在这里的确提到两次的「蒙召」,其中一定有更深的属灵含意。 第六节的「蒙召」使我们归属于耶稣基督。事实上,我们归属于耶稣基督的时候,也就归属于基督的身体(林前十二27),与所有基督身上的肢体有了生命里的交通。而第七节的「蒙召」见证我们归属于在地方上的教会,因为保罗是写信给一切在罗马,为神所爱,蒙召的圣徒。头一个「蒙召」把我们呼召到基督的身体里,第二个「蒙召」把我们呼召到教会的生活中。就着属灵、生机的一面,我们是蒙召到基督里,也就是基督的身体里;就着神圣、见证的一面,我们是蒙召到一处处的地方教会里。 认真说,所有的基督徒都是蒙召属耶稣基督的人,他们又是在不同的地方,成为一班蒙神所爱,蒙召的圣徒,来见证一处处的地方教会。我们不仅蒙召归属于耶稣基督,也蒙召归属于基督的身体;我们不仅蒙召归属于基督的身体,也蒙召归属于一处处的教会。我们不仅有基督作为归属,更是在一处处的教会中,经历我们所归属的这位基督。我们所归属的是基督、是基督的身体;而我们归属基督的实际生活,则是在一处处的教会中。 「圣徒」── 被分别出来归属于神的人 原则上,保罗的每一封书信都是写给在一个个地方上的圣徒,或是一处处地方上的教会。在地方教会中,我们不仅经历基督作归属,也经历那因着归属而有的爱,正如在罗马的圣徒是神所爱的一班人。在罗马的教会,是以当时在罗马的圣徒为其构成的。教会的内涵是基督,教会的构成则是一班有基督的圣徒。圣徒是蒙召的,所以他们是属神的;圣徒是圣的,所以他们是被分别的,从地上一切的人、事、物中被分别出来。他们不再是犯罪的人、不再是平凡的人、甚至不再是宗教的人,而是一班「圣」的人、是一班有神的人。基督是他们的救主,也是他们的生命;而教会,也就是基督的身体在地方上的显出,则是他们的生活。亲爱的弟兄姊妹,这是何等的呼召!(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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