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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事 vs. 基督耶稣的事
编者按: (本篇信息未经讲者校阅,仅供追求用) 基督耶稣的事 保罗在腓立比书说,“别人都求自己的事,并不求耶稣基督的事。”(腓二21)这里“别人都求”,可以翻作“众人都寻求”。每个人都求自己的事,并不求耶稣基督的事。“耶稣基督的事”更好译作“基督耶稣的事”。第20节说,“因为我没有别人与我同心,实在挂念你们的事。”所以“基督耶稣的事”也就是“你们的事”。保罗说,没有人和我同心来挂念你们的事。 只有一个人例外,就是提摩太。“但你们知道提摩太的明证;他兴旺福音,与我同劳,待我像儿子待父亲一样。”(腓二22)保罗前面才说,基督耶稣的事就是你们的事;但马上又说,提摩太“兴旺福音”,所以基督耶稣的事又是福音的事。“他……与我同劳,待我像儿子待父亲一样。”这样,基督耶稣的事也是与使徒之间生命关系的事。提摩太和保罗有一个生机的关系,叫保罗的负担成了他的负担,保罗的运作他也在其中。而这个“事”,希腊文是多数的,又是一个中性词;同时,它也可以翻作“权益”,所以可以指基督耶稣各面的权益。换句话说,主耶稣是有权益的!人却很少考量主耶稣基督的权益。在一切事上,人往往和基督耶稣的权益很有距离。 众人都求自己的事 人是这样:若有好的,就想要更好的;若有得着了,就想要更多。我们永远在寻求达到一个更高、更美好的生活,但这些都是你自己的事。信主耶稣的人这么多,要主耶稣的这么少;在这一点点要主的人当中,单单寻求主权益的人,几乎是看不见。为什么我们有这么多问题和思量?很简单,因为我们的存在、盼望、追求、打算、安排,都和主耶稣的权益不完全吻合。虽然我们有人各面的需要,但主耶稣的话非常简单,“你们要先求祂的国和祂的义。”(太六33)这个“国和义”,就是神的权益 ── 国,是指祂的掌权;义,是指祂的所是在祂运作时的显出。要知道:神乐意维护、加强基督的权益! 譬如,你考虑要去某地做事。但我要问这个问题:是你自己想去?是环境让你去?还是“基督耶稣的事”叫你去?如果是为着基督耶稣的权益,接受一个负担到那里去,价值就非常高了;如果因为我在那里有个亲戚、有个房子,所以我就去,价值就不够高了。你不要以为这是小事。一件最简单的事就能够决断你的一生。什么样的人活着最有价值呢?是在地上只为基督权益而活、而争战的人。他存在的中心只有一个,“主啊,我所有的一切必须是为着你的权益。合乎你权益的,没有一样我不拣选;不合乎你权益的,没有一样是我要的!”(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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