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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本篇信息未經講者校閱,僅供追求用) 喜樂和成長的祕訣:傳福音得人 某姊妹問: 我們應該怎樣改進我們的聚會,使大家能更喜樂,也能有更好的長進? 答: 任何一個家庭要快樂,都需要成長(指人數的增加);同樣,任何一個基督徒的團體要快樂,也需要成長。夫妻結婚了,若沒有孩子,雖然夫妻非常相愛,但就會覺得少了一樣東西,因為家庭沒有成長。等到他們有了一個孩 子,這個家成長了,父母就完全不一樣了。 基督徒的聚會也是需要成長的。傳福音帶人得救,應該成為我們每一個人心裡所常常掛念的事。我們傳福音應該是自自然然的。當你買東西的時候,當你上電梯的時候,當你在散步的時候,你和別人說說話,如果裡面感覺順當了,就可以講幾句;感覺不順當,就不要講。我們如果這樣傳福音,主就會把得救的人數加給我們。 另外,我們傳福音也要有一個規劃。比如說,我們所接觸的人,有些是還沒有信的,但是已經開始向我們敞開了;有些是信主了,但是還需要我們花時間照顧他們;有些是不但信主了,還很渴慕有更多的追求……等等,我們就需要根據他們不同的情況,有不同形式的聚會,或者藉著看望、電話交通等形式,來顧到他們的需要,好叫他們都能好好地長起來。這樣,我們基督徒的生活就不再只是我們自己有追求,而是我們不但自己有追求,我們也讓福音從我們身上傳出去,讓生命從我們身上流出去。這會讓整個教會生活快樂起來,也會叫你成長。 我們有了兒女,我們就成長了。中國人有一句話說,「結婚長七歲,生孩子又長七歲。」為什麼人一結婚了,或者一有孩子了,他就會成熟,就會練達呢?就是因為他有責任了。基督徒的原則也是一樣的。我們從聖經來看,主的門徒彼得開始跟隨主耶穌的時候,就是一個年青人,那時他在主的身邊常常「胡鬧」。其他的十一個門徒也差不多,都不像樣,無論他們做什麼似乎都不能滿足主。他們是什麼時候開始像樣呢?是等到主耶穌復活了,主耶穌升天了,主耶穌賜給他們聖靈了,那時候,他們就聖靈充溢,滿有能力,開始傳福音。彼得第一次傳福音就有三千人得救。那時候的彼得就似乎變成另外一個人了。他看起來就像一個很成熟的人,說話也成熟了,做事也成熟了。以前在福音書裡那個拿起刀子就把人耳朵砍掉的彼得不見了,他乃是一位很成熟的主的使徒。這是彼得,同樣的,主的使徒約翰也變了。為什麼變呢?因為現在不再是主耶穌來照顧他們,而是他們起來照顧別人了。 如果弟兄姊妹能在主的憐憫裡慢慢地領會,傳福音帶人得救,這是我們基督徒的主要職責,另一方面,主也要藉著我們這班人來做主的見證,把主見證出去。我們若能有這樣的看見和實行,那麼人數就會增加得很快,而且弟兄們就會喜樂,就會有更好的成長。 在主的憐憫和愛裡成長 某弟兄問: 我確實覺得自己所缺的就是基督徒的見證,可是又很難勝過自己的某些弱點,所以常常一有失敗(如發脾氣等),就軟弱了。 答: 主比我們更知道我們的軟弱。我們到底是怎樣的一個人,我們的主老早就知道了。但我們的主是在時間裡,藉著一件件的事情讓我們慢慢體會,讓我們慢慢認識我們自己。這不會是一次就完全認識的,因為若是這樣,我們自己會受不了的。 我們的主要藉著各種的環境、各樣的人事物,一次次地暴露我們這個人。有一天我們會領會:「噢,原來我這麼壞啊!噢,我原來是這樣一個人!」這樣就把我們的自信、自誇、自義都拿掉,好叫我們更多地活在他祂的憐憫裡。 活在神諸般的憐憫裡 我們要認識神的憐憫。說到神的憐憫,大衛用的詞語最恰當,叫「諸般的憐憫」(詩二五6,另譯,在原文裡憐憫是多數的),我需要活在你「諸般的憐憫」裡。其實人的軟弱都是很自然的,你如果因著軟弱而懊惱、後悔,倒不如一有這些情形,你就快快告訴主,「主啊,謝謝你老早就知道了。主啊,謝謝你現在給我看見,我願意就在這樣的情形裡做一個愛你的人。如果我覺得軟弱,求你給我恩典;如果你覺得我連得恩典的資格都沒有了,求你給我憐憫。」 主總是有憐憫的,所以我們不要離開主。得勝應該叫我們有主,失敗也應該叫我們有主。不要讓我們因為得勝或失敗離開主。有的人得勝,是因為天天預備講道,講道講得成功,就不要主了。我看這樣的基督徒還不少,實在很可惜。 還有一種人天生就是軟弱的,對自己沒有自信、沒有把握。我們有一首詩歌說:「我是個罪人蒙主恩」(大本詩歌第251首)。那首詩說:「所以不自誇,也不自尊,我是一個罪人蒙主恩!」換句話說,我不覺得我了不起,我也不覺得我必須要怎樣,我不過是個罪人蒙了主的恩典。所以,我們所需要的,就是更多的活在主的憐憫裡。 生命的成長:從主為我到我為主 我們有時說一個人開竅了,一念之間突然領悟了。也就是說,我突然把一件事看穿了:噢,原來是這樣的!搞心理學的人,就是這樣把人從一種層次帶到另一種層次,從一種認知帶到另一種認知,從一種境界達到另外一種境界。屬靈的原則也是一樣。乃是藉著神的啟示,叫我們漸漸地看見,而一步步地往前。 我們剛剛信主的時候,主常常是被我們利用的。你為什麼要信主?因為不信主會下地獄啊!為什麼要信主?因為我很壞,信了主我就會變好啊!這都是拿主來點綴我們。信主以後,主會叫我們愛祂,我們不只會利用主,我們還願意和主有愛的關係。到後來,我們真正成長了,我們就只有主自己了。只有當主達到祂意願所喜悅的時候,我們才有真正的喜樂。 為什麼常常父母不快樂?因為他們的孩子不快樂。為什麼丈夫不快樂?因為妻子不快樂。為什麼妻子不快樂?因為丈夫不快樂。這說明了父母和兒女、丈夫和妻子之間親密的關係,也說出一個基督徒和主之間該有的健康的關係。 主是宇宙的創造者,是人類的救贖者,又是我們每一個基督徒的丈夫。如果主給我們恩典,我們能有這樣的禱告,「主啊,在一切事上,我都願叫你快樂,你快樂了,我們一定快樂!主啊,我們若能滿足你,在整個的宇宙中,在人世間就沒有一樣不能滿足的,因為你滿足了!如果造物者得滿足,受造者一定得滿足;如果愛的源頭得滿足了,被愛者一定得滿足。」 我們開頭信耶穌是「自私自利」的。事實上,我們講福音都講得過分簡單了,「信耶穌就不犯罪了。」哪有這種事!但是,真的信了,我們就發現罪的擔子沒有了。所以,我們一開頭信主都是「主為我」。我們慢慢要成長,長到我和主沒有間隔,我也愛主,主也愛我;再成長,長到後來,我認定我這一生就是要讓主快樂,如果主快樂我就快樂,我的快樂是從主來的。這就長到「我為主」了。 我跟隨主超過五十年了。這五十年來,我有沒有沮喪的事呢?有啊!有沒有很多我不敢告訴別人的事呢?有啊!我有沒有失敗,有沒有軟弱呢?也有啊!但是,這五十年來,我很感謝主, 就是無論什麼時候,無論怎麼樣,我都會告訴主,「主,我願意你快樂。如果這是你要我放下的,如果這是你要我丟棄的,我就願意放下,也願意丟棄。主,我只要你快樂!」這樣,我們就會有一種說不出來的喜樂,滿了榮耀。這是很自然的。 如何解決工作和信仰的矛盾? 某弟兄問: 我老覺得工作和信仰很難結合起來,覺得它們之間總是有矛盾的。那時我就想,信仰是我自己的事情,工作是本職的事情。我就把它們分開了。我如果把它們結合起來,就覺得這樣是不是太功利了,是利用主來做自己的事情? 答: 如果你覺得工作和信仰之間有矛盾,那多半是因為你把信主當作生活中的工作了。為什麼這樣說呢?你在那裡工作,你也信主,這兩個原則是不會矛盾的。如果有矛盾,就是你因為是一個基督徒,就要求自己要這樣要那樣,又擔心這些東西我做不做得到?擔心這樣對我的工作有沒有益處等等,你就開始徘徊不已。如果信的是主自己,愛的是主自己,這個超過了外面的要求,超過了某一種的表現,它就不會有矛盾。 就像一個人要娶妻子,如果他是真愛這個女孩,沒有其他要求和條件,他就沒有矛盾。如果他還有一些條件,要求他所娶的女孩家裡是百萬富翁,她父親要是當大官的,她自己要是北大畢業,又要很可愛……那矛盾就出來了:我非常愛她,可是她不是北大畢業的;或者,我非常愛她,可是她家裡不是有錢的……等等。為什麼?因為你對所要娶的女孩子,在愛之外加上附加條件了,這個附加條件就出問題了。 同樣,如果你跟主耶穌之間,除了愛沒有附加的,那就好了。你說,「主啊,我就是愛你的。」你還可以告訴主,「主耶穌啊,我也沒想到我是這麼破爛,但是主啊,我還是愛你啊!你救我的時候,你老早就知道了,知道我就是這麼個人,你才救我的。主啊,我不過是一個罪人,蒙你的恩典。」 我們要學習這樣的愛主,沒有附加的條件,沒有附加的要求。所有的矛盾,都是在宗教裡,是從律法出來的。律法是說,我必須要這樣,我必須要那樣,馬上矛盾就出來了。 就像我剛才說的,我們要出去傳福音得人。但是我今天太累了,沒有辦法做了,但是又一想,朱弟兄不是講了嘛,我們要出去跟人講福音嘛?這矛盾就出來了:我做不到,可是我又要做。如果我愛的是主,那我就告訴主,「主啊,我很疲累,我沒力氣講,我也知道他很需要信耶穌,可是我沒有力氣傳福音,請你原諒我。」這樣就沒有矛盾了。也許禱告後,力氣反而來了。你就去傳,傳完以後,你就不會覺得是自己傳的,而是主傳的。 所有我們感覺信耶穌和家庭的矛盾、信耶穌和工作的矛盾,都是因為你把信耶穌規劃成一定要怎樣怎樣過生活,這時候矛盾就會出來。信耶穌就是信耶穌,愛耶穌就是愛耶穌。信耶穌、愛耶穌之後,就要把耶穌活出來。不是我們要做禮拜才活耶穌,我就是活耶穌嘛。如果你覺得我做不到,裡面好像有抵觸了,你就告訴主,「主啊,對不起,這裡面好像有抵觸了,我不知道怎麼辦啊,但是我願意愛你。」你若有這樣的認識,你基督徒的生活該多輕省、多滿足啊! 這個時候,我們基督徒在工作和信仰上的平衡,或者合適的調和會自然地出來。我們要告訴主,「主啊,我愛你,叫我在任何的環境裡都能單純地愛你。」那麼我們就會有喜樂,工作也會喜樂,而且會有果子。 如何改變人的弱點? 某弟兄問: 我信主已經兩年,我裡面常常有一個懊惱,就是自己的人格缺陷還在那裡。我覺得我愛主的心是很迫切的,經常流淚禱告,悔改的心也是非常真誠的,可是就是改不了。到底要怎麼改變人的弱點呢? 答: 一切都有律,神造萬物是有律的。太陽升起,太陽落下,地球繞著太陽轉……這些都是有律的,什麼時候律違背了,一切都要改變。 基督徒必須活在律裡:有主、有聖徒、認識主的救贖 同樣的,基督徒的生活也是有律的。不是說我信耶穌了,一切就都解決了。而是說:我信耶穌,我能不能活在這個律的裡面?所以說,一個信耶穌的人要有耶穌,這是一個律。這和拜佛不一樣,拜佛是我做一件事,做完我就可以走。但信耶穌不是這樣。信耶穌是說,我信耶穌了,我就要有耶穌,要有耶穌是一個律。 怎麼有耶穌呢?我會在靈中呼求祂了,我會讀一點聖經了,我會對祂說一點話了(就是我們說的禱告),我會把我心中的話告訴祂了(與主交通)……這都是一個律。我們基督徒的生活若是活在這個律裡面,我們就正常了。 還有,信耶穌的人要有弟兄姊妹,這也是一個律。聖經把我們基督徒比作羊,羊要聚在一處。一個基督徒不能單獨,必須在弟兄姊妹中間建立一個屬靈的生活,他就能健康成長,這是一種的律。 基督徒還有一個律,就是要認識主耶穌所成功的救贖。主耶穌所成功的救贖是一個實際,這個實際和你的靈要配起來,配不起來的時候,你所看見的都是自己的醜陋、軟弱、失敗。但是當主耶穌所成功的救贖,在你的靈中有看見、有認識的時候,你就不會活在自己裡面,而是活在對主耶穌的救贖的享受裡面。 那失敗有沒有過去呢?失敗不一定過去。軟弱有沒有過去呢?軟弱也不一定過去。那麼你就會問主耶穌,「主啊,難道你喜歡我們犯罪嗎?」不!主耶穌不會喜歡任何人犯罪的,但是主耶穌會偶然把手放一放, 也不一定是叫你犯罪,或犯什麼大罪,而是叫你感覺,「唉喲,我怎麼會是這樣一個人?」你就會感覺得很沮喪,「我還教別人呢!我剛剛還講給別人聽,原來我自己也是一樣啊!」這時候你就要告訴主,「主啊,謝謝你救贖了我!主啊,你老早就知道我是這麼一個人,可是你還是救了我!我願意接受、享受並居住在你的救贖裡面!」 得勝的祕訣:看主不看得勝 所以,基督徒得勝的祕訣是看主不看得勝。任何基督徒看得勝,他肯定是失敗的。而任何基督徒看主,一定會得勝。 像做人的祕訣,就是吃飯睡覺。任何人天天研究吃飯睡覺,就不能睡也不能吃。它都是很自然的嘛,到時候就吃了,到時候就睡了。不會有人天天研究: 現在已經過了三個小時了,我應該餓了,怎麼還沒有餓?我已經十六個小時沒睡了,我怎麼現在還不想睡?如果是這樣天天研究,那都是有病的。生命都是很自然的,基督徒跟隨主就是這麼自然的:我不研究我的事,我也不想我的事,我對我的事也不盼望,但是我一定要有主。有主以後就會覺得很希奇,唉!奇怪了,我以前的東西(像某種習慣,像發脾氣等等)沒有了!是不知不覺、自自然然的沒有了! 比如說,我以前年青的時候愛看電影。那時我也禱告說,「主啊,你不要讓我看電影!」但是我越這樣禱告,我就越想看電影。到後來變成不是禱告主,而是禱告電影了。當你禱告主,「主啊,求你不要讓我看電影!」這不又提了一次電影嗎?本來電影就不在了嘛!後來也不知道是禱告電影還是禱告主,到後來就拼命看電影,直到有一天,裡面有一種領會,「我就是要主!」感謝主,就很久沒有看電影,也沒想過電影了,那你不就勝過電影了嗎?但是,如果你稍微享受一下:我勝過電影了。電影就又回來了。 所以你要注意,主根本沒有興趣關心你到底看不看電影。如果主給你看到你的軟弱,不過是提醒你,你現在應該到我這兒來了。就像神造我們,叫我們有饑餓的功能。為什麼要饑餓?就是提醒我們要吃飯了。如果神造我們沒有這個饑餓的功能,那長大的人就很少了。為什麼會長大?就是他會餓。還有,神也提醒我們,叫我們覺得疲倦。同樣,神有時也會藉著我們的一些錯誤、得勝、失敗、剛強、軟弱,來提醒我們,「你很久沒有我了,你現在是不是應該來親近我啊?」你就快快去親近祂。你越軟弱的時候,越要告訴主,「主啊,我真沒想到,我這麼軟弱!主耶穌啊,我也要告訴你一個好消息,我這樣軟弱,但我更愛你!」如果你這樣告訴主,主就要變得更實際。 我們要會這樣的和主有交通。不要去求得勝,要求得主耶穌。就像人不要去求力量,而要求健康的飲食睡眠。飲食睡眠健康了,那不就有力量了嘛!而飲食睡眠又都是自然的,都是在律裡面的。 每逢面對工作、學習、生活,人常常會有壓力,脾氣就會出來。你越是這樣越要告訴主說,「主啊,我有壓力,求你必須加倍與我同在。」你就有說不出的安息。安息本身就是能力。你要勝過脾氣,需要主的安息。你要說:「我不需要勝過我的脾氣,我要有主。」 不過,我也想提醒你,當你有這種認定的時候,你的脾氣會變得更大。撒但一定不會放你過去。當你脾氣越大的時候,你要告訴主,「主啊,朱弟兄已經預言了,它會越來越大,所以現在變得更大了。但我感謝讚美你,我更愛你了。」撒但會走的,走了,並不表示脾氣走了。人還是人嘛,但是有一個東西,就是脾氣不再攪擾你了。也就是說,我很生氣的時候,也還可以安下心來讀經禱告。這在早期就不可能了,發了脾氣時,就想我明天再禱告,以為主耶穌把它忘掉了,我現在禱告主耶穌記得很清楚,我不好意思。那是因為我們不認識主的救贖,認識主的救贖就知道:我根本就是這樣一個人,正因為我這樣,才更需要主,需要主的救贖。 差不多世上的事我們要去對付它,勝過它的時候,都會有一個「加強期」,也就是它們會變得特別厲害。越是厲害的時候,我們越是要更多地告訴主,,「主啊,現在正厲害,但是我感謝你啊,你救了我,你知道這些,你都知道。」你要圍繞著追求聖潔而過基督徒生活,你就過得很痛苦;你要是圍繞著愛基督而產生聖潔,你就很享受。 勝過世事的攪擾 某弟兄問: 朱弟兄,您提到追求聖潔的事,確實我覺得在現在這個社會環境裡不容易。前一陣子,我們辦一個夏令營,到一個地方,第一天就發現那裡有一大堆小姐(指一些不正當的女人)在那邊,很受攪擾。追求聖潔反而帶來煩惱,所以就莫名其妙的急躁起來。 答: 主耶穌把我們留在這世上,卻要我們不屬於這世界。比如說,你手裡拿的一百塊錢,你知道有多少手經過嗎?這一百塊錢,可能轉了幾百次手了,才到你手裡。你知道有多少種的手用過這一百塊錢?你會不會聖潔到一個地步,只有全新的鈔票我才用?原則是一樣的,世界就是這樣,不要受它的攪擾。你就好好照顧自己。只要她們不來攪擾我們,我們也不要被她們攪擾。 我們是活在世人中,但是我們不屬於他們。神沒有叫我們離開他們,事實上他們也需要得救。我們有我們的生活,若是主給你預備的環境更乾淨,那當然好,但是主如果給你預備這種環境,你就接受,不要讓它攪擾你。 婚姻的事要奉獻給主 某姊妹問: 朱弟兄,我們這裡的年輕人都是拼命在工作。在婚姻的事上,我們如何幫助他們? 答: 婚姻的事,要奉獻給主。年輕人,包括年輕的姊妹在內,都要告訴主,「主啊,我還有另一半還沒有出現,我現在求你給我安排。在她(他)還沒有出現的時候,給我安息。」其實這個出現是很快的。三個月前還是單身,三個月以後就結婚了,也許比這個更快,也有久的。 婚姻是神命定的,它不會錯的。主耶穌說過,婚姻是神所配的(太十九6)。所以離婚原則上都不合適。有的基督徒說,「我們離婚了。」我就回答說,「那你是在法律上的問題,不是在神面前的。在神面前你們沒有離婚,只有到第三者介入了,才算離婚。」就好像兩個人沒有結婚,就算兩個都公證了,家裡請客也請過了。但只有兩個人在一起了,才算結婚。這個和外面的手續都無關,真正的婚姻是非常嚴肅的事情。 所以,弟兄們(姊妹們)要告訴主,「主啊,你給我預備的那一半還沒有出現,求你在這個時候讓她(他)更愛你,讓她(他)更有你,等她(他)出現的時候,我們能有好的配合,來愛你,愛服事你。讓這個家來祝福你的教會,祝福你。」這種禱告是合適的。 那麼,你的另一半什麼時候出現呢?只有主知道。來是很快的。前些日子,突然一個姊妹在笑著自言自語,後來才知道她要結婚了。她自言自語,是因為她太快樂了。為什麼這麼快樂呢?他們倆才認識兩個禮拜就結婚了。婚姻是來得很快的。一個月以前還不知道自己這一生的前途在哪兒?一個月以後一切都定了。 照我本相來就主 某姊妹問: 朱弟兄,我才信主不久,我常常覺得與主很難交通,因為覺得自己太有罪了。 答: 小孩子髒的時候抱媽媽,媽媽也是蠻開心的。孩子滾得滿身泥巴,身上很髒,看到媽媽來了,就跑過去說,「我愛你!」,媽媽很開心的,絕不會說,「你這麼髒,還過來抱我?!」 主愛我們,絕不會比父母愛我們少。所以根本不要去注意自己,不要去改良自己,改良自己只有造成更多的失敗。乃是照我的所是,照我本相,來就耶穌,甚至於告訴主,「主啊,我真是沒想到我這麼墮落,這麼有罪!但是我知道,我比這個還要壞,是你的憐憫沒有使它們都顯露出來。主啊,今天我願意告訴你,主,我好愛你,主你知道我好愛你。」你越對主說我愛你,就越會愛主,就越會有愛主的實際。 我們基督徒常有一個誤解,總想要達到某一種屬靈的情形,而又覺得不容易達到。實際上主沒有意思要我們達到,主是要我們活出。是我因為這樣愛主、享受主了,我把主活出來了。 像發脾氣這樣的事,在人老了就都不算是罪了。人是越老越壞的,中國人不是說「老奸巨滑」嘛。我們慢慢就懂了,人老了,不是越變越壞,而是越老越認識人的墮落有多麼深。剛剛信主的時候,主都不敢給我們看見我們這個人如何。如果主給我們看見我們墮落得有多深,那我們心理上就都承擔不了了。主把它們隱藏起來,慢慢我們年紀越來越大了, 接觸得越來越多了,看事越來越廣了,就知道原來人是這樣的。所以到了老年,到了我們這個年齡,再看人就沒有那麼窄了,而是包容心非常強,因為我們懂人原來就是這樣。所以,問題的癥結不在乎改良人,癥結是在乎有沒有主,有主就好。 身體的律 某姊妹問: 朱弟兄,我身體的健康狀況不是太好,以往蒙主憐憫,一直有主的保守。最近就覺得身體越來越糟,覺得特別的累,找不到安息,我不知道這是不是主給我的? 答: 身體是一個律。不錯,因為一個特殊的經歷,心理上的突破,心理上的振奮,突破了身體上的限制,這個是有的,但是身體上的需求還是會回來的;它是個律。這個時候,該休息就得休息,該治病就得治病,工作量該減少的時候就得減少,因為你不能勝過身體的律。你可以禱告主,主可以行神蹟。然而如果是神蹟,它可以一次兩次三次,但是每天都有,就不是神蹟了。超過律的才是神蹟。如果我們身體有時候經過一種心理上的突破勝過了身體上的軟弱,而還能做超過我們力量的事,那個我們叫做神蹟,但是不能靠它。希望主憐憫吧!我們還是禱告,也許主在我們身上會有一個長期的神蹟。 主是信實的 某姊妹問: 朱弟兄,我是初信的。有時候我會覺得主耶穌釘十字架像故事一樣,不是那麼實際。很多時候,我對主耶穌信心不夠。 答: 信心不夠是自然的。信耶穌的人懷疑自己得救也是自然的。特別是早期,這都很自然。好在我們可以忘記主,但是主不會忘記我們。我們只要有一次禱告說,「主,我願意接受你。」主就永遠不會忘記。 這是一個真實的故事,在一九四五年,我十二三歲的時候,在徐州讀中學,我的父親在南京,那時候我的母親帶著我的妹妹去合肥看我的外公,我父親的一個衛士背著我的妹妹,結果從合肥回來的路上就碰見軍隊,那個衛士和我的妹妹被擄去了。 我放學回家,有人就告訴我,「你爸爸打電話來,你的妹妹給軍隊抓去了。」那時,我快快把門關起來禱告。我跪下來說,「主耶穌啊,如果你把我妹妹放回來,我就相信你!」 第二天,妹妹果然放回來了。我放學回家,人就告訴我說,你妹妹放回來了。那是一個神蹟啊!因為我父親的衛士是個青年人,他被軍隊抓了,軍隊是一定要拿去用的,照理是不會放這個人的。但這個人也特別,
可是,事情過後,我就把信耶穌的事給忘掉了,我不是答應過要信他嗎?結果一晃六、七年過去,到一九五三年我才信耶穌的。這中間的六七年中間,我也沒有想到過主,也沒有禱告過主,好像沒有主一樣。別人問我要不要信耶穌,我就說,現在是摩登時代了,沒有宗教了,沒有迷信了。 我是被人強拉進去聽福音的。有一次我經過一個聚會的地方被拉進去聽道,結果就相信了。事實上我都懷疑,我那次禱告得救了沒有,這只有主知道。但是主也沒有生氣,主也沒有說,「你賴皮了」;主也沒有說,「我打你」;主似乎在說,「我等你幾年了,我還會讓你信我!」 我們的主的那種信實,是遠超過我們所能認識的。主會安排許多的事來見證祂的信實。祂會安排許多的事,叫我們覺得不可能。我們覺得太痛苦了,主說我在這兒!我們覺得太喜樂了,主說我在這兒!我們覺得現在滿了信心,主說我在這兒!我們覺得我已經不能信主了,主說我還在這兒!經過這樣培養以後,你就更有一種把握,「主,我把一輩子交托給你了,因為你是可信的!」 不要碰邪教 某弟兄問: 朱弟兄,我們這裡原來有一個得救的弟兄,後來走了研究宗教的路。我一直感覺很可惜,一直惦記他,也為他痛苦過。他後來信邪教了,但我相信他絕對是在找神。不過他主要是要盼望憑著感覺,憑著眼見找神,他說自己寧願下地獄,看到鬼啊,看到耶穌啊,再信耶穌。現在他已經離開我們中間了,他走的前一段,一直在做所謂的靈修,找一些感覺。 答: 聖經的話是:不在乎定意,也不在乎奔跑,只在乎發憐憫的神(羅九16)。就是說我決定要怎樣了,我奔跑了,我追求了,但到後來都還是神的憐憫。弟兄們,有一件事我們要認識:是主來負每一個人的責任,不是我們!這個人將來怎麼樣,主知道。他如果是真信主的,過程是這樣那樣,我也不是太關心。一個得救的 人,永遠是得救的人,他會去這樣會去那樣,都有可能。但是他是得救的,他就是得救的。 另外一面,特別是在中國大陸,邪教利用基督教,或者利用其他任何宗教,產生邪惡的事非常多。如果一個人心思重,靈不強,很容易造成這種問題。如果一個人想達到一個目的,加上他的靈若不強,也會落到邪教裡面去。比如說,我現在信主了,我的心思很重,我的靈不強,天天去思考,很容易就信到邪教裡去。還有一種,我信主了,我願意將來成為這樣的一個傳教人,也容易進到邪教裡去。 在這種教派裡,它都是有一套方法搞得你非跟他不可,不是那麼單純的。差不多在中國流行的一些邪教,發源地都是在一 些比較落後的省,像大陸內地某些地方,教育比較落後,生活比較貧苦,邪教就容易出來。邪教的領袖通常都會有一套方法研究出來,怎麼樣才能搞得你跟隨他。 弟兄啊,我們關心這位弟兄是對的,但是我們也要為著他信靠神。保羅的話說:他或跌倒,或站住,自有他的主人在(羅十四4)。主是負他責任的。為著這個,我們要告訴主,「主啊,這裡有個弟兄曾經愛你,今天變成這樣,你要負他的責任,你做他的主。」你想去勸他,你想去幫助他,只會讓你自己遭受更多的麻煩。現在最好不要去碰他,否則到後來他的臉會下不來的。你去碰他,他自己也沒有把握,他會替自己辯 護,爭到後來,他的臉下不來的。你不去碰他,過了十年後你再問他,「你還好吧,到我們的聚會來吧!」他會來的。現在只要為他禱告就可以了。你要告訴主,「主,求你做他的主,負他的責任!」 在一件件事上碰見主 某弟兄問: 朱弟兄,面對工作、生活和家庭裡的許多擔子,我要怎麼向主禱告才好?我就是想得著靈裡的平安。 答: 要在這些事情上碰見主,不是要求別的。 如果我有一個軟弱,我要在那個軟弱上碰見主;如果我身體上有一個限制,我要在這件事上碰見主。 你可以告訴主,「主啊,我裡面有軟弱啊……主啊,我身體上有限制啊……」和主說什麼都可以,有什麼都可以說。我們這樣和主說,不一定能解決問題。一直等到有一天,你在禱告的時候,你在這件事上碰見了主。一碰見主以後,這件事就過去了。 或者是我們的身體有病痛,或者是生活上的擔子,或者是一個特別的困難,你在哪一件事上有難處,就要在哪一件事上碰見主。所以,你要把自己奉獻給主,然後告訴主,「主啊,我要在這件事上碰見你!」你碰見主了,那就是「神所賜出人意外的平安(那超越人所能理解的平安),必在基督耶穌裡保守你們的心懷意念。」(腓四6)在這裡面,你就會覺得:我有主。我不是在這件事上會好或會壞,我是在這件事上有主!有主就平靜。 我們可以用一個詞,叫做「Present Christ」,就是「現在的基督」。我們要有「現在的基督」,不能只有天上的基督,或著救我的基督。也就是說,就在這一個時候,就在這一件事上,我要有主,我要有「現在的基督」。在什麼事上有主了,這件事以後就不再是你的難處了。因為你在這件事上碰著主了,你就有一種說不出來的信託。這也就是我們說的,神所賜出人意外的平安,必在基督耶穌裡保守我們的心懷意念。我們的心懷意念能被保守, 因為我在這件事上碰見過主了。 比如說,在結婚的事上,人是需要奉獻給主的。要不然人會東張西望的,「在哪兒啊?」若是有一次,你在禱告的時候,在奉獻的時候,在婚姻這件事上碰見主了,那你就會有一種說不出的平安,「主,我知道,他今天也許還沒有出現,也許已經出現了,也許還得過三個月、過一年才會出現,我不知道。但是我非常平安,我知道我的他(她)在哪裡,因為我碰見主了!」我們的一生不能離開這個,要在一件一件事上,都碰見我們的主。感謝主!(韜) | |
| (2005/8 中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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