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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篇 聖化 ── 蒙恩者一生在基督的生命裡得救的過程(十二) ── 羅馬書鳥瞰(三十八)
(本篇信息未經講者校閱,僅供追求用) 在得聖化經歷中的掙扎 神的律、罪的律 羅馬書七章7到25節的描述,很可能是保羅未信主前在猶太教中的經歷。他是個猶太教徒,外面有神的律 ── 猶太教的律法,裡面有肢體中罪的律,因為他和我們一樣,都是墮落的人。但是,對於一般的信徒來說,我們得救以前雖然沒有神的律,但是羅馬書二章說,「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他們顯出那寫在他們心裡律法的功用,他們的良心同作見證,……」(羅二14∼15)一面來說,我們跟保羅不一樣,保羅從小所受的教導,就有律法,我們從小沒有這樣的教導;但是,我們的良心也同作見證,所以我們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 所以,在我們沒有得救以前,也可能有保羅那樣掙扎的經歷:沒有得救以前,也會感覺願意作好,但是不一定作的來。譬如說,一個弟兄得救以前是很調皮的,雖然也懂要作好孩子,不要讓父母傷心、生氣;但是就是作不來,明知道什麼是對的,卻作不來。所以,我們沒有得救以前,多多少少也有保羅那樣掙扎的經歷。 不會取用作妻子的地位 但是,我們大多數信主的人在愛主以後,對律法就特別有回應了。可是卻不知道,我們應當是作妻子的。作妻子就好辦了,因為一切事都是丈夫負責。 但是我們的難處,就是偏偏不肯作妻子,弟兄堅持要作男弟兄,姊妹也堅持要作女弟兄,個個都是弟兄,都要作丈夫。「作丈夫」,就是來經歷罪的權勢在我們身上把我們擄去的情形;所以我們信主、愛主以後,都會有一段時間,有更加深,更實際同樣的經歷。換句話說,我沒有信主以前,就知道我要作好;信主以後,更知道我要作好;愛主以後,就決定要作好。但是就因為這樣,反而就作的更不好。 因為在信主、愛主以前,這個律不是那麼明顯,在良心裡是有的,感覺裡是有的,也是知道的,雖然沒有從神那裡來的律法,也有從孔夫子來的律法,結果都是活在掙扎裡面。一個人信主、愛主以後,應該就是嫁給主的了;主是我們的真丈夫,主是我們的人位,主負我們一切的責任,主給我們一切的帶領。偏偏我們就喜歡出頭,拒絕以基督作丈夫,拒絕成為一個女人,都想作男人。 因為我們不會取用作妻子的地位,所以在愛主以後,就會有一段時間,有更加深更實際同樣的經歷。李弟兄告訴我們,在我們的經歷裡,罪利用律法,律法也幫助罪在我們裡面發動。聖的、善的律法應該和罪是隔隔不入的,但是在經歷裡的確是:罪利用律法,律法也幫助罪,在我們裡面發動,有律法在那裡,罪就發動的特別厲害。在律法之先,罪是休眠的,因為我並不知道罪的好壞。等到律法出現,罪就復甦過來了。 律 每一個生命,都有牠的律。所以當我們說這裡有三個律的時候,所著重的是三個生命。神的律,就是根據神生命的所是而有的一個見證。心思中為善的律,就是根據人所是的生命的盼望而產生的律。還有肢體中罪的律,就是撒但的生命和性情住在人的肉體裡面而有的律。 換句話說,當你活著的時候,到底是幾個生命活著?在你這個人身上,的確是有三個生命。沒有得救的時候,只有兩個生命,就是人的生命和罪的生命。得救以後,人就有三個生命了,裡面有神的生命,中間有人的生命,外面有罪的生命。這三個生命是同時共存的。按理說,罪的生命應該是失業、沒有事可作了;神聖的生命在裡面,是要作王的;人的生命,是要像女人依附並服事他的神丈夫。這個律乃是operating law(運行運作的律)。 我們得救的時候,神聖的生命就進到我們的裡面來,這生命有一個律,叫做生命之靈的律,這律和外面神的律是相對應的。譬如說,我們人肉身的律,是需要吃飯的,生命之靈的律,是需要聚會的;人不吃飯就會衰敗,而神的生命在我們裡面,你不帶「祂」去聚會,不讀經禱告,不親近祂,祂在你裡面就會受攔阻,但祂不會死,因為祂是永遠的生命。 我們的經歷 在我們外面有神的律,在我們的裡面有生命之靈的律,就是神的律在我們裡面藉著神聖的生命而有的實化。在我們身體裡有罪的律,在我們的魂裡有心思為善的律。每一個律都是都是一個生命的運作。人怎麼活著,就看你根據什麼律來活,你若是根據生命之靈的律來活,你就覺得榮耀、得勝、喜樂、剛強、超越,因為你是在神的生命裡活著。如果你是用心思為善的律來活,你就會發覺常常被打敗,被罪的律擄去,叫你覺得非常的頹喪。如果你憑著罪的律來活,換句話說,連人為善的律你都不管了;就像那些犯罪犯到極點的,都是很有理由的。他們在這些裡由裡甚至不覺得有什麼罪,覺得就應該這樣犯罪。 複雜的人 人活著不簡單,就外面看,就是一個善良的好人。但是他有三個生命,一面來說,在最深處重生的靈裡,有生命之靈的律,與神外面的律完全一致;也有人魂生命中心思為善的律;然後在我們的肉體裡有罪的律。一個生命帶進一個律,每一個得救的人都有三個生命,而這三個生命都在那裡運行。關於罪的律,你只要不給祂職業作就可以了;心思中為善的律應該不能作老闆,卻又要作老闆;還有一個,就是在我們最深處真正作「當家的」,就是神聖的生命。這個當家的在我們裡面,要負我們一切責任,要給我們一切的供應,要叫我們得著最完美的人生。但是我們這些嫁給祂、已經是他妻子的女人,偏偏就是常常想出去「打工」,覺得祂的供應不夠豐富;每一次出去「打工」,就灰頭土臉的回來,但是一次次教訓似乎不夠,總還要去「打工」。 我們常常重複這樣的經歷,我們是不能好的,每一次的好都是生命之靈的律作的,下一次你就要「打工」了。譬如弟兄們為主說話,「上一次講得這麼好,地大震動;這一次,我要講得日月失色。上一次我講得大家都感動,這次我要講到每一個人都流淚。」這就是「打工」了。本來好好的,為主說話之前,你禱告、呼求主、仰望祂、和祂一致、緊緊的聯於靈,結果講得真好,你就講「感謝主」,但實際上可能是感謝肉體。下次你就「打工」去了,一直預備、研究、查希臘文,搞的天翻地覆,主卻不見了。 人很奇怪,總不肯安安靜靜在家裡作妻子,喜歡到外面「打工」幫助賺錢,最後就會有一些痛苦掙扎的經歷,說,「主啊,我實在不行。」但是我願意告訴你,凡沒有這些經歷的人,大概不會真正享受到生命之靈的律,因為生命之靈的律是為著那些苦惱的人。 我們的本性 ── 願意答應神的律 我們從一些經歷裡就看見,第一,神的律是聖的,誡命也是聖的、義的,並善的,所以,這個在外面的律完全沒有問題,因為這就是神的自己,所以是聖的、義的、善的。然後,在我們的心思中,就有為善的律,所以我們的本性,是與神的律相呼應,是願意答應神的律的。我們心思中為善的律,一直想要討神的律喜歡,但是神的律對牠連理也不理。我們的本性對神的律是「一廂情願」,看見神的律,想要把牠活出來,卻不知道這是「死胡同」,行不通的,因為神只要神。祂會說,「你不要來到外面找我,你要到裡面找我,好好活在生命之靈的律裡,生命之靈的律和神的律是完全一致的。」 我們心思中這個為善的律,想要做好的律,對神的律來說完全是一廂情願。凡是你要的,到後來都做不到;你不要,倒反而好像做到了。所以雖然我們心思為善的律,我們的本性,對神的律是一廂情願、願意討牠的喜悅,叫牠滿足。但是在我們肉體中的罪性,在我們的肢體裡那個罪律的運行,叫我們的肢體犯罪,叫我沒有辦法。所以我們若沒有在基督裡的實際,就是屬肉的,已經賣給罪了。 我們若沒有在基督裡的實際,就是「賣給罪」 什麼叫作賣給罪?這個賣,原文的意思是「任意處置你的財產」,或者「提供這個服務換取你的價值」。換句話說,我這個人應該是神的產業,但現在我好像被人任意處置。譬如有一個人說,「讓我賭,就是死在賭場裡,我也願意。」那就是賣給罪了。人不知不覺的在世界的某種的服務裡,如舞場、賭場、電影院、書籍等,把他真實的價值換掉了。 你本來是非常有價值的,是屬於神的,為著神的,聯於神的,讓神藉著你得彰顯的,神的經綸是藉著你得著成就。但是撒但進來以後,給你一些在罪裡的服務,叫你不知不覺失去了你的價值。 不錯,你常常犯罪以後,裡面感覺不能再這樣;也許你會說,「主啊,我實在不知道,罪來引誘我的時候,我就常常賣給罪了。」但是,犯罪的過程常常是有一種的服務,撒但國度的服務,叫你覺得很喜樂、很滿足、很有享受,叫你覺得這樣作很有意思,甚至會叫你覺得高尚。然而這個服務實在是可怕的。無論多高尚、合理、合法、合道德,當這個服務把你在神面前的價值給拿掉的時候,就是賣給罪了。譬如說,一個人去各處旅行,這好不好?下個禮拜去巴黎,再下個禮拜去希臘雅典。這並不是罪,但是這裡不是罪的問題,而是你的價值失去的問題。我本來是崇高的,是有價值的,是活在神經綸裡的,是為著神來活的,結果有一個東西把我買去了,我是賣給罪了。有一種的服務來了,叫我失去了我在神面前的價值,我就是賣給罪了。 弟兄姊妹,如果你有這種領會,你就知道,很多東西不是對錯的問題,不是該不該的問題,而是你個人有沒有持守神所量給你的價值的問題。你若看見這個「賣給罪」的情形,你會有非常很高的警覺,不只「四非」是罪,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而是凡叫你離開了神在你身上的心意,叫你不能成就神在你身上的心意的,都是罪。所以你要小心,因為一不小心,你這個人就賣給罪了,真可憐。 罪的律是動態的、滿有能力的 不僅這樣,罪還是在肉體中的,所以我們的肉體中沒有良善。凡肉體沒有一個是好的,因為這動態的罪、在我們肢體中滿有能力的罪的律,把我們擄去了。這罪在我裡面是一種能力,不僅住在我們裡面,更叫我們失去我們的價值。 在生命之歌第二首第一節說到罪,「難道寶血果然有功效?竟能救我這罪魁,雖然惡者控告我不聽,我也醜陋軟弱,罪的勢力漫過我全人,常使我驚駭顫抖,我常感覺我被罪吞沒,寶血卻能救贖?」所以罪是一種的權勢把我擄去,當你看見罪來的時候,你裡面有一種說不出來的懼怕,一點辦法都沒有。好像我們基督徒都會有這個經歷。有時候,我們活的很好;但有的時候,當罪在那裡發動,我們害怕,甚至說,「主啊,救我。」但這不是主救你的問題,而是你是不是活在生命之靈的律裡的問題。 在我們肉體中的罪是動態的,成為我們肉體中滿有能力的罪的律。譬如說,我肚子餓了,我就要吃飯;這是一個律。罪在那裡說,我非要叫你犯罪不可,這也是一個律,這個罪的律是滿有能力的,就把我們擄去了。為什麼?因為我們常常還覺得,我願意作好。就好像中國一個有名的大臣叫葉名琛,他裡面的名字叫作不站不和不走,八國聯軍時,他要守成,要忠心,要報國,別人都打到門口了,他還說,我不能走,我要報國。這就像心思中為善的律,罪都已經到門口了,要牠的命了,牠還逞強,然後就被抓去活在罪的律裡。 似乎很多時候我們的弟兄姊妹也是這樣。他們缺少一種的態度,「我必須活在靈裡,我必須活在生命之靈裡,我必須要作一個妻子,讓主在我身上居首位。」卻是一直逞強要作好,要行善,直到被罪吞滅為止。這就是心思中為善之律想勝過肢體中罪的律,卻總勝不過的情形。 罪的律佔據全人 罪的律佔據我們的全人,叫我們用肉體來服事牠。羅馬書七章二十五節說的非常強,「這樣看來,我自己用心思服事神的律,卻用肉體服事罪的律。」我們想要服事神的律,結果卻用肉體服事罪的律。罪的律是老闆,罪的律佔有我的全人,這就叫我成為一個苦惱的人。 我們成為一個苦惱的人 什麼是苦惱?這個字,在原文裡可能連於一個天秤,你站在天秤上,想要持平,結果不能持平,就帶進一些被刺的經歷。 人都渴望能「持平」,一切很美好的活在主面前,偏偏在天平這一邊罪這邊就是重一點,所以就「刺傷」自己了,但是怎麼刺也沒有用,自己就成了一個苦惱的人。我們的經歷還不太多,最多就是嘆口氣。但是這裡說,因為這個人願意來順從神的律,願意來和神一致,卻發覺這個罪律的權勢這麼強,他就說,「我真是苦惱的人,像在天秤上,無論怎麼努力,都無法持平。」 我經過一個刺痛,但這刺痛不能解決問題,卻是叫我盼望脫離這屬死的身體。這脫離不是搬開,而是蒙拯救從罪的律出來,經歷一種聖靈的水流。好像本來是在一個池塘裡,水流來把我衝到池塘外面去,衝到河裡去了。我願意脫離,我本來是這樣受限制,限制在死的裡面,限制在罪的裡面,但現在我真是願意從裡面脫離。神聖的生命,像水流一樣來幫助我脫離。「誰要救我脫離那屬這死的身體?」(羅七24) 罪的身體 罪的身體,是舊人墮落的部分,是墮落的身體,由罪所居住霸佔、佔有並利用。這身體是藉著我們的舊人與基督同釘十字架而失業了,所以這個罪的身體認真說是找不到職業的。 屬死的身體 我們的身體不僅是罪的身體,還是屬死的身體。什麼是屬死的身體?就是死藉著罪,在我們裡面運行的身體。罪不斷的把死的元素,加到我們的身體裡。死是從那兒來的?死是從罪來的。沒有罪,就沒有死。死的經歷是從罪的經歷來的,有了罪,活在罪裡面,就是活在死裡面。 每一次罪的運作都將更多死的元素加到身體裡去,不僅叫我們的身體衰敗,也叫我們完全沒有能力來討神的喜悅。如今因著我們的舊人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當我們憑著新丈夫,就是活的基督來活著,我們就沒有罪的身體的問題了。 律法是屬靈的 律法是屬靈的,律法在素質、性質和品質上是屬靈的,都與那是靈的神是一樣的。律法就是神的顯出,但沒有神的運作,我們心思為善的律向著律法是一廂情願。只有我們在靈中那生命之靈的律,才能與神的律相配。 我們心思中為善的律,與神的律是完全不相配的。雖然我願意和神的律相呼應,但我不作;我雖然恨一切與神的律、神的誡命相對的事,我卻去作。為什麼?因為在我裡面有罪的律。我願意用心思服事神的律,卻不能實化牠。結果,我就成為心思的律和罪的律的一個戰場了。 最疲累的戰場 全宇宙最疲累的戰場就在你身上,即使現在巴勒斯坦的爭戰,也遠比不上你這個戰場這麼激烈。那個戰場是偶然打一槍,你這個戰場卻是從早打到晚。 我成為一個戰場了,因為我發現罪的律,就是那惡與我這個願意為善的人同在,真是苦啊。你說我是不是苦惱的人?我真是苦,因為我真是想做好人,真想好,但是那個惡就是不肯走,一直和我同在,而且控制我。 在我心思中為善的律雖盼望成就神的律,但我總是失敗,被肢體中罪的律擄去,無論我怎麼盼望,怎麼要求,這個仗沒有打贏過。就是偶然有一次,馬上就變成下一次失敗的根基了。譬如說,我是個發脾氣的人,偶然有一次,過了十天、八天沒有發脾氣,就感謝主,「我已經十天沒有發脾氣了。」你等等,下午可能就會發。人雖偶然有一次得勝,下次失敗就會跟著來了。 所以到末了,你認定自己的身體是屬死的身體。你若盼望從這屬死的身體裡得著拯救,只有一個方法,就是死了;卻不是你的身體死,而是藉著基督的身體死,就叫你脫離了罪的律。 我們的拯救 ── 基督與我們有生機的聯結 「……你們藉著基督的身體,向著律法也已經是死的了,……」(羅七4)我不必再憑自己追求神的律了,因為神聖的生命進到我裡面以後,神的律已經被實化到我裡面來了,牠是我的了。所以我有一個認定,我的身體是屬死的身體,我盼望從這身體裡面得著拯救。感謝神,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祂是滿了拯救的,祂這活活的人位,藉著與我們有生機的聯結來成為我們的拯救。你要說,「主啊,謝謝你,我現在真盼望快快來到羅馬八章,如果住在七章裡,我就苦死了。」感謝主,「如此,現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沒有定罪了。因為生命之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已經釋放了我,使我脫離了罪與死的律。」(羅八1∼2)求主憐憫我們。(韜) | |
| (2002/4/12am 多倫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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