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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與眾不同的人生
(本篇信息未經講者校閱,僅供追求用) 讀經:
前言 ── 真假人生 一般人的人生,都是開始於他生下來哭一聲的那一刻,這意味著他這一生就是啼哭的一生。然後有的人是渾渾噩噩,糊里糊塗的過他的一生;有的人是汲汲營營,多方追求,最多就是升官、發財。無論渾渾噩噩也好,汲汲營營也好,至終都是得了一口棺材,就結束了他的人生,這就是人的一生。人的一生如果是這樣,你看這樣的人生可不可憐? 一個有神的顯現和啟示的基督徒,他的人生是與眾不同的人生。他可以對人說,「沒有人看見我所看見的。」然後因著有這樣的看見,他就起來答應神的呼召,他的人生就改變了,他就有了一個「與眾不同的人生」。 我們的人生可以分為真人生和假人生。一個人因著有了神的顯現,他的人生改變了,他真實的人生就開始了。在這個真實人生開始以前,他是白活的,我們說那是假人生。以我自己為例,照我的肉身,我今年是六十五歲,但是根據我真實的人生,一九五三年得救到現在,我是四十七歲。 本來一個人得救了,真實人生就應該開始了,但不知道是怎麼一回事,今天一大堆基督徒生下來之後,「臍帶」卻老剪不掉。他們雖然過基督徒的生活,卻拖個「臍帶」── 老世界,在地上跑來跑去,他們的人生還是假人生。所以我這四十七年的真實人生中,前面一年半,還不算數,因為前面一年半我是作禮拜的,作禮拜不算是真實人生。感謝主,直到有一天,我遇見主了,裡面看見了,我真實的人生才真正開始了。 也許有人假人生是二二年,真人生還沒有開始;有人假人生是四十八年,真人生才四十八天。我怕有許多基督徒,一路活到今天,還沒有真正的人生,沒有真活過,一路是假活,活到現在。 我真實人生的開始 ── 有了神的顯現和呼召 我的真實人生是開始於我有神的顯現,有神的呼召。什麼叫作顯現和呼召呢?當我所知道的這位主,在我的感覺裡突然改變了,這就是顯現;我所知道的這位主,在我身上產生影響了,這就是呼召。 聖經記載,有個聖徒叫馬太,就是馬太福音的作者,他原是個稅吏,是個財迷。主耶穌看見他的時候,他正坐在稅關上。就外面看,主耶穌是一個很普通的人,聖經上說,祂像根出於乾地,沒有佳形美容,別人看見祂的時候,也沒什麼美貌叫人羨慕祂(賽五三2)。而且後面跟著的是幾個沒有學問的鄉下人,就是彼得、雅各、約翰這幾個打魚的。馬太福音九章九節說,「耶穌從那裡往前去,看見一個人名叫馬太,坐在稅關上,就對他說,跟從我。他就起來,跟從了耶穌。」當主對他說「跟從我」時,馬太一抬頭,主的胸懷就向他敞露了,主的榮耀就向他顯現了,他就起來,跟從了耶穌。 弟兄姊妹,你們信了耶穌,週週聚會直到今天,有沒有一次主將祂的胸懷向你敞露呢?馬太一被吸引,立刻放下一切,起來跟隨主耶穌了。這個人原本滿腦子都是錢,主耶穌和門徒經過,他連理都不理。但是主一顯現,他整個人生改變了,他真實的人生就開始了。 詩歌補充本三百二十四首,第一節說,「每當你向我敞開胸襟,我的心立刻起共鳴。」主若不顯現,我們無法知道祂是怎麼樣的一位,但祂一顯現,我們的心就會立刻起共鳴。然後,「你慈手撫我身,我就立刻能對你訴衷情,」主的手碰一碰我,我就覺得,「主啊,我真是愛你。」下一句,「如何能傾訴得盡,如何能傾訴得盡。」到了這地步,我要對主說,「主啊,你愛太多,你太可愛了,我無法說盡。」 第二節說,「但我卻知道我的心聲,你又是何等的愛聽,我的愛語、嘆息,都能在你裡,震動你情心,卻不能震動得盡,卻不能震動得盡。」你有沒有這個想法,你一唱,主的心就震動;祂似乎說,我愛你還有很多,你越唱,我越有更多的愛湧流出來。 第三節,「主,願我向你所表情心,都能經你手的煉淨,使我全人全心,全都注於你,經歷你愛情,至終能經歷得盡,至終能經歷得盡。」 這樣的人生太好了,太美了。我們都要過一個與眾不同的人生,有一個不同的生活。你要讓主來碰碰你,主一碰著你以後,你的存在的意義就改變了,你的人生就有了真實的開始。 從母腹裡就被分別出來 我們原來和世人一樣,汲汲營營,多方追求,但是我們的人生卻是空虛的人生,是沒有目標的人生,是沒有實際的人生。(傳一2∼3) 感謝神,是神永遠的定旨,把我們從母腹裡分別出來。使徒保羅說,「然而那把我從母腹裡分別出來,又藉著祂的恩典呼召我的神。」(加一15)這句話不僅是對保羅說的,我們基督徒也都是從母腹裡面就被分別出來的。我母親懷我的時候,我哥哥才二個月大,照人看,不可能懷孕。她去找個中醫生看;醫生說她肚子裡面有氣泡。我母親就吃了很多的藥,結果肚子反而越來越大。然後去找西醫,醫生說她是懷孕了。每當我想到這事,就會對主說,「主啊,感謝你,從母腹裡,你就把我分別出來了。」 弟兄姊妹,不是有一天我們愛神了,才分別歸給神;乃是在出生前,神就把我們命定了,神在母腹裡就把我們分別出來了。要知道,你的存在,你的生活,完全是為著神的旨意的。神已經把你分別出來了,叫你歸於祂。 但是,我們卻偏偏一天到晚鑽「豬窩」,我們總愛在「豬窩」裡活。請問,你是活在豬窩裡,還是活在神國裡?不錯,你是活在神國裡,但是常常一不小心就到豬窩裡轉一轉。你要看見,我們是從母腹裡就被分別出來的;我們還沒有信耶穌的時候,神就已經看上我們,就已經算我們是祂的了。雖然有的人還沒有信耶穌,也不知道有耶穌,但是神看我們遲早都是祂的,是歸給祂的,是為祂而活的。 神在祂豐盛的憐憫裡向我顯現 神不僅照著祂永遠的旨意,把我們從母腹裡分別出來,又在祂豐盛的憐憫裡向我們顯現。主的顯現不是「白鬍子老公公」,主的顯現,乃是你在靈裡碰著了祂。原來你是個很平凡的人,過一個很平凡的生活,有一天在你禱告的時候,或是讀經的時候,或是呼喊主名的時候,甚至你什麼都不作的時候,你突然裡面碰著了神,這個就是顯現。 每一次主碰著你,你都會有反應。因著祂豐盛的憐憫,在時間裡面向我們顯現,我們的存在就有改變了。譬如說,有位王弟兄,在愛荷華拿到了博士學位,卻開個車子把全家帶到克里夫蘭來服事主。因著他碰著了主,他的存在改變了,他存在的價值改變了,他就有了一個與眾不同的人生;他乃是為著基督,為著教會。 現在他雖然住的是別人的舊房子,並且和一大堆年輕聖徒住在一起,不僅夫妻無法享受自由自在的生活,天天還要照顧那一大堆聖徒,今天這個有問題,明天那個有問題。但是他的存在改變了! 有的弟兄姊妹得了博士學位,就只想找個好工作,最好是又有天,又有地;有天是有聚會,有地是有錢。他的存在沒有改變,只有增加。別人有錢就夠,他是要天又要地,這不是改變,只是增加。 神所要的,不只是照祂永遠的定旨,把我們從母腹裡分別出來,神又在祂豐富裡,向我們顯現,使我們的存在有改變。我們都需要因著主的顯現,使我們的存在有完全的改變。 持續的活在神不斷的顯現和呼召裡,得著人生最高的價值 當我的一生持續的活在這顯現和呼召中,就叫我的存在有意義,有實際,滿有豐富,也得著人生的最高價值。我這個人活著的時候,活得像樣,不是糊里糊塗的活;死的時候也不是糊里糊塗的死。我乃是活活潑潑的活,連死的時候都能說,「主,我是豪邁的到你那裡去,那真是好得無比(腓一23),從今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提後四8) 我成為一個以神的啟示為樂的人 在我們的一生中,是什麼事會叫我們快樂呢?有的人讀書,得了「全A」就非常快樂。有的人兒子功課非常好,他就以他的兒子為樂。但是主不喜歡我們因這些事快樂,神要我們以祂為樂。保羅就是一個以神的啟示為樂的人。 我們的全時間服事者都學會了如何讀經,如何講道,如何帶人得救,但是,你們不能以此為樂。全時間者快樂,必須是因著神兒子的啟示而快樂,必須是因著啟示加上啟示而快樂。神兒子的啟示就是神兒子自己。你若是以這個為樂,就是真快樂了。不要以拿博士學位為樂,甚至不要以讀經、講道、帶人得救為樂,要以神兒子的啟示為樂。我為什麼能一直在主的恢復裡?這是因為我常常快樂,是因神常將祂兒子啟示在我心裡。我們都要學習作一個以神兒子的啟示為樂的人。 歡樂的與神和好 因著神樂意將祂的兒子啟示在我們裡面,我們就能歡樂的與神和好(羅五11)。本來我一想到神,我就有點害怕,不知道祂什麼時候會打我一下。現在我一想到神,我是一無懼怕,就算我們又犯了罪,在地位上仍然還是與神和好。就像我小時候,不管我讀書的成績好或不好,我都是我父親的兒子,就算我父親打我,我仍然是他的兒子,他仍然是我的父親。感謝神,將祂兒子啟示在我裡面(加一16),藉著祂的兒子,使我們與祂自己和好了。(林後五18) 歡樂的享受、經歷救主 因著神樂意將祂的兒子啟示在我們裡面,使我們不僅看見祂,認識祂,並且接受祂到我們裡面作生命(約三16),我們就能天天享受祂作我們全備的供應,在一切的事上經歷祂活在我們裡面,帶著祂一切的所是、所有和所作,應付我們所有的需要,拯救我們脫離世界、罪惡、肉體、己和天然,而得以活基督,並彰顯基督。 歡樂的活在靈中 啟示在我們裡面的子,乃是三一神的具體化身,實化為終極完成賜生命的那靈,進到我們的靈裡,作我們的享受。因此,在我們就能歡樂的活在靈中,不斷的來經歷在三一神裡的永遠經綸,讓神把祂自己一切的所是,不斷的分賜到我們裡面。 成為一個活活潑潑見證神的人 我們甚至能成為一個活活潑潑見證神的人,在生命裡為復活升天的基督作活的見證,將基督那追測不盡的豐富,當作福音傳給人,使基督在地上得著無限量的繁殖與擴增。 一個以神的啟示為樂的人,他必定先是與神和好,然後,就歡樂的來享受神,就歡樂的活在靈中,經歷神的經綸,至終,成為一個活活潑潑的見證神的人。我們和世人不一樣,地上沒有人像我們這樣的人生。 我的人生與世人是何等的不同 ── 神已將祂的兒子啟示在我裡面 我看見神的兒子 ── 祂就是神的愛子 因為神已經將祂兒子啟示在我裡面,我就看見神的兒子,祂就是神的愛子:祂是不能看見之神的像(西一15)。祂也是一切受造之物的首生者,萬有無論是有生命,或是沒有生命的,都是藉著祂,也是為著祂造的(西一15下,16);這意思就是,我們的存在是為著祂。人都喜歡為己,中國人有句話,「人不為己,天誅地滅」。但聖經的意思是,「人若為己,天誅地滅」,因為人不能為己,人必須為著神。我們這班人是為著神而造的。 這位神的愛子也是教會身體的頭(西一18)。頭是指明主是我們的人位,也就是我們的生命。祂也是從死人中復活的首生者;祂就是復活,祂就是生命(西一18,約十一25)。祂要在萬有中居首位,因為一切的豐滿樂意生機的居住在祂裡面(西一18)。這裡的豐滿,乃是神一切豐富的彰顯。神聖豐富極點的顯出就是豐滿。豐富無論有多少,若是沒有顯出來,就還是豐富。神是一切的豐富,這豐富在基督裡顯出來了,就成為豐滿。這豐滿是生機的,活潑的,這一切的豐滿樂意住在祂裡面。在祂裡面,有神聖豐富一切的運作而產生這樣的豐滿。 這樣的一位神的兒子啟示在我裡面,分賜到我的裡面,並作我一切的供應,使我的人生與世人有何等不同。 我看見神的兒子 ── 祂是受膏者,祂就是神的旨意 我看見的神的兒子,祂就是受膏者,祂就是神的旨意。祂不僅是神的愛子,而且是受膏者。受膏的意思,就是一般人所說的委任。例如總統在大法官前宣誓就職,就是受委任;受委任之後,他就可以執行他的權利。但這些委任在宇宙中都是短暫的,甚至可以說是假的。人的受膏不是永遠的,只有這一位神兒子的受膏是從創世之前到永永遠遠的,神只委任祂這一位。祂是受託付的一位,祂就是神的旨意。藉著祂,我們得著諸天界裡各樣屬靈的福分(弗一3),得蒙揀選,也得著兒子的名分,好歸於神自己(弗一5),使我們成為祂,成為祂的複製,並且我們與祂合併為一(約十七21∼23)。這是何等的人生。 我看見神的兒子 ── 祂是蒙愛者,就是神永遠經綸的成就者 祂不僅是受膏者,還是蒙愛者,就是神永遠經綸的成就者(弗一6,7)。在宇宙中,只有一位是蒙愛的,就是主耶穌基督;祂是神的愛子,是神所喜悅的(太三17,十七5)。以弗所書一章六節說,「……這恩典是祂在那蒙愛者裡面所恩賜我們的。」這裡神在那蒙愛者裡面的恩賜,乃是使我們成為祂喜悅的對象;乃是藉著這位蒙愛者來成就神永遠的經綸,好叫我們在祂裡面也成為蒙愛者。 神怎麼叫我們也成為蒙愛者呢?首先,我們藉著祂兒子的血,過犯得以赦免,得以與神和好,得蒙法理的救贖(弗一7)。 第二,我們也藉著祂兒子的生命得著生機的救恩,成為祂所選定的基業(弗一11)。因著神愛我們的大愛,在我們因過犯死了的時候,祂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弗二4∼5)。你要知道,一個活過來的人,永遠是活的,就是你與人吵架的時候,也是活的。因為別人吵架越吵越有理,我們是越吵越彆氣。我們基督徒吵架了,很快就說對不起,很快就悔改,這就證明是活的。世人是死的,他們和你談話,總是說他吃虧。但是,凡是在基督裡活過來的人,都有一個特點,無論他多有理,他總是以活為中心,不是以對為中心。哈利路亞,我們和祂一同活過來了,我們原來是死在過犯中,現在是活過來了。活過來了不是就不會犯罪,而是滿有感覺。 我們不僅活過來,神又叫我們在基督裡面與祂一同復活,一同坐在諸天界裡(弗二6)。然後我們又一同在基督裡面,被創造成為祂的傑作(弗二10)。神的傑作不是多少萬光年前的光,不是飛禽走獸,也不是日月山川,甚至不是神所創造的人。這些只是神的舊創造。神只有一個傑作,是神的代表作。神一碰見這個傑作,祂裡面就喜樂了,就覺得滿足了。這個傑作就是我們。我們這班人,今天在蒙愛者裡面成為祂的傑作。 然後我們被創造成一個新人。我們感謝神賜給我們這樣的人生。有基督作一切,並成了我們與神與人之間的和平;並且我們是一個身體,有基督作生命,我們在其中彼此作肢體;我們也是與聖徒同國之民,是神的家,我們在其中服在神的權柄之下,也在生命中享受父神一切的豐富。我們就漸漸長成在主裡的聖殿,成為神在靈中的居所(弗二13∼16,21∼22)。 我看見神的兒子 ── 祂是救主 * 祂是世人的救主,更是信徒的救主 我們要看見神的兒子就是救主。今天祂一直在救我們;祂是世人的救主,更是信徒的救主。保羅也作見證,「祂曾救我們脫離那極大的死亡,並且仍要救我們,我們指望祂將來還要救我們。」(林後一10)不僅這樣,就是保羅受差遣,也是根據救主,照著救主神的命令。(提前一1。) * 祂經歷了倒空自己的經歷 主自己為著成為我們的救主,祂經歷了倒空自己的經歷。我們從腓立比書二章六至十一節可以看見,這位主本有神的形狀,卻取了奴僕的形狀,成為人的樣式;祂降卑自己,順從至死,且死在十字架上;祂讓神將祂升為至高,並將榮耀歸給神。當祂從死裡復活,祂就可以告訴神,神啊,一切都作成了,現在我得升天了。不,祂沒有這樣作,連祂的復活,祂的升為至高,都讓神來作,這就是祂的謙卑。祂經歷這一切,就合格作我們的救主。 神這救主是聯於祂的經綸。我們不要把救主想像成「有求必應」。譬如說,你現在要買房子了,求主作你的救主,給你一棟又大又便宜的房子。救主神的拯救乃是拯救你來為著神的經綸的。你要來跟隨主,你必定經歷神是救主神。這位救主,是專門給那些跟隨主的人經歷的。 你怎麼知道主作你的救主?讓我作一個見證,我到美國唸書的時候,有一個月的時間,我裡面很掙扎,不知道是要唸書,還是要把更多的時間拿出來事奉主。掙扎了約一個月,有一天,羅馬書六章二節向我解開了,「豈不知你們這受浸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浸入祂的死嗎?」是的,我是浸入祂的人,是浸入祂死的人,我的一生已經了結,已經結束了,我沒有資格定我自己的前途,我對主說,「主啊,我是屬你的,你要我去唸博士,我就去唸,你要我全時間事奉,我就全時間,我是一個已經死了的人,也是一個與你一同復活的人,我的一生是在你的手中。」這個就叫經歷救主。 至於出門平安,沒有撞汽車,沒有被解雇,要買房子就有一棟房子等等,這些不是不好,但這些只是主的保守,還不是經歷祂是救主。甚至沒有主也可以買房子,沒有主也有不被解雇的,這些都是沒有主的人也可以經歷的事。 * 撇下一切來經歷神的拯救 經歷祂是救主,乃是當一個人把一切都撇下來跟隨神時,在跟隨神的道路上,經歷主在各面成為他的拯救。我覺得很可惜,很多基督徒信主多年,也愛主,也享受主,但是經歷救主不多。他們不需要祂救;他們很有辦法,他們的路,他們的前途,他們的行業,他們怎麼達到目的,都自己盤算好了。不錯,主是很寶貴,祂什麼都給我們,但是主又是很吝嗇,祂有一種拔尖的享受,是專給那些事奉祂的人;惟有這樣的人,才能經歷神的拯救。 我們的難處就是高抬自己。以我作例子,像我在主裡五十多年了,從年輕就愛主,愛到現在,我參加過多少次訓練,多少次的特會,我就會認為到會中就該坐頭排。弟兄們見到我,也應該彎腰打招呼,表示他們的尊敬。大部分的人是活在這個境界裡,這樣的人,不大會經歷祂是救主的。 救主乃是為著那一班完完全全把自己奉獻給主的人。你不能經歷祂是救主,不是因為主還沒有救你,而是你還沒有把自己給主。惟有那些把自己給主的人,才會經歷祂是救主。當你把一切都撇下,來跟隨主了,這時你會需要救主,你會對主說,「主啊,我沒有你,我不能活。」這時,救主就來了。 我可以見證,我有這樣的一位救主。我在考大學時有這樣的救主,我在大學時有這樣的救主,我在大學畢業時有這樣的救主,我到美國來有這樣的救主。甚至在我一生服事主之中,在許多風浪裡,我有這樣的救主。我能對主說,「主啊,一切都是反對的,但是你在這裡,因我是行在你旨意裡。」 我們需要這樣一位救主。我們所需要的,不是外面祝福的主。雖然外面的事物有需要,主也肯給,我們也感謝著領受。但是你我所需要的救主,乃是當你這個人起來說,「主啊,不要放我過去,我也不放你過去。你為我活,我也要為你活,你為我倒空一切,我也為你倒空一切,我要讓你作我的救主!」這時你經歷了祂真是你的救主。 但願我們到老年時,到我們見主面的時候,我們裡面能豪邁的、有把握的來說,「我活著的時候,有旨意,有目的,有意義。我一再的經歷了神是我的拯救,並且有主耶穌作我的救主。主耶穌所以是救主,因為祂倒空自己,活在神的旨意裡。因此,我也把我所有的一切都丟下,為著神的旨意而活。」這樣的人,就是一個夠資格經歷救主的人。這樣的人生是何等的有價值、有意義。 我看見神的兒子 ── 祂就是耶穌基督,是教會的頭,是那位行作萬事者 * 行作一切的事 這位耶穌基督為著成就神的旨意,為著神的經綸,行作一切的事。(弗一11) 這位耶穌基督不僅藉著從死裡復活,重生了我們 ── 教會,更是對我們滿了慈心、憐恤(腓二1),保養顧惜我們(弗五29)。祂與我們有生機的聯結,叫我們裡面的立志和外面的行事,都是為著成就神的美意(腓二13)。我們這個人從裡到外,沒有一點是為著自己,乃是完全為著神。 * 祂是復活,滿有復活的大能 祂就是復活,今天就在復活裡作了我們的生命,產生一切在神聖旨意裡的運作(西三3∼4)。 這個復活,滿有復活的大能。這個復活,也帶我們認識復活的超越。 這復活有什麼大能呢?第一,使我能在祂裡面與神互為居所。這個復活的大能,乃是不能毀壞之生命的大能(來七16),你沒辦法摧殘它。復活的特點,就是不能摧殘。任何東西都是可摧殘的,這個杯子,一掉地就破了,連我們這個人都是可摧殘的,一切事都可摧殘,只有復活是不可摧殘的。我們和神的關係是建立在祂復活的根基上,所以我們和神的關係,是不可摧殘的。在這個復活的大能裡,我們能與神互為居所。 第二,在祂復活的大能裡,祂不僅把人性帶到神性裡,祂也把祂那神聖的素質不斷的組織到我們身上,使我們活出神來,就是叫我們這個人像神一樣。 第三,在復活的大能裡,我們也能作一個認識基督、與祂一同受苦、補滿祂患難缺欠的人(西一24)。基督的患難已經成功了神的救贖,並且產生了教會,今天為著教會的擴增與建造,還需要我們有分於祂的患難,來補滿祂患難的缺欠。惟有在祂的復活裡,我們才能與祂一同受苦,補滿祂患難的缺欠。 * 祂是復活,帶我認識這復活的超越 1. 我的存在是超越的 再者,祂這復活要帶我們認識復活的超越。首先,我的存在是超越的;因為在基督的復活裡,我向罪是死的,向神卻是活著的。(羅六10∼11。)所以我的存在和別人不一樣,我向罪是死的,向神卻是活著的;就是我們與基督同釘、同死的事實,得以在我們實際經歷中成為真實。 2. 我的生活是超越的 此外,我的生活是超越的,因為在基督的復活裡,我已經與祂一同復活,就得以尋求並思念在上面的事(西三1∼2)。並且在我的軟弱裡,基督的能力是我的覆庇,使我為基督的緣故,就以各樣的苦難為可喜樂的(林後十二9∼10)。我也認定萬有都互相效力,發生在我身上一切的事,都是叫我得益處(羅八28)。 我的生活所以是超越的,因為我是尋求並思念上面的事;我不尋求、不思念地上的房子、事業,我乃是思念上面的事。不是我要什麼,乃是主要什麼;不是我盼望得著什麼,乃是主盼望得著什麼。當我這樣尋求思念上面的事,我就發現我常是軟弱的。在我的軟弱裡,基督的能力是我的覆庇。多少次我以為完了,以為死定了,但是基督的能力就覆庇我。就像保羅所說的,打倒了,躺下去了,不會動了,但卻不至死亡,又爬起來了。 而且我認定萬有互相效力。我的父親、母親、妻子、教授,都是神使用來為我效力的。當我要來跟隨主,有人贊成,有人反對,但是我有這個認定,萬事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不管人贊成也好,不贊成也好,同意也好,不同意也好,所有的人、事、物都互相效力,都是為著幫助我更愛主,更為著主。因為萬事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 3. 我的事奉是超越的 然後,我的事奉也是超越的。因為在基督的復活裡,我認定我和基督的身體有生機的聯結,當死在我身上發動,生就在別人身上發動(林後四11∼12)。 4. 我的經歷是超越的 並且我的經歷也是超越的,因為在基督的復活裡,那短暫輕微的苦楚,要為我成就永遠重大的榮耀(林後四17)。 這樣的人生是何等有價值、何等與眾不同的人生。(韜) | |
| (1998/3 底特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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