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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篇 蒙召属耶稣基督
(本篇信息未经讲者校阅,仅供追求用) 经节:
字义:
「蒙召」── 以基督为归属 福音的运行和运作是以基督为源头(罗一5上),以基督为见证(一5下),结果就是以基督为归属(一6)。福音的运行和运作不能离开这个原则。一个被耶稣基督所得着的人,就是一个归属于耶稣基督的人。 「归属」不是一件小事,就好比一个作妻子的可以见证,「我属于我的丈夫,他负我一切的责任;他不仅照顾我,也供给我衣食住行一切的需要。」同样的,当我们归属于基督的时候,祂就负我们完全的责任。基督徒的难处往往在于没有「归属」;事实上,基督徒常常在逃避他的「归属」。当一个弟兄对自己的生涯有了规划的时候,他会害怕主的带领,因为他的「归属」出了问题。很少人能说,「感谢主,我得着归属了,我有真正的家了,我有一位负我一切责任的主,我是一个归属于耶稣基督的人。我的一生已经一定永定了,从此我不再犹预徬徨,我也不再东张西望,我里面有一个很清楚的认定 ── 我这一生是归属于基督的,我这一生是为基督而活的,我的存在是联于基督的,我的生活是联于基督的,我的劳苦也是联于基督的。无论我作什么,无论我往哪里去,无论我怎样生活,都是基督带领我的,都是基督引导我的,也都是基督在我里面作主、作王所产生的结果!」 亲爱的弟兄姊妹,一个蒙召归属耶稣基督的人,他一切的所是、所有、及所作都被了结了。无论是好的、是坏的、是对的、是错的、是可记念的、是不可记念的、是有盼望的、是没有盼望的,他的这一切都已经被了结,而成为一个归属耶稣基督的人。他相信神所作的,他相信神所能的,他也相信神所要的。他不仅蒙了呼召,他还有了归属;他不仅经历了神福音的运行和运作,他还能见证,「我是一个蒙召属耶稣基督的人!」 「蒙召」── 进入三一神的丰富 什么是「蒙召」?蒙召就是从不是神的一切人事物中出来,进入三一神的范畴里去。事实上,我们在接受福音的那一刻就蒙召了,已经从神以外一切的人、事、物中被分别出来了。我们的所是、所有及所作,都已经被了结,就像亚伯拉罕,他蒙了神的呼召,离开迦勒底的吾珥,又离开了哈兰,从他所有、所在的一切人、事、物中,包括他的本族、本家、堕落的世界、甚至整个旧造,被分别出来,往神指示他的地方去(创十二1)。亚伯拉罕是信心的父(四11),他也成了蒙召族类的父。这就是「蒙召」,就是从一切神以外的人、事、物中被分别出来,进入三一神的里面,也就是进入三一神的范畴里,成为一个归属于耶稣基督的人。 第六节的「蒙召」是接着第五节,说出福音的运行和运作所产生的盘旋扩增,能够不断的得着一班归属于耶稣基督的人。神将基督倾倒出来,将基督分赐到人的里面去,叫人享受恩典,叫人得着职分,将基督的名高举,结果就叫更多的人享受恩典,叫更多的人得着职分,至终他们就成了一班蒙召属耶稣基督的人,以耶稣基督作为他们的归属。 这一节也是相对于约翰福音一章十六节,「从祂丰满的恩典里,我们都领受了,而且恩上加恩。」我们这些蒙召属于耶稣基督的人,不仅有分于祂的恩典,也有分于祂一切的丰满。这丰满是藉着众圣徒对祂丰富的享受而有的,也是我们归属于耶稣基督的结果。(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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