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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篇 基督人位成形的例證 ── 彼得(八) ── 新約職事構成的過程必須是神聖生命成長
(本篇信息未經講者校閱,僅供追求用) 複習的話 主培育人的過程 主耶穌選立十二使徒以後,沒有馬上打發他們出外作工,而是藉著一段培育的過程來成全他們、裝備他們,至終才打發他們出去。在主培育的過程裡,首先彼得認識了主在祂神聖主權裡敬虔的運作,而能與神同工;這運作是主耶穌整夜禱告的結果。然後,主親自帶著他們經過這一個過程,至終使他們成為一班可以受差遣、受託付、宣揚神的國的人。這過程有十二項的培育,這十二項的次序是很有道理的。首先,你要認識,一個服事主的人必須是一個能應付人一切需要的人,不論是心靈的需要或是身體的需要。其次,他所說的話和他這個人必須是一致的;他的話就是他的人,他的人就是他的話;他的教訓就是他的活出,他的活出就是他的見證。在這裡彼得得著了主在祂神聖的屬性以及人性美德裡而有的見證和教訓,這教訓和見證是合起來的。 然後,主就帶領彼得看見神聖的主權。人若不認識神聖的主權,是不可能服事主的。當一個人開始來服事主,對他最大的挑戰,就是對神聖主權的認識。我們都有自己的挑選,也都有自己的打算,很少人懂得,「我這一生必須降服在主神聖的主權下面。」在百夫長僕人的事例中,雖然這百夫長在許多方面都是錯的,但是他是一個認識神聖主權的人,這點在主面前有非常高的價值。然後,在拿因城寡婦的事例中,我們看見主是一個在神聖主權裡不作威作福,卻滿有憐憫的人。「拿因」的意思是牧場,也是恩典,這說出我們的主是在恩典裡醫治了那個寡婦。主耶穌不是路過拿因城,而是專門走了一段路到拿因城,為著施行祂的憐憫和恩典。然後,你要認識主耶穌這獨一的職事,也要認識主耶穌自己就是這職事的中心。接著,藉著有罪的女人用香膏抹主,彼得認識了主的價值、主的尊貴和主愛裡的赦免。不僅這樣,彼得也一路跟隨主到各城各鄉去傳道,去傳國度的福音,在工作上有學習。 學習傳揚國度的福音 我們要領會,國度的福音是以神為中心的福音,是以神的需要為中心的福音,是以神的經綸為中心的福音,也是以神的旨意為託付的福音。國度福音的中心不在於人,而在於神,這福音不僅把人從罪惡裡拯救出來,並且是要把人帶到與神的合併裡,這就是李弟兄常常講的,「你們要學習傳高品的福音。」什麼叫作高品的福音?凡是能夠把人帶到國度實際裡的福音,就是高品的福音。若是僅僅把人帶到加入基督教的福音,那是一般的福音。雖然只要是傳福音都好,只要人能得救都好,但是我們還要學習告訴主,「主啊,謝謝你,我們是一班承擔託付來傳神國的福音的人。」我們傳福音的時候,不僅是為著人,也是為著神;我們不僅把神帶到人裡面,我們也把人帶到神裡面;我們傳福音的結果是叫人活出國度的生活,叫人長出國度的實際,叫人經歷神人的合併,也叫人活在神聖奧祕的範圍裡。這樣的福音就是國度的福音。 藉著主所說的比喻,對神國的奧祕和見證有初步的認識 在傳揚國度的福音之後,路加福音第八章就題到主所說的比喻。認真說,這裡只有兩個比喻,一個是撒種的比喻,還有一個是點燈的比喻;一個是聯於生命的,另一個是聯於見證的。為什麼用比喻?因為所有屬靈的事都沒有那麼簡單;當你以為懂的時候,你實在是不懂;當你以為看見的時候,就是你沒有看見的時候;當你有把握的時候,就是你不知道你在幹什麼的時候。在這裡主講兩個比喻給彼得聽,叫他知道他所有的看見都還是初步的,他對屬靈事物的經歷也還是初步的。 我們的工作是在撒種的原則裡 關於屬靈的事,首先我們必須認識,我們所有的工作必須是在撒種的原則裡。一個服事主的人必須是一個撒種的人。一個撒種的人,他的責任就是「撒」,因為他認識讓種子生長的乃是神。當哥林多人在那裡講「我是屬保羅的,我是屬亞波羅的。」保羅卻說,「保羅是你們的,亞波羅是你們的,磯法是你們的;你們是基督的,基督是神的。」你看,保羅是那麼豪邁。然後保羅又說,「我栽種了,亞波羅澆灌了,惟有神叫他生長。」這說出同工們彼此沒有爭吵,沒有比較誰能得工作的果子。他們不會說,「這個工作是我的,那個工作是我的;這個弟兄是我生的,那個弟兄是我養的。」那是人在肉體裡所作的事。 弟兄姊妹,我們可以撒種,卻只有神叫它生長。在這裡你要跟保羅學,他沒有說,「我栽種了,所以這是我的地盤。」當你學習與神同工的時候,你所注意的是撒種,而不是爭果子,爭果子是服事主的大試煉。服事主的人很容易彼此爭果子,「這個是我的,那個是我的;這是我勞苦出來的,那是我勞苦出來的;這雖然是你撒種的,但卻是我澆灌的。」人都是很墮落的。從一開頭主耶穌訓練彼得,就用比喻叫彼得認識,為主作工就是去撒種。種子是神的,也就是神自己;而生長也是神的事,人除了「撒」以外,別的事都不能作。 你在「撒」的時候還要學習不能太挑剔,不要研究那裡是好土,那裡適合撒種。在主看來,每個城市都有好土,也有爛土。作工的人很精明,喜歡挑選,神卻要人愚昧一點,不要那麼聰明。你要知道,你就是一隻「手」,你撒的是種子,這種子是主自己,讓種子生長的地就是神所造的人,然後真正叫種子生長的還是神自己。神在這裡要人只管「撒」就是了。但是我看很少人作工會這麼瀟灑,有的人作工搞了三個月,得了一個人,就非常喜樂,「主啊,謝謝你,我終於有果子了。」但是他所撒的地也可能是土淺石頭地,土既不深,發芽最快,等日頭一曬就枯乾了。所以在服事人的事上,你的責任不是尋求成就,你的責任乃是撒種。 撒種的比喻是聯於生命,生命的事是不能勉強的。你不能勉強人長,人若是有長的話,是主叫他長的;你的責任是去勞苦,去撒種。你在勞苦時也不要計算太多,「這個地方的人我可以得,那個地方的人不值得去得。」事實上,凡是出於主的,都是好的。撒種的比喻教導我們在服事人的時候不要挑剔,不要選擇,不要打算,也不要衡量,在主的工作上要作一個單純的人。在這裡你要會向主說,「主啊,謝謝你,你是生命的種子,也就是生命的話。主啊,我願意像你一樣,你如何撒種,我也如何撒種,所撒的地完全是你來負責,是你自己在人身上來作工的,我只管「撒」就是了。」 我們的工作在教會裡成為一個見證 第二個是比喻是點燈的比喻,這是聯於見證的。在這裡主說,「沒有人點燈用器皿蓋上,或放在床底下,」(路八16上)這就是馬太福音所說的,「人點燈也不放在斗底下。」(五15上)「放在斗底下」就是忙忙碌碌的賺錢,計算得失;「放在床底下」就是安心睡覺。你既是主所點著的燈,你就不能懶惰,不能計算,也不能天天躺在床上。你必須被放在燈台上,才能叫進來的人看見亮光。你既然是被主點著的燈,就必須放在燈台上,這燈台就是地方教會。也就是說,你的工作必須是一個見證,這個見證不能離開地方教會;你一定要活在教會生活裡,你也一定要和弟兄姊妹在一起。如果你是燈,你是在燈台上發光;如果你作工,你是在教會裡作工。你的工作不能離開教會;一離開了教會,你的工作就不是神的見證。 為「斗」而活的人會失去主的見證 「人點燈,也不放在斗底下,乃是放在燈台上,就照亮所有在家裡的人。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太五15∼16上)弟兄姊妹,主耶穌在祂的人性裡把你點著了,但是祂不要把你放在斗底下,乃是要把你放在燈台上。這個斗是用來度量的,但是我們這個人很容易為「斗」而活。這個斗(half bushel)是指一個很小的量器,你一不小心,這小小的度量就會把你買去。所以主把你點著以後,你不要被世界買去,你要被放在燈台上。也就是說,你得救以後,不要再拚命賺錢,不要再拚命買股票,也不要再愛世界了。我們要特別小心,我們很容易活在量器的裡面,這量器說出我們的打算,甚至連主的帶領都會成為我們的打算。主在環境上許多的安排是為了叫我們被擊打的,但是我們不願吃虧,我們仍然在計算。一切的人事物臨到我們身上,我們都會度量計算,這是人墮落的光景。 燈放在燈台上是為著教會的 「人點燈,也不放在斗底下,乃是放在燈台上,就照亮所有在家裡的人。」這說出地方教會藉著我們的服事得了幫助,而成為一個見證。我們這些燈被放在燈台上也有很多的講究;燈台有七個燈盞,你到底願意站在那個位置?是在中間的主榦,還是在旁邊的分枝?我們必須學習一件事,無論主把我們放在那裡,我們就安靜在那裡,我們沒有自己的選擇。 主把燈放在燈台上,是為著教會的見證,而教會的整體又是為著照亮世界的。你要學習讓主把你放在燈台上,無論主怎麼安置你,都是最好的。你若沒有這樣的學習,你這個燈就很難有光。在這裡你要知道,第一,當一個人被主點著了,他需要被放在燈台上,使整個教會都得著屬靈的益處。第二,你要學習讓主把你放在燈台上任何一個位置,好與人一同配搭,在這黑暗的世界中作明亮的見證。 謹防你的「有」變成了「無有」 路加福音八章十八節說,「你們要留心怎樣聽;因為凡有的,還要加給他。」譬如說,你今天在聚會中接受一點負擔,或者在禱告裡接受一點負擔,「我要出去傳福音」,這就是「有」了。「凡有的還要加給他」,當你去傳的時候,你越傳越要傳,越傳越會傳,越傳越能傳,越傳越有能力,越傳越有智慧,越傳越會結果子,越傳越覺得傳福音是可喜樂的。但是我們有個特點,常常把我們這個「有」變成了「無有」。一不小心,我們的休息就成了懶惰,這個懶惰就是「凡沒有的,連他自以為有的,也要從他奪去。」這樣一來,你福音的靈就失去了,所看見的真理就失去了,所得著的光就失去了,從主來的託付也就失去了。 生命的服事產生主的見證 我們必須領會,神託付我們作兩件事,一個是生命的傳播,另一個是見證的設立。你活著是為了生命,你活著也是為了見證。你在服事主的時候,永遠不要離開生命;你在服事主的時候,也永遠不要離開見證。你若是在生命裡服事,你服事的結果一定會產生出耶穌基督的見證。你的服事是藉著生命來得著見證,因為見證是在生命裡產生的;生命有運作了,一定產生見證。當你到各處去傳國度福音的時候,你不可以離開生命,也不可以離開見證;你要在生命裡傳國度的福音,為著主見證的設立。 主在見證、權柄和爭戰上的成全 現在我們來看路加福音八章十九至三十九節。這裡有三個事例,第一個事例說出我們的存在需要改變,第二個事例說出主是天地的主,第三個事例說出我們的生活乃是一個爭戰的生活。 看見主為著神的國而有的站立 行神旨意的人才是主的親屬 路加福音八章十九節,「耶穌的母親和兄弟來了,因為人多,不能與祂相會。有人報告祂說,你的母親和兄弟站在外面,想要見你。祂卻回答他們說,這些聽了神的話而實行的人就是我的母親,我的弟兄了。」在馬太福音對同一個事例有比較詳細的描述,「誰是我的母親?誰是我的兄弟?……凡實行我在諸天之上父旨意的,就是我的弟兄、姊妹和母親了。」(太十二48,50)這裡說出跟隨主第一個關口就是你的家人。你一開始愛主,首先和你辦交涉的就是你的父母。父母完全是一片好心,沒有惡意,天下那有父母不為兒女著想的?他們看見你這個人怎麼變成了耶穌迷,他們看見你這個人不知道珍惜青春光陰,天天跑會所,口口聲聲都是耶穌,他們就受不了,要和你好好談一談。其實父母不一定是攔阻你的,但是不知道為什麼,他們叫你在事奉主、跟隨主的時候不是那麼順暢。 我開始起來愛主的時候,父母就起來攔阻,父親就打,母親就哭。但是,因著主的憐憫,我能勞苦,我能為著主的見證站住,以至於不僅我的父母得救了,我的兄弟姊妹也都得救了。弟兄姊妹,我絕不贊成你去反叛父母,但是你裡面要有一個堅持,「主這樣帶領了我,我知道怎麼跟隨主,我也知道怎麼和主配合。」你若是為著主站立,就會生出許許多多的事情來,甚至你會說,「主啊,我簡直不能信,因著我的站住,你能作這麼多的事。」沒有一個人大過主,包括你的父母,包括你的老闆,包括你的同事同學,也包括你的家庭。在這裡你要向主學習,「誰是我的母親?誰是我的弟兄?」這就是主對彼得的培育。主不僅傳福音,而且傳到一個地步,連家人都覺得祂癲狂了。弟兄姊妹,當你起來傳福音,為主作見證,為神的國活著的時候,你好像沒有父親了,沒有母親了,也沒有家庭了,你完全是為著神國的見證。但是就在這個時候,你不僅真正得著你肉身的父母、弟兄和姊妹,你還得著了你屬靈的父母、弟兄和姊妹。 不顧一切為著神國的見證站住 所以弟兄姊妹,你要學習不顧一切的把自己擺給神,為著神的國來站住。主在這些事上為我們立了一個榜樣。首先你要學習傳福音,要學習愛主,甚至愛到一個地步,別人說你發瘋了。我告訴你,凡是腦子太清楚的、滿了計算的人,主是不能用的。你若真正看見了主的見證,你要發瘋的,然後你要起來說:「主啊,求你原諒我,為著你的緣故,我要六親不認。但是我也知道,當我六親不認的時候,我才真正得著了我的親人。」若沒有這樣的見證,你就不能得著你的親人。 弟兄姊妹,你要看見,你一生的工作不能離開生命,你一生的工作也不能離開耶穌基督的見證。你的存在是生命供應的存在,是把生命供應給人的存在,是為著神見證的存在,也是興起主見證的存在。然後,主就會告訴你,「現在你起來為著我癲狂,什麼都不要了,什麼都不顧了,什麼都不管了,你就為著我發瘋罷。」當你這樣為著主的時候,你就得著了你肉身的父母、弟兄和姊妹,也得著了你屬靈的父母、弟兄和姊妹。(韜) | |
| (2001/1/18pm 克里夫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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