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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2006年6月27日,二十一位相調同工們致朱弟兄個人信件的回信
※聲明:這是由克里夫蘭教會文字組根據朱弟兄英文的回信忠實的翻譯,
2006年7月22日 致二十一位弟兄︰Francis Ball, Benjamin Chen, Minoru Chen, Joe Davis, Lin Hong, Kung-Huan Huang, Ron Kangas, Elton Karr, Joel Kennon, James Lee, Albert Lim, David Lutz, Ray MacNee, Ed Marks, Benson Philips, Liu Suey, Dick Taylor, Ron Topsom, Dan Towle, Paul Wu, Andrew Yu. 親愛的弟兄們: 6月27日的來信已收到,謝謝你們回覆我請求和你們相聚交通的信(2005年10月2日)。你們的信中提出七個點,使你們感到「難以期望再一次的交通……會有任何益處」。你們也列出了幾個具體的事例。這使我能夠(清楚地)來回覆你們這些具體的點,而不是籠統的回答。親愛的弟兄們,當我試著一一回答你們(所提)的點時,我請求你們要有耐心。接著,我盼望你們能注意幾件我所關切的事。在這之前,讓我再次向你們保證,我向著你們所有在主裡的弟兄的愛和尊重。 我對於你們(信中)七個點的回覆:
請容我以提醒者的方式問你們,這麼多次的交通是誰發起的?你們弟兄們(除了余潔麟弟兄回我的電話外)有誰曾打過電話給我?對我而言,似乎那麼多請求交通的電話,幾乎都是我發起的。 你們題到,「有些聚集長達數天之久。到目前為止,這些交通未有任何成果。」你們斷言,「這些(交通)沒有任何成果」,我不同意!容我問你們︰你們盼望有什麼成果?根據我的領會,最重要的一次聚集,是2003年2月在亞利桑那州鳳凰城的聚集。那次(的聚集)達成了所謂的「鳳凰城協議」。我個人覺得這是滿有益處的結果,而且那些留意這份「鳳凰城協議」內容的聖徒,也有正面的反應。我覺得你們弟兄們沒有遵守這個協議的原則和應用,這是個羞恥!相反的,你們還指控我使用它來為了我個人的利益。你們說,我「利用」了這份文件。然而,容我問你們,如果這個「鳳凰城協議」的內容是根據聖經,你們在懼怕什麼呢?如果其中所列的原則和應用的點都符合聖經的教導,為什麼你們還擔心會被誤用呢?如果「鳳凰城協議」中的項目都是合乎聖經的,我們豈不都應當遵守麼?為什麼你們弟兄們還片面的廢止這個協議?我的良心可以見證,我是盡可能的遵守「鳳凰城協議」。我再說,我很驚訝你們弟兄們廢除了這份協議(譬如,從講台上或用文字攻擊弟兄)。你們這樣不守協議的作法,讓一些人懷疑你們簽訂那個協議的誠意。 再者,你們斷言,「往往使你更得放膽宣稱你與眾同工是一,因而更肆無忌憚的說話行事,損害主的恢復。」我不同意你們這樣的斷言,我也懷疑你們這樣的斷言是否就是你們的實行。難道你們如此的自高,竟然懷疑一個真正主的僕人會作這樣的事?可以確定的是,這完全是根據你們主觀的認定,以為當我與你們弟兄們沒有互動時,會如何行事。
你們(信中)主要的例子是說到中國,我很樂意藉這個機會用書面和你們交通到中國的事。我很遺憾,你們扭曲了我口頭和你們交通的話。請容我提醒你們這幅「更大的圖畫」。早在1980年代,許多在中國的聖徒拿到我的四本《馨香之氣》的信息,他們翻印並彼此流傳這本書。這份材料傳到許多地區、許多聖徒手中,扶持幫助他們經過那個艱難的時期。經由這份材料,許多人認識了我,也感謝我的幫助。因此,我有了機會,兩次和中國不同地區來的帶頭弟兄有交通。他們很感謝我的交通,也尋求我的幫助。因此,我們差遣了大湖區幾位(會)說中文的同工去。弟兄們也非常珍賞他們的那一份。 然而,我聽說台灣的吳有成弟兄與福州的林弟兄,也與中國其他領頭的弟兄們有交通,在這交通中他表示台灣的弟兄們有負擔在大陸作訓練。因此,為了避免給人有爭競的感覺,我們很快的就停止了我們所有在大陸的勞苦。你們弟兄們一宣稱你們對大陸有負擔,我和大湖區的同工們就從這個工場上退下來。過去這幾年的時間,我很少在大陸作任何事,為著就是和你們配合。然而,你們對於我所給予的配合,以及我為了避免讓大陸情況變得更複雜所作的努力並不領情。之後,我的確和我的家人去過中國旅遊,因為那裡是他們的根。難道這也要受到指控麼?你們弟兄們為什麼這麼小?直到我接到你們2005年6月所寫的信之後,我領會你們弟兄們不是為著李弟兄的職事,似乎你們還有其他的動機 ── 其中包括控制全球的工人 ── 之後,我又恢復了在中國的勞苦。 關於你們(信中)所題,我們討論到中國工作的那個場合,當時我不覺得自己能和你們交通到關於中國情形的細節。我記得在那堂聚會的開頭,一題到中國,陳啟忠弟兄就責備所有在中國勞苦過的人。這讓我了解到,我們不可能為著中國聖徒的益處有任何甜美的交通。相反的,對我而言,那次的交通籠罩著一種感覺:(這交通)似乎是站在一些人的立場上而有的宣告。因此,在那樣的氣氛下,我失去了交通的心情。 你們在2005年6月的信中也題到中國的事。請問,你們知道為什麼在中國有這麼多的聖徒?在他們受苦的期間,誰和他們站在一起?誰把那些帶頭的弟兄們帶在一起彼此交通?如果聖徒們得到一位弟兄文字的幫助和扶持,你們為什麼要定他的罪?是不是因為你們宣稱你們有權控制全球的工作?親愛的弟兄,當你們一表示對中國有興趣,除了一位對某個特定區域有負擔的弟兄外,我和這裡的同工馬上就撤出來。你們似乎是要把我在中國的期間,和十幾位、二十位、或是六十位弟兄們見面的事,變成一個話題。你們難道沒有看清楚這幅「更大的圖畫」麼?當你們弟兄們要在中國勞苦時,我就「減縮」我在那裡的活動?我們已經「竭盡全力」顧到你們那種不交通的感覺。我在清潔的良心裡可以說,照著我所能做的,所應該做的,這些年來,我在中國大陸做得非常少。然而,你們卻一點也不珍賞。如果你們不滿意我這樣的回答,我就不知道還有什麼能叫你們滿意了。 我再說,我很遺憾,因著陳啟忠弟兄的態度,使我沒有自由在你們所提及的那次聚會中,和你們交通到這些事的細節。但是,我覺得你們弟兄們似乎並不珍賞我為了配合你們,已經做到了這樣的一個地步。反而,你們好像覺得這些都是理所當然的。你們好像覺得每個聖徒,每個地方教會,每個工人和每一面的工作(中國或是全球)都是屬於你們的,也都是在你們的控制之下。然而,即使是使徒保羅,也沒有採取這樣控制的立場。你們能否給我一節聖經,支持你們這種不健康的實行?身為一位弟兄,我要提醒你們要留意天主教的實行。 關於中國的最後一點,你們在2005年6月的信中指控我,「在倪弟兄和李弟兄勞苦多年的所在,也是倪弟兄為主殉道的地方,造成了混亂和結黨。」然而,我要問,是誰造成中國的混亂?現在有一個流傳甚廣的說法是,「倪弟兄服事了他那個時代,之後李弟兄服事了他那個時代,他們都過去了,現在是『相調同工』的時代。」請問是誰開始這樣的說法?難道這真是你們弟兄們所要的?是誰使聖徒們成為他們的跟隨者?這豈不是叫倪弟兄和李弟兄蒙羞麼?至少我可以見證,我在中國有限的勞苦,叫那裡的聖徒珍賞基督,珍賞教會,也珍賞李弟兄的職事。
我在倫敦所說的話,是根據一些特定的前提而有的,是基於我們當時對彼此關係的理解。根據我的領會,在倫敦時我們弟兄們之間有很好的交通,我並沒有被你們排除在外。你們是否還記得,我為了顧到你們弟兄們的感覺,沒有到迦納去,雖然有超過一千位的聖徒熱忱的邀請我去?當時我的領會是,我們都願意照著李弟兄的安排,就是從此以後我們要在一起緊密的同工。我親愛的弟兄們,難道你們不記得李弟兄差遣我們八個人去香港,之後再到印尼?我的領會是李弟兄盼望我們緊密地在一起同工。在這樣的情形下,就著主給我的負擔,我的確有義務和你們弟兄們有合適的交通;而你們弟兄們也應當有義務和我有合適對等的交通,我們才能一同來服事眾教會。 我很驚訝你們弟兄們,只因為在北加州灣區的特會中,聖徒們在我講完信息後報予掌聲(根據陳實弟兄的說法),突然之間就將我排除在外。從此之後,我就被你們弟兄們禁止在(所謂)「七次節期」的聚集中盡職了。只有幾次因著大湖區弟兄的熱心介入,才讓我得以在克里夫蘭和芝加哥的聚集中參與(釋放信息)。在那些地方,這些事情的發生,都顯示我和你們弟兄們的關係的基礎有了變化。在你們弟兄們「排除我」之後,難道你們還期望我能像以往那樣,好像沒有任何事發生一樣麼?事實上,是你們的行動改變了我們的關係,結果你們也不再向我(對主帶領的領會)敞開了。這樣,我還能怎麼辦呢?因此,我不再覺得自己需要繼續受到你們弟兄們在倫敦時對我的理解的束縛。請問你們弟兄們,你們覺得有自由,可以片面廢除鳳凰城協議的原則和實行,怎能再要求我遵守你們對於倫敦的交通的解釋?這不是雙重標準麼?這部分解釋了為什麼我繼續了幾次的「十個月追求」。 再者,李弟兄自己也幫助我照著(十個月追求)的路線來勞苦,(十個月追求)首次是在1973∼74年,之後便不定期的舉行。李弟兄親自打電話給我們,也寫信給我們,私下或公開的鼓勵我們。甚至在1995年,他很強的鼓勵我說,「朱弟兄,你應該這麼做,這是你的份。」關於這樣的盡職,我覺得我還是應當繼續向主忠心。 身為主的僕人,我應當再說,我必須有自由來跟隨祂的帶領。在倫敦的時候,我感覺(在當時的情況下)或許應當停止十個月的追求,但是之後你們弟兄們改變了我們彼此的關係,再加上大湖區眾教會的帶頭弟兄們,在主面前強烈的感覺弟兄們需要被成全。因此,雖然他們知道將有被誤會的危險,他們仍舊這樣堅持。身為一個服事主的人,我必須將他們的考量帶到主面前,我也從主得著很強的印證。 你們說,「許多聖徒覺得,你的十個月訓練,與……在安那翰……的訓練起了爭競。」有些弟兄們質疑,這些「聖徒的感覺」(像你們信中所說的),是不是你們的信息和文字所種下的結果。李弟兄強調要成全聖徒,這應該包括所有的聖徒,不是只有那些能去參加安那翰全時間訓練(或是其他類似的訓練)的聖徒。為什麼你們要因著我不定期、不定時舉行的十個月追求而不高興呢?為什麼馬上就認定這和安那翰全時間訓練起了爭競呢?讓我提醒你們,當李弟兄還和我們同在的時候(在安那翰全時間訓練建立的前後),他清楚知道,甚至也讚揚我所辦的十個月追求(例如︰1995∼96年)。為什麼你們要認為這是爭競呢?
你們的指責空泛而不具體。我確實記得有一位紐西蘭的帶頭弟兄告訴我,他們有意邀請我去,但是當他們和 Ron Kangas 弟兄交通之後,邀請的事就作罷了。那不就至少說出,可能是有人說了一些話,使得人向著我的訪問「關門」了麼?我也不斷地被你們弟兄們在講台上,以不太偽裝的方式含沙射影的攻擊。你們能說你們的話對於聖徒和眾教會沒有任何影響麼?豈不是因此有些教會就不邀請我了?事實上,我不知道還會有哪個向你們弟兄們和職事站竭力效忠的地方教會,會繼續邀請我去?你們二十一位弟兄能夠在清潔的良心裡宣告,你們沒有說過任何傷害我職事的話麼?事實上,你們中間的一些人(例如林子安弟兄)豈不是專門到世界各地去,暗中破壞我的職事麼?為什麼在這麼多的地方教會中(例如 Baton Rouge, LA),一直流傳著關於我的閒話,可是我卻一次也沒有訪問過那些地方? 總而言之,我只能說我是主的僕人,我根據主所給我的託付訪問盡職。或許有時會冒犯一些人,然而我沒有苦毒,因為我知道身為主的僕人,我接受榮耀和羞辱,惡名和美名。我知道我和其他許多主真實的僕人一樣,會被稱作世界上的污穢,萬物中的渣滓。然而,我十分的平安。我只盼望,身為新約的執事,我能忠心的盡我在新約職事中的一份。
關於離開李弟兄的榜樣,請允許我用(所謂的)「七次節期」作例子。我知道李弟兄事實上是提議一年五次的聚集,其中並不包括兩次的長老聚會,但是一些弟兄們說服了李弟兄,加上了兩次長老聚會。或許因著李弟兄的健康和年紀的關係,同意了這個提議,但這並不是他最理想的盼望。請問弟兄們,既然李弟兄提議五次聚集,你們為什麼要多加兩次,變成你們的「七次節期」呢?為什麼你們的「七次節期」變成主恢復的憲法,而不是李弟兄所提議的五次聚集?還有,李弟兄清楚說明,每年兩次的訓練是為著新人和青年人的。余潔麟弟兄在李弟兄剛剛過去時,也在同工聚會中有清楚的說明。既然如此,為何我們沒有照著李弟兄的心願來實行?為什麼沒有人通知眾長老和眾聖徒,這兩次訓練是為著新人和青年人的?為什麼你們弟兄們繼續作李弟兄的結晶讀經?你們真正完全接受了李弟兄的異象、榜樣和職事麼?其中不也應當包括跟隨他在以上這些事上的指示和帶領麼?恐怕你們的行動與你們所宣稱的並不相符。 關於「一個出版」,我願意這樣說︰首先,我很驚訝你們用「一個出版」作例子,來說明你們是沒有任何選擇的,全盤接受李弟兄的職事。請問,李弟兄曾經像你們弟兄們從2005年6月之後這樣竭力地強調「一個出版」的事麼?「一個出版」是李弟兄職事的中心呢,還是最近你們把它弄成了你們職事的中心呢? 你們宣稱我「對李弟兄的職事只是選擇性的接受」,意思是你們並沒有選擇性。但是在李弟兄說到「一個出版」的同一個長老訓練中,他在另一堂聚會裡也說到教會生活其他的事。在同一本《長老訓練》的書(第八冊)中,李弟兄也說到需要從他的職事中「烹煮食物」,因為每個地方教會需要不同的供應。他說: 「我不願為所有的召會預備這樣的信息,囑咐眾召會讀同樣的信息。在美國的許多召會,各召會每主日都需要不同種類的屬靈幫助。在主日,不同的召會需要不同的供應。你不能將同樣的飯食,供應病房中的每個人。……你必須有不同的飯食,以餵養不同的人。身為你們所在之地的長老,只有你們才知道你們的家人需要怎樣的食物,別人不知道你們家人的需要。……家庭的烹煮必須由各家個別來作。雖然在原則上,所有的地方召會該是同樣的,但在這一面,所有的召會無法是同樣的。」(李常受,《長老訓練》,第八冊,主當前行動的命脈,頁65∼66) 弟兄們,原諒我問這個問題,你們是否也強調李弟兄職事中的這一部分?就我而言,我沒有聽過你們弟兄們說,「在這一面,所有的召會無法是同樣的。」李弟兄說,「我不願……囑咐眾召會讀同樣的信息。」你們弟兄們在最近幾年曾經這樣教導過麼?相反的,我覺得你們弟兄們似乎不斷的強調,所有的教會應當在每一面都是同樣的。從《長老訓練》第八冊中,你們強調「一個出版」,卻不是我前面所說的這些點。是的,李弟兄曾教導眾教會在某些方面應當是相同的,但是他也教導另一面,「在這一面,所有的召會無法是同樣的」,而「我不願……囑咐眾召會讀同樣的信息」。對比於李弟兄那平衡的職事,你們弟兄們是不是落到一個危險之中,成了「沒有翻過的餅」?就這一面來說,你們弟兄們難道不是有「選擇性」的?對於李弟兄的職事和他所服事的眾地方教會,你們這樣做公平麼?你們弟兄們難道不是誤導了眾地方教會,只為著自己的目的,把她們變成了職事的教會麼? 當你們弟兄們掀起了「一個出版」的話題,我認真地到主面前考量。我記得,當我個人親自拿著一本《新人》的書給李弟兄,其中有一些我的文章,他很高興的接受了,沒有任何的批評或是責難。我也記得我的書《馨香之氣》,如何幫助了上千的中國大陸聖徒,進一步,也把李弟兄的職事介紹給他們。從李弟兄和吳秀良弟兄的交通錄音帶中,我們可以清楚知道,李弟兄的「一個出版」(1986年2月)主要是針對 Bill Freeman 的出版。在李弟兄1986年講到「一個出版」的錄音帶中,主要也是針對封志理不道德的盜用恢復版的內容,用在他的希臘文對照聖經中。我們瞭解了李弟兄講到一個出版的背景和內容之後,應該會影響我們對這事的評估。李弟兄講到「一個出版」並不是空穴來風,也不是把這個當作一個聖經的教訓來陳明,這和你們在「可信靠的話網站」(AFaithfulWord.org)上所採取的立場是相反的。 經過許多的考量和禱告之後,我明白我必須跟隨主並照著聖經的榜樣來作工。彼得和保羅幾乎在同一個時間(例如,彼得前書和以弗所書大約都在主後六十四年寫的)寫信給亞細亞的眾教會。彼得和保羅的「出版」(書信)豈不是在同樣的時間被流傳著?新約裡哪裡有「一個出版」的例子?因此,新約的職事豈不是在一個神經綸的異象裡,包含了不同弟兄的著作?在這件事上,我深深地確信你們弟兄們並沒有完全的,而是有選擇的接受李弟兄的職事。李弟兄在1986年說到「一個出版」之後,他便十分注重教會生活的實行(包括「新路」)。在後面的文章中,李弟兄鼓勵弟兄們有更多的出版,好加強眾教會的交通,他說︰ 「我們需要關心主新的行動,維持與眾召會和眾聖徒的交通。……在芝加哥的召會出版一份通訊,見證關於新路的功效,這非常好。……我盼望許多召會能出版一些東西,讓其他國家和各大洲的聖徒知道,主如何在他們的地方行動。這會滋養、扶持聖徒,並給他們一些幫助,甚至幫助在我們之外各宗派的聖徒。」(李常受,《為著建造基督的身體講說基督》,頁161∼162) 以上所引用李弟兄的話,是在1986年長老聚會之後所說的。李弟兄清楚地鼓勵眾教會有自己的出版。他也對 Jim Reetzke 弟兄表達他的遺憾,因為芝加哥停止出版他們的《初熟的果子》,其中包含了一些我的信息。然而你們弟兄們選擇忽略李弟兄這些話,為什麼這些話從來沒有出現在你們講到出版時所引用的「職事信息摘錄」裡?你們真的是全盤接受李弟兄的職事麼?為什麼這些話被排除在外?你們根據什麼標準,可以故意的忽略這些話以及李弟兄其他相關的著作?是否因為這些話違反了你們「已經相調的同工們」在《主恢復中的文字工作》(2005年6月30日,水流職事站)這份文件裡所訂下的出版標準,所以很方便的就把它給忽略了?你們怎能排除李弟兄所明顯包括的呢?你們怎能禁止李弟兄所許可的呢?
你們武斷地說我「堅持做一種工作,使得許多聖徒岔離主恢復中的獨一工作」。你們題到在「一年七次聚集」時,我「在這些聚集的同時,召開不同的聚會」。我願意提醒你們,正如我早先題過的,李弟兄最初的安排只包括五次這樣的聚會。(請看我在上面第5點的答覆。)更重要的是,「主恢復中的獨一工作」乃是建造基督生機身體的獨一工作。這是生機的一,不是組織的或是架構的一。它並不必要與水流職事站,就是一個非營利註冊的組織,主導下所做的工作一致。這「獨一工作」也不受限於你們所題到的「一年七次聚集」。請問弟兄們:在早期的使徒時代時,彼得與保羅是不是都在「獨一工作」裡?由新約的榜樣來看,「獨一工作」是主的僕人們根據屬天的異象與那靈的帶領所完成的,或者是由屬人的「董事會」帶領協調之下所成的組織和架構上的一?你們弟兄們想在恢復裡產生什麼樣的「一」?你們對於「獨一工作」 是怎麼領會的?你們的說法似乎暗示,「主恢復中的獨一工作」等同於在亞特蘭大的感恩節特會和在台北的華語特會。這叫我懷疑你們弟兄們到底清不清楚真理?當然「主恢復中的獨一工作」,就是建造基督生機的身體,這工作是生機的,是在「神聖奧祕的範圍(如同身體)」裡的,不是只限於在亞特蘭大或台北實際來在一起的聚集,也不是你們在信中所指的,經由網路「虛擬的聚集」。弟兄們,我不得不這樣問,你們的推理,豈不是洩漏出一個隱藏在「獨一工作」架構下的觀念麼?似乎根據你們組織的觀念,你們斷定我的「工作,使得許多聖徒岔離主恢復中的獨一工作」。我必須要拒絕你們那「主恢復中的獨一工作」的組織與架構的觀念,這是不合乎聖經的。因此,我也同樣拒絕你們說到我的工作「使許多聖徒岔離主恢復中的獨一工作」。 你們題到我在伊利諾州瑞柏市的華語特會與在亞特蘭大的感恩節特會衝突。你們也說到我在俄亥俄州哥倫布市的特會和台北的華語特會衝突。難道你們弟兄們就這麼小麼?只因為你們在某處有一次的全球性特會,你們就期望全球每一個地方教會、每一個工人都應該停下他們的勞苦麼?哪裡有這種新約的榜樣?難道你們真的期望,因為在台灣的台北有一個華語特會,所以主在全球其他的語言 ── 英語、西班牙語、葡萄牙語、韓語等等所有的工作都應該停止?這真是過於人所能領會的! 請你們明白,我已經儘可能的配合你們的時間表,我與弟兄們已經考量過,如何減少我的盡職對聖徒們參與「一年七次節期」(如你們所說的)的影響。例如,我們原先計畫在2006年7月3至8日舉行華語訓練,因為我們以為水流職事站的訓練,會像以往一樣在6月底結束。雖然有許多聖徒早已照原訂計畫安排好了休假,但是當我們知道時間有衝突時,我們馬上就將時間延後一週。對於我們的努力,你們弟兄們到底懂不懂得珍賞?為什麼你們只懂得審斷?我不懂,為什麼你們不能顯出使徒保羅的寬宏,每當基督被傳開來,他就歡喜(腓一17∼18)?為什麼你們不能應用主耶穌關於服事的格言:「不抵擋我們的,就是幫助我們的」(可九40,路九50)?反而,你們的態度似乎反應出門徒們禁止別人的情形(可九38,路九49)。為什麼你們不能有摩西寬廣的心:「惟願耶和華的百姓都是申言者」(民十一29)?相反的,似乎你們所顯出的是青年約書亞的狹小,想要禁止並限制主百姓的運作(民十一28)。然而,只有具備像摩西和保羅的心胸的領導者,才能使我們從倪弟兄與李弟兄所接受的神聖託付得以繁茂起來。你們的狹小和窄小難道不會打岔聖靈的工作?你們這樣的想法 ── 當主帶領你們作工時,其他所有的人都必須停止他們的工作 ── 難道不會使我們在大多數基督徒的眼中成為笑柄麼?我勸你們弟兄們要被擴大!
這些點我很難澄清,因為不管我說什麼都會被視為自我辯護。而且,不僅在李弟兄與我們同在時我愛他,就是今天我還是懷念他,我對於他個人對我和許多地方教會的牧養滿了感激。再者,今天李弟兄已經離世,無法澄清你們所引述他所說的話的意思。若是李弟兄今天還與我們同在,我會切切地尋求在你們弟兄們面前與李弟兄交通的機會。但是這樣的機會今天已不可能再有了,我深深以為遺憾。 親愛的弟兄們,在主的主宰之下,我很年輕的時候就在主的恢復中顯明為一個服事者,包括在遠東和西方。似乎因此我就常成為所有有野心要「帶領主恢復」之人的「箭靶」。我感謝主,我從未有這樣的野心,因為我知道這一個身體的顯明是絕不可能組織化的,因為這身體是藉著眾地方教會以基督作她們的內容、以聖經為獨一無二的標準而顯出的。我領會,只有當許多主的僕人們盡他們在新約職事中那一份的職事(弗四),神的目標才可能達到。主的僕人們應該一同交通(如同彼得和保羅一樣)。但是當他們在所量給他們的界限裡為著眾地方教會和聖徒們的益處而勞苦時,他們各自卻有自由跟隨基督。 我不記得我曾經把我「多年來緊密的與李弟兄一同事奉」,當作一個話題,如同你們所宣稱的,雖然這句話也許曾在我的盡職中說過。我知道我不像有些弟兄們那樣,有機會一直與他在一起那樣的緊密。我卻是記得,有些弟兄們誇口他們與李弟兄那種親密的關係。1980年代在台北,當有些弟兄們宣告他們與李弟兄關係的「排行」時,其中一位弟兄立刻轉身不理李弟兄,因為他失去了那位被認為位居第二者的偏愛。(這位就是 Benson 弟兄天天去向他報告的那一位;這是 Benson 弟兄當著我的面所說的。) 我確信一個主的僕人只應該以主為主。我知道多年來流傳關於我的謠傳和含沙射影的批評,都是極少或全無事實的根據。最大的一個謠傳就是有些弟兄們(也許包括一些現在被認為是相調的弟兄們)向李弟兄報告,說我告訴一些弟兄我希望李弟兄早死,我才能接管工作。親愛的弟兄們,這樣的報告是何等醜陋!但是當這些謠傳成功地做到李弟兄裡面,無論我做什麼都變成不純潔了。親愛的弟兄們,若是這樣的事發生在你們任何一位身上,今天你還會在主的恢復裡麼?然而經過了這麼多年,我覺得喜樂,因為我沒有棄絕那把我興起的職事。藉著這職事我身上也被構成一份(的職事),也有機會成長直到如今。 我願意指出我與李弟兄關係的另外一面。有幾次你們有些弟兄們「把事情搞砸」時,我很高興我能與李弟兄站在一起。有一個例子是1977年在芝加哥。我不知道整個來龍去脈,但是叫我驚訝的是,有些人定意要摧毀芝加哥教會。至少有一位現今的「相調同工」在場,站在他的椅子上,支持 Max Rappaport 的破壞工作。在此同時,一個類似的不法事件,在加州柏克萊展開,你們有些弟兄們對此有第一手的認識。我感謝神,在這些接踵而來的風波中,當李弟兄來到俄亥俄州克里夫蘭,他找著一個「安靜的地土」來盡職。那是李弟兄發起的。乃是在俄亥俄州這「被藐視的區域」,李弟兄釋放了「靈與身體」(1977年8∼9月),開始在眾教會中間恢復了一個平安的光景。在那時有許多人認為俄亥俄州眾教會是「不在流中」的。但是有一個屬靈人知道,在那裡的眾教會能提供一個健康的基礎,來釋放他的負擔。這是我與李弟兄的關係中很重要的「一章」。 大約十年後,1989年代你們弟兄們中間有幾位「再次把事情搞砸」了。也許你們會辯論,但是你們中間有誰在1980年代的風波中與李弟兄站在一起?那時,你們中間有幾位本該是「解答的一部分」的,竟成了「問題的一部分」呢?在最黑暗的時候,我去到李弟兄那裡,大約花了七至十天和他在一起。陳實弟兄應該記得在那艱難的時候,我們兩人與李弟兄一起禁食、為主的見證禱告。那時,李弟兄曾公開、也曾私底下說,他兩年不能在安那翰聚會。讓我問你們弟兄們(那些宣稱與李弟兄如此緊密的),那時你們在那裡?至終,是我邀請李弟兄再次到克里夫蘭來盡職。我很清楚的記得,當李弟兄看見這麼許多聖徒在機場對他那種自然又熱切的歡迎,他所流下的眼淚。也是在克里夫蘭,李弟兄開始釋放在以弗所書中關於身體的信息。那次的特會滿了那靈的膏抹,甚至李弟兄見證說,「在大湖區有一個流」。乃是因為李弟兄說了這話,人們才開始稱這一區為「大湖區」。李弟兄訪問俄亥俄州克里夫蘭成為他職事的「恢復」,而後繼續於波士頓和亞特蘭大。我認為這是我與李弟兄關係另一個重要的「里程碑」。 不只如此,在1988∼89年,李弟兄正式的要我接受在新英格蘭區域勞苦的挑戰。他說,「把你在大湖區所做的,也做在那裡。」我不相信李弟兄說這話是在「耍政治」。我也不認為李弟兄是一口兩舌的人。因此,我數次訪問波士頓地區,甚至請吳秀良弟兄提供一個公寓,好方便我在那裡的勞苦。我很遺憾,因著我家中一個成員患了嚴重的病,我不能完成李弟兄的願望。也因此我不能在李弟兄最後的年日更多地與他同在,直到今天我還懊悔失去了這些機會。 你們提到李弟兄向一些弟兄們提到關於我的事。當然你們也知道李弟兄在我面前講到關於你們中間一些弟兄們的事。但是(不像你們)我不覺得有自由能詳細的引述這些話。你們有些人在你們公開的信息中提到李弟兄對你們的評論。譬如說,Ron Kangas 弟兄說,「李弟兄親自告訴我……我很擔心你會驕傲。」(《職事報》,第八卷,第六期,頁16,2004年6月)李弟兄也曾公開的說到他擔心 Ron 弟兄「太完美了」。親愛的 Ron 弟兄,讓我問你,你豈不是應驗了李弟兄對你關切的話中所隱含的預言麼?你豈不的確是「驕傲」麼? 不只如此,你們弟兄們竟有自由,把李弟兄向著少數的工人(或者為了特別的原因,或者因著被他身邊的人所激起的特別情緒),對我所作的評論,拿來廣泛的傳播。李弟兄曾評論「相調同工們」中的許多位。若是你們要把他對我的評論廣傳出去,豈不也該把他對你們的評論傳給同樣的聽眾?為什麼有雙重的標準?還有,你們為什麼有選擇性?你們把李弟兄(在你們眼前)所說關於我「負面」的評論拿來引述。你們豈不也該把李弟兄關於我正面的評論拿來引述麼?這樣不是比較合理、公平且平衡麼?對比來說,你們選擇性的引述關於我「負面」的評論,不是會讓人認為你們弟兄們也許有偏見,照著不純潔的動機行事麼? 你們所引述李弟兄論到關於我的話已經超過十年了。你們強調他在1996年警告台灣同工們不要跟隨我。讓我問問你們弟兄們,今天,我要求過那一個同工跟隨我了?答案是沒有。或者,哪一個台灣的同工跟隨了我?他們不跟隨我。這樣的歷史不是證明了一些事麼?一些客觀的觀察者會因此總結說,我並不是像在1990年代中,一些人在李弟兄面前所描繪的那樣。有些人也許會更進一步推想,因為有些聖徒珍賞我那一份,有些在李弟兄身邊的弟兄們,就存著某一種的動機來激動他對我有不公平的指責。雖然如此,我把這些全擺在主,這位公義的審判者面前。 親愛的弟兄們,你們不知道李弟兄說到我們,是為著我們的成全?若是我要從李弟兄所說關於我的話學習,你們弟兄們不也應該學麼?你們弟兄們是否已經達到某一個情形而「驕傲」、認為自己「太完美」,以致於你們不能容忍任何不能完全地順服你們的權柄和目的的人?另外,容我提起一件事,我知道有一個關於李弟兄和我電話談話的錄音帶在流傳著,也有聽抄稿和英文繙譯。這錄音帶是某位弟兄和一些與他在一起的人搧動的結果。當我感覺這電話談話被錄音時,他就在李弟兄的旁邊。吳有成弟兄告訴我,若是這種事發生在他身上,他不知道他能不能受得了。當那位弟兄錄完後,馬上拿著錄音帶作出勝利的宣告,「現在朱弟兄在我手裡了!」還有,如同我曾向余潔麟和陳實弟兄說的,我懷疑該錄音帶是不是被剪接過,因為我記得當時有些談話並不在錄音帶裡面。至終,那些聽過錄音帶的人,知道那時我對於所有的指控都沒有辯解。 幾件我願意與你們交通的事 親愛的弟兄們,在結束此信之前,我願意提起幾個點。自從李弟兄離世,你們弟兄們自居在主恢復中的領導已經九年了。我為著主的恢復、為著眾地方教會和你們弟兄們有很深的擔憂。因此,我希望你們注意這幾點: 1. 你們弟兄們清楚真理麼? 你們弟兄們清楚真理麼?譬如說,起先你們說自己是「相調弟兄們」(blending brothers)或是「相調同工們」(blending co-workers)。後來,你們標明自己是「已經相調的同工們」(blended co-workers)。(例如,《主恢復中的文字工作》,2005年6月30日是由「主恢復中已經相調的同工們」發行)現在,似乎又回到「相調的同工們」。(例如,「有一群開放的正在相調中的弟兄們」,《職事報》,第十卷,第一期,頁150,2006年1∼2月) 我知道李弟兄的確提過「許多弟兄,與他相調著事奉」,但是他從未強調過,正如現今出現在我們中間那樣,有一班標出的、獨特的「已經相調的同工們」。再者,「已經相調的同工們」這一詞豈不是暗指有些弟兄們達到「已經相調了」的完美的情形?你們不是造就了一個實際上的階級制度,其中有一個階層是「已經相調的同工們」,另一個是「聖徒們」的階層。這種情形與羅馬天主教系統的主教(聖品)和俗人又有什麼差別? 據說,你們中間有幾位在水流職事站,2005年冬季訓練中一次長老們聚會中,自稱為「李弟兄的同工」。自從我們親愛的李弟兄1997年離世後,雖然他職事的豐富仍然藉著他的著作和其他的媒體留在我們中間,但是身為一位主的僕人,他活潑的工作結束了。我想請問,既然我們弟兄的離世,已經終止了他向著主活的事奉,今天你們弟兄們怎麼還能宣稱你們現在是他的同工?似乎只有劉遂弟兄,在這個點上是照著真理講,宣告他是神的同工。為什麼劉遂,一位年長的弟兄,沒有幫助你們在這個真理的點上清楚?不只如此,我要直接問劉弟兄,「劉遂弟兄,既然你在這些點上認識真理,為什麼你沒有糾正你的弟兄們?你是不是懼怕他們過於懼怕神?」 我想請問,一個人如何能成為所謂的「已經相調的同工們」中的一員?對某些人而言,似乎這個「菁英俱樂部」的會員身分,是可以用錢得到的。陳啟忠弟兄多年來與工作關係不多。但是,在主的憐憫裡,他再回到我們中間來。為此我敬拜主。但是,在回來不久後,他就被要求在水流職事站長老訓練中盡職。許多人質疑這是不是因著他財物上的實力。有些人覺得奇怪,為什麼一個剛被恢復的億萬富翁能向長老們釋放信息,而那些多年忠信事奉的要在那裡聽。這種例子豈不是污染了聖徒們對於「已經相調同工們」的觀感? 我最掛心的是你們關於地方教會的領會。2004年 Ron Kangas 弟兄寫電子郵件給加拿大倫敦市的 Ron Brubacher 弟兄,在信中 Ron 控告他持守「地方身體的見解」。他說,「似乎你持守地方身體的見解,暗示說身體就像教會一樣,同時有一個『宇宙的』和許多『地方的』。這是不是你的教義正確的定義呢?你是不是相信,正如有許多的地方教會,也有許多的地方身體呢?因著地方身體這個見解,有別於一個地方教會是基督身體在一個地方彰顯的真理,而導致這樣一個結論。」 似乎 Ron Kangas 弟兄拒絕基督的身體有地方的一面。但是李弟兄很明確的教導,在林前十二章教會作為基督的身體是「宇宙的,也是地方的」。(李常受,哥林多前書生命讀經)李弟兄這簡潔的陳明當然含示身體有宇宙的一面,也有地方的一面。再者,倪弟兄很強烈的強調,在哥林多前書中所說的基督的身體,是指在哥林多的信徒,就是那裡的地方教會。(倪柝聲,《工作的再思》)林前十二章二十七節說,「你們(在哥林多的信徒)就是基督的身體。」〔請注意在希臘文中沒有定冠詞。〕我們當然「持守這見解」,這是啟示在聖經中「神聖真理的兩面」,正如倪弟兄和李弟兄所教導的,就是基督的身體有宇宙的一面和地方的一面。再者,我們質疑,在林前十二章二十七節中「基督身體地方的一面」的陳述,可以合適地被包含在「一個地方教會,是基督的身體在一個地方上的彰顯」這樣的發表裡面。使徒保羅沒有這樣說。他在林前十二章二十七節說,「你們(哥林多的信徒)就是基督的身體。」既然這是神聖真理的「兩面」,「身體有地方的一面」的陳述,並不會與「基督宇宙的身體是藉由許多地方教會而顯出,而所有的地方教會就是基督身體的彰顯」的陳述相衝突。我們堅定的陳明,有許多的地方教會,卻是一個身體;正如所有的地方教會是這獨一身體的彰顯。 但是,似乎你們弟兄們要抹殺身體「地方的一面」(甚至要抹殺地方教會),好來強調身體宇宙的一面。你們指責任何說到身體地方一面的人,是「持守地方身體的見解」(如 Ron Kangas 在他攻擊加拿大倫敦教會長老們的信中所做的)。這樣的陳述冒著否認「身體地方一面」的危險,也忽略了倪弟兄把這一面的真理給我們的重要性。倫敦的王文山弟兄(與 Ron Brubacher 弟兄一同服事的弟兄),還有其他有相似見解的人,不正是同樣地陳明關於身體有宇宙性和地方性這個平衡的觀點,如同倪弟兄所陳明的麼? 我很驚訝 Ron Kangas 弟兄的說法。他怎麼能把一節經節(林前十二章二十七節)從聖經中刪去呢?而且,若是 Ron 弟兄沒有看見倪弟兄所發表 ── 所有的地方教會是基督的身體 ── 的意思,他怎麼能帶領眾地方教會呢?難怪你們弟兄們一直引述李弟兄曾說,「地方教會不過是個手續」,來除去對地方教會的強調。親愛的弟兄們,你們難道不知道基督和眾地方教會,是藉著我們所親愛、敬重的倪弟兄和李弟兄揭示給我們的基本託付麼?我們應該很清楚的知道,基督宇宙的身體是藉著許多地方教會彰顯的。所有的地方教會都是基督身體的彰顯。不僅如此,這裡還有「一個地方教會就是基督的身體」(參讀林前十二27)的意思。我們很堅定的宣告,有許多的地方教會,卻是一個身體,正如所有的地方教會是這獨一身體的彰顯。親愛的弟兄們,我不明白為什麼 Ron 甚至會不同意聖經本身的話。若是使徒保羅寫信給哥林多教會說,「你們是基督的身體」,當然哥林多教會 ── 一個地方教會 ── 就是基督的身體。還有,當你們說到地方教會僅僅是個手續時,我總是為你們的靈憂傷;那是一個輕看地方教會的靈。我親愛的弟兄們,你們不知道手續(過程)會決定結果麼?正如吃飯是一個手續,這就是為什麼我們很注意要吃得健康。地方教會是個手續。當新耶路撒冷顯現時,就不再有眾地方教會了。但是只有當眾地方教會是健康的 ── 那靈能帶領每一個教會,基督是教會生活的內容,聖經是他們信仰和實行的惟一標準,而且地方教會向所有在該地的聖徒都有包容的立場 ── 新耶路撒冷才能來到。親愛的弟兄們,我擔心你們在這件事上是否清楚。 再者,我擔心你們弟兄們對身體宇宙的一面可能也不清楚。陳實弟兄曾說,「恢復等同於身體」。還有,當 Ron Kangas 弟兄提到(所謂的)「七次節期」時,說這是主向「整個身體」說話的時候。但是若是基督的身體是宇宙的,包括所有在時間和空間裡的信徒,你們弟兄們怎麼能宣告「恢復等同於身體」,而水流職事站的聚集怎能「向整個身體說話」?若這真的是「一個身體」,這是什麼樣的「身體」?是一個「水流職事站全球的身體」?你們弟兄們是否清楚關於「身體」的真理,這是已過九年來你們一直重複強調的?再者,在剛剛結束的水流職事站夏季訓練中,Ron Kangas 弟兄傳達出「信徒可以在地方教會中,卻不在身體裡」這樣的觀念。弟兄們,這是什麼樣的教訓?難道你們弟兄們要製造一個兩層的系統,有些聖徒「僅僅是在地方教會中」,而有些(菁英份子)是在身體裡?聖經中這樣的思想在哪裡?在倪弟兄和李弟兄的教訓中,這樣的觀念在哪裡?你們弟兄們不記得使徒保羅在林前十二章所舉的例子麼,即使一個肢體說,因為它不是某個肢體,所以就不屬乎身體,它卻仍然是一個肢體麼? 2. 你們弟兄們是否在關於偷運恢復本聖經進入中國的事上說謊? 2001年5月,一位香港教會的弟兄,因為偷運大量的水流職事站恢復本聖經進入中國大陸而被捕。數位在中國地方教會(被貶稱為「呼喊派」)的領袖(例如余朱悌弟兄)也被捕。香港黎廣強弟兄(廣東話發音是 Lai Kwong-keung)為著他的「罪行」面臨死刑。我不願重提該案件所有的細節,你們弟兄們都很清楚(特別是余潔麟弟兄)。此案在新聞界得到高度的關注,包括在遠東和北美。(香港的南華早報,華盛頓郵報,芝加哥論壇報,洛杉磯時報,倫敦時報,橙縣報〔Orange County Register〕等) 我的重點是,你們弟兄們、水流職事站與其代表的行為是可恥的,並且將主的恢復暴露為大眾的笑柄。儘管已有印行的報導說,黎弟兄和中國境內的地方教會(呼喊派)、香港教會、和水流職事站間關係緊密,根據洛杉磯時報報導,「在一次電話訪談中,水流職事站發言人 Chris Wilde 在安那翰否認他的組織與黎或呼喊派有任何的關聯。」他說,「我們與他們沒有任何的關聯,我們也真的不知道許多關於他們的事。」(洛杉磯時報,2002年1月9日,頁A3)這豈不是一個無恥的謊言麼?這豈不是連正直的人都會覺得不道德麼,更遑論在基督裡的信徒了?水流職事站發言人怎麼能「否認〔職事站〕與黎或呼喊派有任何的關聯」? Chris Wilde 弟兄是水流職事站的官方媒體發言人。但是,代表水流職事站,他傾全力「否認任何關聯」,說,「我們與中國的眾教會(呼喊派)和黎弟兄,一位面臨死刑的弟兄,沒有任何的關聯。」水流職事站和余潔麟,明顯牽連在這宗「搞砸的偷運計畫而成了國際事件」中,但是水流職事站「否認任何關係,……任何關聯」。再者,我聽說何子建弟兄甚至在華人社區中召開一個記者會,否認與此偷運聖經事件有任何的關聯。親愛的弟兄們,水流職事站的否認得到了什麼?你們弟兄們是否想使自己與一個全然失敗的聖經偷運計畫毫無瓜葛呢?水流職事站怎麼能把這位弟兄遺棄於他的命運中?黎弟兄和余弟兄豈不是被用作水流職事站、台灣福音書房災禍中的「代罪羔羊」?你們的行為豈不是使主的恢復成為公眾的羞辱和笑柄呢? 在此事件中,黎弟兄終獲釋放,沒有被處死。但是,不是水流職事站或你們弟兄們的功勞,反而是美國總統喬治布希將至中國的正式訪問(2002年2月),被主用來釋放黎弟兄。當媒體報導,「沒有一個真正正統的宗教團體……在整個過程中表達對他的案件任何的關切;反之,對他的獲釋最熱切的人是人權團體……」時,這對水流職事站豈不是羞辱麼? 3. 你們弟兄們是否忽視了李弟兄的遺囑? 你們常常提及李弟兄的「遺囑」。當然李弟兄末了公開的說話應該構成他「遺囑」的重要部分。1997年,在他最末了於華語新春特會的說話中,李弟兄說: 「關於照著神並照著神的兒子接納人,有太多要我們學的。我們已過在這些點上都有過疏忽,因而對不起基督的身體,對不起許多主裡的弟兄姊妹;為此我在主面前有很深的悔改。盼望弟兄姊妹藉著禱、研、背、講,進入本篇信息,看見我們從前的錯誤。當然,公會中的分門別類是錯誤的,是神所最定罪的事;但是在公會中真正蒙恩得救的人,都是神的兒女,他們都是神所接納的。因此,我們也當接納他們,但我們絕不可有分於他們所在的分裂。」(李常受,《經歷神生機的救恩等於在基督的生命中作王》,第六篇) 李弟兄當時是用華語傳講,他的原話(譯者按:此處直接用原文),更能表達他真實的悔改如下: 「這些我們各處的同工,各處的負責人都得學,各處的弟兄姊妹的眼光都得開。……唉啊!太多太多,要我們學。我們已過呀,在這幾點上都犯了毛病,我自己在內,我承認,我為著這事呀,在主面前哪,有很痛苦的悔改。實在對不起!實在對不起這個基督的身體!也實在對不起啊,不只是我們中間的弟兄姐妹,連公會的人,也對不起他們。……(一段較長時間的停頓)你們哪,一定要把這一篇帶回去,一次讀,二次讀,彼此呀,來在一起交通的讀,你就看見哪,我們從前哪,不對!當然啦,公會是錯的!分門別類是神所最定罪的一件事。但是呢,主還希望把所有的兒女……,沒有這種定罪。這個……瞭解證示,是相當哪,需要功夫。我再說,你們必須,有一些人,少數人,來在一起,讀、禱、講、說……。」 弟兄們,難道李弟兄在他離世前最後一個特會中親口所說的這些話,不是一個最重要的聲明麼?這些話豈不是一個嚴肅的挑戰,要我們重新考慮我們的路麼? 親愛的弟兄們,李弟兄末了的公開說話,表達了他對基督的身體深深的懊悔(痛苦的悔改),也為著「已往的錯誤」向弟兄姊妹道歉,包括我們中間的和在公會裡的弟兄姊妹。你們為什麼不尊重李弟兄末了關於接納信徒的話?為什麼你們弟兄們總是宣稱與李弟兄是一,卻完全忽略他真實的擔憂和對我們大家末了的囑咐?你們弟兄們曾否來在一起研討這事?如果有,結果如何?你們不但沒有盡力改變對不與我們一同聚會的信徒的態度,反而使恢復變得更有排他性。你們不但沒有強調李弟兄在他公開信息(包括這一篇)中表達的「遺囑」,反而選擇性地強調李弟兄一些私下的談話。你們不但沒有改正我們在接納信徒上「已往的錯誤」,反而改變了李弟兄末了說話所強調的。有記錄指明 Benson Phillips 弟兄說,「……從李弟兄末了的信息,我們必須接納所有的信徒。但是這裡的負擔乃是我們必須接納所有的地方教會和所有地方教會中的聖徒。他們必須都被我們接納,……神已經接納了我們……既然神已經接納了每個地方教會,我們必須有交通,我們也必須彼此接納,以進入與三一神的交通。然後我們必須接納所有的信徒。」(《職事報》,第九卷,第二期,頁102)Benson 弟兄的話語豈不是偏離了李弟兄所強調的?李弟兄說到接納信徒,向公會裡的弟兄姊妹道歉。他沒有提到接納地方教會。但是,你 Benson 弟兄,插入了接納所有的地方教會和所有其中聖徒的想法。更甚者,你使接納「所有的地方教會」和其中的聖徒們,優先於接納所有的信徒,說,「這裡的負擔乃是我們必須接納所有的地方教會和所有地方教會中的聖徒。……然後我們必須接納所有的信徒。」在李弟兄的全文中並沒有說到接納眾地方教會,但是你卻引進這個「新的教訓」,來降低、延遲接待其他信徒的重要性。我請問,在這點上你真的是忠於李弟兄的「遺囑」麼?或者你是在執行你自己的工作流程? Benson 弟兄,你這個超出聖經的教訓到底是什麼意思?你是不是想要暗示,一個地方教會必須被你們弟兄們接納,才可以被所有在你們帶領(控制)下的眾地方教會所認同呢? 親愛的弟兄們,有些弟兄們(包括我自己)渴望對李弟兄末了的說話忠信,並嚴肅的考慮如何執行他「遺囑」的這部分。我們怎能有分於你們這些大大偏離李弟兄職事、否認或貶抑李弟兄末了說話所表達之意願的行動呢? 4. 你們弟兄們是否堅持次要的項目? 李弟兄在他的職事中有許多發表,是為了幫助聖徒們,藉著神的分賜進入對祂經綸的經歷。許多這些詞是用來作「幫助」,而從來沒有意思要成為主要的真理。但是,自從李弟兄離世,你們弟兄們重複、擴大、強調這些項目,甚至到了曲解它們的地步,直到這些成為主恢復中的「憲法」。親愛的弟兄們,你們被李弟兄訓練了這麼多年,應該知道信仰的主要項目和次要項目的分別。你們應該能分辨那些項目屬於專特性,那些屬於一般性。但是,你們一再地強調一些項目,卻連一處聖經根據都很難找得到。諸如:
我承認這些詞有時候能幫助聖徒,或應付一些特別的需要。但是,在你們的盡職之下,這些詞已經發展成一個系統的教訓,到最後它們成了主恢復中的「憲法」。這些項目發展到一個地步,許多聖徒不再注意聖經的真理。恢復中的許多聖徒不再能區別什麼是我們應該爭辯之「信仰」的主要項目,和其他次要的項目。再者,當你們弟兄們盡職時,所有這些項目都變成了主要的、不能改變的項目,而且期待眾聖徒都一致遵守,其中也包括一些教會生活中所堅持的實行,造成聖徒們中間一種不能容忍(其他事物)的氣氛。這當然是不健康的,也是主所不喜悅的。弟兄們,有些聖徒受過李弟兄的教育,渴望住留於並且取用倪弟兄和李弟兄的職事。這樣的聖徒怎麼能有分於以上這些越過聖經的項目(這些項目是你們一直堅持的,甚至成了人要與你們交通的條件)? 我記得當我與你們中間一些弟兄們交通時,我提到奧古斯丁的名言,「在主要的事上合一,在次要的事上自由,在一切的事上相愛。」Benson 弟兄對此有深刻的印象,並要求把它寫下來。但是,實際上你們弟兄們是否把所有的事都「主要化」了?甚至你們強調 ── 若是我們在一個次要的項目上有不同的解釋,就是有人不持定元首 ── 這定然會把我們帶到對所有聖經劃一的解釋裡。(是的,我知道倪弟兄說過這個,但是他也說過許多其他的事,你們卻選擇不去強調。為什麼你們特別強調這句話過於其他的事?)奧古斯丁的名言,與李弟兄在分辨「專特」和「一般」項目上是相合的。我再說,似乎你們把所有的東西都往「專特」的範圍裡擺 ── 包括以上所列的十二項。若是這樣,你們真的是跟隨李弟兄麼?你們真的全盤(如同你們所宣稱的)接受他的職事麼? 你們的信結束在要求我悔改。親愛的弟兄們,我願意悔改。事實上,我感覺,基於主恢復現今的情形和方向,我們都應該悔改。我能不能請求你們與我一同在主面前獻上悔改的禱告,求祂憐憫我們,憐憫祂的恢復? 最後我要說,我愛你們弟兄們,也願意與你們一同為了主藉著倪弟兄和李弟兄所給我們神聖的託付竭力奮鬥。我感謝你們的敞開,你們為我的禱告以及你們要建造整個身體的意願。我由衷地盼望經常來在一起禱告能成為我們的實行。我在基督裡愛你們弟兄們,也盼望得到同樣的回報。我盼望這是我們最後一次這樣的信。反之,我們能有面對面的交通。我們應該彼此代禱,一同為著彼此,也為著所有的地方教會禱告。願主祝福你們。
你們在基督裡的弟兄,
PS. 我發現你們給我的信(2005年8月25日和2006年6月27日)與你們的第一封信(2005年6月4日)有同樣的簽名。似乎你們僅僅「剪貼」這一組的簽名,把它放在你們後來的信件。這使我懷疑是否所有二十一位「已經相調的同工們」都有分於這些信,或者有些人只是在別人的寫作上作個「橡皮圖章」而已。 PPS. 有人告訴我,你們最近給我的信(2006年6月27日)已經被繙成中文,而且在中國大陸流傳。這件事若屬實,那是一個直接且嚴重違反這類信件來往所該有的私密性。因此我被迫立刻將此信放在克里夫蘭教會的網站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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