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第十一篇 以撒(一) ── 得以承受的原因
(本篇信息未經講者校閱,僅供追求用) 亞伯拉罕晚年的經歷 神在亞伯拉罕身上工作的特點,是使他一生經歷的結果 ── 只有神自己!除了神自己以外,他沒有得著任何東西。在他的老年,有兩件事似乎是非常淒涼的:一件是撒拉死了,他要在赫人面前屈膝,求他們賣一塊地給他,好埋葬他的死人;另一件就是他要親手把以撒獻上。 屈膝買地 他一生的盼望就是地,因為神所應許給他的就是地。神一直告訴他:這地!這地!他所蒙的第一個呼召,就是神告訴他:「你要離開本地和親族,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方去。」(徒七3)主起初應許他的就是地。但是他一生從來沒有得著一塊地。一直等到他最愛的妻子過去了,他還得在迦南地的希伯崙買一塊地。為什麼呢?他知道吾珥不可能是他的地,因為神是從那裡呼召他出來的;他知道哈蘭不可能是他的地,因為神是從那裡再把他呼召出來的;他知道惟有神所應許的地才是他的永分。所以他在希伯崙,在赫人那裡買了一塊地。他在信心裡知道,這一塊地,遲早都是他們 ── 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所要承受的。後來,不只撒拉葬在這地,連他自己離世以後,他的兒子以撒和以實瑪利,也是把他葬在這塊買來的地裡(創二五9∼10)! 從這裡看見,神雖然給我們一次一次的呼召,一次一次的顯現,一次一次的應許,但是,無論神的呼召也好,神的應許也好,神的顯現也好,到最後都不能取代神寶貝的自己!神帶我們從其中經過,也叫我們藉它們蒙福,得能力,能以行盡旅途,但祂絕不用這些取代祂的自己!不錯,神應許給我們的是地,但是至終,在我們身上要見證一件事:在我今生的年日裡,我雖然經歷這地,卻沒有得著這塊地! 我們都知道神所要的是教會,神中心的旨意是教會,我們的一生也是為教會,但是在你我年幼的時候,就要記得:教會不是握在我們手中的!神所應許的是教會,神向我們顯現的中心是教會,神在我們身上的呼召也是為教會,神帶我們有許多的經歷也是為教會,但是弟兄姊妹,到末了你我都要發現:教會不是我們手中的工作,也不是我們能握在手中的產業!我是為教會而活的,卻不能說教會就是為著我的,正如同亞伯拉罕一生是走遍迦南地的,而迦南地卻不是他今生的產業。 我們若是認識清楚,就會知道:「主啊,原來我這一生經營所得著的,就是你自己。我惟一的賞賜,就是神你的自己。我願意把我一切給教會,但我不盼望在教會中得著任何地位。我願意把一切給教會,但是教會不是我的工作;我也願意把我的命擺在教會裡,但是教會不是在我控制之下,在我的手下,教會乃是你的!」這一個感覺,說起來並不容易,可能也不容易懂,不過請記得,我們若真是蒙恩,到了四十歲,五十歲,六十歲,還能把自己完全的給教會,到那時候,就能把這個經歷,這個感覺給證明出來。那時候你就知道:到底你盼望不盼望抓住一個工作?把持一個聚會?把一些弟兄姊妹控制在手裡?或者,你還能簡單的說:「神啊,我讚美你,我把我一生所有的都擺在這裡,我為著你的應許來到這地,我一直在這地上支搭帳棚,我也一直縱橫走遍這地,但是現在,我必須買一塊地來埋葬我的妻子,埋葬我的自己!」 亞伯拉罕能這樣蒙恩,就是因為他一直經過神的手的製作,到末了,他能起來作見證:「哦,我認識神的結果,只有神自己,除了神以外,我什麼都沒有!」多次我們讀到創世記第二十三章埋葬撒拉那一段,真是有說不出來的感覺 ── 似乎是淒涼的,又是不得不敬拜神的。「哦,主啊,難道這就是亞伯拉罕的下場嗎?」牛群羊群算得什麼呢?駱駝算得什麼呢?連埋葬死人都要去買一塊地,一切的祝福又算什麼呢?恩賜算什麼呢?祝福算什麼呢?到末了,一切還都不是你的。但是這時候,亞伯拉罕能有一個經歷:「我知道,這一切到末了,在永世裡,都是我的!」他有這一個信心,因為他知道,只有神才是他的分。所有的應許將來都要在神自己裡面成就。在他的身上所得著的就是神的自己! 今天我們都要在這一切的認識上,被主來煉淨。為什麼覺得我們所事奉的人,就比較重要呢?因為不認識神的自己。為什麼在一個會所服事,在一個項目裡服事,很快也很容易的把服事抓在我們手裡呢?因為不認識神所給我們的就是祂的自己。我們總覺得神給我們一個呼召,神給我們一個應許,我們就應該持守這應許。不是的!弟兄姊妹,你是要經歷這應許,但神絕不會容讓你用祂所賜給你的代替祂自己。神若是憐憫我們,總會把我們手裡所作的工作,或者我們以為是從神來的,一點一點,一件一件,都從我們手中拿開,直到一個地步,我們說:「主啊,除你以外,我一無所有!」 神應許把迦南地給亞伯拉罕,但是到末了,他卻在迦南地,從赫人的手中,給自己買一塊墳地!直到他離世之時,他的地還是買來的,還不是神給他的,還不是靠著應許得來的。靠應許得來的,要到永世裡才能看得見。等到有一天主再來,我們都在主的面前,亞伯拉罕要指著聖城說:「看哪,這一塊地!」亞伯拉罕要指著我們說:「看哪,我這許多的子孫!」那時候,所有蒙恩的人一生信心的經歷,也都要呈現在他的面前;那時候,神和一切祂的工作都要合而為一。神與我們也合而為一,神與聖城也合而為一!那時候,我們享受城,就是享受主!我們享受眾聖徒,也就是享受主的自己! 獻上以撒 第二件似乎是淒涼的事,就是獻上以撒。許多基督徒都耳熟能詳這個故事,但是弟兄姊妹,你有沒有注意到亞伯拉罕舉起刀子那一刻的心情?!他是彷彿從死中得回他的兒子,他那時候好像是思想模糊了,淚眼模糊了,神的旨意和他的盼望都要失去,他自己的心也像是被刀刺透!但是他怕神,不敢不作神所吩咐的事。我們如何知道他怕神?因為天使對他說:「你不可在這童子身上下手……現在我知道你是極其怕神的了。」(創二二12,原文) 神在他身上一直工作,一直工作,作到一個地步,他認識了神的手。他知道神說一,不要說二;神說二,不要說三;神有帶領,快快跟隨,將來如何,神來負責。所以他把以撒帶去摩利亞山,要把他當作祭物獻上,他一路上的感覺就是:可能會復活,可能會復活,他彷彿從死裡得回他的兒子。但是弟兄姊妹,當他真拿起刀子要殺兒子以撒的時候,他的感覺可能是:「神哪,你的呼召恐怕到此為止,你的應許恐怕是到此為止,你的工作恐怕是到此為止,你在我身上的祝福,恐怕是到此為止!」也許他在這時候,可以再重問一句話:「神哪,我既無子,你還賜給我什麼呢?」(創十五2)就像當日神來向他應許時所說的。神啊,難道你多次向我顯現,就到這裡結束?你多次在我身上的工作,就到這裡結束?你多次在我身上的祝福,就到這裡結束?「哎,跟隨主,就是這樣!」 弟兄姊妹,對於這一個深的經歷,我們是完全不懂,不要說感覺不到,恐怕連聽也聽不懂。我們還是覺得:「將來我們還能作一點,將來主藉著我們還能有用,我們這些年少蒙召的人,將來要作教會中接棒的人。」不是說不對,也許主的確會藉著我們作一點,不過有一件事是確定的:如果你盼望享受為主所用的成果,那麼這些成果就不能是你的。到末了你所得的還只能是主自己,連主所賜給你最好的恩賜,你還得學習把它們放在祭壇上。「主啊,把它拿去吧!」主若恩待我們,會把我們帶到一個地步說:「主啊,什麼都沒有了!」 但是,為什麼亞伯拉罕明知道主的引導和主在他身上一生的帶領相反,卻還要那樣聽從?還不和神爭論?還不和神交涉?或者還不和神講好話呢?他為什麼這樣簡簡單單,就把孩子奉獻了呢?這是因為他的確認識神到一個地步:若是神在我身上作工,在我身上引領,那麼我知道,「惟有神自己」才是蒙召者的分,到末了什麼都不留下,只剩下神,只剩下原初呼召我的神!他可以說:「主啊,在外面看,我這一百年好像是白過了,這一百年的各種經歷好像是白費了。」但是,他還能說:「神哪,我感謝你,你有多少次給我遇見,你有多少次給我經歷,到今天我怕你,我敬你,我愛你,並且知道,你是神!」只得著神的自己,這就是蒙召者第一步的經歷。 再回想挪亞的時代,挪亞過去了以後,神就把人看透了,所以神不再對人說:「去,去,去!」乃說:「來,來,來!」但在「來」的人身上,也就是蒙召者的身上,他的第一個經歷,就是認識神自己。認識神是一切的源頭,認識神自己是蒙召者的路,認識神自己是蒙召者的分。只有神!可敬,可愛的神!神的自己!而第二個經歷就是在亞伯拉罕的兒子以撒身上所看到的。以撒是一個承受者,承恩者,就預表來說,他承受在子裡一切的豐盛。 得以承受的原因:利百加的經歷 這裡所著重的,乃是我們蒙召的人所有的承受。以撒的承受就是我們的承受。若是神僅僅呼召,然後祂作工,叫祂自己成為我們的份,這樣,我們的生活就太艱苦了。神若是一直用祂自己來取代一切的人、事、物,我們自然覺得被剝奪,有損失,這樣,基督徒的路也走得太坎坷了!所以我們的神不只自己「起初」來作一些事,同時祂也把我們擺在一個地位上,叫我們能承受在子神裡一切的豐盛,好把各樣屬天的福氣賜給我們,使我們歡歡喜喜的來走主的路。你一面說:「哦主啊,終日滿了淚水。」另一面說:「哦,哈利路亞,終日享受,滿了筵席。」這兩種經歷並行在我們的身上。一面父神作一切的根源,叫我們認識父,只有祂自己!另一面我們在子神裡,就是在主耶穌基督裡,今天我們都得了一切的豐盛! 在這裡有兩個預表:一個是利百加,一個是以撒。以撒是給我們看見蒙召者的「地位」,利百加是給我們看見神如何在蒙召者的身上來工作。神先在我們身上來工作(利百加),然後才把我們帶到一個地位裡去,這一個地位,就是承受一切豐盛的地位(以撒)。所以利百加的經歷就是我們得以承受的原因。 利百加是神自己「起誓」要得的 我們(利百加)為什麼能有承受一切豐盛的地位呢?這是三而一的神一同作的工作:父神 ── 亞伯拉罕願意為子神得著新婦;子神 ── 以撒,在等著迎娶;靈神 ── 老僕人遵著父神的差遣來為子神作見證。創世記二十四章,亞伯拉罕叫老僕人來對他說:「我要叫你指著耶和華天地的主起誓,不要為我兒子娶這迦南地中的女子為妻。你要往我本地本族去,為我的兒子以撒娶一個妻子。」(創二四3∼4),又說:「你要謹慎,不要帶我的兒子回那裡去。」(創二四6)為什麼不叫兒子回本地去?因為這地,迦南地,乃是神應許所有的。就是說,主今日已經成功了救贖,已經坐在至大者的右邊,不需要重釘十字架,今天這地 ── 救恩已經成就了。不要再到外邦地去,要把外邦人帶到這地來成為主耶穌的配偶! 我們每一個蒙召的人都是神起誓給主耶穌的。神起了一個誓,告訴聖靈說:你去到外邦人中,給我找一個人來,作我兒子的配偶。感謝讚美主,神若起了誓,絕不後悔。所以弟兄姊妹,我們沒有一個人蒙恩是碰巧的,都是神早就看準預定的,也是神起誓要得著的! 利百加是聖靈自己來見證的 這位受差遣的老僕人應該是以利以謝。老僕人在這裡代表聖靈。他問亞伯拉罕說:「若是她不來,怎麼辦呢?」亞伯拉罕說:「倘若女子不肯跟你來,我使你起的誓就與你無干了。」(創二四8)硬心的人,聖靈不負責。亞伯拉罕對僕人的要求是不要把兒子帶去就可以(創二四6,8),至於女子來不來,僕人不負責。聖靈不是要把主耶穌帶來,而是要把我們帶去。老僕人於是取了十匹駱駝,帶了眾僕人,並他主人各樣的財物,起身前往米所波大米去。 到了那裡,老僕人(聖靈)就坐在那裡等,等神的作為。聖靈自己不作事,祂完全等神的作為,祂一直在等,看神怎麼作,祂就怎麼作。祂是配合神的作為在作工。他到了拿鶴城外的水井旁,就在那裡禱告,那個禱告似乎是完全不合理的,他說:「我向哪一個女子說,請你拿下水瓶來,給我水喝,她若說,請喝,我也給你的駱駝喝,願那女子就作你所預定給你僕人以撒的妻。」(創二四14)那時也只有神所揀選的利百加才能行這樣的事。 弟兄姊妹,當我們要把一個人帶到蒙恩的地位上時,我們在那裡傳講的,在人看來有很多東西似乎是不合理的,譬如說:「主耶穌為你死,主耶穌為你復活,為你升天,主的寶血洗淨你的罪,主將祂的生命分賜給你。」你用道理講,講不通的。就好像聖靈在拿鶴城外水井旁所說的話一樣。但是真希奇,這時老僕人看見利百加來了。利百加果然就打水,不僅給他喝,也給他的駱駝喝。老僕人一面喝,一面看,神給他亨通的道路沒有?感謝讚美主,這實在都是神作的。神要是來召我們,我們一定被祂得著。神起了誓,聖靈就來在我們身上作工。 當利百加有一點配合,老僕人就問:「你是誰的女兒?」「我是密迦與拿鶴之子彼土利的女兒。」他就給她一個金環,掛在鼻子上,兩個金鐲,套在手上,預表上說出聖靈把神的性情種到她身上去。然後老僕人就起來作見證。他的見證真好。他見證什麼?一,見證神;二,見證主。聖靈沒有見證祂自己,祂從不為自己作見證。祂一面見證神,一面見證主。老僕人見證亞伯拉罕(預表父神)說:「耶和華大大的賜福給我主人,使他昌大。」(創二四35)神是昌大的。亞伯拉罕有羊群、牛群、僕婢、金銀、駱駝和驢,正如我們的神有天上地上一切的豐富,一切的豐富都在我們父神的家裡面。讚美主,聖靈每一次來作見證,都是把神的豐富給我們看見:我們的神到底有多豐富!我們的神到底有多寶貝!我們的神到底有多尊貴!祂一直給我們看見,我們的神實在是一位測不透的神!不只這樣,老僕人還為以撒(預表子神)作見證:「我主人的妻子撒拉年老的時候,給我主人生了一個兒子,我主人也將一切所有的都給了這個兒子。」(創二四36)就是說,今天我們的主耶穌,乃是得著所有一切的一位。神愛祂的兒子,獨生的兒子。子的豐富就是父的豐富。父的豐富也就是子的豐富。弟兄姊妹,聖靈在我們身上作工,呼召我們,叫我們來跟隨祂,不只叫我們知道神,也一直叫我們看見:你越走,神就越寬廣;你越走,神就越寶貝;你越走,神就越豐富;你越走,神就越有價值!祂不僅僅是一位神,祂還把祂的一切給了祂的兒子,一切都變成了我們的主的。 我們剛得救時總是說「神又大又富,又創造萬物」,我們不大能說「主耶穌多好!」一題起神就有可說的,一題起主就說不出一個道理來,只能說:「祂是神成為人,釘十字架,復活,升天,坐寶座的一位。」你只認識宇宙的神,你還不夠認識宇宙的主。但是聖靈的見證,是先給你看見神的昌大,接著神的昌大就給你看見神惟一的愛子,我們的主耶穌。神所有的豐富,都集中在主耶穌身上!你一步一步走,一步一步走,聖靈就一直見證,一直見證,至終把神一切的豐富見證到主的身上去,結果這一位主,就越過越有吸引力,越過越有價值,至終,只剩下主的自己。哦,這能叫人流淚,也能叫人呼喊哈利路亞!只剩下主的自己就夠了,你還要什麼?!一面說來,只剩下主的自己,似乎是淒涼的,不只沒有屬世的前途,連屬天的前途也沒有,真是可憐;但另一面,只剩下主的自己就已經夠了,因為神一切的豐富,都有形有體的居住在主裡面(西二9)。 讚美主,聖靈不只叫我們看見神,不只叫我們撇下,不只叫我們走路,祂也越過越給我們看見:主多好,主多好!哈利路亞,我們越走主的道路,主越好!這樣,我們行走就能力上加力,因為聖靈乃是見證主,祂一直告訴你神多愛這位子,祂一直告訴你神一切的豐富都在主的裡面。這一位主,是要承受所有一切的產業的,連我們 ── 利百加也是祂承受的! 我們來跟隨主時,若是活在靈中,就應該經歷這個見證。不是「哈利路亞,活在靈中真好」僅僅如此而已,而是要問好在何處?「活在靈中很喜樂!」不錯,這也很好,但還有一個更高的好,就是你越活在靈中,越摸著主,越覺得:「主啊,你不一樣!主啊,你更好了一點!原來主這麼好!」你來跟隨主時,應該摸著一個訣竅:主在我們身上是常有變化的。 什麼叫作長進?長進就是聖靈把主更多的見證給你。聖靈越豐富的把主見證給你,你就越有長進。你若問別人的光景,最好不要問對錯,也不要問好壞。你只要問他:「半年前的主耶穌和今天的如何?」我們對自己也要常常問這一句話。在初期我們的長進是越來越快,後來就不太顯明了,雖然不太顯明,對主的認識還是常常更新的。沒有更新還是不行。不是我作工帶人得救了就行,也不是我培養人,成全出人來就行,乃要一直問:「聖靈在我身上作工的時候,聖靈在我身上引導的時候,這位主耶穌有沒有改變?」如果你能覺得:「哎呀,主耶穌真好,主耶穌比以前更好!」那就對了。也許不是興奮的喊叫,但是裡面一直覺得:「主啊,你變得更好!你變得更有價值,你變得更崇高,更有能力,更豐富了,你變得更吸引我了!」主耶穌是從來沒有變,不過因啟示越來越多,你對主的認識也越來越深。若是如此,你我就走在承受神自己的路上;若非如此,你的路就不對了。 人總是想:生命長進的路簡單的很,天天活在靈中,操練靈,不就長進了嗎?哦,弟兄姊妹,不一定!你要看你對主的啟示和經歷往前了沒有?要常問說:主啊,聖靈在這些日子,有沒有更多把你啟示給我?聖靈在這些日子,有沒有更多讓我看見你?更多認識你?有沒有叫我與你的榮面更親近?若是有,感謝主;若是沒有,就顯明出我們缺少聖靈的工作。聖靈在我們身上乃是一直見證神和主。祂見證神時真有把握:「耶和華大大的賜福給我主人,使他昌大;又賜給他羊群、牛群、金銀、僕婢、駱駝和驢。」(創二四35)真有味道。然後又說:「……給我主人生了一個兒子,我主人也將一切所有的都給了這個兒子。」(創二四36)親愛的弟兄姊妹,我們跟隨主時,最寶貝的點就在這裡。若是我們的寶貝在於勞苦,那麼熱心一週,就失去味道了。最寶貝的是我們有一位基督,祂是測不透的。你越跟隨主,而聖靈不斷啟示再啟示,你就越覺得主寶貝,覺得主可愛,覺得主有價值,這樣,我們的路就走得正直。 利百加是被吸引來跟隨的 利百加從來沒有見過以撒,但是她卻因老僕人的見證撇下一切來跟隨以撒。就外面看,天下不可能有這樣的人,就好像不會有一位小姐因著人告訴她說,「我們的主人很有錢,有金子、銀子,你嫁給他吧」,她立刻說:「好,我去!」但是希奇,利百加卻說:「好,我去!不必等了,我這就去!」多留幾天?「不要,我這就去!」你知道為什麼嗎?因為聖靈給我們看見主的豐富,我們就受吸引起身要去。你笑利百加,我們卻是個個都是這樣。你見過主耶穌沒有?從來沒有見過,但你卻能信你沒有見過的一位,是叫瞎子看見,瘸子行走,長大痳瘋的得潔淨,聾子聽見,死人復活的一位。你甚至為祂撇下了一切。為什麼?是你研究清楚了嗎?是你算準了、看準了的嗎?不是!你只能說,這完全是聖靈把主的寶貴不斷啟示給我們,吸引我們的結果。 弟兄姊妹,利百加的光景就是我們的光景。我們實在不知道主耶穌怎麼會復活,怎麼會升天,但是我們卻把命擺進去;我們從來沒有見過祂,卻是愛祂!我們從來不知道祂到底長什麼樣子,但我們卻常禱告:「主啊,我實在愛你!」這就是我們蒙恩的經歷,真希奇。用頭腦永遠想不通的,只有神自己來起誓,只有聖靈自己來見證,只有我們摸著了聖靈的見證,我們才能因此跟隨主而走。為什麼走?到底主耶穌長什麼樣子?到底走到那裡?到底將來是怎樣一種榮耀?我們並不知道。我們是深處受了祂的吸引,就自然起來跟隨祂而去。 再往下看,老僕人睡了一夜就要回主人那裡去(創二四54)。不僅主為著父的殿心裡著急(約二17),聖靈今天也是願意教會走快的路。所以祂待人也真是嚴酷,既不許你愛世界,也不許你享受家中的歡樂,「走,走!不要耽延,一切都不要了!現在就走!」拉班真捨不得利百加走,挽留說:「再住十天吧!」就人看,這是發乎情,至乎理的 ── 你要愛主,年老才愛就可以了,何必這麼年輕就枉費在主身上。你前途明亮得很,起碼大學讀完再去愛主不遲,你還沒考大學,怎能愛主呢?然而,聖靈卻不客氣的說:「走,走!」親友說:「你大學還沒讀完!」聖靈說:「不管這個,走,走!」難道大學畢業也不管了?留學也不管了?前途也不管了?是不是想通了?不,利百加根本沒有想。 利百加好像真是糊塗!我若是利百加,我一定要問:「以撒到底長得好看不好看?」「幾歲了?」四十歲,四十歲的人還得爸爸替他娶太太,一定沒有出息。她也不稍加思考,想想這個局面 ── 就算有人來提親,父親再富有,把一切都給了兒子,但這兒子沒有出息,我也不能嫁!真是希奇,老僕人要馬上走,利百加竟然也跟著走了。聖靈一催促我們,什麼大學、留學、就業、前途都不要了,我要走了!為什麼要走?因為聖靈把主耶穌啟示出來了。一個人一旦摸著主了,遇見主了,不是在頭腦裡衡量:到底合理不合理?划算不划算?這些通通不見了。她只有一個感覺:「哎,我要走了!」因為被主吸引! 親愛的弟兄姊妹,是神莫大的恩典,有時我們想一想,也希奇自己怎麼會留在這裡賣命。算一算,也覺得自己真傻。但是一邊是傻,一邊卻說:「我情願如此,我願意這樣得著上好!」是什麼東西叫我們這樣呢?完全是聖靈將主耶穌啟示在我們裡面。聖靈一直給我們看見:我們的神是多豐富,神多愛我們的主,我們的主多有價值!因著這樣的看見,不知不覺我們就走上一條路,那就是:我們雖然沒有見過祂,卻是愛祂!到底主耶穌是什麼樣子?祂在榮耀的寶座上,難道還帶著釘痕的手?難道還是面貌憔悴,形容枯槁?這一切都是想不通的,雖然想不通,卻是走歸走,天天走!「阿們,走!」「阿們,走!」真有這種人! 有時候年長弟兄性子急,站起來責難年輕人,愛之深,責之切,難免把話講重了。講過之後,一面總有一點不忍心,也常自責說:「何必這樣對弟兄們呢?」一面又覺得他們竟肯讓人責切,不覺莞爾一笑!不僅肯受責備,不顧自己,還帶著受教的靈,還說:「阿們,阿們!」還禱告說:「哦主啊,求你憐憫我們!」滿臉眼淚,卻一點不埋怨年長弟兄。真是希奇,真是講不通。這種光景真叫人感謝主。可是弟兄姊妹,也就是這樣,我們才蒙了特別的恩典,我們才能迎接我們的主回來! 主只要我們來跟隨祂,外面的境遇如何,並不重要,也許受了苦,也許受了委曲,也許有許多的難處,也許拼上一切,卻沒有果子,但又何妨。你看,聖靈吸引我們一再宣告說:「主啊,我要跟隨你,誰都不要攔阻我。「拉班」不要攔我,你走開!「彼土利」不要攔阻我,你走開!我今天就得去!」這聖靈的工作真好,祂不斷的把主見證在我們裡面,也吸引我們快跑的追隨! 要注意:聖靈從不為祂自己作見證,祂只見證父,只見證子,所以我們也永遠不可為自己作見證。聖靈沒有說:「我是以利以謝,我一生跟隨我主人從吾珥走出來,家中一切情形我都知道,我是老管家,若是沒有我,亞伯拉罕的家當就維持不下去。」所以你也不可以說:「我是某教會青年負責弟兄,若是沒有我,這裡的青年工作就垮了。」聖靈只見證父,見證子,並吸引我們來跟隨主,我們若要作見證,也只該顯出這種光景。 末了,利百加隨僕人到了迦南地,希伯崙。那時以撒剛從庇耳拉海萊,也就是從南地回來,正在田間默想。他一面想,一面等待,等待什麼?等待新婦,等待教會的成熟。正在等的時候,就看見一群駱駝(是不潔淨的,倒嚼不分蹄)走來,又看見利百加坐在上面。感謝主,從這一群不潔淨之中,產生了一位新婦。利百加看見以撒,立刻從駱駝上面下來,並且蒙上臉。以撒就把她帶到他母親撒拉的帳棚裡,並且愛她。這時侯以撒的心就得了安慰。 為什麼把利百加帶到撒拉的帳棚裡?撒拉代表恩典的應許。撒拉在聖經中,代表神的應許,神的恩典。何時主再來,何時我們的路程就走盡了。我們一與主面對面相見,撒拉就去了。撒拉若是不去,就沒有利百加,因為只有一個帳棚。這帳棚就是神的經營。神的經營裡有一個時代,是得榮耀的時代。今天我們就活在撒拉的時代裡,而我們也是行走在曠野,在不潔淨的世代,到以撒那裡去的利百加。等到有一天實際來到了,應許就不再有了,我們活在神的榮耀裡,我們就與主完全調和為一。那時候,主就愛我們,把我們帶到應許的帳棚裡,就是說,神在我們身上的帶領、祝福,在這時候都顯明了出來。在那帳棚裡,我們和主有完全的聯合,主愛我們,並且,主的心從此得著了安慰。 哈利路亞,這就是蒙恩者蒙恩的原因:神先有計劃、起誓,然後聖靈一直來見證,一直來見證,而我們一直被吸引,一直被吸引,直到我們跟隨聖靈到主那裡!哦,讚美主,那時我們就要被帶到神的榮耀裡去,我們和主有完全的聯合。感謝主,最後有兩個結果:一個是主愛我們 ── 在今世裡我們固然享受祂的愛,在永世裡卻與祂有愛的聯合;一個是主的心因著我們得著了安慰。感謝讚美主,阿們!(韜) | |
| (1973∼1974 台北)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