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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篇 屬天教會見證的擴展(十六)
(本篇信息未經講者校閱,僅供追求用) 主僕人成熟期的命定 ── 被丟棄,無工可作 使徒行傳到了二十二章以後,好像連路加都感覺,關於使徒們重要的東西,該寫的都寫了,再沒有什麼值得寫的了。這是一件很奇妙的事。使徒行傳開始的時候,是這樣的興奮,這樣的得勝,這樣的有主的同在;而後面結束的這六章,卻是這樣的平凡,叫人感覺這樣的悲涼。我個人就常想問這個問題:就著文學或歷史來說,到底二十二章之後的內容需不需要寫呢?還是它的確有價值呢?譬如他們經過什麼城,經過什麼島,到了什麼地方去……,其實只要一句話:我們往羅馬去,中間碰見颶風 ── 不是簡單明瞭嗎?他卻寫得那麼詳細。為什麼呢? 我自己相信:使徒行傳一面給我們看見神在地上的工作,一面給我們看見主僕人們的命定。一個真正服事主的人,他的命定就是到他成熟的時候,他多半必需經歷一種的被棄絕。使徒行傳從二十二章開始,這末了的七章描述使徒自己展現在人的中間,他沒有什麼工可作了。 保羅與耶路撒冷之間的難處 保羅為著解決從雅各那裡出來的難處,迫切地到耶路撒冷去。他在以弗所作工作了一半,就快快地到耶路撒冷去,然後他到安提阿去,沒有住多久,再回到以弗所。這都說出使徒保羅的負擔是沉重的,他發覺沒有一處地方教會還能維持地方教會的單純,因為從雅各那裡來的人,去破壞一個一個教會、去蹧蹋一個一個聖徒,把一處一處的教會都帶到律法之下去了。 保羅自己是一個很嚴謹地在神面前持守律法和實行律法的人,到今天沒有人可以講,到底他的嚴謹是對還是錯,因為這是他良心的問題,他感覺必須作一個嚴謹的猶太人。所以他自己作了一個嚴謹的猶太人,但是他又告訴別人不可以在猶太教裡,這就產生了矛盾。 從雅各那裡來的人出來鼓勵大家要守律法、守安息日,使得信耶穌這件事,成了猶太教的一個全新宗派。這可不得了啊!因為整個神的建造、神的工作,就要出問題了。所以保羅非常沉重,沉重到一個地步,他一定要到耶路撒冷去。即或大家都告訴他,你不要去!你若去了,有捆鎖在那兒等你。他自己也說,我靈裡知道,在那裡必有捆索等著我。但是他必須去,因為看看他所生的那些教會,沒有一處教會再能夠有合適的建造。也許在歐洲的教會還好一點,在亞洲的是一點辦法都沒有了。將來要怎麼辦呢,他想他必須從根本上解決這個問題。 他裡面有很周詳的思慮,所以他鼓勵歐洲的那些教會預備錢,甚至寫給哥林多人的信寫得那麼迫切 ── 馬其頓人說你們在一年前就預備好了,你們真要預備好;免得我到你們那裡去時,發現你們沒有預備好,就叫我們所確信的蒙羞(參林後九1∼4)。換句話說,他所要的這筆奉獻的款,絕對不是一個小數目。在他的感覺裡,他帶這這些錢去,表示眾教會都是關心耶路撒冷的,都是關心那裡貧窮聖徒需要的。這樣,他就能夠和耶路撒冷建立一個比較疏緩的交通。就好像我們中國人見人都會帶點禮物去,然後坐下來談就好談了。我不敢說保羅搞手腕,我相信是主這麼帶領他的。 他帶著七個同工和他一起去(徒二十4),並且預先安排好,讓那些從居比路來的人接待他和同去的同工們,然後請他們跟雅各交通好(二一15∼17)。因為他在第二次傳道行程裡去的時候,在耶路撒冷誰也見不到,只好住幾天就回去了,所以這一次去,他裡面感覺要先把一切都安排好。也許從居比路去的弟兄也給他回了信,告訴他,我們已經和雅各講好了,在五旬節雅各和眾長老會見你,所以保羅才一定要在五旬節前趕到那兒。我相信那時彼得和約翰都離開了耶路撒冷,因為那個局面會叫那些有啟示的人都沒有辦法再留在耶路撒冷服事,所以只留下了雅各和眾長老,沒有其他的使徒,十二個使徒都離開了。 保羅上到耶路撒冷,結果被一個陷阱陷害了。我相信那些陷害他的亞西亞猶太人人,就是他到亞西亞傳福音時,對他非常厭煩的那班人 ── 厭煩他所傳的福音是另一個道路,不是他們猶太人的道路。我相信這時這批人已經到了耶路撒冷,並且已經告訴雅各了。照 F.F. Bruce 的說法,打發保羅去聖殿的人,就是在聖殿裡鼓動眾人起來喊叫肇事的人,如果是這樣,就太可怕了。但我覺得這不希奇,因為宗教是完全不合理的。一切的事都講理,就是宗教不講理。政治是講理的,政治裡有妥協,只有宗教沒有妥協。這個人相信的是這樣,另一個人相信的是那樣,完全無法妥協,所以大家就殺得你死我活,我把你摧殘掉,你把我摧殘掉。因著那些人在宗教裡,所以保羅去了,他們就會作事叫保羅脫不了身。結果大概有五、六年的時間,他沒有辦法盡職;即使後來被釋放了,他大概又盡職兩到三年的時間,也不能作什麼。 主僕人的終結 只有神自己 在這末了的七章,包括二十二章,就有一個很明確的描述:什麼叫作屬靈人,什麼叫作主的僕人。一個屬靈的人、一個主的僕人,雖然為主作了那麼多,但它不是終結,那只是過程;終結的顯明,第一是他只有神。到這個時候,保羅被捕以後,他就只有神了;要作工不能作,他只有神了。只有神與他同在,只有神站在他的旁邊,只有神繼續給他啟示,只有神作他的鼓勵,只有神作他裡面的扶持。 重新思考自己多年所謹守的 第二,叫他對他的一生忠誠的服事,產生了一個重新的思考。保羅經過這件事以後,我不知道他還有沒有再堅持「我向著猶太人我就是猶太人」,或是「我也需要守律法」,因為聖經沒有記載。但我相信保羅會有一個全新的思考:這麼多年,我對外邦人傳講福音,告訴他們沒有律法,但是我自己守律法;告訴他們沒有規條,但是我自己持守規條 ── 這到底合適不合適?我告訴他們基督是一切,但是我自己還許願、還願,在堅革哩剪了頭髮。 我相信在他被捕之前,他寫不出以弗所書、歌羅西書;這兩卷滿了啟示的書,是他被捕以後寫的。那時他只有神,只有神的同在,只有神的加力,神聖的啟示也加深了,因此之後他能寫出以弗所書和歌羅西書。他所領受的只有他自己和主知道,他若不寫這兩卷書,更沒有人知道;他寫了這些書信,叫我們領會他裡面的看見。現在經過了這一次的大挫折,就叫他裡面對主、對神聖的經綸,有了更高的看見。他對他自己所做的,開始有一個重新的認定,他思考這麼多年所做的,到底合適不合適? 被陳列在眾人面前受審判 第三,作為一個主的僕人,他開始被展示、被陳列、被公開地放在眾人面前,受眾人的判決與審判。 首先,他先被百姓審判,他對他們講了一篇道(徒二二);講道的結果,百姓就起來喊,「這樣的人,從世上除掉他吧!他是不當活著的。」然後大家就發了瘋,喧嚷、摔掉衣裳,把塵土向空中揚起。你看,人虛空到了和塵土為伍的地步 ── 這是在宗教裡的百姓。然後,千夫長把他救出來了。 接著,他就受宗教的審判,那就是二十三章,他在公會前分訴。公會就是最高的宗教法庭,換句話說,他們是根據一種的宗教信仰,願意忠誠地活在神面前,卻沒有神的旨意。這個公會包括祭司長、長老們、文士們,就是這一些赤誠、完全百分之百忠心為著猶太教的人。 宗教的審判以後,他就受政治的審判,就是腓力斯的審判。 然後他就受君尊權勢的審判 ── 就是亞基帕王的審判。 聖經不記載保羅晚期運作的果子 使徒行傳末了的這六章,好像神沒有記載這個時候的保羅有什麼工作的成果。面對百姓,他傳了那麼好一篇道,結果他們卻喊著「這樣的人,從世上除掉他吧!」面對宗教的人,他什麼都不能講,他一看就知道沒希望了,所以他就想辦法脫身。第一條路就是說,「我一切憑良心。」第二條路就是當他們想打他時,他就說,「我是法利賽人。」第三就是「我現在受審,是為了盼望死人復活。」這樣,他暫時就蒙了拯救。然後他受政治的審判,面對政治的審判,他又是另外一種說法。到末了是權勢的審判,他就起來作一個非常強烈的見證:我是一個在神聖主權裡、有神聖託付的人!結果,他就被解送到該撒那兒去了。在去見該撒的路途中,撒但也沒有放過他,起了大風,又叫一條蛇來咬他,他自己卻是忠誠的信靠於神。 奇妙的是,神完全不再提他工作的果子。我覺得寫書信的路加也是有點叫人傷感,以前無論出了什麼事,他都加上這麼一句,「神的道日漸興旺,得救的人增多」的話,現在連保羅說,「全船的人,神都賜給我了。」路加也不記載「他們信了耶穌」。等他到了羅馬租了房子,凡是來找他的,他也都接見,但是聖經也不記載有人得什麼實質的幫助。好像主就藉著使徒行傳末了這七章,來說出一個主的僕人到後來不再有什麼工作了。 一個主的僕人在他早期服事主、成長的過程裡,他有工作,他可以作許多;但是如果他有某一個程度的成熟了,那時他還是可以忠心,還是可以勞苦,還是可以接受託付,但神所要的卻百分之百就是他的職事、他的構成,而不是他的運作。所以使徒行傳只寫到二十八章。 照理應該有第二十九章來述說保羅住在羅馬的工作,如何在他神聖的啟示裡開始寫了以弗所書、腓立比書、歌羅西書、甚至寫了腓利門書,叫我們讀使徒行傳的末了得一點安慰。但聖經不是這樣,對於這一個一輩子跟隨主的大使徒,結束的話竟是,「保羅在自己所租的房子裡住了足足兩年,凡來見他的,他全都接待,放膽傳講神國的道,將主耶穌基督的事教導人,並沒有人禁止。」真可憐!甚至沒有一句鼓勵的話:「許多人都得了幫助,神的道大大興旺。」為什麼這樣結束這本書?是不是路加寫不下去了呢?應該不是,因為後來他還寫路加福音。那麼怎麼會到這個地步呢? 親愛的弟兄,這就叫作主的道路。所以到了二十三、二十四章,保羅就很強調這道路,這道路叫主的道路!當一個主的僕人被主製作成熟的時候,不再有外面的鼓勵,只有基督自己。不再有工作的果效,只有他職事的運作。職事運作出來了,它是超越時間、超越空間的。 我再舉一個例子。在二十七章他們遇到颶風的時候,保羅勸眾人吃飯,告訴他們「你們的性命一個也不失喪,惟獨失喪這船。因為我所屬所事奉的神,他的使者昨夜站在我旁邊說,保羅,不要害怕,你必定站在該撒面前,並且與你同船的人,神都賜給你了。」之後果然如此,會洑水的就跳下水去先上岸,其餘的人用板子或船上的零碎東西上岸,這樣眾人都得了救。這是肉身的得救,路加應該在這裡加一節說,「大家同聲讚美神,都信服了保羅的福音,都得救了。」是不是呢?奇怪的是,連這一點的鼓勵,聖經也不記載。 好像到後來,主對祂的僕人、對忠心事奉祂的人非常殘忍,好像一點不顧惜保羅的感覺。主似乎說,「保羅啊,你在以弗作工到那個地步,這樣的興旺,偶像都給你打倒了,甚至那個作偶像的人,偶像都賣不出去了,偶像的書也燒掉了,書的錢可以蓋一條街。現在我要叫你認識:你如果願意走拿撒勒人耶穌的路,到末了,就是沒有鼓勵,沒有可以叫你興奮的。你的路就是孤單的路!」 所以從十九章那次盡職以後,就開始了二十二章的被眾人審判,二十三章被宗教審判,二十四章被政治審判,二十五章被權勢審判。主好像說,「到後來,我願意叫許多面的人都來看你。百姓來看你,宗教來看你,政治來看你,權勢來看你,我要看看你能不能還是我的僕人。我對你沒有鼓勵了,但是我對你滿有啟示,你和我中間就完全產生了一個祕密的生活。你之於我,叫我完全享受你,完全得著你。如果你還能傳福音,還能帶人得救,都不能記在帳上,記在帳上的,是你和我獨一親密的關係。」弟兄們哪,如果你有這一種的認識,你再來讀這幾章聖經,就比較容易懂了,要不然就會覺得太沒有意思了。 二十三章 ── 經歷宗教的審判 二十三章是保羅經歷宗教的審判。二十三章開頭,我不敢說保羅是因為緊張,但的確有一件很奇妙的事 ── 千夫長一把保羅帶到公會中間,他馬上就講話,並且是叫人覺得有點古怪的話。二十三章一節,「保羅定睛看著公會的人。」這公會的人就包括祭司長、文士、法利賽人、長老們,就是宗教界的那些菁英,他們都來了。保羅一站到他們面前,就說,「弟兄們,我們在神面前行事為人都憑著良心啊!」可是,在宗教裡的人還有什麼良心?人一到宗教裡以後,至少良心的一個部分被遮蔽了,就是向著神的良心不再存在了。 祭司長和全公會的人,他們為著達到神所要做的事的那個良心還在,他們認為神要做這個事,神是要有安息日的,神是要有律法的,神是要有誡命的,神是要有規條的,他們認定神是要這些東西,所以在這一個部分已經沒有良心的問題了,他們就是這樣認定的。弟兄們,我們若不小心也會這樣!如果我們堅持某一種的實行,就叫我們這個部分的良心沒有感覺了;相反的,如果我們為反對而反對,這個部分的良心恐怕也沒有感覺了。真是要小心,宗教是可怕的! 保羅在這四個審判裡,最危險的就是這個審判 ── 宗教的審判。所以你看,他一講完,「大祭司亞拿尼亞就吩咐旁邊站著的人打他的嘴。」(徒二三2)這時保羅就罵回去,「你這粉飾的牆,神要打你!你坐堂為的是按律法審問我,你竟違背律法,吩咐人打我嗎?」(3)意思是,我只講憑良心,你打我作什麼?「站在旁邊的人說:『你辱罵神的大祭司嗎?』」(4)保羅一聽,馬上改口,「弟兄們,我不曉得他是大祭司;經上記著說:『不可毀謗你百姓的官長。』」換句話說,保羅面對宗教的時候,真是一籌莫展,知道他無論做什麼,到後來絕對都是死的;因為宗教審判人的時候,是不講情,不講理,不講法的,他們就是這麼認定的。 今天有一班人是可以沒有基督,卻不可以沒有對信仰有某一種主觀認定的實行。使徒保羅說,建造的根基就是基督,要建造在基督的根基上,但是這班人不是問人有沒有基督,而是問人有沒有某一種的實行,有沒有在流中,有沒有看見基督的身體 ── 他們所謂的身體就是一個特別的團體,其他重生的基督徒都不是身體。這是什麼?這就是宗教。宗教來的時候是非常殘酷的。 所以保羅一面對宗教,他似乎亂了章法,連大祭司也分辨不出了,也不像他面對百姓時能講那麼好的一篇道,講他在往大馬色路的上,大光如何四面照著他,他就仆倒在地……。多好的一篇道!這個時候,一面對宗教的權勢,一看圍繞他的,又是大祭司,又是文士,又是法利賽人,又是長老,這麼一個公會,就是最高的宗教決斷的法庭,他好像就找不著路了。 六節說,「保羅看出大眾一半是撒都該人,一半是法利賽人,就在公會中大聲說:『弟兄們,我是法利賽人,也是法利賽人的子孫。我現在受審問,是為盼望死人復活。』」他沒有說謊,但不都是真的,他說這些話為著是救他自己。換句話說,他是有智慧的,該說的就說,不該說的就不說。他說他是法利賽人,但是沒有說他已經信了主了;他說他是為盼望死人復活受審,但是他沒有說那個叫人復活的就是基督。他很聰明,講的是事實,卻不一定是全部的事實。 七節,「說了這話,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就爭論起來。」他們這麼一吵,保羅就得救了,因為他們自己內鬥起來!「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就爭論起來,會眾也分成兩黨。因為撒都該人說,沒有復活,也沒有天使和鬼魂;」撒都該人就是所謂的當時的摩登派,他們不相信天使,不相信復活,也不相信鬼魂。「法利賽人卻說,兩樣都有。於是大大的喧嚷起來。有幾個法利賽黨的文士站起來爭辯說:「我們看不出這人有什麼惡處,倘若有鬼魂或是天使對他說過話,怎麼樣呢?」」他們起來替保羅爭辯了。保羅真是厲害,他沒有花錢,卻把控告他的人變成他的辯士,成了他的律師了。他把他們帶到一個路上去,叫這班人起來為他說話了。 十節,「那時大起爭吵,千夫長恐怕保羅被他們扯碎了,就吩咐兵丁下去。」現在,法利賽人說,保羅是我們的;撒都該人說,保羅是我們的。兩邊都來拉保羅,要把他撕成兩半了,千夫長就「吩咐兵丁下去,把他從眾人當中搶出來,帶進營樓去」。我想這個時候,保羅很緊張。過了今天這一關,明天怎麼辦?因為這個審問今天失敗了,明天會繼續開庭。保羅現在面對的是一班認定一切的宗教人士,即使是神自己向他們顯現,他們也不會改變的,因為他們認定了 ── 我們的祖宗,有亞伯拉罕,有摩西;摩西給了我們律法和規條,而這都是摩西親自從神那裡拿來的,還有什麼比這個更大的?即使你告訴他們,「今天已經是新約的時代了,主耶穌已經來了,所有的規條、所有的律法都已經終結在基督裡了。」他們還是一樣的認定;有基督也是這樣,沒有基督也是這樣。 認定基督,不落在宗教裡 事實上,我願意告訴你,即使是基督徒,一產生像這樣的認定,就沒有基督了。今天我們的服事就怕基督不多。我們全時間服事主的,你怎麼在所服事的地方教會中供應聖徒?你說,我每個主日講個三十分鐘的道,週一負責弟兄交通,週二禱告聚會,週三陪孩子,週四出去看望,週五作小排。那你就要注意了,你這是「一週七次」,每週固定好哪一天作什麼,週週都一樣,沒有基督也知道要做什麼 ── 這就成為宗教了! 你能不能說,我現在有負擔在家裡一週有三個讀經聚會,週二一批人,週三一批人?如果週二是教會禱告聚會,你就去帶禱告聚會,每一次都講三十分鐘禱告的道,把整本聖經說到禱告的地方,好好地讀一遍,讀個三年,讀完以後,叫整個教會的弟兄姊妹,每一個人對於禱告的感覺是真的,感覺是重的,認知是清楚的,負擔是充滿的,然後全教會成為一個禱告的教會。這就不是宗教了。 弟兄們,宗教不屬於別人,宗教是在每一個人的血輪裡的。人一到宗教裡,做什麼事都是錯的。但是,如果你們不在宗教裡,你是積極的,是有負擔的,滿了傳福音的負擔,滿了查經的負擔,滿了和弟兄們禱告的負擔,滿了一同追求的負擔,滿了成全聖徒的負擔,滿了建立家聚會的負擔。當你裡面滿了負擔,任何打岔的事、消極的事就要因這些積極生命的流露而削減了。保羅所面對的是宗教,今天我們不小心也有宗教。今天人問你,「弟兄,你為什麼在家裡帶人讀經?」你能不說這是主叫我做的?你有負擔,就讓長老們知道,得著他們的祝福,這是很好的事,因為我並不贊成教會亂七八糟,你有這個負擔,我有那個負擔。但是弟兄們也不要到一個地步,凡事向人請示,凡事要人批准,一切要在「交通」裡,一切要在「配搭」裡,弄到後來,誰也不敢自由了。 保羅面對那些百姓,還是可以接受負擔,講了一篇這麼好的道,雖然結果並不好,百姓還是要殺他。但是到了二十三章,保羅面對公會時,就感覺不能再談什麼,整個情形是根本沒有希望了。所以他就很智慧的說了一半的話,叫他蒙了拯救。但是我想他是很懊悔的,雖然他暫時蒙了拯救,但是這樣面對著這些宗教人士的逼迫,他到底怎麼活下去? 你要知道,人落到宗教裡是沒有理智的,人落到宗教裡所做的那些非理性的事,他們都覺得是非常合理的。宗教真是不得了,百分之百主觀,百分之百認定,百分之百只有我對別人錯,所以後來我們看見政治不能解決宗教的問題。腓力斯明確知道,這事他不能解決,他不能講誰對誰錯,因為這是宗教的事,大家都對。就像你今天碰見那些堅持某些實行的,他也認為他這樣做是建造在使徒的根基上,因為他覺得這是使徒叫他這樣來得基督的,你是沒有辦法講他的。還有人會說,「只有我們是教會」,「只有我們是身體」,這樣的說法,要將兩千年多年來蒙恩的聖徒,還有今天在地上這麼多的基督徒置於何地呢?但他們還要說,「不、不、不,只有我們是真實的身體……」他們總是有話講的。宗教所產生的,是一個百分之百地殘酷的東西。 你要注意,沒有基督一定就是宗教。我們是在信仰裡,但除非你有一個活活潑潑的主,除非這活潑的主負你一切的責任,否則這個信仰一定是在宗教裡。不要說別人在宗教裡,我們不小心照樣在宗教裡;我們的做法,我們的規矩,照樣會是在宗教裡。 猶太人同謀欲殺保羅 保羅那一天被救出來,是因為撒都該人和法利賽人吵了起來。我相信那個晚上保羅需要主另外一種的同在來給他加力,所以到了晚上,主站在保羅旁邊,說,「放心吧!」(徒二三11上)這就表示保羅是很不放心的,他躲過了今天,明天總不能再這樣來一次吧;就算明天再逃過,總不會永遠逃過吧,遲早這些宗教人士一定把他殺掉的,所以他就不知道怎麼辦了。主對他說,「放心吧!你怎樣在耶路撒冷為我作見證,也必怎樣在羅馬為我作見證。」(11)主知道他要去羅馬,因此告訴他,我會帶你去羅馬,我帶你的方法可能不是你所盼望的,但是,我會讓你去羅馬為我作見證。你可以剛強,你可以放膽,你也可以安息在我的裡面。 十二節,「到了天亮,猶太人同謀起誓,說:『若不先殺保羅就不吃不喝。』」其實他們只要審問保羅,保羅是非死不可的,因為權柄就在他們手裡,他們說什麼就是什麼,又何必要在路上把他殺了?實在是愚蠢!「這樣同心起誓的,有四十多人。」我不知道這四十多個人後來是不是真的不吃不喝,都餓死了。總而言之,十四節說,「他們來見祭司長和長老,說:『我們已經起了一個大誓,若不先殺保羅就不吃什麼。現在你們和公會要知會千夫長,叫他帶下保羅到你們這裡來,假作要詳細考查他的事;我們已經預備好了,不等他來到跟前就殺他。』」那個祭司長也愚蠢,他應該說,「你們何必做這個事?交給我了,遲早會把他殺掉的!他在我的庭裡,權力在我。」他大概也是因為保羅在神面前行事為人都是憑著良心,對聖經也清楚得很,不知怎樣才能鬥贏保羅,就覺得這個辦法也不錯。 十六節說,「保羅的外甥聽見他們設下埋伏,就來到營樓裡告訴保羅。」外甥是姊妹的孩子。很奇妙,聖經並沒有記載保羅有姊妹,但是就在這個時候,保羅就有個外甥跑出來。十七至十九節,「保羅請一個百夫長來,說:「你領這少年人去見千夫長,他有事告訴他。」於是把他領去見千夫長,說:「被囚的保羅請我到他那裡,求我領這少年人來見你;他有事告訴你。」千夫長就拉著他的手,走到一旁。」也許因為保羅生來就是羅馬人,而千夫長自己只是個歸化的羅馬人,所以他對保羅就有一種的尊重 「千夫長就拉著他的手,走到一旁,私下問他說:『你有什麼事告訴我呢?』他說:『猶太人已經約定,要求你明天帶下保羅到公會裡去,假作要詳細查問他的事。你切不要隨從他們;因為他們有四十多人埋伏,已經起誓說,若不先殺保羅就不吃不喝。現在預備好了,只等你應允。』於是千夫長打發少年人走,囑咐他說:『不要告訴人你將這事報給我了。』」(徒二三19∼22) 「千夫長便叫了兩個百夫長來,說:「預備步兵二百,馬兵七十,長槍手二百,今夜亥初往該撒利亞去;也要預備牲口叫保羅騎上,護送到巡撫腓力斯那裡去。」千夫長又寫了文書,大略說:『革老丟呂西亞,請巡撫腓力斯大人安。這人被猶太人拿住,將要殺害,我得知他是羅馬人,就帶兵丁下去救他出來。因要知道他們告他的緣故,我就帶他下到他們的公會去,便查知他被告是因他們律法的辯論,沒有什麼該死該綁的罪名。』」(徒二三23∼29)換句話說,這是宗教事務,政治沒辦法判斷,說不出誰對誰錯,千夫長也看不出他有什麼該死該綁的罪。 三十至三十一節,千夫長的文書繼續寫著,「後來有人把要害他的計謀告訴我,我就立時解他到你那裡去,又吩咐告他的人在你面前告他。」於是,兵丁照所吩咐他們的,將保羅夜裡帶到安提帕底。安提帕底大概是希律的一個王宮,他們先帶保羅到那兒。三十二節,「第二天,讓馬兵護送,他們就回營樓去。」換句話說,他們先將他移到一個地方,叫人不知道保羅在哪裡,他們如果來劫獄,就找不著保羅。 「馬兵來到該撒利亞,把文書呈給巡撫,便叫保羅站在他面前。巡撫看了文書,問保羅是哪省的人,既曉得他是基利家人,就說:『等告你的人來到,我要細聽你的事。』便吩咐人把他看守在希律的衙門裡。」(徒二三33∼35)當巡撫知道保羅是基利家人以後,好像這個案子就重大起來了,很可能因為基利家人是代表一種的層次,是一個教育中心,是高一點的層次。 二十四章 ── 經歷政治的審判 現在保羅所要面對的就是政治的審判。 二十四章開頭說,「過了五天,大祭司亞拿尼亞同幾個長老,和一個辯士帖土羅下來,向巡撫控告保羅。保羅被提了來,帖土羅就告他說:『腓力斯大人,我們因你得以大享太平,並且這一國的弊病,因著你的先見得以更正了;我們隨時隨地滿心感謝不盡。』」他先對腓力斯說說好話,然後說:「惟恐多說,你嫌煩絮,只求你寬容聽我們說幾句話。」(徒二四1∼4)這個開頭實在開得不錯,你們為主說話也要學習有個好的開頭,但是不要說謊。 接下來他就說到保羅,「我們看這個人,如同瘟疫一般,是鼓動普天下眾猶太人生亂的。」(徒二四5)也就是說,這個人身上是帶菌的,無論到哪兒,哪兒就有傳染病,無論到哪兒,他就鬧事。並且這個人「又是拿撒勒教黨裡的一個頭目,連聖殿他也想要污穢;我們把他捉住了。你自己究問他,就可以知道我們告他的一切事了。」(5∼8)他說保羅這個人有病,無論到哪兒都搗亂,他是教黨的一個頭目,連聖殿都要污穢,這樣的人怎能叫他活著呢?「眾猶太人也隨著告他說:『事情誠然是這樣。』」(9)巡撫就點頭,叫保羅說話。保羅也有一個很好的開頭,他說:「我知道你在這國裡斷事多年,所以我樂意為自己分訴。」(10)換句話說,他說腓力斯不是糊塗的,不會胡亂定人罪,因此他樂意為自己分訴。 他說,「你查問就可以知道,從我上耶路撒冷禮拜到今日不過有十二天。」也就是說,他怎麼可能搗亂呢?他才剛到耶路撒冷不久。第二,「他們並沒有看見我在殿裡,或是在會堂裡,或是在城裡,和人辯論,聳動眾人。」第三,「他們現在所告我的事並不能對你證實了。」第四,「但有一件事,我向你承認,就是他們所稱為異端的道,我正按著那道事奉我祖宗的神。」保羅還是很有負擔傳福音。先前他不對大祭司傳福音,因為知道傳了也沒有用,他對他們只有講復活,叫他們彼此辯論起來。保羅在這裡對腓力斯傳講,雖然不像對神的百姓傳講得那麼細,可是,他還是厲害地說,「有一件事我對你承認,就是他們所稱為異端的道,我正按著這個道事奉我祖宗的神。我是在走一個路,這個路對他們來說是異端,對我來說,我是按著這個路事奉我的神!」 事奉神的窄路 這個路是什麼路呢?第一、是神的道路(徒十八22);第二、是生命的路(徒二十二28);第三、這是一條窄路(太七14);第四、這是一條經歷的路(彼後二2)。總的來說,這是神聖經綸的路,是救恩的路,實在來說,就是神的路。這個神的道路就是生命的道路,這個神的道路就是真理的道路,當你要走的時候,它又是窄路,不僅是窄路,它還是正路(彼後二15),它也是義路(彼後二21)。 你們知道你這一輩子走什麼路嗎?你要說,走神經綸的路,走神救恩的路。但是你在走這個神經綸和救恩的路的時候,你要注意,第一,它必須是有神的,因為它是神的路,你在神之外注意任何的事物就叫你出差錯。你要走在這個路上,只能有神,只能享受神,只能得著神,只能經歷神,只能在神裡成長,因為這條路,就是神的路。什麼時候神不見了,這個路就出問題了。這個路的主軸若不再是神自己,你所走的路就開始有問題了。 在這個路裡有兩個大的東西,一個是生命,一個是真理,所以它也叫生命的路,它也叫真理的路。當你有神,以神為中心來走這條路的時候,你所經歷的是生命,約束你、也鼓勵你的是真理。生命在你的裡面,叫你有能力走這個路;真理環繞著你,叫你不能走岔路;所以它是生命的路也是真理的路;可是當你真在走的時候,它又是一條窄路。 人在地上的路都是很寬的,但是當你來追求主、跟隨主的時候,路就變得很窄了。窄路是什麼意思呢?就是你只能在這個路上走下面一步,然後再接著下面一步,然後再接著下面一步,你是沒有辦法規劃你前面的路的。就像爬山,爬山的路都是窄路,你不知道什麼時候會轉彎,你不知道什麼就會有一個很陡的坡,你也不知道什麼時候會遇到平坦之處,因為你往前看是看不遠的。 我們這一些受過教育的人,人生的每一步路都是有規劃的,有多少人能講「我沒有規劃,我下一步仰望神的帶領」?能這樣說的,就是得勝者。誰能講「我只知道這一步,我不知道下一步」?一個人若只知道這一步,不知道下一步,他的下一步就只能是神的路,是生命的路,是真理的路,是義路,是正路,下一步就只有主親自來帶領。你如果一生能夠這樣一步一步走,你就走在那個道路裡了。 然而你也不要洩氣,以為作基督徒這麼難,就算我這七十二歲的老人,也是常常規劃而都是沒有神的,因為人一興奮就開始規劃了。但是我還是有主,一規劃心裡不平安了,就知道還是要來仰望主的憐憫。我不是叫你不要有眼光,你應該有眼光,但是你一步步走的時候,你要領會這是一條很窄的路,叫你不那麼自由,叫你必須在聖靈的規範裡在這條路上來跟隨祂。 保羅在這裡很強烈地說,「他們所稱為異端的道路,我正按著那道事奉我祖宗的神,又信合乎律法的和先知書上一切所記載的,並且靠著神,盼望死人,無論善惡,都要復活,就是他們也有這個盼望。」(徒二四14∼15)連猶太人也是這樣盼望的。他們要律法,我也要律法;他們要合乎律法的事,我也要合乎律法的事;他們要遵從先知書的事,我也遵從先知書的事;他們等著復活,我也等著復活。認真說,很多地方是一樣的,但這條路不一樣,他們的路是宗教的路,我的路是神經綸的路。 「對神對人常存無虧的良心」 保羅又說,「我因此自己勉勵,對神對人,常存無虧的良心。」我們要問這個問題,保羅為什麼突然對良心這麼有興趣?宗教審判他,他一開頭就說「良心」;現在政治來審判他,他還是說到良心。他對在宗教裡的人說,你總要認識人是有良心的,而我就是憑著良心來事奉神的;你如果根據你的良心那樣事奉神,求你允許我根據我的良心這樣來事奉神。現在面對腓力斯,他就不僅講良心,他也講到對神對人常存無虧的良心。因為腓力斯的妻子是希律的女兒,原是已經結婚的;但腓力斯又去追求她,叫她離婚再嫁給他。所以保羅特別對腓力斯題到良心,他見證自己無論對神對人,都常存無虧的良心。 保羅接著說,「過了幾年,我帶著賙濟本國的捐項和供獻的物上去。正獻的時候,他們看見我在殿裡已經潔淨了,並沒有聚眾,也沒有吵嚷,惟有幾個從亞西亞來的猶太人。」(徒二四17∼18)保羅的意思是他沒有鼓動人生亂,這些猶太人是他在亞西亞傳福音的時候,就和他產生不愉快了,因為他傳的福音是不要再在律法裡,而要在基督裡。「他們若有告我的事,就應當到你面前來告我。或不然,這些人若看出我站在公會前,有妄為的地方,他們自己也可以說明。縱然有,也不過一句話,就是我站在他們中間大聲說:「我今日在你們面前受審,是為死人復活的道理。」」(19∼21) 保羅發覺自己在面對宗教的公會時,他是用了技巧了,但是神更喜歡他信託神,神似乎說,「即或你不用這個技巧,難道我就不能救你嗎?你用技巧,這是你的智慧;你用這個技巧,所以你被釋放了;但是你如果不用這個技巧,我不是照樣可以救你嗎?」特別是當夜,主站在他的旁邊,對他說,「放心吧!」我想那個時候保羅大概很有感覺:「今天是我的智慧救了自己,如果我不用我的智慧,神難道就不能救我嗎?神不是照樣可以救我嗎?」所以這件事連保羅自己也承認是他的一個缺欠。 二十二節,「腓力斯本事詳細曉得這道,」因為拿撒勒人耶穌的道路一被宣揚開來,他這個作巡撫的懂得,在撒瑪利亞省這個地方,產生了兩種教派,一種是相信只有耶和華神,一種相信有耶穌從死裡復活,這種事發生在他的轄區,鬧得轟轟烈烈的,多少萬人信主,多少人悔改。所以這裡說,他本是詳細曉得這個道路的。 因此,腓力斯「就支吾他們說:「且等千夫長呂西亞下來,我要審斷你們的事。」於是吩咐百夫長看守保羅,並且寬待他,也不攔阻他的親友來供給他。」真好!我覺得在這個無路的時候,主也不叫人太艱難,起碼保羅可以活得好好的,要吃什麼,要喝什麼,要穿什麼,主都供給。所以主在祂的權柄裡,叫腓力斯不攔阻保羅的親友來供給他。 政治不能解決宗教問題 這裡也說出一個問題,就是政治不能解決宗教問題。至少腓力斯不能解決他們的問題,所以他就用「且等千夫長呂西亞下來」這個話來拖延審判。我相信他寫了信給呂西亞,叫他千萬不要上來,呂西亞的確也沒有來。腓力斯知道這個案子是不能斷的,所以他就用拖的辦法,等到大祭司等人受不了,都回去了,問題就解決了。要是真的上來開庭,他是沒有辦法解決的,因為這是個宗教案件。 弟兄們,你要知道,在宗教裡的人沒有一個人不認為自己是對的,甚至一個佛教徒也覺得他是對的,一個在基督教宗派的人也覺得他是對的。我遇見一個基督徒,很好的一個基督徒,他說他只有一個負擔,就是禱告,在他那裡有一個團契,這個團契就是專門禱告。我聽了,也只能說,請你為我禱告。若我說,神是有經綸的,不僅要禱告,我們還要在神經綸中。他會說,主救我就是要我禱告,主給我的託付就是禱告,主在我身上的帶領是禱告,我這一生不做別的,就是禱告。弟兄們,你說這是對還是錯?我只能說,沒有對錯。你願意走神經綸的路,感謝主;他願意走禱告的路,我想,在基督的身體裡廣大的來說,也需要人來禱告吧!因為宗教的事是沒有人能斷是非的。 保羅不再用人的方法解決問題 二十四節說,「過了幾天,腓力斯和他夫人 ── 猶太的女子土西拉,一同來到,就叫了保羅來,聽他講論信基督耶穌的道。」或許保羅傳福音有那麼一點點的果效,也許腓力斯臨死的時候信了主了,但是聖經裡沒有記載,從這一章以後,聖經不再記載保羅任何福音的果效。聖經好像已經不注意這個了,聖經注意的是保羅這個人,注意一個成熟的主的僕人如何面對一切 ── 無論百姓起來審判他,宗教起來審判他,政治起來審判他,但他絕不放棄主在他身上的託付。 「保羅講論公義、節制,和將來的審判。」(徒二四25上)保羅知道腓力斯的歷史,所以在這裡告訴他:你知不知道神是義的?你知不知道人活著是要有節制的?你知不知道主要來審判?所以「腓力斯甚覺恐懼,說:『你暫且去吧,等我得便再叫你來。』」(25下)二十六節,「腓力斯又指望保羅送他銀錢,」其實這是很好辦的一件事,保羅如果給了錢不就沒事了?但是保羅沒有這樣做。「所以屢次叫他來,和他談論。」這一談,談了兩年。腓力斯也真有耐心,每次把他叫來,就看他手裡有沒有帶錢;沒有帶錢,保羅就講論一番,把他嚇得要死,然後就回去了。過了幾天,又叫他一次,看他有沒有帶錢;就這樣過了兩年。 二十七節,「過了兩年,波求非斯都接了腓力斯的任;腓力斯要討猶太人的喜歡,就留保羅在監裡。」我讀到這裡的時候,很有感觸。一個服事主的人,到他成熟的時候,他所有的遭遇,都不是一般人所想像那樣順利的,有時甚至是背道而行的。你看,保羅到後來,聖經都不再記載他任何工作的果效了,只記載他所經歷的一個接著一個,一個接著一個,一個接著一個的試探,都是不容易的;無論到百姓的面前,到宗教人士面前,後到政治面前,都是不容易的。但是保羅在主的憐憫裡。還是作一個見證,無論主把他放在哪裡,他都是神所使用的一個主的僕人。(韜) | |
| (2007/4/3am 克里夫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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