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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篇 利未記鳥瞰(二) ── 關於生活條例的屬靈意義
(本篇信息未經講者校閱,僅供追求用) 生活條例的屬靈意義 ── 神聖別子民的屬靈生活 利未記的第三段是說到生活的條例。 在第二段,神先來說各種祭物的獻祭條例,就是要把我們所經歷的基督獻給神,然後才能夠和神、和人一同來享受。這樣的一班人,他們的雙手被基督充滿,就能夠來承接聖職,來事奉主。 接下來,因為神要來得著一班聖別的子民,所以第三段就說到神子民生活的條例,好使神的子民能過一種聖別的生活。這一位神是一位聖別的神,祂要得著一班的人來與祂相配,這一班人必須是一班聖別的子民。 飲食的條例 在生活的條例裡面,第一個是飲食的條例;主要是指飲食上的分別,另外還要禁戒死亡。我們知道,這個飲食的條例到了新約時代,成了教會一個很大的攪擾,甚至彼得還為了這件事被保羅責備。 飲食的條例主要是說,飲食就是把我們身外的東西接受到我們裡面,就是我們所接觸的身外的東西被接受到我們裡面來了;而且接受進來以後,就變成我們的構成了。也就是說,我們吃什麼,這個就變成我們這個人的成分,成為我們的構成。為什麼神要注意這個飲食的條例?因為我們所接觸的會影響到我們裡面的人,我們把它接受進來了,它就影響我們這個人了。所以飲食條例表徵那在我們外面、卻能影響我們裡面的東西,特指我們所接觸的人。從外面來說,好像神給他們一個條例,要吃這個,不可以吃那個;但是內在的意義,或者預表的意義,就是指著我們所接觸的人。 從彼得所見的異象說起 我們是根據新約使徒行傳來解這個飲食的條例。使徒行傳第十章記載,「彼得約在午正,上房頂去禱告, 覺得餓了,想要吃。那家的人正預備飯的時候,彼得魂遊象外,看見天開了,有一物降下,好像一塊大布,繫著四角,縋在地上,裡面有地上各樣四足的走獸和昆蟲(另譯:爬物),並天上的飛鳥。」(十9∼12)這就是飲食。這裡有許多的四足的走獸和爬物,還有天空的飛鳥;有些是潔淨的,有些是不潔淨的;特別是爬物,在飲食條例裡面都是不潔淨的。 「又有聲音對他說:『彼得,起來,宰了吃!』」當然彼得是絕對不吃的,他是非常強烈地拒絕,或者說,他一直照著他的觀念,他沒辦法來接受這些食物。所以,「彼得卻說:『主啊,這是不可的!凡俗和不潔淨的物,我從來沒有吃過。』」(14)結果,「第二次有聲音向他說:『神所潔淨的,你不可當作俗物。』這樣一連三次,那物隨即收回天上去了。」(徒十15∼16) 我用這個來說到舊約飲食的條例,這些常\食物中有潔淨的,有不潔淨的。神在這裡要彼得起來宰了吃,那意思就是要彼得去接觸那些不潔淨的外邦人。對神的子民來說,這班外邦人是不潔淨的,是像豬一樣的不潔,但是神就用這一個飲食的條例來作預表,要彼得去接觸這一些外邦人。十七節,「彼得心裡正在猜疑之間,不知所看見的異象是什麼意思。哥尼流所差來的人已經訪問到西門的家。」這下,彼得就懂得這一個異象的意思了。 所以什麼是飲食條例呢?就是那在我們外面卻能影響我們裡面的東西,特別指我們與人的接觸。我們若顧到如何過聖別之神所要求的聖別生活,我們就必須謹慎我們與人的接觸。所謂與人接觸,這裡說的還不是去向各種人傳福音;這裡的重點就是說,我不僅接觸他,並且接受他了。所以,當我們接受一個人,如果他是不潔的,是不合適的,那我們就會讓他影響到我們這一個人,而成為不潔的。 潔淨與不潔淨的動物分為五大類 關於飲食條例,利未記這裡將潔淨與不潔淨的動物分為五大類。 1. 分蹄倒嚼的走獸 第一類是分蹄倒嚼的走獸,或者稱為分蹄反芻的走獸,是潔淨可吃的(利十一2∼3)。不僅要分蹄,而且要倒嚼,才是潔淨可吃的;如果分蹄,但不能倒嚼的,這個就不可以吃;如果有倒嚼,卻沒有分蹄,也不可以吃。 分蹄的意思,就是我們所要接觸的人,他必須是有分別的;他的腳分蹄,表示這個人的行動是有分別的,是能把屬天與屬地、屬靈與屬肉分開的。這種會分別的人,對我們就有益處;不然的話,可能會叫我們受虧損。 倒嚼就是反芻;反芻在屬靈的預表上,就是把主的話反覆思想。凡反芻的動物,就是有四個胃,牠們在採食過程中,未經充分咀嚼,就匆匆將食物吞嚥入瘤胃,在瘤胃內經過一段時間的浸泡和軟化,再通過逆嘔返回口腔,重新咀嚼並混入唾液,重新嚥下,這一過程一天之中可以反覆數次,吞下去,吐出來,嚼一嚼,再吞下去;再吐出來,再嚼嚼,再吞下去。倒嚼就是表徵,神的話在我們的口中要反覆思想,要不斷地反芻,不斷地咀嚼;這樣的人就是潔淨的,就是我們可以接觸的。 我們來過教會生活,我們自己本身要先是這樣一個人,就是分蹄倒嚼的人,主的話在我們口中常常被我們來默想,來禱告,來享受,來反芻。這樣,我們在神的眼中就是潔淨的,也是人可以接觸的,我們也就能成為教會的幫助。 2. 有翅(鰭)有鱗的水族 第二類是有翅有鱗的水族(利十一9∼12)。九節說,「水中可吃的乃是這些:凡在水裡、海裡、河裡、有翅有鱗的,都可以吃。」這裡「有翅」也可譯作「有鰭」;有翅有鱗的是潔淨可吃的;因為有翅可以游泳,有鱗可以保護他免去海水的侵蝕。這個當然也是一個預表,因為海在預表上是指著外邦的世界,我們活在外邦的世界中,卻不受他的轄制,能夠自由的行動,自由的活動,又能夠抵抗他的影響,就是死亡的影響 ── 因為有鱗的保護。這樣的水族就是可以吃的。 我覺得這位神定規這些,除了預表的意義以外,應該在物質上也有他的講究;大概神所說可以吃的這些,都是比較健康的。對以色列人來說,是指物質的一面;對我們來說,是屬靈的一面,所以到了新約時代,我們已經沒有這些飲食的條例,已經沒有這些限制了,是什麼都可以吃的了。不過在我的想法裡,在神的創造裡面,好像這些潔淨的食物對人的身體比較有益處。所以我們選擇食物的時候,沒有翅、沒有鱗的,最好不要吃;沒有分蹄、沒有倒嚼的,也最好不要吃,可能對身體沒有益處。我想,營養學家研究的結果應該也是這樣,因為這是神定規的,祂一定要以色列人得益處的呀!雖然他們還不到新約時代,可是這些還是對他們有益處的。 水中可吃的就是有翅有鱗的。有翅有鱗,就表徵能在世界中抵抗世界的影響,而且不受他的轄制。這就是第二種類。 3. 有翅能飛的 第三類是有翅可以飛、吃生命種子作食物供應的飛鳥(利十一13∼19)。這一段聖經裡面所寫的,是把不可以吃的飛鳥列舉出來,例如鵰、鷹、烏鴉、蝙蝠等等。這些不可以吃的飛鳥的特點是什麼呢?就是牠們是吃死屍的;也就是說,牠們不吃種子卻以屍體為食物,牠們喜歡死亡的東西。這一類的就不可以吃。 有的人喜歡死亡,喜歡談論一些消極的東西,散播一些死亡的東西,就是由這些不吃種子、卻以屍體為食物的飛鳥所表徵的,就是以屬死的事物為食物的人。在我們的生活中,我們難免會遇到有些人就是喜歡說一些消極的話,散播一些死亡的東西;如果在一個人身上有這些特徵,那我們最好避開他,因為不小心這個死亡的東西就會沾染到我們身上。 在這一段吃的條例裡面,神有好多次提到不可以摸這些死屍,因為一摸著死亡,我們就不潔淨了。當我們這個人一接觸到死亡的事物,不要以為說,我沒有問題,我有永遠的生命;不,在屬靈的事上,我們要非常謹慎,一摸著死亡了,在神眼中就不潔淨了。所以所有這些不吃種子,卻以屍體為食物的飛鳥,神說,這是可憎之物,是不能吃的。 那些有翅能飛、吃生命種子作食物供應的飛鳥,就是表徵能在離開且超脫世界的生命中生活行動,並以生命的事物為生命供應的人;但十三至十九節這裡所說的,是一班吃死屍的飛鳥,是不可吃的。 4. 能在地上蹦跳的昆蟲 第四類就是能在地上蹦跳的昆蟲。二十、二十一節,神說,「凡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物,你們都當以為可憎。只是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物中,有足有腿,在地上蹦跳的,你們還可以吃。」在地上蹦跳的,像蝗蟲,螞蚱,蟋蟀這些是可以吃的;螞蚱就有人烤著吃,蟋蟀也有人烤著吃(不過不是黑的,是棕色的那一種)。有翅膀,有足有腿,在地上蹦跳,這個就是說能夠在超越世界的生命中生活行動,也就是不被世界綁住,能保守自己脫開世界。這樣的解釋,是很有道理的;能蹦跳,就是你可以跳躍,可以跳起來,也就是你有超越世界的生命,你是在這樣的生命中來生活行動,並且能保守自己脫開世界。所以在這個吃的條例裡面,有很多都跟世界有關的。 以色列人在飲食的條例上,他們可以說是守得非常的好,例如豬是分蹄卻沒有倒嚼,是不可吃的,所以以色列人不吃豬;像馬雖然有倒嚼,卻沒有分蹄,所以馬肉也不能吃;像牛、羊,牠們是分蹄倒嚼的,所以這些是潔淨的,才能吃,才能用來獻祭。人不能吃不潔的食物,更不能用不潔之物獻給神為祭。我們知道在古代,敘利亞王大安提阿克之子 ── 安提阿克以比凡尼佔領以色列聖地時,就曾在聖殿獻上豬血,玷污了聖殿。今天我們看那些不信主的外邦人,他們是獻豬為祭;其實在中國古代人們祭祀時,應該不是用豬而是牛,因為在台灣人們祭祀孔子時,所獻的是牛。可見在古代的中國人,他們多多少少知道一點聖經,或是神的事,所以很多都是照著聖經的原則獻祭的,例如牛、羊,都是可以獻為祭的。我們中國造字時,「義」這個字,就是「羊」跟「我」結合的,不是豬跟我在一起;「羊」跟「我」,我就被稱義了,這表示中國古代人也知道人是同種同源的,都是從神出來的;所以越古時候的人,應該越懂得這些事,知道人的源頭是同一個。 無論如何,我們看見了這些飲食的條例。其實神的心中所著重的,還不是這些外面的條例,所以到了新約,基督就把它廢除了,神就不在乎這一個了,就不要我們新約的聖徒再來守這些條例了,因為這些條例只是預表 ── 預表我們和人的接觸、我們和誰在一起、我們怎麼過聖別生活是很重要的。今天你已經得救了,如果你還跟外邦人坐在一起天南地北談到半夜,那一定是有問題的,你的屬靈生活一定是有問題的,你一定會變成不潔的,一定會沾染污穢的。你現在沒辦法跟他們在一起了;以前你們可以在一起打麻將,在一起打橋牌,可以促膝長談到半夜;現在你得救了,你發現你跟他們談不來了,只能談耶穌了,只能傳福音了。末了,你發現他們也會厭煩你,你無法再跟他們在一起 ── 這是很正常的;因為你得救以後,你所接觸的這些必須是潔淨可吃的,這些接觸對你就有益處,不然的話,你就會受到玷污,就沒辦法過聖別的生活。 5. 地上的爬物 ── 都是不潔淨的 第五類就是爬物;所有的爬物都是不潔淨的。四十一至四十四節,「凡地上的爬物是可憎的,都不可吃。凡用肚子行走的和用四足行走的,或是有許多足的,就是一切爬在地上的,你們都不可吃,因為是可憎的。你們不可因什麼爬物使自己成為可憎的,也不可因這些使自己不潔淨,以致染了污穢。我是耶和華 ── 你們的神;所以你們要成為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你們也不可在地上的爬物污穢自己。」用肚子行走的,用四足行走的,或多足的受造之物,這些都是不潔淨的,因為牠們是跟地緊緊聯在一起的。 這些不潔淨的爬物,表徵撒但連同一切的邪靈和污鬼,被撒但充滿並接觸邪靈和污鬼的人,以及活在世界且緊密地聯於世界、不能使自己與世界斷絕的人。所以我們得救以後,我們應該就脫開世界了,就和世界脫離了,不再聯於這個世界了,與世界斷絕了。我們越能夠這樣,我們越能夠過聖別的生活,就能夠討神的喜悅,成為神的一班聖別子民。因為神是聖別的,所以祂也要我們是聖別的。 禁戒死亡 在飲食條例中,也說到禁戒死亡;講到那些不潔淨之飲食的同時,就有很多次提到死亡的東西。說不可以去摸這些死亡的東西,如果摸了死亡的東西,就如何會不潔。例如摸了死的爬物,必不潔淨到晚上(利十一31);死了的掉在什麼東西上,這東西就不潔淨,無論是木器、是衣服、是皮子、是口袋、做什麼工用的器皿,都必須放在水中,到晚上才潔淨了(十一32)。在講到飲食條例的時候,特別說到死亡;意思就是這個吃是一件不得了的事。不要小看這個吃,因為吃等於是生死攸關的事。如果我們接觸的是正確的,我們就得著生命;如果我們接觸的是不潔淨的,我們就死亡了。例如,亞當的墮落就是在吃上出了問題;亞當吃了不該吃的東西,結果就把死亡帶到人類中間,也把罪帶進人裡面來了。所以在神的眼中來看,吃是一件大事;也就是說,我們和人的接觸不是一件小事,我們須要蒙保守,不讓死亡來玷污我們。而且在神的眼中來看,死比罪更污穢、更可憎,神不喜歡死亡,或者說神憎惡死亡;所以我們就要禁戒死亡,就是屬靈的死。 「死」聯於「不潔」 在這段講飲食的條例裡面,特別來說到「死的……」這一件事,總共講了十三次,並且都聯於不潔;那就是說,所有的死都是不潔淨的,所以死與不潔幾乎就是同義辭了。所以我們要注意,在教會中不要讓死來玷污我們。 經歷基督作有關潔淨之一切正面項目的實際 當人或器物被死玷污了,要怎麼辦呢?就必須經歷基督作有關潔淨之一切正面項目的實際;也就是說,只有基督能使我們脫離這個死亡。 三十二節說,「其中死了的,掉在什麼東西上,這東西就不潔淨,無論是木器、衣服、皮子、口袋,不拘是做什麼工用的器皿,須要放在水中,必不潔淨到晚上,到晚上才潔淨了。」也就是應當藉著水來洗淨,用水來潔淨,用水來洗滌,讓水來浸泡;這樣,它才能到晚上得著潔淨。這個水就是表徵生命的水,就是生命的靈;我們需要生命的靈來潔淨我們,好叫我們脫離死亡的玷污。 三十三、三十四節說,「若有死了掉在瓦器裡的,其中不拘有什麼,就不潔淨,你們要把這瓦器打破了。其中一切可吃的食物,沾水的就不潔淨,並且那樣器皿中一切可喝的,也必不潔淨。」這個死到那裡,那裡就不潔淨了;這個死到那裡,那裡就要被「打破」。這是給我們看見,我們在教會中對死這件事,不應該讓它在教會中有任何的地位,要讓死亡能夠從教會中被排除出去,因為我們的教會生活應該是滿了生命的,應該是沒有死亡的。 三十六節說,「但泉源或是聚水的池子仍是潔淨;」意思就是,任何東西若有活水的流通,就可以隨時洗去污穢。所以在教會生活中,我們須要不斷地讓活水在這裡流通,有泉源,有聚水的池子,我們就能洗去這些污穢,就能夠保持潔淨。我們知道,活水的泉源就是表徵那靈,從我們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來(約七38),也就是那靈;只有生命的靈,我們裡面的那靈,能夠叫我們得潔淨。我們知道,如果教會中是充滿了聖靈,那這整個的教會就充滿了生命,就沒有死亡,就不被玷污。這是說到飲食條例。 人類生產的不潔 ── 表明人類從出生起就全然是不潔的 接著,利未記十二章就說到人類生產的不潔。在這段裡面我們看見,人生孩子就會有不潔 ── 這跟我們的觀念不太一樣;但是聖經裡面給我們看見,「若有婦人懷孕生男孩,她就不潔淨七天……第八天,要給嬰孩行割禮。婦人在產血不潔之中,要家居三十三天。」(利十二1∼4)所以人一生了孩子就要不潔淨了;這裡說,總共有四十天之久。聖經的觀念,這四十天還不是要你休養身體,聖經的觀念是說你不潔淨了,所以要留在家裡,不可以到處跑,因為這個不潔是會傳染給別人的。並且,在這不潔淨的期間,「不可摸聖物,也不可進聖所。」如果生女孩呢?五節說,「她若生女孩,就不潔淨兩個七天,……家居六十六天。」所以要在家裡休息八十天。生男孩要家居四十天,生女孩要家居八十天。我們知道,四十天是個試煉的時期;也就是說,要經過一個試煉的時期,好叫她能夠成為潔淨。 所以這整個的意思是什麼呢?就是表明我們從出生開始就是不潔淨的。所以大衛才說,「我是在罪孽裡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詩五一5)人一出生就是有罪的,就是不潔淨的,這是聖經非常清楚給我們看見的。 人類從一開始就是不潔淨的,所以如果是男孩,第八天就要行割禮。第八天就是一週的新開始,所預表的意義就是復活,預表基督的復活。割禮的意思就是割去人的肉體,就是要藉著基督的十字架叫我們被了結,所以人生下來的第八天要行割禮。這是神與亞伯拉罕立約的時候所定的,用割禮來堅定這個約。割禮的意思就是我們必須用十字架來對付人的肉體。 按表號,婦人代表美人類 按著表號說,婦人代表全人類(創三2註一,恢復本)。在神的眼中,全人類就是婦人,所以婦人裡面的不潔就表徵全人類裡面的不潔;我們的源頭既然是不潔的,所以從源頭生的也必是不潔的,我們這班人從出生開始就是不潔的。 對付人類生產之不潔的路 1. 第八天行割禮 要怎麼對付這個不潔呢?這裡給我們看見兩個點:第一個就是第八天要給嬰孩(男孩)行割禮;這表徵這不潔之人的肉體,應當藉著基督的死被割除,使他被帶進基督的復活裡;不僅得著潔淨,更有生命的新開始,這是第八天所表徵的意思,因為八就是一個復活的新開始。在這一天,基督的十字架要應用在人的肉體上,好讓他被帶進基督的復活裡。什麼時候基督的十字架作工在人的身上,就不僅有死,也有復活,所以這個復活一面使人得潔淨,一面這個人就有一個生命的新開始。 2. 獻上燔祭和贖罪祭 第二個是,「滿了潔淨的日子,無論是為男是為女,她要把一歲的羊羔為燔祭,一隻鶵鴿或是一隻斑鳩為贖罪祭,帶到會幕門口交給祭司。」(利十二6)也就是婦人生男孩要等四十天、生女孩要等八十天才得潔淨,等於生了女孩要加倍的受試煉,要兩個四十天才能得潔淨;潔淨以後須要作一件事,就是要把一歲的羊羔作燔祭,一隻雛鴿或一隻斑鳩作贖罪祭,帶到會幕門口交給祭司,讓祭司為她贖罪,這樣她的血源才得潔淨。那意思就是我們還須要獻上燔祭和贖罪祭,這樣,生產的不潔才能得著潔淨。我們知道,燔祭就是表徵我們願意有絕對為神而活的生活,並且要對付我們還在肉體裡面的罪,使我們可以活在地上卻能夠為神而活。 這裡說到人類生產的不潔;要脫離這個不潔,就需要這樣的經歷;也就是說,今天對我們來說,我們要認識我們是從生下來就是不潔的,所以我們必須藉著基督的十字架來割除我們的肉體,並且把我們帶到復活裡;我們也須要獻上基督作燔祭和贖罪祭,好叫我們能夠脫離不潔。 痲瘋 ── 表徵從人裡發出來內住的罪 然後,十三章就講到人長了痲瘋,就是從人裡面發出來的不潔。從聖經來看,痲瘋是從裡面發出來的,而且是會傳染的,是不潔的。四十六節說,「災病在他身上的日子,他便是不潔淨;他既是不潔淨,就要獨居營外。」所以得了痲瘋的,他就必須被隔離在營外;直到他好了,給祭司察看(十四3)。祭司不只是察看,察看完以後,底下還有好多事要作,好叫痲瘋痊癒者得潔淨;因為痲瘋在聖經裡面來看,就是表徵在人裡面那個內住的罪。 患痲瘋者代表墮落的亞當子孫 這個痲瘋表徵從人裡面發出來的罪,是人裡面內住的罪,像明知故犯,任意妄為,定意頂撞神……等等的罪。從亞當墮落之後,罪就進到人裡面來,當然就從人裡面發出許多的罪行,就是許多背叛的表顯。所以患痲瘋者代表墮落的亞當子孫,他們都是患痲瘋的。 所以我們要認識,我們沒有得救以前都是患痲瘋的,我們需要基督來拯救,好叫我們能夠得著潔淨。這都是我們天然的觀念所沒有的,我們可能都以為我們還不錯,還蠻高尚,還蠻有修養,還像模像樣。可是,從聖經來看人,我們都是一塌糊塗;在神眼中來看人,我們都是墮落的,我們都是不潔的,我們都是污穢的,我們也甚至是患痲瘋的,從我們身上會感染人的 ── 這都是聖經的觀念。 舊約痲瘋的事例都是出於背叛 舊約聖經裡面說到幾個患痲瘋的事例。一個是在民數記,就是摩西的姊姊米利暗,她因摩西娶了古實女子為妻了,就起來批評;結果她就患了痲瘋了(民十二1∼10)。還有一個就是以利沙的僕人基哈西的事例。原來是亞蘭王的元帥乃縵長了大痲瘋,就去求先知以利沙潔淨他,以利沙就叫他到約但河去沐浴七回,他就得潔淨了。於是他想把禮物、錢財給以利沙,但以利沙不接受。結果這個基哈西認為不拿太可惜了,就追上去,撒謊說以利沙要。結果麻煩就來了,基哈西就得了痲瘋 ── 就是乃縵的痲瘋跑到他身上去了。這是以利沙的僕人基哈西的事例(王下五)。還有一個就是烏西亞,烏西亞是以色列的王。歷代志下二十六章十六節說,「他既強盛,就心高氣傲,以致行事邪僻,干犯耶和華他的神,進耶和華的殿,要在香壇上燒香。」他是不能去獻祭的,因為他沒有祭司的職任,可是他擅自去獻祭;結果他得了痲瘋了。 這些事例給我們看見這個痲瘋的起因都是出於背叛:米利暗背叛了神的權柄、神的代表權柄;基哈西背叛他的主人;烏西亞違背了神的法則、神的經綸、神的行政安排。所以得痲瘋原則上都是和背叛有關。痲瘋就表徵內住的罪,而且這個罪最主要的就是聯於背叛。聖經中頭一個背叛的罪就是撒但背叛神;撒但背叛神,這就成為整個罪的源頭。所以背叛的罪是由背叛的天使長所開始的;然後這個罪經由亞當,也就進到人類裡面了,這個痲瘋就這樣進來了。在神眼中來看,從人裡面發出來的痲瘋,就是人裡面內住的罪,痲瘋主要就是來自於人裡面對神的背叛。 我們都是這樣的人;我們沒有得救以前,都是背叛神的,都是褻瀆神的,都是侮慢神的;這就是痲瘋所預表的。 患痲瘋的得潔淨 那麼患痲瘋的怎麼來得潔淨呢?十四章二至九節說,「患痲瘋的人得潔淨的日子,其例乃是這樣:要帶他去見祭司;祭司要出到營外察看,若見他的大痲瘋痊癒了,就要吩咐人為那求潔淨的拿兩隻潔淨的活鳥和香柏木、朱紅色線,並牛膝草來。祭司要吩咐用瓦器盛活水,把一隻鳥宰在上面。至於那隻活鳥,祭司要把他和香柏木、朱紅色線並牛膝草一同蘸於宰在活水上的鳥血中,用以在那長大痲瘋求潔淨的人身上灑七次,就定他為潔淨,又把活鳥放在田野裡。」所以,第一個就是他要被帶到祭司那裡;第二個,祭司要出到營外察看他。。第三個,得痊癒者要在神面前求潔淨。四至九節就是描述祭司怎麼為痲瘋痊癒者潔淨,以及得痊癒者如何在神面前潔淨自己。這樣,他就得潔淨了。 得潔淨之後,他還須要獻上贖愆祭、贖罪祭、燔祭、和素祭;幾乎什麼祭都要獻,叫他能在神面前解決他的罪和諸罪的難處,好在神面前為自己遮罪,得以回到與神的交通裡。所以十四章的十八到二十節說,「祭司手裡所剩的油要抹在那求潔淨人的頭上,在耶和華面前為他贖罪。祭司要獻贖罪祭,為那本不潔淨、求潔淨的人贖罪;然後要宰燔祭牲,把燔祭和素祭獻在壇上,為他贖罪,他就潔淨了。」一個患大痲瘋的人,他要獨居營外;那就是斷絕了交通,不能與神交通,也不能與百姓交通。現在他得潔淨了,就能夠回到神的百姓中間,恢復與神、與人的交通。 藉著基督作一切的祭物和生命活水的洗淨與供應 弟兄們,我們要認識,這個痲瘋不僅是指著外面真正長出來的痲瘋,在屬靈的意義上我們要看見,我們人裡面有墮落的天性,有內在的罪在我們裡面,什麼時候這個發出來了,那就是痲瘋了。我們必須懂得如何讓我們能夠得潔淨,也就是說,要藉著基督這一切的祭物,使我們能夠脫離痲瘋,能夠成為一個潔淨的人。在教會中我們要能有這樣的認識。 從舊約的圖畫中我們看見一個事實,就是有很多東西會攪擾我們;今天在屬靈的經歷上,這些都會打岔我們來過教會生活,都會使我們在教會生活中出現難處。所以有的時候,我們因為沒有這個認識,我們不知道如何來解決,很可能屬靈的死亡不知不覺就臨到了,很可能我們這個人不知不覺就成為一個不潔的人了,這就叫我們從教會生活中落下去了。 這些預表對我們來說都是非常切身的,也都是我們須要明白的,簡單的說,就是會應用基督作祭物,會享受、經歷基督作生命的靈 ── 這是這一段聖經所預表的兩個重點。總括來說,會經歷基督的救贖(由各種的祭所預表),取用基督救贖的功效。第二,會經歷基督在我們裡面的那靈(由五節的活水所預表),經歷那靈在我們裡面來應付我們一切的需要。祂是生命的活水,祂就是生命的泉源;而且祂也是我們裡面的供應。 今天我們來過教會生活,要應用基督的各方面、經歷基督的各方面,這使我們能夠成為潔淨的,能過聖別的生活。不論是什麼難處,終結來說,就是要會經歷基督的救贖,要會經歷基督的十字架,要會取用基督的復活的那靈。這一切,如果我們會來取用,大概不知不覺所有的難處就可以解決了。我們身上的確有許多的問題和難處,有生產的不潔,有死亡,有痲瘋,有漏症(十五章),有這麼多的難處,幾乎是與生俱來就在我們身上的。我們怎麼來解決呢?感謝讚美主,主要的就是基督和祂的十字架,就是基督的死與復活,和祂的升天,這一切就是我們每一天須要來支取,每天須要來經歷的。 在痲瘋的不潔裡,還有衣服的不潔、房屋的不潔;也就是我們所活出來的、我們所居住的不潔,還有很多的講究。 漏症 ── 表徵凡從人裡面出來的,都是污穢、不潔,且是傳染人的 十五章就說到漏症。漏症是從人身上發出來的。 我們生來就是不潔的,凡從人出來的都是不潔的 利未記十五章開頭說,「人若身患漏症,他因這漏症就不潔淨了。他患漏症,無論是下流的,是止住的,都是不潔淨。他所躺的床都為不潔淨,所坐的物也為不潔淨。凡摸那床的,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洗衣服,用水洗澡。那坐患漏症人所坐之物的,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洗衣服,用水洗澡。那摸患漏症人身體的,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洗衣服,用水洗澡。」(2∼8)從這裡我們就看見,從人身上出來的,就是表徵從人裡面出來 ── 無論是口中出來的,身上出來的,只要從人來的都是不潔淨的。所以主耶穌才說,「入口的不能污穢人,出口的乃能污穢人。」(太十五11)從人出來的,都是污穢人的,這就是漏症所表徵的,因為我們生來就是不潔的,而且我們甚至就是不潔的總和,所以我們身上出來的都是不潔淨的。 這個不潔還會傳染給人,使別人也成為不潔 這個不潔淨還會傳染人,連我們坐過的,我們摸過的,都會傳染人。這位神可以說是把我們這個人看得透透的,知道我們人的光景,都寫在聖經上了。 惟有基督是潔淨我們的因素 漏症怎麼得潔淨呢?這裡多次提到,「要洗衣服,用水洗澡」;這個就表徵我們外面的行為,並一切與人的生命有關、與天然生命有關、所接觸的每一件事物,都要藉著水洗淨。這裡的水應該是表徵神話裡的生命之水,要用話中的水來洗滌,也就是用那潔淨人的生命之靈來對付我們自己,清除我們受天然生命污穢的、玷污的這些東西 ── 就是這裡的漏症。所以我們須要藉著祂的死、復活、靈、生命、話來洗滌我們。 總括來說,我們要應付所有這一切的不潔,就是我們需要基督的死,需要祂的復活,需要生命的靈,需要生命的話,這一切就是潔淨的因素。這在主身上都已經為我們預備了,我們今天所需要的,就是來取用,天天來取用,我們自然地就能成為一個潔淨的人,能過聖別的生活。 十三至十五節這裡說,「患漏症的人痊癒了,就要為潔淨自己計算七天,……第八天,要取兩隻斑鳩或兩隻雛鴿,……祭司要獻上一隻為贖罪祭,一隻為燔祭;……祭司要在耶和華面前為他遮罪。」這裡又說到獻祭,就是獻贖罪祭和燔祭;所以大概所有問題的解決,總是離開不了這一個。也就是說,離開不了基督的受死,基督的十字架,基督的復活,基督的升天,生命的靈,生命的話等等這一切。所以如果我們每一天都會來享受這一切,每一天都能夠來經歷這一切,來支取基督的死和復活運用在我們身上,也享受生命的靈,話中的水,那很自然地,我們就是一個潔淨的人。 利未記十一章至十五章整個這一段,就是論到我們這個人裡外的光景,我們裡外的光景都是不潔的。 遮罪 到了第十六章,就說到因為人是這樣的不潔,人是這樣的在罪中,所以神就要亞倫來為人遮罪,好叫人能和神親近。六節,「亞倫要把贖罪祭的公羊奉上,為自己和本家贖罪。」這裡的「贖罪」,較好的繙譯是「遮罪」;因為在舊約時代,人的罪並沒有除去,只是遮罪。當這班墮落的人、有罪的人、不潔的人要來和神接觸的時候,就需要遮罪;不但祭司要為自己遮罪,他也要為百姓來遮罪。祭司要一年一次進到至聖所,在約櫃前、在約櫃上面的遮罪蓋上彈血,好讓神能夠潔淨祭司和所有以色列人的罪孽,這是祭司要作的。每年的七月初十日,祭司就要進至聖所去,「因在這日要為你們贖罪,使你們潔淨。你們要在耶和華面前得以潔淨,脫盡一切的罪愆。」(利十六30)這是舊約神為著以色列人的罪所定規的,由祭司每年一次來為他們遮罪。 今天我們這班不潔、墮落的罪人,怎麼能夠進到神面前?怎麼能夠來與這位聖別的神相配,好叫我們能夠過聖別的生活?就是須要藉著遮罪。 「遮罪」原文意遮蓋,與約櫃上的「蓋」同字根 怎麼遮罪呢?就是藉著贖罪祭的血,祭司帶著血進到至聖所,將血彈在遮罪蓋的上面和前面(十六15),在那裡為以色列百姓來遮罪。 「遮罪」這個原文的意思就是遮蓋,跟在約櫃上面的「蓋」是同一字根。約櫃是神與祂子民相會的地方,其中有兩塊刻著十誡的法版,放在約櫃裡面。約櫃上面還有兩個基路伯注視著 ── 也就是說有神的榮耀、有神公義的要求擺在那裡。那麼,人怎麼能來答應這個要求、能夠與神相會呢?聖經上說,人虧缺了神的榮耀,人也是不義的,所以人根本是不能進到約櫃面前與神相會的,甚至還沒有進去就要被神擊殺了。 人既沒辦法來與這位聖別的神、這位榮耀的神、這位公義的神相見,所以神就用一個方法使祂可以與人相會,就是在約櫃上面設一個蓋,這個蓋叫作遮罪蓋;祭司就在這個蓋的上面彈血。這表示什麼呢?這就是說,兩塊法版上的誡命會定罪、暴露與神相會之人的罪,使神無法與這有罪的人相會。但這暴露、定罪人罪的律法版,被其上帶著遮罪之血的約櫃的上蓋遮蓋了,神就可以根據牠上面的遮罪之血所指向將來基督所要完成的救贖,越過牠所遮蓋的罪,而與人相會。 但是我們要知道,血所遮的罪並未被除去(只是遮罪),仍存在那裡;那個真正的除罪,要等到有一天基督來藉著祂所完成的永遠救贖,才能將其除去。舊約時代用這個贖罪祭的血,就可以把人的罪遮蓋起來,神就因著這個血,越過他們所犯的罪,而能夠與人相會。這個血所遮蓋的罪是暫時被遮蓋,要等到基督來藉著祂所完成的永遠救贖,才將這個罪除去。所以你看,在舊約時代,人有多少的罪被遮蓋在那裡!但是這個遮蓋,神就算數了。等到基督來的時候,神不僅將我們新約聖徒的罪除去,連舊約時代遮蓋在那個遮蓋座的避罪座的血底下的罪,也通通除去了。 至終,所有的罪都歸與撒但 ── 阿撒瀉勒 這裡還有一件很奇妙的事,就是當祭司要來為百姓遮罪的時候,先要把贖罪祭的公牛奉上,為自己和家人贖罪;然後還要把兩隻公山羊安置在會幕的門口、在耶和華面前(利十六6∼7)。然後亞倫要為兩隻山羊拈鬮,有一隻要獻祭,另一隻要歸與阿撒瀉勒(8)。這是聖經給我們看見的一幅奇妙的圖畫,就是神如何來解決罪的問題。九、十節說,「亞倫要把那拈鬮歸與耶和華的羊獻為贖罪祭,但那拈鬮歸與阿撒瀉勒的羊要活著安置在耶和華面前,用以贖罪(遮罪),打發人送到曠野去,歸與阿撒瀉勒。」這什麼意思呢?阿撒瀉勒就是撒但;一隻要在那裡被殺,來為人贖罪,一隻就帶著罪去歸與阿撒瀉勒,就是撒但。罪是從撒但來的,那拈鬮歸與阿撒瀉勒的羊就歸還給牠,就是藉著羊把罪送回給撒但。所以最終撒但就要擔著這個罪在火湖裡,因為這個罪歸還給牠了。祭司藉著公羊,一面為百姓贖罪,一面把罪帶還給撒但;也就是說,藉著基督十字架的功效把我們的罪解決了,也把罪歸還給撒但了。這是講到遮罪的時候非常奇妙的一個記載。感謝讚美主,到末了,所有的罪都交給撒但了,這是神奇妙的作法、奇妙的安排。 在舊約時代,因著這個遮罪,神就能越過人先前所犯的罪來與人來往,與人交通;一直到主耶穌來了,就把所有的罪都除去了;包括舊約他們所犯的罪,包括新約時代所有的人所犯的罪,都藉著基督的救贖得,一次永遠的解決了。這是遮罪這裡所代表的屬靈含義。 顧到祭牲和血 十七章是說到我們要如何顧到祭牲和血。 在會幕門口獻祭牲,血灑在祭壇上 三至四節,「凡以色列人家中的人宰公牛、或是綿羊羔,或是山羊,不拘宰於營內營外,若未曾牽到會幕門口、耶和華的帳幕前獻給耶和華為供物,流血的罪必歸到那人身上。他流了血,要從民中剪除。」也就是說,人不可以隨便獻祭,不可以高興在那裡獻祭就在那裡獻祭;一定要帶到會幕門口來獻給耶和華為供物。人不能因為覺得哪裡不錯,就自己搭個臺子獻祭;不,不可以這樣;必須在會幕的門口獻給耶和華。所以這裡說,獻給神的祭牲,只能在會幕門口、耶和華的帳幕前獻。這是說到祭牲。至於祭牲的血,六節說,「祭司要把血灑在會幕門口、耶和華的壇上,把脂油焚燒,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祭。」祭司要把血灑在壇上,表徵基督為我們死在十字架上。 取用基督必須在教會中,必須經過十字架 所有獻祭必須在會幕門口,必須把血灑在壇上,就表徵我們運用主耶穌作我們獻給神的祭物,並有分於祂救贖的血,必須是在神地上居所(教會)的入口,也必須經過十字架。今天我們要來經歷基督,來應用基督獻給神作祭物,有分於祂救贖的血,就必須在教會中,也必須經過十字架。在教會以外,我們不能照著我們所喜好、所揀選的地方來應用基督;如果是這樣,就叫做濫用。 今天我們如何能夠正確地來取用基督,來應用基督,來把基督獻給神,這在聖經上是有一些的講究的;也就是說,我們不能隨自己的喜好所看為好的、所認為是的去做。人是很輕易的、很隨便的就做一些事,以為那就是事奉神;可是在聖經裡面來看,並不是那麼容易,那樣隨便的。神是有很多規範的,特別是在獻祭這件事上。 顧到並寶貴基督的寶血 十至十六節就是專講「血」;要神的百姓顧到並寶貴基督的寶血。 十至十二節說,「凡以色列家中的人,或是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若吃什麼血,我必向那吃血的人變臉,把他從民中剪除。因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這血賜給你們,可以在壇上為你們的生命贖罪(另譯:遮罪);因血裡有生命,所以能贖罪。因此,我對以色列人說:你們都不可吃血;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也不可吃血。」 然後十四至十五節說,「論到一切活物的生命,就在血中。所以我對以色列人說:無論什麼活物的血,你們都不可吃,因為一切活物的血就是他的生命。凡吃了血的,必被剪除。凡吃自死的,或是被野獸撕裂的,無論是本地人,是寄居的,必不潔淨到晚上,都要洗衣服,用水洗身,到了晚上才為潔淨。」這一段就說到我們要顧到這個血。因為在神的安排裡面,我們基督徒唯一能喝的血就是耶穌的血,因為主的血裡面有生命。十一節說,「我把這血賜給你們,可以在壇上為你們的生命贖罪(另譯:遮罪);因血裡有生命,所以能贖罪。」這個生命是在血裡,所以我們必須顧到並寶貴基督的寶血。 這個血是獨一的血,是我們基督徒唯一能喝、能取用、能接受的血。所以當我們擘餅的時候,就要記得主耶穌曾說,「因為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太二六28)每逢我們擘餅的時候,我們就是吃主的肉,喝主的血。主耶穌在約翰六章說,「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約六55)只有基督的血是我們可以喝的,因為我們只接受祂作我們的生命。 所以當我們要來過聖別生活的時候,我們須要顧到這一個點,否則我們也要被剪除;也就是說,可能屬靈的死亡莫名其妙地就臨到我們。 弟兄們,這些事都可能發生在我們今天的經歷裡面,所以我們非常需要主的憐憫,給我們看見:我們是不潔的,我們是有罪的,我們須要應用基督的各方面,當我們應用基督的時候,要在教會生活裡,要在教會中。而且不能接受基督以外的血;這一件事一直到新約還要我們來遵守。所以在使徒行傳十五章,當他們會議的時候,最後做決定時特別提起這件事,就是一直到今天,神還要求在新約的聖徒要遵守這一件事。所以你不要去吃帶血的食物;舊約時不可以,新約時還是不可以,因為我們只喝主耶穌的血,只接受主耶穌作我們的生命。 聖別子民聖別的生活 利未記從十八章到二十章,這一段是說到聖別子民的聖別生活。 神是聖別的,祂盼望得著祂的子民是能夠與祂相配的,也能夠過這樣聖別的生活。所以在這三章裡面,最多的一句話就是「我是耶和華 ── 你們的神」;神幾乎講一講,就說,「我是耶和華 ── 你們的神。」在十八章一至五節,最少就宣告了三次。然後,幾乎每講一段,祂就宣告,「我是耶和華 ── 你們的神!」到了十九章二節,神又說,「你們要聖別,因為我耶和華 ── 你們的神是聖別的。」三節又說,「我是耶和華 ── 你們的神。」第四節也說,「我是耶和華 ── 你們的神。」這一章講了二、三十幾遍;一再重宣「我是耶和華 ── 你們的神」,「我是聖別的,所以你們也要聖別」。 在十八章一開頭,神就說,「我耶和華 ── 你們的神。」(2)到了十九章,神就說,「你們要聖別,因為我耶和華 ── 你們的神是聖別的。」所以從這一段裡面可以看出,這位聖別的神,祂要得著一班聖別的子民在地上過聖別的生活來與祂相配。這個就是神心頭的願望。神有一個願望,盼望這一班從埃及地出來的、這一班脫離了埃及要被帶到神所應許之地的子民,他們能成為祂在地上聖別的見證,活出聖別的生活。 過一個脫去舊人、穿上新人的生活 十八章一到五節說到聖別生活的兩面。三節說,「你們從前住的埃及地,那裡人的行為,你們不可效法。」意思就是你們要脫離從前的生活,脫離從前在埃及的那種生活方式。這是表徵我們信徒應該從以前老舊的生活方式出來;就是以弗所書四章所說的「要脫去舊人,穿上新人」(四22∼24)。這是說到聖別生活的第一面,就是要過一個脫去舊人、穿上新人的生活。 不要被模成這世代的樣式 然後,第三節又說,「我要領你們到的迦南地,那裡人的行為也不可效法,也不可照他們的惡俗行。」埃及地是他們從前所在的,迦南地是他們將來要去的;今天就是一個是我們得救之前的,一個是我們得救之後的。聖經給我們看見,我們要脫去從前的生活方式;此外,我們也不可以模仿這世代的樣式。所以我們得救以後,我們不僅要脫去從前舊人的生活方式,我們也不可以被模成這世代的樣式 ── 這可以說是過聖別生活的兩個原則,聖經非常清楚地將其擺在我們眼前;也就是說,在十八章神的話裡面,非常清楚地給我們看見兩面:一個就是要脫去舊人的生活,一個就是不要模成這世代的樣式。因為教會今天還在這個世上,所以我們須要和世人是有分別的;因為我們的神是聖別的! 「我是耶和華」── 神以祂的所是來作神子民過聖別生活的因素 聖經一再地強調,或者說,神一再地說,「我是聖別的,所以你們要聖別,我是耶和華 ── 你們的神。」那麼,「耶和華」這個字的意思是什麼呢?耶和華這個字的意思就是「我是那我是」。也就是說,神在這裡啟示我們,當祂要求我們來過聖別的生活時,祂是用祂的所是來作我們的保證,祂是用祂的所是來作我們能夠過聖別生活的內在原因。所以當我們要過聖別生活時,我們就必須來經歷這位神就是那我是;而不是要求自己、想要憑自己去做什麼。 雖然神來對待以色列人,祂是給他們律法,但是在神內在的盼望裡面,並不是要求他們行律法,因為祂是知道他們做不到的。也許你要問,既然他們做不到,為什麼還要他們遵行律法,那不是白要求了嗎?神知道以色列人做不到,因為律法的目的不是要他們遵守,乃是要他們被暴露、被顯明;顯明他們的軟弱,顯明他們需要神的救恩,他們的需要轉向主!所以當神在這裡要求他們來過聖別生活的時候,祂是以祂自己為保證的;祂至少講了三十遍,說,「我是耶和華 ── 你們的神!」不然就是說,「我是耶和華。」例如,十九章的四、十、十二、十四節,神每說一段話,就說,「我是耶和華 ── 你們的神!」或是說「我是耶和華。」 十九章九節,神講到收割地的莊稼,祂說,「在你們的地收割莊稼,不可割盡田角,也不可拾取所遺落的。不可摘盡葡萄園的果子,也不可拾取蔔萄園所掉落的果子;要留給窮人和寄居的。」然後就說,「我是耶和華 ── 你們的神。」神似乎在這裡說,我就是你們的把握,你們要來支取我、經歷我作你們的所是,所以當你們為你們的生活收割莊稼的時候,田角不可以割盡,收割時所遺落的也不可以拾起,要留給窮人來拾取。哦,這就是神的心,神實在顧念人的需要。從這裡我們見看,聖別生活不單是自己聖別,還包括憐憫窮人,包括顧念人的需要,要留給窮人和寄居的;所以聖經說,「憐憫貧窮的,就是借給耶和華;他的善行,耶和華必償還。」(箴十九17) 第十三節說,「不可欺壓你的鄰舍……。」說完了,神又說,「我是耶和華。」然後,十五節神說,「你們施行審判,不可行不義……。」講完了,神又說,「我是耶和華。」再接著,十七節,「不可心裡恨你的弟兄……。」講完了,又說,「我是耶和華。」二十三節,「你們到了迦南地,栽種各樣結果子的樹木,就要以所結的果子如未受割禮的一樣。三年之久,你們要以這些果子,如未受割禮的,是不可吃的。但第四年所結的果子全要成為聖,用以讚美耶和華。第五年,你們要吃那樹上的果子,好叫樹給你們結果子更多。」神的這個規矩真特別啊!然後神說 ,「我是耶和華 ── 你們的神。」神只要講完一段話,祂就說,「我是耶和華 ── 你們的神。」 每當我讀到這裡的時候,我就相當的有摸著,當這位神要我們來過一種的生活的時候,祂知道我們是沒有能力達到的;但是祂來啟示祂自己,讓我們認識,祂就是耶和華,祂就是那我是,祂足能應付我們一切的需要。 美地吐出受玷污、不聖別的人 我們再回到第十八章,二十六至二十八節說,「故此,你們要守我的例律典章……免得你們玷污那地的時候,地就把你們吐出,像吐出在你們以先的國民一樣。」就是說,你雖然進了迦南地了,但有可能被吐出來,美地會吐出受玷污、不聖別的人。也就是說,如果人與那地有正確的關係,就可以享受那地;不然,那地會把人吐出去,把人撇棄。那地就是預表基督;基督會把我們吐出去,不許可我們再享受祂。 在新約聖經裡也有這樣的說法;至少在啟示錄,主對老底嘉教會說,「我必從我口中把你們吐出去。」(啟三16)在約翰福音第十五章,主也說,「凡屬我不結果子的,他就剪去。」(約十五2)又說,「人若不常在我裡面,就像枝子丟在外面枯乾,人拾起來,扔在火裡燒了。」(約十五6)這是什麼景況呢?就是斷絕了和主的關係。還有,使徒保羅也對加拉太人說,「你們這要靠律法稱義的,是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了。」(加五4)可見我們過教會生活,我們可能有一種的光景,就是從基督被隔絕,從恩典中會墜落,我們會失去對美地的享受。這是給我們的一個警戒,叫我們看見當如何在地上靠著主而有聖別的生活,如何靠著經歷祂的所是來活出一種聖別的生活。 這就是十八至二十章所說的神的聖別子民的聖別生活。 為著祭司職分的聖別生活 到了二十一章,就說到為著祭司職分的聖別生活。神不僅是要求大家有一個聖別子民的聖別生活,對於一班有祭司職分的人,祂特別要求他們有更高的生活,所以神對他們的要求就更高了!這就是說,我們這班事奉主的人,主對我們有一個更高的生活的要求。 過一種與祭司職分相配的聖別生活 在這一章,神對作祭司的有特別的要求,因為祭司是歸神為聖的。他們為要保守他們作祭司事奉神的資格,首先他們必須過一種與祭司職分相配的聖別生活;例如,不可為民中的死人沾染自己,不可從俗沾染自己,不可使頭光禿,要娶處女為妻等。 因為他們要來事奉神,他們要來獻祭,他們要來管理神的食物,他們要讓神滿足,所以神對這一班人的要求是更高的,他們要過一種與祭司職分相配的生活。 藉著天天接觸完美的基督,以保守自己完美 十七至二十三節是論到凡身體有殘缺的不可作祭司。「你告訴亞倫說: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凡有殘疾的,都不可近前來獻他神的食物。因為凡有殘疾的,無論是瞎眼的、瘸腿的、塌鼻子的、肢體有餘的、折腳折手的、駝背的、矮矬的、眼睛有毛病的、長癬的、長疥的,或是損壞腎子的,都不可近前來。」(二一17∼20)什麼叫殘疾?就是不完美,不完整,不平衡;這樣的人,雖然是亞倫的子孫,卻不夠資格盡祭司的職分的。所以,我們必須天天接觸那完美的基督,支取祂,享受並主觀的經歷祂,藉以保守自己完美、完整、並有適當的平衡,我們才能夠成為一個正確事奉主的人。這是第二十一章給我們看見的。 享受聖物時該有的聖別及獻供物蒙悅納的路 第二十二章是論到享受聖物時該有的聖別,以及還願或甘心獻的供物蒙悅納的路。神要摩西吩咐亞倫和他的子孫,享受聖物時該聖別。二節說,「你吩咐以亞倫和他子孫:要遠離(另譯:要謹慎對待)以色列人所分別為聖、歸給我的聖物,免得褻瀆我的聖名。我是耶和華。」這是神對祭司的一個要求;並且神再一次說「我是耶和華」。第三節也結束在「我是耶和華」;第九節結束在「我是叫他們成聖(另譯:分別為聖)的耶和華」;第十六節又說,「我是叫他們成聖(另譯:分別為聖)的耶和華。」所以講到這班祭司該如何來享受聖物該有的聖別,這也是一種高標準的要求。而且,神一再的強調,祂就是耶和華,祂就是叫他們分別為聖的耶和華,這是神要我們來過聖別生活的時候,祂一再強調祂自己要作我們的保證,祂的所是要成為我們過聖別生活的因素。 聖物表徵基督,須在潔淨裡來享受 什麼是聖物呢?聖物就是神的百姓獻給神之物,表徵基督;祂是神賜給事奉之人享受的。 那麼,享受聖物時該如何聖別呢?四至九節就說,祭司身上有不潔時,若不用水洗身,就不可吃聖物;要守神所吩咐的,免得輕忽了,因此擔罪而死。這表徵我們被不潔的事物玷污時,應當先徹底對付玷污,藉著在聖靈裡洗淨自己(林前六11),才可以享受基督,否則會被定罪,遭受屬靈的死亡。這是很特別的,就是我們要來享受主,並不像我們想像的隨便就享受主;不是的,還有一些講究 ── 如果有不潔的、受玷污的,那就必須有對付;對付之後,還要藉著聖靈洗淨自己,才可以享受基督;否則會被定罪,還會遭受屬靈的死亡。所以在我們基督徒的生活裡面,我們必須不斷地來轉向祂,不斷地來聯於祂,不斷地來支取基督十字架的功效,也支取那靈在我們身上的洗滌,好叫我們能成為一個潔淨的器皿。這樣,我們可以來享受基督作我們的祭物。 獻上復活的基督才能蒙悅納 末了還說到為所許的願或是甘心祭的供物蒙悅納的路。這裡有還願祭和甘心祭兩方面;根據聖經,「人若向耶和華許願或起誓,要約束自己,就不可食言,必要按口中所出的一切話行。」(民三十)也都要為定,還要還願,且不可遲延(申二三21);所以這個還願祭就比甘心祭還強。我們若向神許了願,是不可以更改、不可以收回的;只有甘心祭還沒那麼嚴格,有時候忘了,神也就算了。而且還願所獻上的供物,比甘心獻的供物會更強。 二十七節說「才生的公牛,或是綿羊或是山羊,七天當跟著母;從第八天以後,可以當供物蒙悅納,作為獻給耶和華的火祭。」然後二十九節,「你們獻感謝祭給耶和華,要獻得可蒙悅納。」這裡就說出,我們對基督的經歷必須長到復活的程度,才能蒙神悅納,才能獻給祂作食物。所以你看連我們要獻祭,將我們的感謝、喜悅獻給神,要把基督獻給神,還不是隨便就拿來獻的,必須長到一種的程度。這在舊約是預表。 在新約裡面好像沒有寫得這麼細,但是原則上都是我們要注意的;也就是說,我們對基督的經歷必須完整,不能殘缺,不能有瑕疵,那我們才能夠把我們所經歷的基督來獻給神,才能叫神人同得享受。所以,論到聖別子民的聖別生活,也包括了事奉的條例。(峰) | |
| (2006/11/15am 克里夫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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