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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 浸
(本篇信息未經講者校閱,僅供追求用) 讀經:太二八19,徒二38,羅六3∼4,加三27∼28 人對「受浸」的觀念 在基督教裡關於受浸的方法很多,不同的宗派有不同的根據和實行。譬如,長老教會是實行點水禮,浸信會是實行浸禮,特別是有一個叫作「基督的教會」(The church of Christ),他們認為惟有在這個教會裡受浸的人才算真得救。 現在讓我們回到聖經來看「受浸」這件事。馬太福音二十八章十九節說,「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將他們浸入父、子、聖靈的名裡。」 這節經節是主耶穌復活以後,囑咐門徒的第一件事。然而,同樣的一段話,不同的人卻有不同的解讀。有人說,「奉父、子、聖靈的名」,所以你要浸三次,一次是父,一次是子,一次是靈;有人說,受浸是埋葬,所以人必須往後倒;有人說,受浸應該是趴下,因為死是永遠埋在下面,不再出來;還有人主張受浸要蹲下去。 除了這些講究以外,有的人還講究「水」。有人說,主耶穌是在約旦河受的浸,所以任何的水都不行,一定要河裡的水;還有的人說,河裡的水不行,一定要約旦河裡的水,因為主耶穌是在約旦河裡受的浸。這許多受浸的方法,好像把受浸變成一個很特別的事,反而忽略了,這位三一神才是焦點,祂完成了一切救贖的工作,赦免了我們的罪,進到我們裡面作生命,成為我們的救主。 聖經裡「受浸」的意義 這位救主有兩個非常特別的命令,第一,每一個信主的人都需要受浸;第二,每一個信主的人每週要一同在祂面前吃餅、喝杯來記念祂。照理說,這一位的神是無所不在、無所不能的,祂是自有永有的那一位,祂比一切的事物都大、都高,所以祂不需要在乎任何的禮儀,因為任何禮儀和祂所成功的救恩相比,都太小了。然而特別的是,這樣一位超越的救主,在祂死而復活以後,所託付門徒的第一件事,就是出去傳福音。祂說,「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將他們浸入父、子、聖靈的名裡。」 所以使徒就開始傳福音,一傳福音就三千人得救;得救以後,他們就問使徒彼得,「我們當怎樣行?」彼得就對他們說,「你們要悔改,各人要靠耶穌基督的名受浸,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徒二37∼38) 關於受浸,保羅講得更深,他說,「豈不知我們這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浸入祂的死麼?所以我們藉著浸入死,和祂一同埋葬,好叫我們在生命的新樣中生活行動,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人中復活一樣。」(羅六3∼4)受浸有兩大重點:第一,受浸是浸入祂的死,在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第二,受浸叫我們這個人屬於基督、穿上基督,使我們能過教會生活,如同保羅在加拉太書所說,「你們凡浸入基督的,都已經穿上了基督。沒有猶太人或希利尼人,沒有為奴的或自主的,也沒有男和女,因為你們眾人在基督耶穌裡,都是一了。」(加三27∼28) 受浸是歸入三一神 聖經說到的「受浸」,和我們所領會的「受浸」不太一樣。我們通常的領會是,現在我信了耶穌,為了加入基督教,我就得受洗。事實上,受浸深具屬靈的含意。我曾經寫過一首詩歌,叫作「受浸的見證」,說到受浸有三個主要的大點:第一,受浸是歸入三一神;第二,受浸是埋葬老世界;第三,受浸是浸入祂的教會 ── 祂的身體、祂的新婦。 第一節詩歌說,「受浸是歸入三一神,我真希奇這救恩,我原罪人在虛無中,竟得復活生命。藉神聖靈我得重生,神聖的生命我有分,神的豐富我能嚐盡,神一切我經營。」這個救恩和廟裡的偶像所給人的祝福完全不一樣。偶像給人的是短暫、外面的東西,而神給我們的是一個生命、生機的聯合,是一個永遠的祝福。原來我們都是罪人,但因著神的救恩,我們得著了復活的生命;藉著神的聖靈,我們得著重生,有分於這神聖的生命。 神與人生命的聯合 我們這個人原本和神無分無關,神是神,我是我。有人說,「我不信神,我和神沒有關係;」有人說,「我信神,但我和神還是沒有關係。」然而,神的存在不會因為你的相信或不相信而改變,因為神就是神,祂是自有、永有,今是、昔是、永是,永遠存在的一位,祂也是全豐、全足、全有,那創造、托住、承受萬有的一位。奇妙的是,這位至高至大的神,祂愛人到一個地步,巴不得與人聯合起來。這位神不僅要你相信祂而已,祂巴不得你和祂有一個生命的關係。這個生命的關係最好的見證就是受浸。受浸就是浸入三一神、歸入三一神,見證從此以後,我是和這位三一神聯合,我不再和其它的事物聯合了。 人總是有一些東西是屬於自己的,是與他這個人聯合的。譬如,有人買了一棟房子,一有時間就裝修他的房子,因為這棵房子是屬於他的,房子與人已經聯合了。或者,有人買了一部車子,車子一髒就趕緊洗。為什麼?因為這部車是他這個人所擁有的東西。 受浸,就是了結與世界聯合的關係。受浸以後,人要宣告,「從此以後,我和別的事物沒有任何關係了,今後我只和這位三一神有聯合的關係。」神只有一位,但祂又是父、又是子、又是靈。因為有了父、才有主;有了主的復活,才有靈。當靈給我們經歷的時候,我們經歷的是聖靈住在我們裡面,也就是三一神住在我們裡面。 今天我們和神之間有一個生命的關係。神就是我們的生命,好叫我們能嚐盡神生命裡的一切豐富。我們在世為人的時候,一輩子享受神都享受不完;到了永世,還要再去享受祂。怎麼享受祂呢?我們一旦與神聯合,就能嚐到神的豐富,並且開始經歷、享受、承受神所給我們的一切豐富,叫我們的人生有一個全新的開始。 受浸是埋葬老世界 第二節詩歌說,「受浸是埋葬老世界,我可完全得分別,愛好捆綁盡都脫落,我得新的人生。受浸見證與祂同死,十字架上我亦有分,罪惡死亡全都釘此,與主復活同行。」受浸就是埋葬、了結你的以往,使你的愛好綑綁盡脫落,找到新的人生方向。如同羅馬書六章三至四節所說,「豈不知我們這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浸入祂的死麼?所以我們藉著浸入死,和祂一同埋葬,好叫我們在生命的新樣中生活行動,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人中復活一樣。」 埋葬墮落的舊人生命 受浸在神的眼裡就是埋葬。你一受浸,你的舊人就死了,你裡面的靈就活過來了。一個沒有信主的人,他的生命是一個墮落的生命;一個信主的人,他有一個神聖的生命。 一個沒有信主的人,他是活在一個墮落的生命裡,即使他犯罪到了極點,他還要說他所作的是對的。酒鬼永遠不承認喝醉酒是一個罪,煙鬼永遠脫離不了煙癮,賭鬼永遠無法不賭錢,說謊的人要說世上沒有人不說謊,天下烏鴉一般黑。人都是活在一個罪的生命裡,他對這些罪惡的事不會有感覺。 反觀一個信主的基督徒,他是活在另外一個生命裡。當他浸到水裡的時候,是把他老舊的、墮落的生命埋葬了。受浸就是埋葬你的老世界,叫你完全被分別。受浸後,無論你的愛好是抽煙,還是喝酒,都已經一同被埋到水裡去了,沒有任何罪可以再霸佔你,好叫你得著新的人生。 與基督同死的見證 受浸也是一個與「基督同死」的見證。當主耶穌死在十字架的時候,我也死了,所以我有分於主的十字架。受浸,為的是叫我的舊人,就是這已死的人,也埋到水裡去。接著詩歌又說,「罪惡死亡全都釘此,與主復活同行。」罪惡和死亡都釘在十字架上了,現在我們要與主在復活裡同行。 有的基督徒很有意思,他說,「我不能受浸,因為我已經信耶穌,得生命、享受主,甚至上天堂都沒有問題了,但是只要我不受浸,一面我能上天堂、享受主、得生命,一面我還能愛世界,抽煙,打麻將。」一旦你有這種想法,我敢保證,你這個人「臭」得很,因為你老是背個一個屍首走路,怎麼會不臭呢?所以你需要埋葬了你的舊人,埋葬這個打麻將的你,埋葬這個抽煙的你,埋葬這個喝酒的你,埋葬這個犯罪的你,埋葬這個和撒但聯合的你,因為你已經和主耶穌一同釘在十字架上了。 感謝主,當你一從水裡出來的時候,那個老的我死了,犯罪的我也死了,犯罪的習性也死了,一切消極的全都被埋葬在水裡。主如何從死裡復活,今天你從水裡經過死,也能一同經歷主的復活,活在生命的新樣裡。 受浸是浸入祂的教會 第三節詩歌說,「受浸是浸入祂教會 ── 祂的身體,祂新婦,是祂的軍隊,祂居所,祂的計畫經營。我是身體生命肢體,與眾聖活出神旨意,我的新生何其豪邁,榮耀豐富滿盈。」受浸是浸入教會,而不是加入教會。「浸入」和「加入」有什麼不同呢?浸入教會乃是和教會聯合,這和加入教會的意思不太一樣,就好像有的人是生在這個家庭,而有的人是加入一個家庭。 譬如,有一個弟兄有一個很大的家庭,共有八個小孩,其中有幾個是他生的,有幾個是寄養在他家的;雖然都活在一個家庭裡,卻不是同一個生命。寄養的是一個生命,家庭生的又是一個生命。若是有的人「無家可歸」,想加入教會,把自己「寄養」到教會裡去,神會說,「不,你不能寄養在教會其中,你要生在其中。」這個過程不是一個法律的過程,而是一個生命的過程,也是一個生命的事實。一旦你生在教會,你就成了教會的一部份,成了基督身體上的一個肢體。 教會 ── 基督的身體 那麼,什麼是教會?教會不是一個建築物。禮拜堂是可以拆掉、燒掉的,教會乃是我們這些蒙恩的人所組成的。感謝讚美神,我們一受浸得救,神就把我們浸到教會裡,與弟兄姊妹生活在一起。教會是一個身體,也是一個新婦;教會是一個軍隊,也是一個居所。 第一,教會就是基督的身體,也就是基督的身量。若是今天基督徒都「不見」了,那麼,即使主是復活的一位,祂也只有「頭」,沒有一個完整的身體。主需要我們來彰顯祂的身體,也惟有基督徒在地上能把基督的身體見證出來。 哥林多前書十二章題到聖徒們是身體上的許多肢體,有的是眼睛,有的是耳朵,有的是口,彼此的關係乃是生命的關係。而主耶穌乃是這個身體的頭。一個人的人位(personality),主要就在於他的頭;但若是只有頭而沒有身體,它再發達也是無用的。愛因斯坦擁有最聰明的頭,但因著身體垮了,大腦也就不管用了。所以頭還必須有身體。 人的存在是兩面的,一面,頭是一個人的人位;另一面,身體是人位的發表。你這個人怎麼生活,就是發表你這個人位。譬如說,我喜歡打紅領帶來搭配衣服,為什麼?因為我不會搭配顏色,而紅領帶搭配任何西裝都合適,所以我就選擇紅領帶。感謝讚美主,我裡面很平安,這說出我的人位對顏色的搭配沒有什麼感覺。有些人對這些很敏銳、很細膩,什麼顏色的領帶該搭配什麼樣的衣服,他很有感覺,這就證明他的人位在這方面非常發達。但無論一個人的人位如何,他總要有一個身體來發表他這個人。我們很少領會,主不能沒有我們,我們也不能沒有主,我們與主的關係是這樣的深切。 新婦為著滿足神 此外,我們還是祂的新婦,新婦乃是為著滿足新郎的,每一個新郎娶到新娘的時候都是滿足的。主似乎要說,「天是我的座位,地是我的腳凳,這一切都是我的,但是我並不滿足,因為我還沒有得著你們!」 軍隊為著爭戰 同時,為著打敗神的仇敵 ── 撒但,我們還是主的軍隊,過著爭戰的生活。但是很少人領會這一點,尤其是在美國這個基督教的國家。在美國,大多數的基督徒就把基督徒生活變成一種裝飾性的生活,自然而然,到了禮拜天就上教堂作禮拜,人人打扮得光鮮亮麗,散會後照樣過自己的生活。 教會不是禮拜堂,教會是一個軍隊。什麼是軍隊?軍隊就是有一個明確的立場,有一個清楚的目標。軍隊很清楚自己的仇敵在那裡。有一些政客沒有立場,一下子倒左,一下子倒右;但是軍隊是有立場的,不能倒左或倒右。基督徒也有一個立場,凡不是出於基督的,我都不接受;凡是出於撒但的,我都要拒絕,這就是基督徒的立場。 有時候,我們很少有一種感覺,我們需要一個立場;似乎只要聚會有享受,我們就感謝主。然而,我們是基督的軍隊,我們的立場乃是永遠和神站在一起,來對付神的仇敵。 神的居所 ── 安息 最後,我們還是祂的居所,就是神的安息之處。譬如,人買了房子,他有了一個安定的居所。感謝讚美主,我們這一班人就是神的安息。神有了我們就有安息,沒有我們就沒有安息。我們要說,「沒有我,神還是沒有完全的安息!」神需要我們,就像我們需要祂一樣。 受浸叫我們與基督聯和,使我們能宣告,「主啊,現在我們是你的教會,我們是你的身體,我們是你的新婦,我們是你的軍隊,我們是你的居所!」 在神的計劃和經綸裡,我們是基督身上的肢體,和弟兄姊妹一同過教會生活,並且活出神的旨意,世上再沒有比這豪邁的生活了。人可以考上最頂尖的學校,可以在最大的公司上班,拿最高薪的薪水,但是這樣的人生卻是乏善可陳。而基督徒的一生卻是羅曼蒂克。雖然我信主三十多年來,失敗和軟弱多過於得勝的經歷,但是我覺得這真是一個豪邁的人生。我可以豪邁的宣告,「我乃是事奉神的,我是跟隨主的,我是與神同工的,神所要的就是我所要的,神所作的就是我所作的,我是何等超越,何等豪邁,何等榮耀,何等豐富!」(韜) |
| (1984/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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