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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篇 神,滿有計畫和經綸的神(二)
(本篇信息未經講者校閱,僅供追求用) 聖經是有次序的。譬如說,出埃及記所著重的,是我們與主的聯結;利未記所著重的,是我們與主的調和;民數記所著重的,是我們與主的合併。所以,生命的成長,是從出埃及記開始,長到利未記,然後長到民數記的。可是,你要注意,在出埃及記裡,也有許多合併的事,但是它的中心不是在於合併。同樣,民數記裡也有許多最基要的真理,但是它的中心是我們如何與主合併,而這個與主合併的過程,絕對不是我們所想的那樣簡單。我是一個愛主的人,我可以與主合併到一個地步,我這個人說話也是主,行走也是主,生存氣息都是主。這的確是合併,我和主的人位,完全沒有問題。但是你不要忘記,就是我們能屬靈到像民數記中的摩西一樣,還是會有許多屬於人的限制。 民數記的分段非常清楚,首先,神是說出祂要的是什麼;接著,再說到祂要怎樣來帶領;然後,就告訴我們,當祂來帶領的時候,我們要經歷自己是怎樣的一個人,也經歷神是怎樣的一位神。 神要得著一班能夠出去打仗的「男丁」 首先,民數記中說到神要得著戰士,來成為祂的見證。所以,在民數記的開頭,神就來數點以色列的所有男丁。「男丁」就是一班年輕有為的人,就是從二十歲以外,能出去打仗的人(民一3)。在屬靈上來說,就是一班人,他們的存在,是和世人不一樣的;他們的生活,是和世人不一樣的;他們的追求,是和世人不一樣的;他們人生的目的,是和世人不一樣的。這一班人,他們若不是為著神,不是聯於神,不是活出神,他們裡面永遠不能滿足。神若不能得著這樣的一班人,來成為祂的軍隊,祂就沒有辦法爭戰。 有時候基督徒一大堆來在一起,研究了許多屬靈的東西,對屬靈的事有許多的探討。他們說神,他們道神,他們談神,他們論神,他們研究神,甚至於發展自己的「神」,就是人根據自己的研究,把神來定位了。但是第一個,他們不一定有神;第二個,他們也不一定是為著神來活著。所以,當神要來得著祂的軍隊的時候,祂第一個就說,要在以色列人中數點所有的男丁,是二十歲以上,能出去打仗的。這一班人是要預備好為神爭戰的,是預備好隨時要行動的。沒有這樣的一班「男丁」,神就不能得著祂的見證。 神要得著一班祭司和利未人 但是,這一班「男丁」也需要有一班人來照顧他們,來餵養他們,來服事他們。這就好像每一個出生的嬰兒,需要有父親的呵護,也需要母親愛中的照顧,否則這個孩子很難長得好。這些二十歲以外的男丁,可以出去打仗的,照說已經不是嬰兒了,但還是需要一班的祭司和利未人,來和他們配合(民三1∼8)。祭司是幫助我們,叫我們能夠更有神;利未人是服事我們,好讓神能與我們同在。 神要得著一班拿細耳人,成為對教會的祝福 不僅這樣,神還說,祂要得著一班拿細耳人。他們的歷史並不很好,也許是長過大痲瘋的,是患過漏症的,是不潔淨的(民五2);也許是犯了人所常犯的罪,以致干犯耶和華的(五6);也許是不貞節的(五12)。但是,就像這樣的一班人,神卻說,你們可以成為教會最大的祝福!最大的祝福,不是那些二十歲以上的;最大的祝福,也不是祭司和利未人,最大的祝福乃是那些曾經有各種不好的背景,也活在各種的限制裡,但他們是卻向神有了一個許諾:「主啊,我願意做一個拿細耳人!」就是他們這班拿細耳人,可以成為教會最大的祝福。 你要做一個拿細耳人,做的時間是有一個階段的,有的人長一點,有的人短一點。但在那個階段裡,我願意我自己有某一種的構成,這個構成叫我活出另外的一個生活。拿細耳人的特點,第一個,就是清酒濃酒都不喝(六3)。換句話說,世界上那些叫人興奮的事,我都不「喝」,我這個人的生活非常的單純。什麼叫清酒濃酒呢?就是所有世界上吸引你的,叫你寶貝的,叫你有價值的,叫你覺得是可珍賞的東西,你都要學習不「喝」:我的生活簡簡單單,我只要主,我只要主的見證! 不僅是這樣,我不用剃頭刀剃頭,要由我的髮綹長長了(六5)。譬如說,我們常常聚了會以後,裡面喜樂飽足,這就是有了「頭髮」了。可是一不小心,世上的事情一打岔,「頭髮」就被「剃光」了,所享受的那一點主,所享受的那一點主的同在,所得著的那一點主的供應,通通不見了。今天撒但所做的,就是把所有人找來,想盡各種的方法,給他「剃頭」。你摸著一點主了,撒但就來「剃頭」;你享受一點主了,撒但又來「剃頭」,或者用罪惡,或者用世界,或者用人情,或者用學問,或者用各種各樣的事物,但是只有一個目的,就是使你裡面所得著的基督不能長成你的能力,叫你作一個無能力的人。 所以,拿細耳人有什麼特點呢?第一個,他遠離清酒濃酒;第二個,他不用剃刀剃頭,由髮綹長長;還有第三個,就是要過一個聖潔的生活(六6∼8)。 結果,教會裡因為有了這一班拿細耳人,就能把三一神的同在帶到會眾的中間。祭司就可以為會眾祝福(六23),使會眾有耶和華,有耶和華的面,也有耶和華的面光(六24∼26)。這就是有神,有神的面(face),也有神的面光(countenance,可以翻作臉,也可翻作面光)。換句話說,是有父神與我們同在,有子神與我們親密的同在,也有靈神與我們運作的同在。當我們有神,有神親密的同在,更有神運作的同在,就是神的面光來的時候,這才是耶和華的軍隊,這才是真正可以為神爭戰的時候。 神要得著一班獻祭的人 這個時候,神還要得著一班獻祭的人。民數記第七章二節說:「當天,以色列的眾首領,就是各族的族長,都來奉獻。他們是各支派的首領,管理那些被數的人。」所以,現在已經有四班人。第一班,男丁戰士;第二班,祭司利未人;第三班,拿細耳人;還有這第四班,就是一班獻祭的人,他們是各支派的首領。換句話說,就是教會中那些老練的、年長的、帶領的弟兄們,他們要做的是什麼呢?就是要把眾聖徒的豐富都收聚起來,作祭物奉獻給神。 民數記第七章十一節說:「耶和華對摩西說:眾首領為行奉獻壇的禮,要每天一個首領來獻供物。」所以,神要得著一班獻祭的人,就是眾支派的首領,來輪流獻祭。作為首領,在勞苦的一面或許不會太多,因為如果有什麼產品,多半都是聖徒們勞苦的。但他們有一個特點,就是能夠把眾聖徒所有的豐富,都一一收聚起來,成為祭物獻給神。譬如說,芝加哥教會,就像是一個支派;克里夫蘭教會,也是一個支派……各地的教會,就是眾支派,而在各地的教會就要有一班獻祭的人,他們有能力把各支派裡的豐富,都收聚起來,作為獻給神的祭物。 年長的聖徒要學習會獻祭 所以,眾支派的首領,就是這些獻祭的人,必須有一個能力,就是永遠看不見他們兒女們的缺點,永遠看見他們兒女們的豐富。他們看他們這「支派」裡的每一個人,也就是看教會裡的每一個聖徒,都應該像父母看他們的兒女一樣。父母就有這樣的特點,當他們想到自己的兒女,裡面都有一種說不出來的滿足,說不出來的喜樂。他們的兒女當然有缺點,但因著愛,作父母的似乎什麼缺點都「看不見」。 在教會裡那些年長的聖徒,要學習會獻祭。那些祭物是從那兒來的呢?都是弟兄姊妹們勞苦出來的。如果在一處處地方教會中,在耶和華的軍隊裡,年長的學了這個功課了,不是我包辦,不是都是我做,不是都是我講,不是都是我帶領,乃是我要把弟兄們一切的豐富,都歸納起來,成為獻給神的祭物。哦,這是何等甜美的一件事! 耶和華的燈臺 所以,民數記從第一章到第七章,說出作為耶和華的戰士,有四班人,就是有可以打仗的男丁,有祭司和利未人,有拿細耳人,至終也有獻祭的人。這四班人加起來,就成為一個耶和華的燈臺,就是第八章所記載的。 我讀民數記很久,一直沒有太懂,為什麼在這第八章加進了燈臺?燈臺和打仗有什麼關係?因為現在所講的是怎麼去打仗的,所以說要有戰士,要有祭司和利未人,要有拿細耳人,要有年長的首領,這些都很合理。但是,燈臺和打仗有什麼關係呢?等到有一天,主開我的眼睛,就讓我認識了:所有前面那四班人加起來,就是為著產生一個燈臺。燈臺就是主自己,而燈臺上發光的燈盞,是為著照耀主的。 耶和華的燈臺向前發光 民數記第八章開頭說:「耶和華曉諭摩西說:你告訴亞倫說:點燈的時候,七盞燈都要向燈臺前面發光。亞倫便這樣行。他點燈臺上的燈,使燈向前發光,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八1∼3)在這裡,燈臺的這七盞燈,都要向燈臺前面發光,表明這燈臺是神與人聯調合併,為著一個行動而產生的。 民數記這裡描寫的燈臺,和出埃及記裡描寫的燈臺不一樣。出埃及記描寫的燈臺,是燈光對照(出二五37);到了民數記這裡,是向前發光(民八3),七個燈盞都是向前發光的。換句話說,現在不再是教會來建造自己,而是教會已經建造好了,預備向前來打仗了。所以,燈光向前是為著一個目的而有爭戰的。 耶和華的燈臺 ── 用金子錘打出來的 民數記第八章繼續說:「這燈臺的做法是用金子錘出來的,連座帶花都是錘出來的。摩西製造燈臺,是照耶和華所指示的樣式。」(八4)所以,這個燈臺是用金子,連座帶花錘打出來的。(參讀美地出版社《會幕》一書中關於金燈臺的部分)換句話說,無論我們聽道聽了多少,我們追求得著多少,如果沒有讓神來錘一錘,打一打,把這些打成我們的,就沒有用。一個金燈臺的見證,不是藉著神學幫助一班人來研讀,而研讀出來的,乃是神自己藉著巧匠錘打出來的。所以,這裡的連座帶花錘打出來,表明神的見證是由一班讓神來構成的人產生的。 一九五六年,我第一次參加李常受弟兄的訓練。連著三個月,我聽了許多,學了許多,筆記記了許多。但是,許多的東西差不多都不懂,只是將很多話記住了。今天,過了快五十年以後,有些話就回來了。譬如說,在《出埃及記的神與人和人與神》這本書裡面,最後的一篇是說到「不完全」。許多弟兄告訴我,他們讀了,覺得很得幫助。其實,這個點就是李弟兄在那年的訓練裡說到的,但是那時候我聽了,卻不領會。現在跟隨主五十年了,我才領會,發現基督徒最大的迷信,就是:誰應該完全,誰應該不完全;要不然就是善的,要不然就是惡的;要不然就是好弟兄,要不然就是壞弟兄;人很難領會,沒有一個弟兄是完全的弟兄;就是有弟兄非常不完全了,他也是相對的不完全。 從這個例子我們看到,當我們在主裡時間久了,許多的道理在我們身上,就不再是聽出來的,乃是錘出來的。你知不知道,有時候我們講了一篇道,為主說幾句話,這幾句話裡面的東西,是有許多的眼淚的;是主有多少年的帶領,錘打出這一點的豐富來的。金燈臺絕不是大家興興奮奮、熱熱鬧鬧、歡歡喜喜,就是主的見證了。我不說那不是主的見證,那也是主的見證。但是,遲早有一天,會有「雨淋、河沖、風吹」(太七27)來看看能不能站得住。這些經歷就是神來錘打,為要把金燈臺打出來。這個錘打出來的金燈臺,就表明神的見證,是藉著一班讓神來構成的人而產生的。 所以,主要得著一個見證,這個見證到後來就是一個軍隊。這個軍隊也是一個金燈臺,從外面看,有青年人,是爭戰的;有祭司和利未人,是服事主、服事人的;有拿細耳人,是奉獻帶來祝福的;還有一些好的首領,是把眾聖徒的豐富都收聚起來,當作祭物獻給神的。不僅這樣,他們更是一班讓神錘打的人,是讓神把他們打成一個合用的器皿,好為著神的見證的。 一個人若不被主用,去愛世界,那他或許可以「平安無事」;但若是你說:「主啊,我願意求你憐憫,叫我在你的軍隊裡,在你的手裡有用!」那你這一生就是真「艱苦」了。為什麼呢?因為所有屬靈的東西,都不是追求出來的,所有屬靈的東西,都是錘打出來的。是神來錘打,打出一個燈臺的見證來。 照亮的燈臺,叫主得著一班事奉祂的利未人 然後,這一個燈臺照亮了,就叫一班利未人的事奉顯明了。換句話說,這照亮的燈臺,叫主得著一班利未人,就是一班事奉主的人(民八5∼6)。 我們知道,燈臺就是主自己,在這個燈臺上,有燈盞。這個燈盞是什麼呢?就是我們這一班蒙恩的人所發出的光照。到了民數記,燈臺的功用就和出埃及記不一樣,不再僅僅是神的居所,而成為神的軍隊了。所以不再是「燈光對照」(出二五37),而是「向前發光」(民八3)了。個個燈盞都是向前,朝著一個方向,就是約櫃的所在。所以,「向前發光」就是聯於神的見證。他們的存在,是為著神的見證的;他們的生活,是為著神的見證的;他們為主發光,是為著神的見證的;他們活在地上只宣告一個生活的意義、一個生存的目的,就是:「我們乃是為著神的見證!阿們!」 當我們這樣為著主的時候,就有幾班人顯出來了。第一個是亞倫,就是祭司;第二個就是利未人;第三個就是會眾。而他們和神之間的聯結,又是聯於祭物的。 民數記第八章的開頭先說到金燈臺和亞倫的點燈:「耶和華曉諭摩西說:『你告訴亞倫說:點燈的時候,七盞燈都要向燈臺前面發光。』亞倫便這樣行。他點燈臺上的燈,使燈向前發光,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這燈臺的做法是用金子錘出來的,連座帶花都是錘出來的。摩西製造燈臺,是照耶和華所指示的樣式。」(民八1∼4) 首先,亞倫點燈臺上的燈,是使燈向前發光;然後,燈臺的做法 ── 神的見證 ── 是怎麼出來呢?是用金子錘打出來的,是完全屬神的。教會的見證中,除了神,沒有別的;教會的見證中,除了基督沒有別的。因為燈臺完全是用金子錘出來的,連座帶花都是錘出來的。 民數記第八章接著說:「耶和華曉諭摩西說:你從以色列人中選出利未人來,潔淨他們。」(八5∼6)所以,是有了燈臺,再有了亞倫點燈以後,才有真正利未人的服事。 除去肉體 ── 用剃頭刀刮全身 那麼,如何潔淨這些利未人呢?第一個,要用剃頭刀刮全身(民八7)。換句話說,他們要除去肉體。 我們說過,頭髮是指能力;但人身上的毛,是指人墮落的野性。譬如說,以掃的全身都是毛(創二七11)。所以,他這個人不要神。以掃身上的毛長到一個地步,當雅各冒充以掃騙他爸爸的時候,是用羊皮包在身上。可見以掃身上的毛,就和羊的毛一樣長。毛越長,說出這個人的野性和天然越厲害。一個人要服事主,他第一個愛的就是他的「長毛」,而主要叫我們服事祂,祂第一個對付的也是我們的「長毛」。 譬如說,每個人都有一些他自己所欣賞,所得意的點。有的人會唱歌,有的人能說話,或者有的人有某一種的專業技能等等。但是你要注意,這些東西一不小心就是「毛」,要「剃毛」啊!可是人都喜歡展示自己的能力,卻不肯「剃毛」。人在主面前有熱心,願意為主作工,這是對的,但是就要看,是聖靈帶領的,還是人長了「長毛」了?若是人長的「長毛」,就沒有什麼價值了。 弟兄們,我們所有的天然、所有天然的能力、所有的天份、所有你可以自傲的、所有你可以自誇的、所有你覺得你有別人沒有的……,神說,都要用剃頭刀刮去!換句話說,這些東西在主裡都沒有用!親愛的弟兄們,主要選召利未人出來事奉了,第一件事,就是要除去他們的肉體,要用剃頭刀刮全身!每一個人,當你真正要來服事主的時候,這些你所以為能的、你所以為有的、那些叫你自傲的、那些叫你能誇口的、聯於你的肉體的,主說,都要用剃頭刀刮全身!你不能身上帶著「毛」── 肉體 ── 來服事祂。 行為潔淨 ── 洗衣服 然後,這些從以色列人中選出來的利未人,他們要洗衣服(民八7)。洗衣服就是說,你的行為是潔淨的。一個服事主的人要很注意他的行為。 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前書說,「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那一件,我總不受牠的轄制。」(林前六12)又說,「凡事都可行,但不都建造人。」(林前十23)在那時候的哥林多教會,有兩派人,一派叫做「吃肉派」,一派叫做「吃素派」。一個地方教會裡,如果有基督了,只要基督接納的,我們都接納,就什麼「派」也沒有;但是,在教會裡若是沒有基督了,就什麼「派」都會出來。那時的哥林多教會就分兩派:「吃肉派」說神給我們的都可以吃;「吃素派」就說不對,因為我們要在神面前純潔,肉可以叫人身上產生許多不健康的東西,所以我們要吃素。 保羅就說,吃肉的,是向著主吃,感謝神;而吃素的,也是向著主吃,也感謝神。然後,他說他自己,「……食物若真絆跌我的弟兄,我就絕不吃肉直到永遠,免得絆跌我的弟兄。」(林前八13)也就是說,吃素還是吃肉,對他都不是問題,但如果我吃肉,那些吃素的受不了,絆跌了,那為著這些弟兄的緣故,我就永遠不吃肉。在這裡,保羅就說了:「你知不知道,在我的行為裡,我是完全自由的:肉算什麼,素菜算什麼,這些都不能轄制我;但是我一想到,我若是吃肉,有些弟兄就為難,那我就永遠不吃肉!」這個就是「洗衣服」。 一個利未人要服事主,就必須洗衣服。他要知道,「我這個人是很容易被玷污的,是很容易失敗的。雖然我凡事都可行,但是我願意,作一個在主面前潔淨的人!」哦,教會生活裡需要許多這樣的人! 在我們中間沒有規條,沒有律法,但是我們的確盼望聖徒們過一個聖別的生活。所以,一個真正服事主的人,他是不斷的「洗衣服」的。他會告訴主,「主啊,我不潔淨。所以,我在人面前,我在教會生活裡,我的衣服 ── 就是我的行為 ── 要叫人看見,就覺得是完全乾淨的。」 譬如說,我們有許多青年人,他們喜歡唱釋放的詩歌、歡樂的詩歌,他們愛聽音樂,而且要聽大聲的音樂。我們這些年長的就得懂了:青年人喜歡唱,要讓他們唱;青年人喜歡聽大聲的音樂,要讓他們有大聲的音樂。但是,你自己要注意,因為你是個利未人,就要學習「洗衣服」。換句話說,青年人在聚會裡非常興奮,非常喜樂的時候,絕不可以澆冷水。凡是說這樣的興奮是肉體的,都是從肉體說的話,在靈裡不會說這話。但是,你自己要「洗衣服」:你還是和青年人在一起,他們要唱什麼詩歌,也還是和他們唱什麼詩歌,和他們一起非常的喜樂。但是,你要叫人感覺,你是一個「洗過衣服」的人。在你身上,你是何等的潔淨! 存在純潔 ── 調油細麵的素祭 親愛的弟兄,你注意,利未人要事奉,首先是要用剃刀刮全身,除去肉體;第二個,是要洗衣服,潔淨自己的行為;第三個,就是他們的存在是純潔的。所以,他們要獻調油的細麵的素祭,是和公牛犢同獻的(民八8)。公牛犢是生命的力量,調油細麵的素祭,說出他的生活、他的存在,完全是純潔的。 一個人願意一生服事主,這就是純潔;那麼怎樣來服事主呢?說「我不知道」,這也是純潔的。因為服事主,不是職業的問題,不是生存方式的問題,是存在的目的的問題。作什麼職業,有什麼樣的生活方式不重要,但你這個人必須是服事主的,你的存在是為著主的。你也許是一個教授,或者是系主任,你也許是一個職員,或者是管理者,但我願意問你一個問題: 「你是為什麼活著?」
哦,這樣的回答太好了!不是每一個人都要全時間,但是主若帶領我們全時間,那是上好;如果沒有,無論我們做什麼,我們都要說:「主啊,我的存在,要像調油細麵的素祭,外面看,是非常柔細的細麵;裡面看,又是調和著聖靈的。在我裡面的聖靈,藉著我的人性把這一位活潑的主彰顯出來了!」求主憐憫我們。(韜) | |
| (2004/11/13am 芝加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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