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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篇 藉著保守那靈的一,活出身體的實際
(本篇信息未經講者校閱,僅供追求用) 引言 「身體的一」與「那靈的一」之間的不同在哪裡?弄清楚這個問題是很重要的,因為在教會中,「身體的一」這個辭有許多不同的領會。「保守身體的一」這個辭在聖經裡找不到,但並不表示這個一不是一個事實。(見林前十17,十二12,20等)。在題到身體的一時,李弟兄用到彼得前書五章五節。這一節暗示這一的實行比較是一件地方上的事,因為基本上年幼的順服年長的乃是在地方教會中。在彼得前書五章五節這裡,「那靈的一」與「身體的一」二者都很明顯。聖徒同享一位靈,所以有實際的一,有牧養、關心、彼此擔就和彼此領會,這些都是「那靈的一」這生機的事實自然的流出。 一個身體與一位靈 當李弟兄說到以弗所書四章四至六節中的七個「一」時,他開始囑咐要竭力保守四章三節所說的「那靈的一」,而緊接著第四節就說到「一個身體和一位靈」。 很顯然的「那靈的一」與「一個身體」這個事實乃是息息相關的。在這一段經節裡,開始時說到保守那靈的一,結束時說到神自己;為了我們的實行和生活,我們有一個身體、一位靈和一個盼望;為了我們的實質和存在,我們有一主、一信和一浸。這所有的「一」最終的流出,就是我們有一位眾人的神與父。但是為什麼保羅說保守「那靈的一」,而不說保守「身體的一」呢?看起來似乎囑咐聖徒保守身體的一是比較合邏輯的,因為在實行上只有一個身體。 保羅這樣寫以弗所書必定是有原因的。在這兩節裡(四3∼4),他把那靈與身體密切的聯在一起。如果改動一下會如何呢?假使他強調靈重於身體,我們可能會過於屬靈。例如,若保羅只寫到「保守那靈的一」而不著重身體,我們可能會作個屬靈的飄盪者,不關心聖徒實際的建造。所有那些強調靈的經歷卻忽略身體的人,其實就是這樣。 但是就另一面而言,如果保羅說「保守身體的一」卻完全未強調一靈,我們就容易組織化。如果我們看重身體的一而忽略了靈的重要性,很容易就變成一種運動。 這就是為什麼對於如何應用「身體的一」這一個辭,我們一定要有合乎聖經的領會。在身體裡,我們的活動必須是開始於我們靈中的那靈,而非外面的一切。為了要合適地保守身體的一,我們需要顧到那靈。而當我們竭力保守那靈的一時,我們也需要看見身體。 舉例說,當你操練並經歷調和的靈時,應該領會你靈中的那靈乃是為著身體。你不該只是在你的廚房裡愛你的靈,以為主的工作只是為著你。你若是一個用和平的聯索竭力保守那靈的一的人,一定會對一個身體非常有感覺,因為沒有了身體,那靈的一絕對無法達到。 那靈的一的實化,就是基督的這一個身體。在你基督徒的生活中,你絕不能離開這兩樣,也不該將這兩樣分開。如果身體的一有顯出,它只能是出自於那靈的一,因為那靈是所有屬靈的事的源頭,而主的見證是屬靈的。 一個身體和身體的一 「一個身體」和「身體的一」不該被當成一個,因為二者含義不同。 「一個身體」是一個生機的實體。看看各式各樣的聖徒,你就明白從外面看來我們是多麼不一樣。但是「彼此相愛」這一件事,卻印證了「一個身體」這生機的事實。在一個家庭中,兄弟姐妹可能會打架,但是在受到外侮威脅時,他們卻會彼此護衛。為什麼?因為他們是一家人。在身體裡我們也是如此。我們是一家人,是在基督的復活裡產生出的一個生機的實體。因此在身體裡沒有消極的事物,因為基督的十字架已經對付了一切。在基督的身體裡,沒有國籍、文化、種族,沒有年輕、年老,沒有基督之外的任何事物。 在我們的經歷中,基督生機的身體乃是藉著那靈的工作實化的。我們都是在基督的復活裡重生的,而在時間、空間裡,那靈將我們生出來,那靈也正在產生基督的身體。就地位上而言,身體是屬天的、是在復活裡的;但是在經歷中,乃是我們裡面的那靈實化這一切。所以沒有那靈就沒有身體。 而之所以要有實際的「身體的一」,乃是神為了要完成祂的經綸。這就是為什麼我們要活在眾教會中。我們必須在復活裡、在靈裡,並且要領會實行身體生活乃是為了讓神能完成祂的經綸。因此,當說到「身體的一」時,我們不該忘記我們存在的目的 — 讓神達成祂在我們中間的經綸。 在眾教會中顯出身體的一 當「一個身體」這個真理在眾教會中被活出來、彰顯出來時,身體的一就產生了。當人走進信徒們的聚會裡,在那個聚會中大家背景雖各自不同,卻一同唱詩、讚美,他就看見了身體的一。 身體的一是一個身體實際的活出。然而,因為「身體的一」這個辭在聖經裡並沒有提起,所以我們用到它時要很小心。我這麼說:當我們是生機的、是在靈裡、在生命裡、是以基督作我們的人位,並且在我們中間有基督的運作時,就知道我們有身體的一。如果我們能說擁有以上這些,那麼我相信:我們正在經歷所該經歷的身體。 要注意,這些準則跟我們該讀什麼譯本的聖經,該怎麼穿著,屬靈的餵養該用什麼材料……等問題,完全無關。如果我們製造這一類的話題,「一」就被砥觸了。舉例來說,聚會裡進來了一個人,也許我問他說:「弟兄,你難道沒有一件比較像樣的襯衫嗎?你怎麼沒打領帶?」話題要進來是很容易的。有時候我們來在一起,不是用和平的聯索竭力保守那靈的一(弗四3),反而我們彼此檢查所用的方法或材料是不是「合適」。這麼一來,我們就製造話題,傷害了一。 越不要製造話題越好。如果有人只有欽定版譯本聖經,即使我用的是恢復版,我仍然可以跟他讀聖經。這有何不可呢?如果有人用的屬靈術語和我不同,難道我就無法和他一同禱告了嗎? 活在身體裡有一個祕訣,就是不要設法揭發任何的不同。例如,在我家,我儘量不去知道我的孩子可能犯過什麼錯。反之,我姊妹則答應他們,只要他們的行為能維持一定的標準,她就會獎勵他們。這就得靠他們跟她報告他們的所作所為,但我寧願不要知道這些事。如果我一定要知道你日常所做的每一件事,跟你交通變得很困難。為了交通的緣故,很多事最好不要知道。 當我們用和平的聯索保守那靈的一,一個身體自然而然地會見證、彰顯出來,我們也就會經歷到身體的一。這不是努力的問題,不是我們決定我們要一,也不是為了和別人是一,所以我舉止行動必須採取某一樣式。當一個身體在靈裡被實化出來,很自然地身體的一就成為我們的經歷,因為一個身體乃是一個生機的事實,全由那靈在我們裡面被實化。 組織不能取代那靈 在教會的歷史中,有些人因為想保守身體的一,所以建立了一些東西,因而帶進了組織。例如,宣信弟兄(A.B. Simpson)看見了身體,他曉得公會是一種分裂身體的罪。因此他建立了宣道聯合會(The Christian and Missionary Alliance),這優點是他知道不該有總會,那就是為什麼他們稱自己為聯合會。 他們儘量以交通的方式來運作,但是在宣信弟兄過去以後,他所建立的宣道會卻變成一個組織。今天在宣道會裡,有許多活動,卻沒有留下多少主經由祂的僕人所給他們的豐富;只見組織一直增長,直到完全取代了那靈的實質。 同樣的情況也見於普里茅斯的弟兄會。至終,在這兩個神的工作中,屬於主的被屬於組織的所替代。我們絕對不該容讓任何組織的東西以「保守身體的一」為名,偷偷地進到我們中間。 在身體中不要製造話題 如果我們看見了一的見證,卻對「身體的一」有不合適的領會,就很容易落入形式、儀文、道理、做法和各種屬靈術語裡。比方說,以「保守身體的一」為名,我們就可能必須說「晨興」,而不說「晨更」;說「往前」(forward),而不是「退修」〈retreat〉。其實,有何不同呢?一個死人即使往前了仍然是死的,而一個活人卻可以在生命裡「退修」。為何不在靈裡彼此餵養、顧惜,卻拿這些用辭審判別人有沒有在身體的一裡呢? 又譬如,對某些人,恢復版聖經是金條,裡面有真金給別人,但是我擔心有時候也許它會真的變成一條傷人的棒子。難道我們不該讀有註解的恢復版嗎?我們當然該讀,這不是問題所在。問題是我們怎麼用它。如果我們以「一」之名,行考核別人之實,最後就會落得只有傷害,而非生命。我們不該控告別人離開了某些「一」的實行。不要審判人,反之我們要照著那靈和生命來顧惜他們。比方說,如果你有負擔,那麼就邀請人來吃晚餐,花一點時間向他陳明新路。這是餵養,不是打擊。 不知道為什麼,我們喜歡拿一些術語來說到我們所享受的。例如,我對某弟兄說:「我的家打開給聖徒。」他就會回答:「那你就是在實行新路。」如果我說:「我和弟兄讀聖經,有時會用其中一節來禱告。」另一個弟兄就會說:「你們是禱讀。」再有,如果我說清晨我花一點時間親近主,有人就會說:「你在晨興。」最後我學會了一大堆術語,然後發現應該說「晨興」而不是「晨更」。 弟兄們,如果我們不小心,這樣強調使用術語的作法,可能會使我們成為封閉的團體,讓其他清心尋求主的信徒很難進來。即使有許多相同點,他們也不會覺得與我們是一,反而會覺得我們與人不一樣。 勿以任何事物取代基督這活的人位以及身體的實際 如果我們的領會不夠正確,卻又強調身體的一,不知不覺就以很多東西取代了基督這活的人位和身體的實際。我認識一位弟兄,他被放在領頭的位置上,不是因為他屬靈的身量,而是因為他做生意的背景。雖然他不太有屬靈的竅,但是他可以很快的學會我們中間的屬靈術語,並在弟兄們中間盡功用。正因為有人覺得為了身體一的緣故,帶進這樣一位有經營專才的人是好的,基督就被替代掉了。 任何基督之外的東西,都可能取代神在地方教會中所命定的行政;而神行政的安排與「一」真正的實行乃是息息相關的。 甚至連屬靈的事物,也未必將我們帶到現今的基督跟前。我們應當曉得,屬靈的事物也許只將我們帶到事物的本身,但我們仍缺少基督。例如,李弟兄的職事非常豐富,它應該把我們引向基督。但是,當我們享受他的職事時,仍有可能被基督以外的事物所抓住。這就好像人以「一」之名,而用李弟兄所供應的話來審判別人。 如果我們覺得為了實行身體的一,必須投進一個很特別的、所謂的「流」中,表示有一些東西已經進來了,它會不知不覺的取代了基督。如果我們感覺一定要弄出一些東西證明我們在身體的一裡,那麼我們就從這身體的一離開了。我們必須專注於基督。 教會時代到今天至少已有兩千年。除了現在還活著的信徒外,有多少信徒曾經在其中?我相信數以千萬計。但我們是活在時間裡,今天許多構成這身體的信徒對我們而言已經過去了。譬如,達祕弟兄(John Nelson Darby)的豐富已經成為我們的,但他本人不再與我們同在了。實行身體的一乃是與那些今天仍與我們同在的人有關。基督身體的顯出,乃是藉著今天全地的眾教會。 行政是地方的,交通是宇宙的 正如啟示錄所啟示的,在第一章所有的地方教會都是金燈臺。在第二章那裡我們很清楚地看見,每一個地方教會,在積極與消極的各方面都不一樣。士每拿教會是一個受苦的教會,其中滿了願意殉道的信徒。以弗所教會則是忠心又勞苦,但他們離棄了起初的愛。最後一個題到的老底嘉教會,雖然她仍然持守合適的教訓,卻不冷也不熱。從外面看,都是金燈臺,他們也都彰顯基督;然而實際上他們非常不一樣,因為他們是根據不同的環境來向基督負責。 每一個教會乃是各自向基督負責。所以每個教會必須與基督來往交通,並以基督為獨一的中心、為頭、為內容。 假設我是一個士每拿的弟兄,我訪問以弗所,問他們是否有相同的實行和經歷。但主從來沒有這樣察驗,反之祂容忍每個地方教會之間的不一樣。不要以為在啟示錄主所描述的,是教會未來的歷史,祂所說的乃是當時七個地方教會的情形。主沒有要求他們都得做同樣的事,雖然主當然會改正每一個教會,但主讓七個教會有各自不同的實行。祂若出來責備,乃是因為許多的實行不是出於祂。 雖然沒有一個地方教會可以自治,但地方教會和她的職事卻是無可取代。誠如李弟兄所寫:「地方行政雖獨立,各向元首負責;宇宙交通卻一體,無何離異間隔。」(詩598首)雖然地方行政獨立,各向基督負責,但是沒有一個地方教會是自治的。 在啟示錄中,約翰寫信給七個教會,他們必須彼此交通、一同作工。 然而,當談到一個身體時,在有些人眼中,地方行政似乎就消失了。按照他們的模式,每個地方教會應當都一致、做同樣的事、用同樣的方法作工。聖經中並沒有這樣的模型。主在每一個地方教會中所做的我們都應尊重。 每當碰到「身體的一」這個點時,中心應當是基督,而不是外面的做法。當基督不見了,即使所有的教會都有同樣的實行,身體也不存在了。若無基督作我們獨一的中心,我們就不能經歷身體的一。當眾教會聚在一起有交通時,應該享受他們所共有的,而不是去發掘他們之間的不同。好比眾教會都享受基督、愛主的話、傳福音,如果我們在這些行動中只以基督為實質,那麼在我們中間就顯出了身體的一。 也因為肢體是這身體的組成部分,當我們實行身體的一時,應該要叫肢體得益處。換言之,教會所做的事,都應考慮肢體的益處。也許教會中的某弟兄和另一位弟兄的運作方式很不一樣,只要是為著聖徒能得益處,他們就是依照身體的一在運作。從這一點說來,沒有對或錯。在你所在的地方,只要聖徒所做的是叫你得益處,那就是對的。地方教會中,長老們所做的決定不為別的,只為讓聖徒得益處。 在我們家,我和我姊妹的運作方式很不一樣,但我可以向你保證,我們的運作都是以孩子的益處為著眼點。準備一餐飯,考慮的是他們的好處,而不是我們的。沒有一個好媽媽會不顧孩子,只煮她自己愛吃的東西。一個好長老,會「煮」對所有「兒女」們有益的食物。當長老們只顧他們自己所喜歡的,卻忽略聖徒們真實的需要時,這個地方教會的聖徒就不會得益處。長老的存在,是為了讓教會中的聖徒們得益處。 正因為地方教會是身體的顯出,所以身體的一必須以地方教會作為最基本的單位。這是倪弟兄的話。他說只要談到身體的一,就必須以地方教會作為基本單位。因此,絕不可能身體的一竟然被倡導到造成地方教會分裂的地步。 凡是為著身體的一的人,不會作出導致地方教會分裂的事。在哥林多,有些人說他屬保羅,有些人屬彼得,有些人屬亞波羅,有些人屬基督。這樣分裂了哥林多教會,是多麼可怕啊!恐怕今天仍有這樣的事。基督是分開的嗎?我們是屬基督的,我們不屬任何人! 眾教會的交通 因為身體只有一個,所以在實行上,眾地方教會應該彼此有交通,好背負身體一的見證。基督是整個身體的頭,在萬有中充滿萬有者(弗一23)。李弟兄說,這表示基督就是所有的肢體,而祂也在每一肢體裡面。當祂行走在眾教會中間,其實也是在所有肢體裡面,在他們裡面說話、鼓勵、警戒他們,照亮他們,也呼召他們。因此,基督,也唯有基督,是身體的素質、元素、生命、活力、人位以及運作。不應額外再有什麼。 有時候,我們喜歡跟某位有名望的弟兄特別有關係。我們不該讓那些服事主的人,取代了我們心中的主。保羅的勞苦就是要把信徒如同貞潔的童女獻給基督(林後十一2)。主恢復中的帶頭弟兄們,乃是為著我們對基督的純潔而爭戰。我們若尊重他們,就會只關心基督。 職事是為著教會,教會不是為著職事 同工們的職事是為著地方教會,然而地方教會不是為著同工們的職事。倪弟兄和李弟兄都很強地說到這一點。職事是為著教會,教會不是為著職事。主興起工人們去興起教會,教會應當與勞苦的同工們有合適的關係。在眾教會中勞苦的弟兄們,尋求的不是自己的得著,而是他們所服事的人在屬靈上的得著。他們勞苦,好把基督帶給教會,也把教會獻給基督。所以教會要尊重他們。就工人而言,他們絕不該要求、或尋求人對他們勞苦的認同;但是就我們而言,我們感激他們為主所有的勞苦,這是合宜的。 一個地方教會不是為著自己,而是為著身體,也就是為著別的地方教會。哥倫布教會要能說:「我們乃是為著辛辛那提教會、曼斯菲爾教會、路易維斯教會!」除了你自己的教會,你也要愛別的教會。我們應該關心別處的教會。俄亥俄眾教會應當關心在別處的教會。如果我們都能宣告說:「我是為著伊利諾利各教會!為著加州各教會!為著某某眾教會……!」這不是很甜美嗎?我們是在自己所在的某處,但我們卻是為著所有的眾地方教會。 只有那靈是身體的素質、元素與實質 當我們以「身體的一」為名行事時,我們必須領會,只有那靈能實化身體。但是常常當我們使用「身體的一」這個辭時,心裡想的卻是活動的劃一。我們跟隨活動,是可以產生一種形式上的一;但那一個形式上的一是否有生機的實際,就看我們是如何實行。 假設我們現在都讀以弗所書第二章,為了進一步得幫助,註解也讀了,也使用生命讀經。最後,我們每個人都被囑咐,要根據自己所得著的來寫綱要,這算生機嗎?要看你是誰。如果我們是生機的,所有的活動就都有幫助;但是如果我們因為別的教會都這麼做,所以我也就這麼做,那我們就不生機,只是以活動為導向。只有那靈是身體的素質、元素和實質。保守那靈的一會把我們帶到正面的事物中。 什麼是正面的事物呢?就是在弗所書四章四至六節所題到:一個身體、一靈以及一個呼召的盼望,這三樣指的是實際的身體生活;一主、一信、一浸則是教會生活的內容;最終帶進一位眾人的神與父,就是那超越眾人、貫徹眾人,也在眾人之內的。藉著保守那靈的一,也藉著一個身體、一位主,我們就被帶進一位眾人的神與父裡面,祂超越眾人、貫徹眾人,也在眾人之內。 在這三節聖經裡,三種希臘文的性別都出現了:「主」和「神與父」是陽性的,意味著堅定不可搖動。只有一主和一位神與父,這在信徒中間乃是絕對無可挑戰的問題。「身體」、「靈」與「浸」都是中性名詞,既非陽性也非陰性,它們是屬靈的真理。然而「望」和「信」卻是陰性名詞。陰性的東西都不好弄。一般說來,姊妹不是比弟兄容易被觸犯嗎?她們比較細。因此當我們來碰「信」與「望」時,這是七項中我們最該留心的兩項。 一信與一個盼望 「信」能接收並質實屬靈的事,它與我們所相信的有關。「望」則是獲得並有份信所接受所質實的。這是李弟兄對這個兩字的定義。以獲得並有份而言,盼望與我們的生活太有關係了。以弗所書四章所指的一個盼望,說出成形在我們裡面的基督,乃是為著我們的改變形像,在此之外,我們不該有別的盼望。甚至正面的事物,例如:藉著我們所在的教會,有另外十五處教會被興起來,都不該成為我們的盼望,因為那也有可能帶來爭辯。如果我們都知道基督要回來,並且被此異象深深抓住,我們就會為著那日留心長大。我們需要更多得著基督,作我們的盼望,這是無可爭辯的。 如果一個盼望是指基督成形在我們裡面,要將我們改變形狀,那麼一信是什麼呢?它是指基督的人位與工作。我們只有一信,就是只有一位基督,作我們的救主,祂已完成了一切。加入任何別的元素都會造成分裂。當你跟別的信徒有交通時,要注意,以基督和祂的工作為你們所共同持有的信仰。要避免題到別的事,例如,在哪裡聚會?如何做某些事? 即使在我們中間,也有可能問別人在這「一信」之外所持有的。譬如說,我可能會問你:「你晨興是像東馬那樣,還是十三會所那樣,還是有別種方式?」如果發現我們兩個的方式相同,就覺得彼此是一;如果發現不同,我們就不一。 弟兄們,讓我們專注於基督和祂的工作,那是我們的一信。在我們中間,要維持一信比維持一個盼望更困難。我們都期待基督的再來,我們也都知道,為著那日,我們應該更多得著基督。關於一個盼望,無可爭辯。然而在一信之外,卻可能有許多東西被帶進來。當我們發現所相信的不相同時(例如:我們該實行什麼),就很難跟看法與我們不一樣的信徒是一了。什麼時候我們不是只持守基督及其工作為信仰,又另外加了一點什麼,和別人的交通就容易被破壞。為要保守那靈的一,我們不可偏離基督自己。 保守那靈的運作 保守那靈的一也就是保守那靈的運作。那靈不只重生我們,它也是賜生命的靈,是供應、變化、膏抹、引導並釋放的靈。當我們享受那靈的運作,「一」就自然產生出來。當那靈在某個城市有一些實行時,所有其它的教會都應該跟那個教會學習他們所經歷的。關於那靈的運作在眾教會之間或在一個教會之內的交通,我們要認同、珍賞、並進入,這就是實際地經歷身體的一。 從使徒彼得、保羅、雅各身上看眾地方教會中「那靈的一」的實行 你去讀新約關於彼得和保羅,就會發現他們對彼此有一種尊重。他們甚至同意彼得該去猶太人中間,而保羅去外邦人中(加二9)。但是保羅似乎沒有守住他這一面的協議,他總是率先跑進猶太人的會堂,和人理論關於耶穌的事。(行傳十七1∼3)。彼得卻從未控告保羅違反約定,因為他從來不把猶太人看成他的「地盤」。事實上,彼得也違反約定,因為他從監牢被釋放出來以後,就去外邦人中間作工。有好幾年之久,他都在耶路撒冷之外勞苦。我個人相信他是在外邦人中間,否則他的名字怎麼會跟保羅、亞波羅一起,成為哥林多人中間的話題?但是他們兩個似乎都對他們的「違約」很喜樂。 現在我們要問,他們為什麼不遵守關於「該向誰傳講」的約定?他們很可能回答:「我們的一不是根據某個協定。我們的一乃是屬基督的。」當保羅聽說彼得帶外邦人得救了,他可能會回應說:「哈利路亞!」而當彼得聽見保羅對猶太人傳講,他也會覺得喜樂,而非挫敗或惱怒。我們中間也該有同樣的感覺。我們不該關心我們的「地盤」或我們的路。 保羅後來當眾抵擋彼得,因為在從耶路撒冷雅各那裡的人來到之前,彼得是一個樣子;他們來到後,他卻很快地轉變了情況,好被那些人接受(加二11∼21)。很顯然,耶路撒冷的弟兄們認為,即使在教會中猶太人也不該和外邦人同席吃飯。所以彼得擔心他回去後得要面對控告。因此,也許正當彼得拿著一盤食物打算從這一桌挪坐到另一桌時,保羅對他說:「且慢!」彼得只好聽。 我們都知道,保羅從來沒有為了這一件事向彼得道歉。也許在保羅當眾說完之後,彼得說:「保羅,謝謝你。你是對的。走!咱們和外邦人一同吃飯去!」這真是不容易的學習。多年後,彼得在他的書信裡提起保羅,語氣還是積極且滿了愛。這兩位弟兄被耶穌的人性所構成,竟到了這樣的地步! 彼得對「從雅各那裡來的幾個人」這個消息所做出的反應,可以說是保羅對雅各的一個控告(加二12)。保羅不是寫道:「從耶路撒冷來的幾個人」。當幾個人「從雅各那裡來」,麻煩就開始了。 他們的到來,使原本和諧的景象變成了不和諧。很明顯地,保羅和雅各對神經綸的領會看法不同。當保羅帶著給缺乏聖徒的奉獻到了耶路撒冷時,雅各甚至沒有立刻接待他(徒二一17∼18)。在他到達後的第二天,有幾位弟兄帶他去見雅各和其它的長老們。雅各和與他在一起的弟兄們可能花了一些時間商量:對這樣一個人該怎麼辦? 有一位有名的聖經學者布擄斯認為,雅各與跟他一起的弟兄們完全是有意拿耶路撒冷教會當作總部,來控制所有的地方教會,因而他們將保羅視為唯一的擋路人。布魯斯甚至還認為那些勸保羅上聖殿去許願行潔淨之禮的人,很有可能是設計好讓他被抓。這樣說也許太過了,但我們可以想想,這位建立多處教會的使徒保羅,現在正在他們中間,他的看法和教訓對他們的計畫而言,絕對是個威脅。 我相信雅各在他的操練上是很真誠的,因為他被稱作「那義人雅各」。根據傳說,他的膝蓋又厚又硬,因為他花許多時間禱告。毫無疑問,他一生看著耶穌,可以說許多他與耶穌相處時的故事,他也可以談談耶穌說了什麼。事實上,關於耶穌,他可以說的比彼得或約翰多得多了。例如:他可以告訴別人在耶穌成長過程中,祂是如何守安息日及禁食的。對雅各而言,耶穌完全看重猶太教,視它為神所命定的宗教。所以他可能熱心致力於叫人遵從他的看法;而在教會中,也許早就有一大幫人相信教會應該由耶穌的家人來掌控。 也許保羅認為他應該向著什麼人就做什麼人;也許在那麼強的猶太氣氛下保羅屈服了。反正他就順著他們的要求,替那四個人繳費還猶太人的願。在他還沒還願之前,他就被抓了。讚美主!假設保羅行了潔淨的禮,他所說的見證 — 我們只該關心基督自己 — 就會受虧損。假若當日他行完了那個宗教的禮規,今天我們會在哪裡呢? 當彼得和保羅同在一處時,他們心裡只有主。但當雅各和保羅在一起時,除了基督還加上了猶太宗教。我相信雅各認為每一個信耶穌的猶太人都該留在猶太教裡。保羅告訴加拉太人割禮沒有效力(加五6)。加拉太人的焦點退回到律法上,所以保羅很強地責備他們,並要將他們轉向基督。雅各的看法卻是鼓勵他們回到律法裡去。 即使當眾教會離棄保羅時,保羅仍與他們是一。哥林多和加拉太的信徒過份到竟然質疑保羅的使徒權柄。但是保羅不在意他們的光景,他愛他們,並為著他們勞苦。他非但不放棄他們,反而越發愛他們,雖然他越發少得他們的愛。 即使在今天,有時候某個地方教會也會質疑某個人的使徒權柄。加拉太和哥林多這兩處的教會沒有多少生命裡的長大,他們也不注意基督。因此他們毫無能力保守他們當中那靈的一,更不用說與使徒是一了。那就是為什麼們彼此相爭,甚至到了一個地步,保羅都必須寫信警告他們,「若相咬相吞,只怕要彼此銷滅了」(加五15)。他們的不和諧說出了這兩個地方教會被基督之外的許多事物霸佔,因此,他們無法用和平的聯索保守那靈的一。 我們需要跟保羅弟兄學。縱使我們覺得主給我們某一種的引導,我們仍該用和平的聯索竭力保守那靈的一,而不製造話題。願主憐憫我們。 | |
| (2002/10/27 克里夫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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