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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篇 利未記鳥瞰(一) ── 關於各種祭物及獻祭和事奉的條例
(本篇信息未經講者校閱,僅供追求用) 引言 ── 進一步的神聖啟示 在頒佈律法,建立帳幕之後,利未記主要是來談帳幕裡的祭物和各種的條例;前面的出埃及記只講到帳幕的各部分,還沒有講到祭物,利未記才清楚地來說祭物。 這位神不僅把祂的律法頒布出來,藉此把祂的性情、祂的所是啟示給祂的百姓,也來暴露他們的軟弱和失敗;現在神還要有一個憑藉叫人可以進到帳幕裡面,或者進到神裡面,來享受基督各方面的成就,來應付他們因著律法所顯明、所暴露出來的失敗,就是藉著帳幕和各種的祭物。所以所有舊約的得勝者,都不是靠著守律法,乃是靠著帳幕和祭物來親近神;這樣的人就成為舊約的得勝者。所以利未記可以說是連著出埃及記的帳幕、神所給人的一些非常重要的、讓人來與祂親近、來有分於祂、來享受祂的一些憑藉。 從帳幕立起來之後,就是從正月初一日立起帳幕之後,一直到二月二十日他們離開西乃山(民十11),也就是說,他們在西乃山下停留將近兩個月。在這兩個月的時間裡,神在這裡頒布記載在利未記裡的各種祭物、獻祭的條例,還有事奉的條例及生活的條例。整個利未記都是神的說話;神在那裡帶著以色列人,叫他們知道怎麼藉著帳幕和祭物來親近祂,來進到神裡面,並且享受神、享受基督作他們各面的供備。這是利未記。 所以到了利未記可以說又往前了,可以說整個神聖的啟示又進一步了,從創世紀、出埃及記,到利未記,這個啟示是一直的進步,所以到了利未記再來說到這一切祭物的時候,就寫得詳詳盡盡了。在創世記第四章,當人剛剛墮落不久,人學習來事奉神的時候,所講的獻祭只能說「亞伯也將他羊群中頭生的和羊的脂油獻上」(創四4),至於他到底獻什麼祭就沒講了(其實他獻的就是燔祭)。等到挪亞出了方舟了,聖經就說他們獻燔祭,就有這個祭的名字出來了;可是裡面的講究也沒有啟示出來。一直到這裡,就是到了利未記,才清清楚楚啟示各種的祭物,而且裡面的細節,裡面的講究、條例、原則等等,都講得非常的清楚。這是神聖啟示的進步。 本書給我們看見,神的贖民藉帳幕,用祭物,並憑祭司,就能與神交通,事奉神,並作神聖別的子民,過彰顯神的聖別生活。 帳幕是神的居所(出四十34∼35),會幕是神與祂贖民相會的地方。二者都是指召會,就是神在地上的居所(提前三15),也是得救之人與拯救之神相會的地方。 本書給我們看見,神的說話,不是在諸天之上,也不是在西乃山上,乃是在帳幕,就是會幕中。這表徵召會作為會幕,乃是神說話的地方。 在利未記,神聖啟示進步到一個地步,人就非常清楚知道如何藉著帳幕、藉著祭物、藉著祭司的事奉、藉著生活的條例、藉著節期等等來親近神,來享受神。這是利未記這裡給我們看見的。 整個利未記總共可以分作五個大點:第一就是關於各種祭物及獻祭的條例(一∼七)。第二是事奉的條例;說到祭司怎麼來事奉(八1∼十20)。第三是關於生活條例的屬靈意義,就是關乎神聖別子民的屬靈生活。第四就是關於節期的屬靈意義(二三);節期就是享受,享受神的歡樂,與神與神的百姓一同歡樂。最後就是其他的條件與警告(二四∼二六)。整個可以分做這幾個段落。 關於各種祭物及獻祭的條例 這一卷書的開頭就是講到各種各樣的祭物;並且一開頭我們就看見這裡有一個很大的轉捩點,就是一章一節的第一句話:「耶和華從會幕中呼叫摩西。」所以現在神在哪裡說話呢?神在會幕裡!神不是在天上說話,也不是在西乃山上說話,乃是在會幕中說話!現在因為有了會幕,所以神就能在會幕中說話了;也就是說,從這個時候開始,神要與人來往、與人交通、和人說話,都是在會幕裡。這是神聖經綸裡的一大步!神不再顯為西乃山那有密雲、閃電、雷轟,還要在山的邊緣劃定界線,動物、牲畜、人都不可以靠近,一靠近立刻打死,真是叫人恐懼叫人害怕的可畏的神了,這裡的神變得可親近的了。 神在會幕裡面來呼叫摩西;然後頒布了各種祭物及獻祭的條例。這一段叫我們看見,人可以藉著祭物來親近神了。本來人是不能親近神的,本來人和神關係好像是遙遠的;並且這位神顯出來好像烈火,是可畏的,但是現在這位神變成可親近的了。在會幕裡面人可以藉著帳幕和祭物來親近祂,所以祂就頒布了祭物和獻祭的條例。 各種祭物的屬靈意義 ── 祭物表徵神在基督裡給我們享受,使我們與神調和 首先我們來看各種祭物的屬靈意義。每一種祭物,我們在此只能簡略地說一點它的屬靈意義,至於細則在這裡我們就很難去深入。 這裡的祭物表徵神在基督裡給我們享受(約六53∼58),使我們與神調和。在這些祭物裡面,有一部分是為著神的,有一部分是給祭司的,有一部分是獻祭的人也可以吃的;所以就著整個祭物來說,就是預表這位基督要作為神、祭司、和百姓的享受。這是非常奇妙的,這位神變成可享受的神了 ── 藉著帳幕,這位神變成可進入的神;藉著祭物,這位神變成可享受的神;神對人來說就不再那樣地遙遠了。所以雖然是在舊約時代,但是在預表裡,藉著帳幕和祭物,這位神還是可以和人親近;這就是舊約中許多得勝者們所經歷的。 舊約的得勝者所經歷的得勝,不是說他們怎麼遵守律法;他們的得勝乃是他們學會進到帳幕中,來享受神的同在,他們會栽種在神的院中、發旺在神的院裡,他們會滿了汁漿,他們會因為殿裡的肥甘得以飽足,他們能喝樂河的水,他們懂得藉著祭物和帳幕來親近神,這一切都是預表這位基督成為他們的享受,這位神成為他們的居所,他們就成為舊約的得勝者。所以利未記可以說是很重要、非常關鍵的一卷聖經。 這一卷書裡面的細則實在是太多講究了,以新約時代來說,沒有一本書能寫得這樣的詳盡,完全以預表來述說基督作我們各面的祭,來應付我們各面的需要,甚至成為我們的享受,好叫我們能像祂一樣來滿足神的需要,來討神的喜悅。所以利未記可以說是又進一大步,從出埃及又往前進了一大步。這是神聖啟示的進步,也是我們對神經歷的進步。 •五種主要的祭 ── 燔祭、素祭、平安祭、贖罪祭、贖愆祭 利未記說到各種祭物,這裡有五個主要的祭物,就是燔祭(一1∼17)、素祭(二1∼16)、平安祭(三1∼17)、贖罪祭(四1∼35)、贖愆祭(五1∼六7);這是按著我們屬靈經歷的順序來說的。我們有燔祭,有素祭,有平安祭了,我們就能進到神面前;進到神面前,我們就能在神的光中看見我們是有罪的,我們是犯罪的,所以就需要贖罪祭和贖愆祭。這些祭物的排列是有講究的,神這樣的啟示,就說出我們經歷的順序。當我們藉著基督,經歷祂是燔祭、是素祭、是平安祭,就使我們有一種需要,需要來取用基督作贖罪祭和贖愆祭;這也是約翰一書的一個思想。這個順序是先能夠在神的光中,然後再看見自己的罪,然後再認自己的罪 ── 這就是神聖經歷裡的一個順序。 這些祭有三種功用:一、為神的百姓遮罪;二、作討神喜悅的禮物;三、作神和人的食物。 •燔 祭 第一個說到燔祭。 「燔祭預表基督在地為人,完全為神而活,無暇無疵,把自己獻給神,成全了神的旨意,變成馨香之氣,滿足神的心意。結果使我們在祂裡面,藉著與祂聯合,過祂在地上所過的絕對為著神的生活,而蒙神悅納(利一1∼17,來十5∼10,腓二5∼8)。」 所以燔祭完全是為著神,完全為著神的滿足的。這位基督,祂來了,祂就說神給祂預備了身體,祂成為那個燔祭,來獻給神。所以這個燔祭,主要的就是預表這位基督,不是為著救贖人脫離罪,乃是為著過一種絕對為著神、來滿足神的生活。 人幾乎都是為自己,沒有人為著神;但是感謝主,這位基督,祂來了,祂是絕對為著神;並且祂把自己獻上為祭物,使我們能藉著與祂聯合 ── 與這個燔祭的祭牲聯合,好叫我們也能夠過祂所過的生活。我們在祂裡面,藉著與祂的聯合,就過祂在地上所過的絕對為著神的生活。這樣的生活,就使我們也能夠蒙神的悅納。 希伯來十章五至十節說,「所以基督到世上來的時候,就說:神啊,祭物和禮物是你不願意的;你曾為我預備了身體。燔祭和贖罪祭是你不喜歡的。那時我說:神啊,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以上說:「祭物和禮物,燔祭和贖罪祭,是你不願意的,也是你不喜歡的(這都是按著律法獻的)」;後又說:「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可見他是除去在先的,為要立定在後的。我們憑這旨意,藉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他的身體,就得以成聖。」 這一段特別著重的說到基督來作燔祭,因為燔祭接著下來就聯於贖罪祭,燔祭也就是贖罪祭的根基。基督因為有這樣的絕對地為著神的生活,所以祂就夠資格來為我們成為贖罪祭。這位基督,就如這裡說的,祂來了,神為祂預備了身體,祂是用祂自己的身體來當作燔祭,祂是絕對地、完全地來為著神的旨意,所以祂能夠成為燔祭獻給神。我們因著與祂聯合,也就能來過這樣的生活,來蒙神的悅納。這是第一個祭物 ── 燔祭。 •素 祭 第二個是素祭。 「素祭表徵基督的為人生活,都是正確適度,柔細均勻,清潔無罪,完整且公義,成為馨香之氣給神享受,也作了我們的食物,叫我們得著生命的供應,並憑祂活著(利二1∼16,太十一29,十二19∼20)。」 這裡的素祭因為是細麵,所以就從細麵這裡來解釋;這個細麵表徵基督在地上的生活是柔細均勻的,是正確適度的,是清潔無罪的。這樣的生活就是素祭所表徵的,表徵基督的人性在各方面都是柔細,都是均勻,都是正確,都是適度,不會太過、也不會不及。我們墮落的人性都是過與不及,有時候不該笑、卻太多笑,有時候不該哭、又哭得一塌糊塗,正如主耶穌說的,「我吹笛,你們不跳舞,我舉哀,你們不捶胸」;我們什麼都配不上,我們這個人就不適度,不均勻,不正確。但是主耶穌祂的人性是完全正確適度,柔細均勻,清潔無罪,完整公義。 •平安祭 接著就是平安祭;經歷了燔祭、素祭,然後就經歷平安祭了。 「平安祭表徵基督為我們受死流血,作了我們與神之間的和平與交通,一面作了神馨香的食物,一面作了我們的供應,使我們能與神共同享受基督,在祂裡面與神相安,彼此交通,神人同得滿足(利三1∼17,林後五18∼20)。」 這個平安祭是表徵基督為我們流血受死,使我們跟神之間有和平;本來我們與神是為仇、為敵的,現在基督為我們成功了和平,所以我們能夠和神有和平、有交通。這個平安祭,一部分是獻給神的,一部分要叫祭司可以享受的;也就是說,神可以享受,人也可以享受。這個平安祭就是叫人能與神共同享受,人在祂裡面能夠與神相安,彼此交通,神人同得滿足。這個平安祭成就了和平,成就了人與神的和平,也成就了我們彼此之間的和平,這就是基督在十字架上藉著祂的流血所成就的,就是平安祭。 •贖罪祭 當我們與神平安了,進到與神的交通裡,也就在神的光中,我們就會看見我們這個人是一個有罪的人,我們就發現我們有贖罪的需要,所以底下就需要贖罪祭。 「贖罪祭表徵基督替我們成為罪,在十字架上藉著受死定罪了罪,解決了我們性情中的罪,就是內住的罪,結果我們就能不照著肉體,只照著靈而行,使律法義的要求,成就在我們身上(利四1∼35,林後五21,羅八3)。」 這裡的罪是單數的罪,就是人裡面的罪性;而贖罪祭重在贖人裡面的罪性,說出主在十字架上也把我們性情中的罪定罪了,所以當我們經歷了贖罪祭,我們這個內住的罪就被定罪了。這是羅馬書八章三節給我們看見的;也就是說,基督的贖罪祭雖然對付的是罪,但是也定罪了我們肉體中的罪,所以我們就能夠不再照著肉體來活著,就能夠照著靈而行。因著我們不照著肉體,只照著靈而行,至終,我們這班罪人就能夠讓律法義的要求成就在我們身上。這是贖罪祭所成功的。 •贖愆祭 最後一個祭就是贖愆祭。這個愆就是多數的罪,就是罪愆,人所有的罪就是罪愆,所以需要贖愆祭。 「贖愆祭表徵基督擔當我們的罪,替我們在十字架上受了神的審判,解決了我們行為上的罪,使我們在罪行上得著赦免(利五1∼19,彼前二24,賽五三5∼6)。」 這裡的罪是多數的罪,就是「罪行」;基督擔當了我們的罪行,祂替我們在十字架上受了神的審判,所以祂在十字架上也解決了我們行為上的罪。我們知道,神是很奧妙的,祂好像一面讓撒但來破壞人,但另外一面,撒但因為進到人的肉體裡, 就被關住了,就跑不掉了!所以當主耶穌來成為肉體的時候,祂自己本身是沒有罪的,祂的肉身裡沒有罪;祂有罪之肉體的樣式,但是沒有罪在裡面;有罪之肉體的形狀,但沒有罪的毒素。祂成為肉體就來聯於我們的肉體,就和我們聯起來了,所以當祂上十字架的時候,就把我們這些肉體都一同帶到十字架上,然後我們肉體裡面的罪,肉體裡面的撒但,肉體裡面的死,肉體裡面的世界,就一同被掛在十字架上了 ── 這就是神奇妙的作為。這個撒但,他常常以為他贏了,可是到末了才發現他中計了。感謝讚美主,還是神高明,這是神一個非常奇特的作法! 神常是容讓撒但來作一切的事,讓撒但在那裡興風作浪,特別是他進到人肉體中的這一件事 ── 這個可以說是撒但的詭計,讓撒但以為得勝了,以為把人破壞了;可是感謝讚美主,這一個卻讓神把撒但監禁在人的肉體裡,他沒辦法逃脫了。所以希伯來書才說,「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他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來二14)主耶穌在肉體中,藉著十字架就敗壞了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祂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就聯於我們這些墮落的肉身,又藉著死,就敗壞、廢除了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這就是神的智慧。我們也可以說,神是以非常關鍵的舉動來對付撒但,來解決撒但。 其實在十字架上,神已經初步對撒但作了執行了,已經敗壞了這個掌死權的魔鬼了 ── 這是在贖罪祭裡面所做的。但是,因為人有罪,所以就會有許多的罪愆,所以就需要贖愆祭;贖愆祭所對付的就是我們的許多的罪行。 當主耶穌上十字架的時候,有一面就是神把我們的罪孽都歸在祂身上。當主耶穌上十字架的時候,前三小時,主耶穌是很從容的,因為祂那時候是個殉道者。當主在那裡成為殉道者的時候,祂好像沒有太覺得痛苦,好像神與祂同在。祂還能跟人講話,還能交代祂的母親給約翰,還能對旁邊同釘的強盜說,「今天晚上你就要同我在樂園裡了。」還能禱告。一切都很好。可是後三小時就不一樣了;後三小時神就把所有眾人的罪都歸在祂身上。所以就在那一刻,在神的眼中看主耶穌,在祂的身上就集了人類一切罪惡的大成,神就根據這個來審判祂。所以祂就在那裡受死,擔當了我們一切的罪來受神的審判,結果就解決我們行為上的罪,我們才能在罪行上得著赦免。這可以說是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所成功的另一個方面。 感謝讚美主,基督為我們所成功的,就使我們能夠蒙神稱義,因為我們的罪祂替我們擔當了,神就不能再追討我們,神也不能再定我們是有罪的。 這裡有五個方面的祭物是主要的祭物,應付我們人各面的需要;這是利未記首先啟示給我們的。 獻祭的條例 接著就說到獻祭的條例。我們知道,雖然每一件事都是要我們來有分於基督,來經歷基督,但還是有一些屬靈原則的,所以這裡就有一些的條例。今天我們來經歷主,不能說,隨便啦,都可以啦!不,不是那麼簡單的。我們還要注意,有一些的原則。有一些的律,我們是不能違背的;如果違背了,可能我們就經歷不到、取用不到了。 這裡說到燔祭的條例,我們只能擷取一部分來說,我想說說幾個重點就可以了。 •燔祭的條例 前面是講各種祭物,第六章開始就講各種祭物的條例,講怎麼來獻祭。 第一個是燔祭的條例(六8∼13)。六章九節說,「燔祭的條例乃是這樣:燔祭要放在壇的柴上,從晚上到天亮,壇上的火要常常燒著。」這裡「從晚上到天亮」也可以譯作「要整夜直到早晨」;所以燔祭的條例是要放在壇的柴上整夜直到早晨,壇上的火要一直燒著。這是第一個條例。 「整夜直到早晨」表徵燔祭該留在焚燒的地方,經過這個黑暗的世代 ── 今天整個的這個世代就是黑暗的世代;直到早晨 ── 早晨就是晨星出現的時候,就是主耶穌來的時候。就是直到主耶穌再來的時候。然後,「壇上的火要一直燒著」;我們知道,這個壇上的火是天上下來的,不是人去點火 ── 人點的火叫凡火,是不可以的 ── 要從天上來的火才算數,是神的火降下來把祭物燒了。這個火要一直燒著,表徵神是宇宙中聖別的火(來十二29),隨時預備好要接納(焚燒)所獻給祂的食物。也表徵神悅納所獻給祂之物的願望,從不止息 ── 神渴望人能夠獻給祂,神渴望人能夠絕對為祂而活,這樣的心願,神是從不停止。 神一直盼望能夠得著人這樣把自己獻給祂。所以弟兄姊妹,我們要記得,從晚到早這個火要常常燒著,不可熄滅。神願意我們是能夠不斷地、不止息地這樣把自己獻給祂、來蒙祂的悅納。 獻燔祭的結果就是要成為灰。六章十節說,「祭司要穿上細麻布衣,又要……,把壇上的灰收起來,倒在壇的旁邊。」不僅要收灰,而且還要穿上細麻布衣,意思就是很慎重地把這個灰收起來。 灰就是燔祭的結果,是神悅納供物的記號;燒成灰了,就是表徵神已經悅納了;燒成灰了,也就是說我們這個天然的人完全沒有了,就只剩下一堆灰了。 可是若只停在灰,那就沒有盼望了;不,灰不是最後的結局,灰不是結束;成灰以後還有故事發生。這個灰指明基督之死的結果是把我們帶到盡頭,就是使我們成為灰燼(加二20)。但是,不是停在這裡,這個灰還要倒在壇的東邊(利一16),就是日出的方向。這個含示什麼呢?就是含示復活;所以成為灰以後,就復活了。當我們經歷基督的死,而且完全死透了,成為灰燼了,被帶到盡頭了,神就有起頭了,這個復活就在我們裡面開始了;也就是說,我們若在祂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也要在祂復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羅六3∼5)。這是屬靈的經歷。 我們若真願意擺在主的手中燒成灰,接著復活就會在我們裡面發動。所以灰不是結束,因為基督的死就帶進復活。使徒保羅說,「身上常帶著耶穌的死,使耶穌的生也顯明在我們身上。因為我們這活著的人是常為耶穌被交於死地,使耶穌的生在我們這必死的身上顯明出來。這樣看來,死是在我們身上發動,生卻在你們身上發動。」(林後四10∼12)這就是屬靈的經歷,這也就是燔祭的經歷。一個真愛主的人,一個要跟隨主的人,一個要事奉主的人,都要這樣學習來經歷主。 •素祭的條例 第二個就是素祭的條例(利六14∼23)。十四節,「素祭的條例乃是這樣:亞倫的子孫要在壇前把這祭獻在耶和華面前。」壇前就是祭壇前;在祭壇前就是表徵這個素祭與基督十字架上的救贖有關 ── 因為祭壇是十字架的預表。獻在耶和華面前,表徵素祭是在神的同在中獻給祂的。 十六節,「所剩下的,亞倫和子孫要吃,必在聖處不帶酵而吃,要在會幕的院子裡吃。」這是素祭中祭司的分,所以祭司是有很多可享受的,素祭也是他們的分。但是他們要在聖處不帶酵而吃,不能帶回家。要在聖處不帶酵而吃,表徵我們是在分別、聖別的範圍裡,而且是沒有罪(酵)的,為著我們的事奉享受基督作生命的供應。 「要在會幕的院子裡吃」是表徵什麼呢?因為會幕是預表教會,所以「在會幕的院子裡吃」表徵我們該在教會生活的範圍裡,享受基督作我們生命的供應。所以弟兄姊妹要知道,很多時候神是在教會生活的範圍裡來給我們享受的,個人的、私下的享受,絕對比不上在教會生活中的享受 ── 這個是聖經裡面太多處給我們看見的。我們要享受這個素祭作我們的分,就是享受基督作我們生命的供應,就必須在教會生活的範圍裡。此外,還要不帶酵的吃,就是沒有罪的來吃,就是要除去我們的罪,好叫我們可以來吃這個基督作生命的供應。 •贖罪祭的條例 第三個條例就是贖罪祭的條例(利六24∼30)。六章二十四節,「贖罪祭的條例乃是這樣:要在耶和華面前、宰燔祭牲的地方宰贖罪祭牲。」這一節聖經很奇妙,表徵這位作我們贖罪祭的基督,乃是在神面前被殺的。這一節也說出,基督作我們的贖罪祭,乃是基於祂作燔祭。基督必須是燔祭,使神滿足,才夠資格作我們的贖罪祭;也就是說,祂是絕對為神而活,也就是希伯來書十章那裡所啟示的,燔祭和贖罪祭是連起來的。當基督作燔祭,祂就夠資格作贖罪祭,因為祂是絕對地為神而活了,完全沒有罪了,所以祂就夠資格來作贖罪祭。 我們來說,我們也必須先享受基督作我們的燔祭 ── 就是絕對為著神的那一位 ── 我們才能知道自己是何等的有罪,需要基督作我們的贖罪祭。所以這個燔祭是贖罪祭的根基。我們今天要經歷基督作贖罪祭,就必須先享受基督作燔祭。 •贖愆祭的條例 接著就有贖愆祭的條例(利七1∼10)。七章二節說,「人在那裡宰燔祭牲,也要在那裡宰贖愆祭牲;其血,祭司要灑在壇的周圍。」這是說,要在宰燔祭牲的地方宰贖愆祭牲;這指明贖愆祭是基於燔祭,也是說基督的絕對為著神乃是祂作我們贖罪祭和贖愆祭的基礎。當我們取用基督作贖愆祭的時候,也要取用祂作燔祭,使我們在祂裡面、同著祂、並藉著祂,能絕對地為著神。 我們一再地經歷基督作贖愆祭,結果應該使我們成為一班絕對為著神的人;而不是說這次犯罪了,取完贖愆祭,下次再來犯罪。有人就是這樣定罪我們,說,你們禱告了,罪就得赦免了,所以你們就可以再去犯罪,可以放心地犯罪,反正等一下就可以再獻贖愆祭 ── 這是不認識神的人所說的。但是,一個認識神的人就知道,當我們這樣來經歷基督作贖罪祭的時候,我們是基於祂作燔祭,也就是使我們能夠成為一班絕對為著神的人。 •平安祭的條例 最後就是平安祭的條例(利七11∼38)。七章二十九至三十三節,「你曉諭以色列人說:獻平安祭給耶和華的,要從平安祭中取些來奉給耶和華。他親手獻給耶和華的火祭,就是脂油和胸,要帶來,好把胸在耶和華面前作搖祭,搖一搖。祭司要把脂油在壇上焚燒,但胸要歸亞倫和他的子孫。你們要從平安祭中把右腿作舉祭,奉給祭司。亞倫子孫中,獻平安祭牲血和脂油的,要得這右腿為分。」所以我們如果有分於祭司,就常有享受。一個盡祭司職分的人,他有腿、有細麵可吃,常常有得吃的;就是有基督各面的豐富,甚至基督復活的能力也來給他供應。 七章三十四節又說,「因為我從以色列人的平安祭中,取了這搖的胸和舉的腿給祭司亞倫和他子孫,作他們從以色列人中所永得的分。」一獻完祭,脂油歸給神,胸與腿就歸給祭司了。你看,作祭司實在不錯;我們要羨慕能夠作個事奉主的人,主的供應絕不缺乏,祂的復活、祂的升天都給我們來經歷。 三十一、三十二節說,「祭司要把脂油在壇上焚燒,但胸要歸亞倫和他的子孫。你們要從平安祭中把右腿作舉祭,奉給祭司。」也就是說,我們這些以基督為平安祭的,該把基督超越的部分(脂油)獻給神作祂的滿足;這脂油是我們不能吃的,只能給神。從亞伯開始,人就知道要把羊和羊的脂油獻給神,所以聖經一再強調,我們絕不能吃脂油,脂油必須獻給神,獻給神作祂的滿足。 「但胸要歸給亞倫和他的子孫……把右腿作舉祭,奉給祭司。」基督在祂的復活裡愛的部分就是胸,這個胸要在耶和華面前作搖祭(搖祭是表徵基督的復活);基督在升天裡剛強的部分就是右腿,這個腿是作舉祭(舉祭是表徵基督的升天)── 胸和腿都是給事奉之人享受的。讀到這裡,看見我們能夠來事奉主,實在是主莫大的恩典。 事奉的條例 照理講,在新約時代每一個人都應該是祭司,但是到底什麼人才能事奉神呢?我們往下看,就看見祭司要來盡職的時候,是有講究的,是要在一些條例裡才能成為一個事奉的祭司的。 五種祭乃是為著祭司的接受或承接聖職 亞倫和他兒子們承接聖職,是緊接著五種祭的記載,所以指明五種祭和祭司的接受任命或承接聖職是有關係的。 •所有的祭都是指基督 這一切的祭和我們能不能夠盡祭司職任是有非常緊密的關係的,因為所的祭都是指基督,基督的所是,基督的所作,基督所完成的一切,都是為著使我們夠資格作祭司;也可以說,都是為了構成我們,使我們能成為祭司,能夠資格來承擔祭司的職任。 •在會幕門口承接聖職 摩西帶了亞倫和他兒子來,用水洗了他們。給亞倫穿上內袍,束上腰帶,穿上外袍,又加上以弗得……等等,他要把這些衣物服都穿好,配戴好胸牌、烏陵、土明,戴上冠冕,整個人要穿戴整齊(利八6∼9)。也就是說,我們要來事奉主,要來有分於祭司的職任,不能隨便穿著;當然不是指著我今天一定要穿西裝,不是這個意思 ── 因為西裝不是聖衣,只是在我們今天人群社會中比較正式的衣服。你要事奉神就要穿著祭司袍。 穿著祭司袍來事奉,這是預表,預表基督的各方面要從我們身上彰顯出來;有基督的彰顯,有基督的活出,我們才能夠來承接聖職。所以我們要來事奉神,一定要有某種生命的情形顯出來。所以你看摩西要來做這件事,第一個是要他們先把整個衣服穿著整齊。 亞倫和他兒子承接聖職是在會幕的門口,也是在會眾面前(利八3),表徵我們承接祭司的職任,不僅是在神面前,也是在弟兄姊妹面前;是為著神的見證,也是為著神的子民。 •膏抹,分別為聖 然後就膏抹。摩西用膏油抹帳幕和其中所有的,使它成聖(利八10);又抹了壇和壇的一切器皿,並洗濯盆和盆座,使它成聖(八11);又把膏油倒在亞倫的頭上膏他,使他成聖(八12)。這一切當然都是一些的預表;膏油和帳幕的各種器具,都是預表基督,預表召會,預表十字架,預表那靈的洗滌;這一切都與祭司要承接聖職有關。 •緊接著膏抹之後獻贖罪祭和燔祭 祭司膏抹之後,還必須獻上贖罪祭和燔祭(利八14∼21),這樣他才可以來承接聖職。十四節,「他牽了作贖罪祭的公牛來,亞倫和他兒子,按手在贖罪祭公牛的頭上。」也就是說,他要經歷基督作贖罪祭。然後十八節,「他奉上燔祭的公綿羊;亞倫和他兒子按手在羊的頭上。」這就是他要經歷基督作燔祭。經歷了這兩種祭,這樣他才能預備來承接祭司職任。 最後,二十二節,「他又奉上第二隻公綿羊就是承接聖職之禮的羊;亞倫和他兒子按手在羊頭上。」這是亞倫承接祭司職任的聖職所獻的供物。「就宰了羊。摩西把些血抹在亞倫的右耳垂上和右手的大拇指上,並右腳的大拇指又帶了亞倫的兒子來,把些血抹在他們的右耳垂上和右手的大拇指上,並右腳的大拇指上,又把血灑在壇的周圍。」(利八23∼24)這裡說到耳,說到手,說到腳;也就是說,我們要來事奉主的時候,首先要對付的,就是我們的耳朵要被贖出來,我們的手要被贖出來,我們的腳要被贖出來,我們才能夠來事奉主。因為在事奉裡面,這三個都是非常重要的 ── 要聽話,要工作,要走路,這些都是跟祭司的事奉有關的。這是講到承接聖職作祭司所要經歷的祭。 •「承接聖職」原意「充滿雙手」 底下一個很重要的點,就是摩西把這一切塗完血之後,二十五至二十七節,「取脂油和肥尾巴,並臟上一切的脂油與肝上的網子,兩個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並右腿,再從耶和華面前、盛無酵餅的筐子裡取出一個無酵餅,一個油餅,一個薄餅,都放在脂油和右腿上,把這一切放在亞倫的手上和他兒子的手上作搖祭,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把這一切都放在亞倫的手上,和他兒子們的手上,這就是叫作承接聖職;所以承接聖職的意思就是雙手充滿。你看這裡有多少的東西啊?兩手充滿東西,這就是承接聖職;意思就是,如果我們想要有分於祭司的事奉,我們必須是雙手被充滿的人。 承接聖職作祭司。就是我們虛空的雙手必須被充滿,也就是說,我們要事奉神就必須是充滿基督。我們原來兩手是空的,但是現在,當我們要來事奉主了,我們必須要有一個標記是與別人不同的,就是我們是雙手充滿基督的。你空手不能來朝見神,也不能來事奉神,必須雙手充滿基督。所以不是知識道理;乃是我們所經歷的、所取用的、所主觀經歷的這位基督充滿我們的雙手,我們才夠資格來事奉神。承接聖職就是充滿雙手,藉著亞倫承接聖職得著大祭司的聖別的地位,他虛空的雙手就得充滿。 「承接聖職」這個詞有時譯為「任命」;承接聖職是在我們這一面,我們把自己奉獻給神;任命是在神那一面,祂來任命我們。 前面有一個點,說到承接聖職的時候,要在會幕的門口;那是表徵我們承接祭司的職任不僅是在神面前,也是為著教會,所以今天我們的盡職必須在教會生活中來盡祭司的職任。這裡還有一個點,說到承接聖職的祭司要住在會幕門口七天,使他們得蒙除罪;這表徵我們承擔新約的祭司職任,應該在我們進入教會生活時就徹底完全地得蒙除罪了,然後才能夠有資格來盡祭司的職任。 這裡是說,「你們七天不可出會幕的門,等到你們承接聖職的日子滿了,因為主叫你們七天承接聖職。像今天所行的都是耶和華吩咐所行的,為你們贖罪。七天你們要晝夜住在會幕門口,遵守耶和華的吩咐,免得你們死亡,因為所吩咐我的就是這樣。」(利八33∼36)所以我們需要有一個完整的這個七,它是一個完全的數字,也就是說,我們能夠完全得蒙除罪了,我們才能夠來承擔祭司的職任。 第八天開治盡職 ── 事奉必須在復活裡 到第九章,第一節說,「到了第八天,」就是亞倫要開始來盡職,開始來盡祭司的事奉了。第八天就是表徵復活,所以他們的承接聖職之後第八天開始盡職,就是指明所有祭司的事奉都必須在復活裡,我們只能在復活裡來事奉神;惟有在死而復活裡,才使我們能夠來盡祭司的職任。 祭司事奉的結果 九章第四節開始就說到祭司事奉的結果。第四節說「耶和華要你們顯現」,第六節就說「耶和華的榮光就要向你們顯現」;所以當他們盡祭司的職分時,就能得著神的顯現 ── 有神的顯現,還有神的榮光的顯現。 從八節到二十一節,我們看見亞倫和他兒子盡職的情形。然後,在二十二節至二十四節,就有一個事奉的結果,「亞倫向百姓舉手,為他們祝福。他獻了贖罪祭、燔祭、平安祭就下來了。摩西、亞倫進入會幕,又出來為百姓祝福,耶和華的榮光就向眾民顯現。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在壇上燒盡燔祭和脂油;眾民一見,就都歡呼,俯伏在地。」這是說,當我們有一個正確的祭司的事奉,就會帶進神榮耀的顯現,也帶進了神的祝福臨到教會,也帶進了神聖別的烈火。神聖別的烈火說明神的悅納,烈火的焚燒就說出神悅納了我們的奉獻。這就是祭司事奉的一個結果。所以你想想看,如果我們在教會中都能有這樣正確的事奉,應該就常能夠有神的同在,常能有神榮耀的顯現,常能把祝福帶到教會中,能夠看見神的悅納,這一切應該顯在我們的教會生活裡面。 神不許人獻上人天然的熱心、愛好、能力和力量 最後一段就是第十章,一、二節,「亞倫的兒子拿答、亞比戶各拿自己的香爐,盛上火,加上香,在耶和華面前獻上凡火,是耶和華沒有吩咐他們的,就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把他們燒滅,他們就死在耶和華面前。」人獻祭的火應該是神聖別的烈火,不是人自己帶個火就可以來獻祭的,這是不可以的。所以在這麼一個榮耀的時刻,竟然馬上有一個強烈的轉換,變成了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燒滅他們。到底這些功課我們該怎麼學?當然今天不會有這種肉身的燒滅;可是有時候可能有一種屬靈的死亡會臨到我們身上,叫你莫名奇妙地覺得軟弱,覺得乏力,覺得好像死亡一樣,那很有可能就是我們違背了一些原則。 亞倫的兒子拿答、亞比戶,他們不照神的原則 ── 必須是天來的、神聖別的烈火,他們卻用了凡火,就是隨便拿著地上的火就來獻祭。凡火表徵什麼呢?凡火,在聖經裡面就表徵人天然的熱心,人天然的才幹,人天然的喜愛,人天然的力量等。人憑著這一些人天然裡的東西想要來討神的喜悅,想要來事奉神,這都是凡火所表徵的。所以我們在教會中事奉,有的時候好像就莫名奇妙的軟弱,莫名奇妙覺得乏力,很有可能是因為我們在那裡照著我們天然的才幹,天然的方法,天然的能力在事奉神,結果就會帶來一種屬靈的軟弱。以今天的新約時代來說,我們沒有讓十字架來應用在我們天然的人身上,當然很少像舊約那樣明顯地,人的肉身就被燒毀了,但是在屬靈上,我們可能會常常經歷到神來審判,就帶進一種屬靈的死亡。這個也實在要成為我們的警戒,我們基督徒,我們要來跟隨主,這一面對我們來說是一個很大的警戒。 「就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燒滅他們。」這裡就指明,神一面是憐憫和仁慈的,另一面卻是嚴厲並且嚴謹的,祂不允許人獻上天然的熱心、愛好、能力、和力量 ── 這也是我們事奉主該學的功課。你看在出埃及記,因著人拜偶像,神就出來擊殺人,利未人就出來殺他的兄弟,殺他的鄰舍;這裡因著人獻凡火(亞倫的兩個兒子,本來是祭司,是有祭司的職分的),結果就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把他們燒滅了。這當然是神要給亞倫和亞倫家學一個功課,雖然神揀選了亞倫家,但是他們必須知道,不能憑著人天然的熱心,愛好、才幹來事奉神。 神管教性的懲罰、憐憫的改正 在十章十二至十八節,就是在審判了亞倫的兩兒子之後,神就來說祭司所享受的分。 神這樣的吩咐,給我們看見,燒滅拿答和亞比戶的那聖別的火是為著審判;但這種審判乃是管教性的懲罰,是憐憫的改正,而不是使人沈淪的審判。因此,神對亞倫兩個兒子的審判,並沒有終止神對祂百姓的憐憫;神的憐憫乃是隨著祂的管教和改正,因此,管教之後,神立刻說祭司所享受的分 ── 所剩的素祭,搖祭的胸、舉祭的腿,和未帶進聖所的贖罪祭(利十12∼18),都可以歸給他們來享受。所以這裡的審判是憐憫的審判,是神管教性的懲罰,憐憫的改正。這樣燒滅並不表示他們滅亡了,其實只是一種神嚴厲的管教,管教性的懲罰,不是沈淪的審判;並且這種的懲罰審判並沒有終止祂的憐憫,祂的憐憫還是隨著管教和改正。 今天我們也許有時候有失敗、有軟弱,有錯誤,但是感謝主,祂的憐憫還是沒有離開,因此,我們這樣一生要來跟隨主,我們實在需要常常仰望主的憐憫。我們可能常常失敗,可能常常犯錯,可能常常在肉體裡,可能常常憑著天然的熱心,若照著屬靈的原則來說,可能我們就軟弱了,甚至可能就靈裡發死了。那怎麼辦呢?感謝主,我們仰望主的憐憫,祂給我們有憐憫的改正,祂的憐憫也隨著祂的管教和改正仍然臨到我們,所以我們仍然可以來享受祭司所該有的分。 這是這一段講到這個事奉的條例所給我們看見的。我們只能這樣簡略的說過,盼望給弟兄姊妹留下一點印象。將來我們都需要再花更多的工夫,在我們一生之中,我們都需要好好花過工夫來進到主話語的各部分,也能夠進入各部分 ── 可以說每一部分都有非常多屬靈的原則,一些的原則叫我們知道該如何來跟隨主,來事奉主,來過聖別的生活,這是我們一生該來進入、來追求的。感謝主!(峰) | |
| (2006/11/14pm 克里夫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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