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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篇 尋求得著更深、更寬廣的認識、經歷和發表
(本篇信息未經講者校閱,僅供追求用) 持守「職事」不斷進取的心志 我們要持守「職事」不斷進取的心志,不留在昨日的啟示裡,不以為自己已經得著了;也要不斷的活在主的同在裡,尋求更深、更寬廣的認識、經歷、和發表。當我們有一個不斷進取的心志,我們就有可能藉著我們的尋求,來得著更深、更寬廣的認識、經歷和發表。 我觀察李弟兄,「不斷進取的心志」在他身上非常的明顯。我不知道他講完高峰的真理之後,是不是覺得不可能再高了。但就著我對他的認識,他每次釋放一個真理,在他來說,宇宙中就只有這一個真理是最高的,是最聯於神的旨意的。然後過兩年,他會說,兩年前的那個真理不夠,現在我又有更新、更高的看見了。譬如說,他現在一直講異象的高峰,以後會不會再有更高的,我們不知道,但李弟兄這人有個特點,他與很多主的僕人不一樣,在他的身上一直有一個心志,願意在已有的啟示裡,再有更多的看見,再有更多的認識。 我們這個人很小,我們得著一點就滿了,就以為已經得著了,已經完全了。以你們現在的追求為例,你們從創世記讀到申命記,再讀四福音書,就使你們有了根基來讀希伯來書。希伯來書這卷書太豐富,這卷書是整本聖經的總和。你們這一讀、一摸著、一看見,就覺得自己已經比使徒保羅高,比使徒彼得大了。這就好像一個小孩有了二十塊錢,在他的感覺裡,就以為他已經得著全世界了。二十塊錢在成人眼裡不是什麼錢,但對小孩來說是很大的了。神是無限大的;人追求神的難處是什麼呢?一是人很難有要祂、要得著祂的心志,一是人只要得著祂一點,就覺得已經完全得著祂了。今天很少有人領會:「即使我所看見的啟示是高的,所得著的啟示是大的,所經歷的啟示是豐富的,但我知道我的主我的神,祂所是的,祂所有的,祂所作的,比我所有、所看見的,不知道還要高、還要大多少倍。」 竭力追求 反觀倪弟兄、李弟兄,他們不是這樣,我們在他們身上發覺,無論他們看見了多少,他們絕對不滿足於他們所看見的。倪弟兄、李弟兄有這個特點,使徒保羅也有這個特點。使徒保羅見證說:「我認得一個在基督裡的人,十四年前,這樣的一位被提,直到第三層天裡,(或在身內,我不曉得,或在身外,我也不曉得,只有神曉得。)並且我認得這樣一個人,(或在身內,或在身外,我都不曉得,只有神曉得,)他被提進樂園裡,聽見不能言傳的話語,是人不可說的。」(林後十二3∼4)保羅上過三層天,下過陰間的樂園,在他的身上是滿了異象,滿了啟示的,說到主所給他的顯現和啟示,他有太多可說的。但是,他卻說:「這不是說,我已經得著了,或已經完全了,我乃是竭力追求,或者可以取得基督耶穌所以取得我的。」(腓三12)保羅實在是一個竭力追求的人。 你如果不是一個這樣的人,你就不是一個為主說話的人。為主說話的人,有一個先決的條件,就是他裡面永遠有一個領會:無論我看見多少,無論我追求多少,無論我得著多少,無論我蒙了多少的恩典,我的神永遠比我所看見、所得著、所享受、所經歷、所啟示的還要高得太多了,所以我還得竭力的追求。 若是你因著愛主、追求主,你告訴主:「主啊!我昨天得的啟示,無論多高,無論多好,我絕不留在裡面。我還要更高的啟示、更深的啟示、更高的看見。」這就叫作「竭力追求」。 使徒保羅說:「我乃是竭力追求」。所以弟兄們,跟隨主絕不是一年的事,只有傻瓜才講:「我給主一年。」不,那不過是你跟隨主的開頭。你要認識,你來跟隨主乃是你這一生要完完全全的歸給主;而且無論主給你看見多少、啟示多少、得著多少,你都不能以此為滿足,你還要告訴主:「主啊!我要更高的,我要更深的,我要更具體的,我要更可經歷的,我要更可享受的。我的主必須一天比一天更新鮮,一天比一天更可愛,一天比一天更有作為。我要竭力的追求!」 不以為自己已經得著了 因著主的憐憫,在你們中間有人蒙恩才兩年,卻能在為主說話時,有很強的靈,真理也說得非常清楚。但是難處在那裡呢?難處在你們以為就是這些了;你們在這裡一起追求了一年,學了一些真理,培養了一點為主說話的能力,你們就以為已經得著了。我尤其擔心你們從外地來的弟兄們,你們到這兒來追求了一年,回去以後一定是大放厥詞,一定是到處去講,你們怎麼追求,你們怎麼讀經,把自己見證得頂高,把基督都見證不見了。你們若不謹慎,你們就要成為你們所在地的難處。 按照正常的情形說,一個參加過追求的人應該是很健康的:無論他到那裡,他都憑著靈;無論他到那裡生活,他就是祝福;無論他在那裡事奉,他就供應生命。但是為什麼有人會成為難處?就是因為他什麼都還沒有得著,只不過摸著一點邊,就忘不了「手裡」的感覺。聖經沒有讀幾遍,但他摸過聖經,那摸聖經的感覺他還記得,所以見人就講感覺。也許他講的都是屬靈的話,但他所流露、所見證的卻是他的「滿」,而沒有把他追求所得的生命、亮光,真理、實際帶給人,倒是帶給人一大堆的難處。 一個「滿」的人,只能把他記憶中的道理教導人,而不能把生命供應人;一個自以為已經得著的人,只能把作法和根據作法而有的實行推廣出去,而不能帶人進入真理的實際裡;一個自以為已經完全的人,欣賞自己都來不及了,怎麼還有空閒把活的基督供應給人? 我們這個人,生來狹窄,無法進入一個更寬廣的屬靈領域。為什麼不能進入?因為我們主觀,我們以為已經有了,我們給自己定案了,我們斷定自己的一生了。也許你是一個一生服事主的人,但是你這個人到底有沒有一個不斷進取的心志,不以為自己已經得著了?你知道不知道還有更多的真理、啟示、看見,需要你來追求、需要你來進入?這不是一年的問題,乃是一生的問題;這不是你這一年擺上多少、撇下多少的問題,乃是你這一生得著主多少、被主構成多少的問題。 我們這一生如何,都不要斷得太快。中國人說“蓋棺論定”,但是你要知道,只有屬靈人才真是“蓋棺論定”,因為判斷他的是主,是不會錯的。今天我們還沒有去見主,主還沒有來,我們可不要以為:我已經有了,我已經得著了,我已經滿足了。我們還要認識,我們對主的追求是無限的,我們跟隨主是無限的,我們從主所得的啟示是無限的,並且祂賜靈也是沒有限量的。今天我們真理的裝備也是無限的,無論我們怎麼讀聖經,總覺得還是沒有完全領會,因為主是無限的。我們若願意好好跟隨主,我們應該是啟示加上啟示、異象加上異象的。 我就舉個簡單的例子來說。若不是李弟兄在一次的特會中講「生機的救恩」,我還不太懂使徒保羅所說的「生命的應許」(提後一1,提多一1)。從前我一直不懂「生命的應許」這句話,多年來我講道常是略過去的。我的領會是:有一天主再來,我們就要得著生命的應許。但是,李弟兄那次講生機的救恩,我突然懂什麼是那「生命的應許」;「生命的應許」是,神應許你不僅得重生、得著靈,神也應許你要被聖化,神也應許你要被變化,神也應許你要得著榮耀。哎呀!因著那簡簡單單的幾個字,這整個過程就變得太清楚了。但這還不是啟示的問題,這是你得著啟示的發表的問題。 不留在昨日的啟示裡 我們這人太小,小到一個地步,帶一個人得救,我們就覺得自己這一生滿了存在的意義;講一點信息,就覺得自己已經很有主的祝福,也祝福教會了。我們很難有一個禱告,說:「主啊,你昨天給了我一個啟示,但我不滿足於那一個啟示;你今天早晨又給了我一個啟示,但我也不滿足於這一個啟示;我還需要更多的啟示。」弟兄姊妹,你如果有這樣的禱告,你服事主就是真的了,要不然都是假的。 你要有這樣的心志,說:「主啊,我絕對不滿意。無論你給我看見多少,無論你給我得著多少,我不能留在裡面。我享受了你所給我的,我感激你,我也讚美你,但是我裡面還要告訴你,主,我一定要得著更多,我一定要得著更深,我一定要有更多的啟示、更高的看見,我一定要有更深的經歷。」一個人若有這樣的心志,他就不會落在工作裡,不會落到自我裡;一個人若有這樣的心志,他就能成為一個真正服事主的人。 所以我再說,我們要持守「職事」不斷進取的心志,不留在昨日的啟示裡,不以為自己已經得著了。不要以為你已經有了;不,你沒有!不要說你聖經已經讀過了,也和弟兄追求過了;不,你沒有!弟兄們,按著你所當知道的,你仍是不知道!保羅的話說:「若有人自以為知道什麼,按他所當知道的,他仍是不知道。」(林前八2)你不要騙自己,說你已經有了,也不要以為你已經得著了。 不斷的活在主的同在裡,尋求更深、更廣的認識、經歷和發表 不僅如此,我們還要不斷的活在主的同在裡。我們常盼望能更往前,這是對的,但是我們往往喊完了「我要更往前」,卻是不往前。我們要知道,往前不是一個眼淚流多少的問題,也不是一個心情的問題,甚至也不是一個立志的問題,乃是一個會不會不斷的活在主的同在裡的問題。還有,我們盼望能更深、更廣,盼望能成長,這是對的,但是我們不能當作一個活來作,我們不是多多唱「更深、更廣」的詩歌,我們就能更深、更廣了 ── 那是情感的東西 ── 因為這一切都是神聖生命在我們裡面運行運作自然的結果。 當你不斷的活在主的同在裡,主的同在就能夠把你帶得更深、更廣;你若不懂得活在主的同在裡,而只有不斷進取的心志是沒有用的。你要不斷的活在主的同在裡,會享受主,會經歷主,在你的生活裡,在你的行動中,你能有主的同在成為你的祝福,當你這個人這樣活在主的同在裡的時候,主的同在能夠成為動力,配合著你的心思,就叫你有更深、更寬廣的認識、經歷、和發表。 不斷的活在主的同在裡 你要作一個好的申言者,你就不僅要有深度,也要有寬廣度。叫你不僅有「認識」,也能從「認識」產生「經歷」,也藉著「經歷」帶進「發表」。作為一個真正為主說話的人,一定要注意,當你願意更往前,為主說話更有能力、更有果效,你這個人就要學習不斷的有主的同在。今天在我們中間,慢慢地因著我們高深的屬靈名詞用得太多,我們大概已經不知道什麼叫作主的同在,已經失去了「活在主的同在中」那最基本的操練了。 你要學習一直活在主的同在裡:在主的同在裡,我有光照;在主的同在裡,我有膏油;在主的同在裡,我有主的引導;在主的同在裡,我支取祂是我的動力;在主的同在裡,我的靈和神的靈是相調的;在主的同在裡,我讀經、禱告都是叫我摸著神的;在主的同在裡,我全人是復甦、活潑的。 但另一面,在主的同在裡,我們這個人也應該是一個安靜的人。「安靜」這功課不好學。我們沒有心時,是「安靜的」,因為裡面是死的!我們有心以後,都是活潑的,但這活潑卻變成活動的,就喜歡出去作工,到後來變成一個不安定的人了。一個不安定的人很難往前;他連安靜都不會,主怎麼叫他往前?一個不安定的人,要他跪一個小時在主面前禱告,他能嗎?一個不安定的人,要他在主面前嘆息半個小時,他能嗎?一個不安定的人,要他花一段時間叫他這個人被主浸透,他能嗎?不,他不能。他這個人完全是個野的人,滿腦子都是應該作這個,應該作那個,怎麼作這個,怎麼照顧那個,怎麼把聚會搞活,怎麼講道叫人聽了有震撼力。凡是腦筋一天到晚想這些的,非死不可,因為這些都是屬靈的自殺。 一個人若是真正的不斷的活在主的同在裡,主的同在會帶給他一種深處的平靜與安息的。 尋求更深更廣的認識 當你參加過李弟兄的「神生機的救恩」的特會,你裡面應該有一種健康屬靈的認識:認識你得著重生的可貴,認識你這人需要聖化,認識你需要更新與變化。但是,這些認識若只是在你頭腦裡聽見的,是靠著你的研讀得著的,這些知識就會矇蔽你的心眼,叫你自高自大,以為自己已經得著了。如果這些認識是你藉著活在與主的交通裡,從啟示來的,這知識就能光照你,開你的的心眼,讓你看見所得著的真理的亮光,享受所看見的真理的實際,並且你所看見的真理,要在你裡面成為一個運行運作的復活能力,把你供應到對主主觀的經歷裡。 你所聽見的話,你所領受的信息,能不能成為你裡面真實的認識,完全在於你有沒有能力活在與主的同在裡,你有沒有能力留在與主的交通裡。倪弟兄說:「屬靈的事物,只能養活在屬靈的空氣裡。」所以,我們可以確定的說,屬靈的認識和心眼被照明後的知道,一定來自於與主同在、與主交通的結果。 不僅如此,這種真實的認識就是實際之靈(真理的靈)的供應(約十六26),這樣的供應要帶你進入所看見之真理的主觀經歷。單有「認識」而不帶給你「經歷」,這個「認識」就是一個死的知識,都是虛假的。 藉著認識而產生經歷 我們中間的難處在於我們說很多,而沒有經歷。在我們中間,屬靈的豐富越來越高,啟示也越來越高,慢慢地,聖徒培養出說這些豐富的能力,但是很少有經歷。 記得十個月追求開頭的時候,我們講到如何讀經。我們說,讀經第一要讀事實,第二要讀靈感。為什麼我們這麼著重靈感?因為靈感和經歷是相聯的。你這個人靈感越越豐富,你的經歷就越豐富,靈感會帶進經歷。靈感就是你所讀的話和你這個人產生一種在靈中的碰撞,而有的生命的知覺。你所讀到的話,不僅是你思想中的明白,更是靈中的認識和生命裡的享受,這就是靈感。靈感和經歷是相聯的;我們不僅要有靈中的認識,我們還要有生命中的經歷。 譬如說,經過李弟兄的特會之後,你是否認識了「重生」有多寶貴?你這個人的生活,是否因對重生的認識而受影響了?人一重生就會被帶入並經歷重生的復興,請問,你有沒有活在重生的復興裡呢?重生在你身上到底有多少經歷?李弟兄也說到「聖化」與「變化」。「聖化」不僅是指你這個人在地位上被分別為聖了,更是指這個神聖的生命在你裡面改變了你的性情;這性情的改變,就是聖化。這生命不僅在你裡面聖化你,也在你的裡面「變化」你;你的思維改變了,這就是變化。重生的生命不僅改變了你的性情,也改變了你的邏輯。你這個人的邏輯就和神的邏輯一致了。你懂了「重生」、「聖化」、「變化」這些真理,但是你是不是將這些真理帶到你的經歷裡?還是只覺得聚會真好,大家見面、集調真好?弟兄們,今天神真是藉著祂的僕人對我們說話,但是這些話在我們身上不能只剩下「真好,真好」,卻缺少一種在啟示裡的認識,而帶進對基督的主觀經歷。 在死而復活的原則裡經歷基督 前面弟兄告訴我們,在新約聖經中描述人對主經歷最經典的一節聖經就是「使我認識基督、並祂復活的大能、以及同祂受苦的交通,模成祂的死」(腓三10)。一個健康的屬靈認識是帶進對基督的主觀經歷。保羅不僅在啟示裡認識基督是至寶,保羅也在經歷裡來經歷他所充分認識的基督。保羅所追求認識並經歷的,不僅是基督自己的寶貴,也是祂復活的生命大能,並在祂受苦上的有分。 對於基督,受苦和死在先,復活在後;對於我們,祂復活的大能在先,然後才是有分於祂的受苦,模成祂的死。我們首先接受祂復活的大能,然後藉著這大能,就能有分於祂的受苦,過釘十字架的生活,模成祂的死。也就是說,對基督健康的認識,必定叫我們在基督的復活裡,過釘十字架的生活;必定是祂復活的能力,在我們身上運行運作,消殺一切不是出於祂神聖生命的事物,對付一切不符合祂的性情和一切不根據祂的定旨的事物。「死」是罪、世界、肉體從我們身上被消除;「復活」是祂的所是和所作在我身上被實化、被加添和被構成。沒有經過死而復活,沒有經過生機生命中新陳代謝的過程,就不是真正的經歷基督。 「重生」是這個原則,「聖別」和「變化」也是同樣的原則。凡不在死而復活的原則裡來經歷基督,而以為自己已經認識基督了,都是在字句和道理裡。這樣的人在道理裡,以為自己已經明白了,已經得著了。但是,按著他所當知道的,他仍是不知道(林前八2)。照著保羅所說的,這種人的服事乃是屬字句的職事,是死的職事,是定罪的職事,雖然有一時的榮光,也是漸漸退去的。 弟兄們,我們需要主的憐憫,我們要告訴主:「主啊,我要在與你的交通裡、在啟示裡來認識你;並且叫我們不僅認識你,也在死而復活的原則裡來經歷你。」 認識,經歷,發表 當你對主有了經歷,你才能有負擔裡的發表;你若沒有主觀的經歷,何來發表呢?弟兄們,當你來為主說話的時候,是重覆一個道,還是主藉著你來發表祂的負擔?是把你所明白的一些道理,藉著你的口才,從你的頭腦和記憶傳到別人的頭腦裡,還是主藉著你的發表供應生命給人,也把人帶進屬靈的經歷裡? 你若想為主申言,並在你申言的時候的確有一些發表,你就必須看見,你的發表必須根據你的經歷,你的經歷必須根據你的認識,而這一切都必須不斷的在你的靈裡得著更新,並且更深、更豐富。你的發表不應該是智慧和委婉的言語,而應該是聖靈和大能的明證(林前二4)。你的發表應該是為你在靈裡的認識和經歷作見證,也是讓聖靈藉著你的發表,在人的靈裡見證主的所是和所作,以及祂所要達到的。 你要告訴主:「主!我感謝你。你藉著你的僕人,給我們這麼豐富的產業。這些豐富今天到我身上來,求你憐憫,叫這些豐富在我身上,不僅成為我在啟示裡的認識,也成為我主觀的經歷,成為我所享受,成為我所得著的。不僅如此,這些豐富在我身上,也要藉著經歷基督的死而復活,成為我的構成,好叫這些經歷和構成,成為我的發表。」 今天我們要學習持守「職事」不斷進取的心志,不留在昨日的啟示裡,不以為自己已經得著了,不斷的活在主的同在裡,尋求更深、更寬廣的認識,經歷和發表。這樣,我們的發表就能夠真正的祝福神的教會。今天在一個地方教會中,若有一班的弟兄在聚會中常常有這樣的發表,那個教會必定是蒙福的。(韜) | |
| (1995∼1996 克里夫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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