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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篇 圣化 ── 蒙恩者一生在基督的生命里得救的过程(十一) ── 罗马书鸟瞰(三十七)
(本篇信息未经讲者校阅,仅供追求用) 在圣化过程中的认知 ── 我们是活在灵的新样中的女人(七1~6) 罗马书第七章说到蒙恩者在圣化过程中的认知和挣扎。首先我们要有一种认知,就是我们是一班活在灵的新样中的女人。 两种身分和生活 ── 丈夫和妻子 得救前是丈夫,得救後是妻子 罗马书七章一至二节说,「弟兄们,我现在对明白律法的人说,你们岂不知律法作主管辖人,是在他活着的时候么?女人有了丈夫,丈夫还活着,就受律法约束,归与丈夫;丈夫若死了,就脱离了丈夫的律法。」我们得救以前是作丈夫的,是离开神的,是向神独立的,是凭己意而行的;但得救以後,我们就回归作妻子的地位,是一个可以联於神、可以倚靠神、可以顺从神的人。 得救後可以作丈夫,也可以作妻子 在我们的经历里,每一个蒙恩的圣徒都可以有两种身分,两种生活。也就是说,即使我们得救以後,我们的身分可以是丈夫,也可以是妻子。当我们凭自己而活的时候,我们就是丈夫;当我们根据神对我们的心意而健康地活在祂面前时,我们就是妻子。当我们凭着己意而行的时候,我们就是作丈夫;当我们凭着灵而行的时候,我们就是作妻子。当我们凭着自己的喜好而生活时,我们就是作丈夫;当我们过着与神联调的生活时,我们就是作妻子。当我们宣告向神独立时,我们就是丈夫,我们就受律法的约束(罗七2);当我们向神倚靠时,我们就是妻子,我们就归於基督了(罗七4)。所以你是一个丈夫或是一个妻子,完全看你愿意站在什么地位上。 联於对复活之基督的认定 罗马书第七章的认知是联於第六章 oida 的认定,就是认定基督既从死人中复活,祂就不再死,死也不能作主管辖他了。祂死,是一次永远向罪死,祂活,是向神活着(六9、10)。 在这里面没有「你」。什么时候你想把「你」加进去,你就会失败,因为你的认定完全是主,你这个人完全是在主的里面。我有一个经历上的认定(oida),这个认定在我的灵得着实化了。 人被造的地位是妻子 当神造人的时候,祂所给我们的地位就是要我们作祂的妻子(创二18、24),而到了新天新地,我们将是预备好了的新妇(启二一2)。但是我们却常常从妻子的地位离开,去作一个丈夫。什么叫「作一个丈夫」?就是凭己意而行。什么时候我们一作了丈夫,「我们」这个人就活了,我们就活在律法的要求下面,受律法的管辖,因为律法管辖人,是在他活着的时候(罗七1)。 丈夫就是我们的旧人 这里的「丈夫」指的是什么?就是我们的旧人。我们这个旧人就是这里所说的丈夫,是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的旧人(恢复版,罗七2注1)。所以什么时候我们站在作妻子的地位上,我们的丈夫就死了,因为我们有一个启示上的认知(ginosko),就是我们的旧人已经和主同钉十字架了(罗六6)。 丈夫(旧人)已经与主同钉十字架 所以什么叫作「丈夫死了」?就是我的旧人死了,我的旧人已经与主同钉十字架了(六6),我已经脱离我的旧人了。所以我可以不必再向自己活着,我可以与基督联结,可以凭基督活着。因着我的「丈夫」死了,我不仅脱离了旧人,我也脱离了丈夫的律法。所以七章三节说,「丈夫活着的时候,我若归与别人,就叫淫妇;丈夫若死了,我就脱离了丈夫的律法,虽然归与别的男人,也不是淫妇。」 向神独立就受律法的约束 人一旦离开了神,一旦向神独立,凭己意而行,靠自己而活,人就受律法的约束,并且愿意活出满足律法要求的生活(七2)。虽然人的肉体里住着罪,罪在人身上作了王,但是人在他的魂里还是多多少少受到良心的规范,所以一般来说,人都喜欢作好人,人也愿意作好人;人不仅希望自己是个好人,也盼望别人能说自己是个好人。所以人不知不觉就活到律法里,受到律法的约束,也愿意活出满足律法要求的生活,但所产生的结果,人却是活在罪的显明和权势里(七7),并且在肉体中结果子给死(七5)。 每个人对罪的认知不尽相同 人活在律法之下的结果,乃是活在罪的显明和权势里。然而每个人对罪的定义和认知不尽相同。譬如,我知道有些中国父母喜欢偷看儿女的日记,我就问你,这是不是罪?你也许会说,「我生了他,我养了他,我爱了他,他的命都是我的,为什么不能看?」但这是你的看法,这种事在美国却是绝对不许可的。 罪的认知是因着与基督主观的联结而产生的 罗马六章十二节说,「所以不要让罪在你们必死的身体里作王┅┅」这里的「不要让」是接着九节对基督的认定,这样的认定只有基督而没有我们,因为我们已经隐藏在基督里了。所以一面来说,是「我」不要让,另一面来说,却是「基督」不要让。为什么?因为人对罪的那个感觉还是来自基督。 我们怎么知道自己是活在罪的显明和权势里?是因为我们与基督有了主观生命上的联结。也就是说,我们对罪的感觉和认知,是因着我们与基督有了主观的联结而产生的。 一面来说,我们对於罪有一般性的理解,像杀人一定是罪,放火一定是罪。另一方面,不是每一个都去杀人放火,然而,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却对许许多多的罪满了感觉。譬如,你在公共汽车上该不该让位?不让位是不是一个罪?那就要看你是不是与基督有生机生命的联结,因为「罪」的主观定义,是联於你和基督在生命上的联结,是因着你联结於基督而产生的感觉和认知。 藉着与基督生机生命的联结成为新人 第四节说,「我的弟兄们,这样说来,你们藉着基督的身体,向着律法也已经是死的了,叫你们归与别人,就是归与那死人中复活中的,使我们结果子给神。」所以我们有一个认知,就是我们的旧人已经死了,我们藉着与基督生机的联结成为新人,叫(eis,进入,归属,成为,为着)我们归与基督,以基督为我们的新丈夫(七3)。 「归与」这个字的希腊文是 ginomai,约翰福音一章十四节里所说的「话成了肉体」,就是用这个希腊字。也可以说,当我们归与基督的时候,不仅是地位上的归与,我们乃是与基督有生命联结的关系,是一个生命上的联结。 以基督为我们的新丈夫 什么叫「归与别人」?就是以基督为我们的新丈夫。本来我是作丈夫的,现在我不作丈夫了,我让基督来作我的丈夫;本来我是作头的,现在我不作头了,我让基督来作头;本来我自己是老板,现在我不作老板了,我让基督来作老板。这就是因着我认定旧人已经死了所生发出的结果。 罪是在肉体里并藉着肢体发动 五节又说,「因为我们在肉体中的时候,那藉着律法活动的罪欲,就在我们的肢体中发动,以致结果子给死。」请你注意这一节里「肉体」和「肢体」之间的区别。当我们在「肉体」里的时候,就是我们凭着肉身作丈夫的时候,那藉着律法活动的罪欲,就在我们的「肢体」中来发动,以致结果子给死。 肉体是人的所是,肢体是人的活出 一个没有主的人是一个肉体,一个没有主的生活是一个在犯罪的肢体里的生活。一个人若没有主,他这个人就是个肉体,而他的活出就是在肢体里的活出。所以偷东西是在肢体里的,打人是在肢体里的,骂人是在肢体里的,做不健康的事是在肢体里的,而作这些事的人是一个肉体,他是在他的肉体里行出来的。 罪的发动需要藉着众肢体 罪是藉着我们肢体在我们身上工作。保罗在罗马书六、七章题到「肢体」这个字时,他都是用多数的,他不说 member,而是说 members(六13,七5)。肢体是堕落的人肉体中罪之运作的所在和兵器,而这个运作又不是藉着一个肢体,而是藉着众肢体。 譬如有人在百货公司里偷一支口红,这是他的一个肢体,就是他的手去作的。但是当罪发动的时候,还得用眼睛四周观看,看看有没有摄影机,有没有监护员,再藉着他的脚走动,最後才用手把皮包打开,把口红丢进去。 众肢体的运作乃是全人的运作 罪要工作时,它必需藉着肢体,但又不是藉着一个肢体,而是藉着众肢体。这说出肢体的运作就是我们全人的运作。一面来说,当罪在肉体中发动的时候,它是藉着肢体而工作;但另一面来说,当一个肢体犯罪的时候,整个人都在其中。 譬如,看小说不是个肉体,但看小说上了瘾就是一个肉体。看小说是手的事,是眼睛的事,但是整个人要坐在那里,他的手要翻书,到後来全人都在这个看小说的肉体里面。又譬如说,偷窃是手作肢体,但偷窃的过程却是包括全人的每一部分。 以前有一个市长被人逮到了,因为他偷狗食。他这么富有,也作了市长,为什么还需要去偷狗食?我想大概是因为他从小家里穷,所以从小就有偷东西的习惯。当他小时候有犯罪的感觉时,他并没有去对付它,到後来这个感觉变成了私欲了,他就胜不过了。所以一直到成年了,很富有了,很有名望了,还要去偷东西。虽然偷狗食是用两个手去偷的,但是他整个人都在里面,罪在他的全人里面发动起来了。 身体、肉体、肢体、属肉的 罗马书用了四个不同的希腊字来描述我们的体,第一是身体(soma)(七12),第二是肉体(sarks)(七18),第三是肢体(melos)(六13),第四是属肉的(sarkinos)(七14)。 肉体发展到高峰就叫人成为属肉的 我们这个人是住在我们的身体里,这个身体里也有肉体的部份,就是撒但、罪、与恶居住的所在(七17、21),是没有良善的(七18),是有罪的律的(七23),是有罪住在里面的(七17)。但是你不能把身体切割,说这一部份是属於肉体,那一部份不是属肉体的。罪住在我的身体里,它有很多的运作,这个满了罪之运作的身体,就是一个肉体;而这个肉体发展到高峰,就叫我成为属肉的(七14)。 林前三章一节说,「弟兄们,我从前对你们说话,不能把你们当属灵的,只能把你们当作属肉的,当作在基督里的婴孩。」什么叫「属肉的」?它是说到肉体的所是,说到它在我们的身体里有完全的构成。 只有基督的身体是积极的 罗马书七章四节说,「我的弟兄们,这样说来,你们藉着基督的身体,向着律法也已经是死的了,叫你们归於别人,就是归於那从死人中复活的,使我们结果子给神。」这一处说到身体这个词是积极的,因为是说到基督无罪的身体。而我们的身体是罪的身体,是必死的身体,至终要成了必死的,所以它的所是和所有都是消极的。我们藉着基督的身体,向着律法是已经死了,因为我们藉着基督的身体不再作一个丈夫,而作一个妻子了。 罪的身体、属死的身体、必死的身体 我们的身体是罪的身体(body of sin)(六6),也是一个属死的身体(body of this death)(七24),还是一个必死的身体(mortal body)(六12)。在我们的身体里住着罪,所以叫作罪的身体。因为它是罪的身体,所以是属於死的,是属死的身体。不仅这样,虽然我们蒙恩得救了,我们的身体也是会死的,是必死的。 身体的人位可以是属灵的,也可以是属肉体的 这三处经节都是着重於我们身体的存在,而不着重身体的人位;只说到我们的身体是罪的身体,是死的身体,是必死的身体,而没有说是谁来管辖这个身体,因为身体的人位可以是属灵的,也可以属肉体的。换句话说,当你作妻子的时候,你的身体就受灵的管辖(六13);当你作作丈夫的时候,你的身体就向神独立,也就受罪的管辖(六14)。 神的工作不离开身体 神的救赎是藉着这位话成肉体的基督,以祂的身体作我们的赎价,也藉着祂的身体成功了救法。也就是说,神在我们身上所成功的救赎,是藉着基督肉身的身体;而神今天在我们身上的工作也不会离开身体。我们的聚会是身体的事,我们的犯罪也是身体的事;我们健康地活在主面前是身体的事,我们堕落地活在罪中也是身体的事。 谨慎对待我们的身体 圣经很注意我们的身体,所以你要谨慎地对待你的身体。虽然我们的身体实在是败坏的,不仅里面住着罪,而且是属死的、是必死的身体,但是,神所有的工作又都是联於我们的身体。所以你若不好好的对待你的身体,一面来说它会不健康,另一面来说,你的肉体就会厉害地活动,最终会叫你不仅是肉体,还是属肉的,叫你的肢体中满了邪恶的活动。 基督的身体经过死与复活成了属灵的身体 基督不仅以祂的身体作我们的赎价,藉着祂的身体成功了救法,祂也从死人中复活,祂的身体也就成了属灵的身体(林前十五44)。当我们复活的时候,我们这必死的身体也要改变形状成为属灵的身体(林前十五44)。 我们向着律法死,是藉着基督身体的死。祂为我们死了,我们才能向着律法死(七4)。这是说出基督身体之死的功效;而藉着向律法死,我们得以归於那从死人中复活的,使我们结果子给神(七4)。这是说出基督的身体成了属灵的身体。 让神有机会作工在我们身上 有一件事不容易懂,既然我们复活以後都要穿上属灵的身体,那就和肉身的身体没有什么关系了,为什么我们的身体还需要得赎?似乎我们肉身的身体还是有它的价值。 虽然我们的肉身的身体是罪居住的所在,是死的身体,是必死的身体,但是今天神的作工也没有办法离开我们的身体。所以认真说,人在地上应该活得越久越好,因为人活得越久,神在他身上作工的机会就越多。 也许你会说,「有的人年轻时很得胜,到了晚年就失败了,那不如得胜的时候死去,还可以荣耀地见主。」但一直到现在,我总觉得,一个人很早就离世是一件伤恸的事,不仅是因着生命的短暂,也是因着神在他身上工作的短暂。 取用在基督的肉体里,癈掉了那规条中诫命之律法的事实 六节说,「但现在我们既然在捆我们的律法上死了,现今就脱离了律法,叫我们在灵的新样里来服事,不在字句的旧样里。」第二节说,「┅┅丈夫若死了,就脱离了丈夫的律法。」什么叫作「脱离丈夫的律法」?这并不是说律法就是丈夫,而是说丈夫寻求律法。因着我们脱离了丈夫的律法,不再受律法的约束,我们就能取用以弗所书二章十五节所说,在基督的肉体里,废掉了那规条中诫命之律法的事实。 不必向着诫命的律法所产生的规条负责 但是请你注意,在基督的肉体里所废掉的是那「规条」中诫命之律法,而不是律法本身,因为律法本身是圣的,是善的,是义的(七12),是不能改变的,是永远不能癈掉的。 神所赐给人的是律法,而律法产生了许多诫命,并产生了许多典章,所以整个旧约都是围绕在律法、诫命和典章上面。虽然律法本身是不能废掉的,但是我们却不必向着诫命的律法所产生的规条负责。 罪藉着规条得着机会发动 什么叫作规条呢?例如,当一个小孩还不懂什么叫作律法的时候,他看见桌上有一颗糖,他就把这个糖拿去吃了。在他的感觉里,这是很自然的一件事,因为糖本来就是给人吃的的。可是他的爸爸因为爱他,就对他说,「你不可以拿别人的东西。」你知道什么东西开始进来了?「偷」就开始进来了。 对一个小孩来说,他没有律法,他的人位还没有出来,他根本不知道什么叫作好,什么叫作坏。对他来说,拿一颗糖吃是再自然不过了,甚至主人也许都会说,「你很乖,多拿几个。」但他的爸爸就会说,「不可以拿,要先问问叔叔。」这本来也是对的,本来就不可以偷别人的东西,但是对这个孩子来说,他所碰见的不是律法,而是一个规条。他以後就懂了,「我不可以偷东西。」这对他就成了一个规条。 因着我们有这个认识,不可以偷东西,那么我们就愿意作丈夫而不愿意作妻子。我明知不可以偷东西,但偷东西的欲望却在我里面发动起来了,叫我见了什么东西都想偷。为什么?因为它成为一个规条了。 规条很麻烦,因为它成为我们这个人各面的要求:像不可拿,不可尝,不可摸(西二21),不可以这样,应该那样;不可以那样,应该这样,这些都是规条。当这些规条来了以後,就叫我们这个人不知不觉落在各种的试诱里,反而加倍地去作不合适的事。你告诉人不可以偷钱,他偷得特别多;你告诉人不要发脾气,他的脾气就特别大,因为他活在规条里,他自己作起丈夫来了。 只向复活的基督负责 你也许要说,「感谢主,既然这样,我就放心大胆的偷吧。」请你注意,它不是这个意思。它乃是说,我根本不知道这些,我不向这些负责。我已经脱离(katargeo)了丈夫的律法,我已经从律法的要求里得着释放了(katargeo apo,to be release from),我对律法的要求也无事可作了(katargeo,也有 to be completely without work 的意思)我如今乃是像一个女人一样,我只向基督负责。我里面有一个认定,基督既然从死人中复活了,祂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主管辖祂了,祂死是向罪死了,祂活是向神活着。因着我这样紧紧地联结於这一位复活的基督,所以这些规条在我身上就失去功效了。藉着基督的身体,我们向着律法是死的,就叫我们归於那从死人中复活的,结果子给神(七4)。 在我们灵的新样里来服事 因着我们在捆我们的律法上死了,因着我们脱离了律法,我们这个人就能在灵的新样(kainotes)里来服事,而不在字句的旧样里(七6)。为什么?因为我们那与律法相对的人堕落的部分已经被钉死了,已经被了结了,而我们的魂得着救拨了,得着提升了,所以我们不可能在旧的字句里来服事,而是在我们灵的新样里来服事。 我们的灵得着新的性质,本质和素质 灵的新样是有性质,本质和素质的讲究。但是它们之间到底有什么不同?或许我可以举一个例子。对一块很硬的木头而言,它的性质是「硬」,它的本质是「木」,它的素质是「木纤维」。你拿着一块硬木头,感觉它是硬的;你若把这个硬的木头拿来鉴赏,你就发现它有一个非常的坚固的木质;你再研究它到底是由什么构成的,你就发现它是由纤维构成的。 神圣的素质、本质和性质 神是灵,这就好像是祂的素质。因为神是灵,祂就产生一个本质,就是圣,就是爱。所以你一碰见是灵的神,你就会碰见圣,你也会碰见爱,你也会享受到祂的性质,就像永远。也就是说,我摸着的是灵,我享受的是圣,我享受的也是爱,我经历的是永远。当我一摸着灵,我就摸着祂的素质,就是灵,然後圣、爱、光、义就开始在我们里面运作了,这是祂的本质;然後我这个人就摸着永远,叫我感觉有价值,叫我感觉人在地上活着能活在神的广阔里,这个就是祂的性质。我们今天在灵的新样里就是联於神圣的素质、神圣的本质、和神圣的性质,这一切都包括在神的常新里,就像神是常新的一样。 在一切事上以基督作人位 因着我们在灵的新样里来服事,我们就回归了作妻子的地位,在一切事上都是以基督作人位,是祂说,也是祂作。什么叫回归作妻子的地位?就是在我里面对基督有一个认定,在这个认定里只有基督,我不能把「我」摆进去。所以我们在一切事上能说,「主啊,你来说;主啊,你来作,因为我是一个妻子。」 像奴仆一样服事我们的真丈夫基督 在灵的新样里来服事,是认定(oida)基督的结果。因着我们对复活的基督有了认定(oida),因着我们和基督有了完全的联结,在我们里面就产生出一种奇妙的结果,叫我们能在灵的新样里服事,而不在字句的旧样里服事,而我们也就能像奴仆一样,服事我们的真丈夫基督。求主怜悯我们。(韬) | |
| (2002/4/11am 多伦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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